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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霸占5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霸占5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13

※ 引述《markban (馬克白)》之銘言:
: 看到笑出來
: 尤其是這段
: 律師簡榮宗表示,根據台北市政府的相關文件,西門町的土地跟建物都是台北市政府的,: 北市府租給「柯達百貨公司」,柯達百貨再轉租給NET,而這個租約在2011年12月31日到: 期,但NET卻不想還,搞到最後北市府申請強制執行,拖到2016年底才搬離。
: 重點是
: 台北市政府有申請到法院強制執行
: 基隆市政府有去申請嗎
: 還是自己嘴巴講一講
: 就帶警察衝進去
: 現在出事了
: 該負什麼責任就好好扛起來
: = =

看到你談就有夠好笑!

當初簽的是租約!

這是OT合約!

事件爆發就是在點交當天,乙方沒有人到場!

甲方在警察見證下開鎖,完成點交象徵性的儀式。

如果不取任何財物,你NET主張個毛丫?

甲方和乙方是有約定點交的。

你是合約的乙方嗎?

再貼給你看!


https://imgur.com/eLWwrvR


https://imgur.com/14hVUrZ

所有OT的合約一定會有這一條!

5.5.5乙方承諾就資產相關設施與第三人簽署出租、出借等契約書中,應約定除

甲方事前另有書面同意者外,於乙方喪失辦理本契約營運之權利時,乙方與該第三人間

之契約亦同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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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1.91.22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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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2:56:28

kevin05233 02/21 12:56合約到期前不主動去談續約 到期後賴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2:56:56

kevin05233 02/21 12:56著不走 跟賴著不拆有87%像

sharetw 02/21 12:56白話:市府沒有跟NET簽約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2:57:33

floz 02/21 12:57內特改名賴特

Nemophila 02/21 13:01逕行點交是可以的,不然對方不來不就沒

Nemophila 02/21 13:01完沒了

tigertiger 02/21 13:02如果繼續民進黨當市長,是不是就給NET

tigertiger 02/21 13:02爽爽用下去

bulden 02/21 13:02這種事我就做過丫,房客最後走到簡易庭還

bulden 02/21 13:03不是拿錢來和解。

af912653 02/21 13:03支持net 的 開放鄉民入住家中 法院還沒

af912653 02/21 13:03判決前都不能趕走我們喔

blackk 02/21 13:15tigertiger 是,NET跟林右昌一開始的盤算

blackk 02/21 13:15應該就是這樣

nfsong 02/21 13:21補償3e。結束

Marty 02/21 13:33林佑昌聲援違法的NET?? 真的要這樣搞??

ReiFan 02/21 13:39NET現在可能就是該"這次怎麼沒讓我凹五年"

tn368 02/21 14:49如果是OT案市府有一樓跟地下室的產權啦,

tn368 02/21 14:49 所以才有後來市府主張ROT案的爭議

tn368 02/21 14:51基隆市政府拿那個起造人的建照就是要證明2-

tn368 02/21 14:514樓是他蓋的主張有權利,但是NET是實際出

tn368 02/21 14:51資蓋的,所以他主張他有權利,所以要等法院

tn368 02/21 14:51認證

你的架構是在OT的合約底下議的! 你看過OT那個合約,最後產權判給民間的企業!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2/21/2024 17: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