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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作者
macbook12
(12吋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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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回去看一下判決書
法院都把加班費實際跟浮報的差額列出來了
https://imgur.com/kuegmSF
https://imgur.com/0t7Hpgi
來源就是辦公室的助理遴聘異動表與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
上面都有刊載。
另外,你提出的獎金說法,
判決書內以關鍵字:績效獎金、工作獎金、激勵獎金等等查詢接沒有提到。
或許可以作為辯護方二審的題材,
但法院會要你提出證據,
例如獎金會有公文、簽陳、MAIL或者其他文字可以佐證,作為發放依據,
那說服法官的機會就會提高。

(加班費計算有勞基法公式,每天有1.33 1.67的差異,還有假日等等,
不是用TOTAL除與時數直接換算,這樣算當然會算出很詭異的本薪)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 你看的不夠仔細
: :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 : 沒有任何問題
: :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 :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 :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 :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 : 這是什麼意思?
: : 拿陳煥宇舉例
: :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 :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 : 拿7萬來說
: : 加班費報到頂,為20125
: : 7萬/240*1.5*46=20125
: : 實際支領為90125
: : 報8萬
: : 加班費變成20125/7*8=23000
: : 實際支領為103000
: : 浮報103000-90125=12875/每月
: :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3萬
: : 繳回當公積金
: :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 :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 :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 :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 : (7萬報成8萬這一點)
: :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計算方式
: : 毫無關係
: :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 :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 : 天天12小時+是常態
: : 沒100%我還奇怪勒
: : PS
: : 為求計算簡便
: :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5倍計
: :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 (二)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之酬金聘: 用陳奐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陳奐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各: 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 ,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陳奐宇及陳奐: 宇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高虹安: 、黃惠玟及陳奐宇並因而共同詐取合計4萬0,154元之酬金及加班費。
: 一樣拿陳奐宇為例
: 8 ~ 10 月 共浮報 3 萬
: 11 月 浮報 5161
: 全算浮報加班 35161
: 詐取總金額 40154
: 40154 - 35161 = 4993
: 等於本薪被認定只有 68751.75 元 ?
: 這是什麼奇葩本薪
: 況且
: 也沒規定只能拿本薪
: 額外的算獎勵金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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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BANG 07/28 13:48小草無視

a9563741 07/28 13:51此篇小草文盲了

ronga 07/28 13:55這次高虹安準備的都是助理加班證據,反而

ronga 07/28 13:56本薪是否浮報沒準備。不知道法院中有沒有問

ronga 07/28 13:56就是了。反正就看二審有沒有證據推翻判決

助理加班證據只能證明助理加班 我另外一篇回文有提到 實領薪資A算出來的加班費為A1 浮報薪資B算出來的加班費為B1 B-A 為貪污 沒問題(除非有獎金發放的憑據) B1-A1 的差額就算有加班證據也無法說明這差額怎麼來的 而且根據A算出來的加班費A1有其勞基法上限,如果B1大於A1上限,更無法解釋。

※ 編輯: macbook12 (175.182.175.63 臺灣), 07/28/2024 14:00:20

kiliasnake 07/28 13:59公衛文有跟法官說是加薪但不被採信

只要提供加薪憑據法官就會採信了, 就算是口頭加薪,會計都會要求一份文件作為憑據,不然收支無法平衡。

※ 編輯: macbook12 (175.182.175.63 臺灣), 07/28/2024 14:01:46

bear1414 07/28 14:02B=(A+調薪)就沒問題了

公衛文有提出 但沒有證據 二審要變出這個證據 其實有點難 不然你一審幹嘛不提出?

kiliasnake 07/28 14:03所以二審只要高虹安提出加薪證據非浮

kiliasnake 07/28 14:03報,基本上這樣應該會翻案吧

只能說有機會 但依然無法解釋加班費浮報問題 因為獎金為不固定薪資 常理上是不能作為加班費計算基礎 更何況 你一審為何不提出?

pujos 07/28 14:03調薪說法其實會有問題

pujos 07/28 14:04公務助理總合薪資有上限的

pujos 07/28 14:04*和

對 但老闆爽就好 最多就是被酸大小眼..XD

※ 編輯: macbook12 (175.182.175.63 臺灣), 07/28/2024 14:08:20

pujos 07/28 14:05我不信剛開始額度沒報滿,可以讓你加薪說法

pujos 07/28 14:05圓的過去

bear1414 07/28 14:05P大 現在總數可以申報代表沒超過上限啊

bear1414 07/28 14:06k大 這應該是一個攻防點

bear1414 07/28 14:06另外王說沒簽薪資合約 好奇法院怎樣定

bear1414 07/28 14:07高在一審應該沒準備本薪調整的證據

bear1414 07/28 14:07因為都在防檢察官助理費證據的事情

你的推論成立機會不大是因為高沒必要冒著被判刑解職風險去保留實力在二審翻盤 這不符合訴訟策略 如果一審時有加薪證據早就會拿出來用了

※ 編輯: macbook12 (175.182.175.63 臺灣), 07/28/2024 14:10:08

bear1414 07/28 14:09公衛文有說沒簽薪資合約 這個是真還是假

bear1414 07/28 14:10調薪不能老闆決定嗎? 記得助理費老闆決

當然老闆決定 但要有佐證憑據啊 那怕一句line 都可以...

※ 編輯: macbook12 (175.182.175.63 臺灣), 07/28/2024 14:11:22

pujos 07/28 14:10我懷疑從第一個月就浮報了啦,不是加薪加上

bear1414 07/28 14:10你說的有理 但也有可能高根本沒準備到

pujos 07/28 14:10

bear1414 07/28 14:11公衛文有說她第一個月領得比較少

pujos 07/28 14:12公務助理額度死的,而且對幾乎所有立委而言

pujos 07/28 14:12,怎麼可能不用完,那在這個前提下,強烈懷

pujos 07/28 14:12疑,第一個月薪資就用問題了

turbomons 07/28 14:14這表格就是照檢方的認定啊

turbomons 07/28 14:15而這份證據是來自控辯交易

turbomons 07/28 14:15是被告為了得到緩刑與檢方的利己交易

turbomons 07/28 14:16而拒絕與檢方交易證言則不被採信

godblesses 07/28 14:50就抓李俊俋對答案啊

egghan 07/28 14:53被告律師有夠失職 加薪還逼認貪污

egghan 07/28 14:54有兩個認罪被告寧願認罪也不願認加薪 笑

icem 07/28 15:30第一次聽到加薪不好要跑法院

gamete 07/28 15:44法院沒有資格介入雇主的評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