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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竹「行人地獄」 撞死斑馬線上路人後自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新竹「行人地獄」 撞死斑馬線上路人後自作者
wild2012
(噹噹噹噹噹)
時間推噓 推:2 噓:2 →:3

以前 撞死人 還要喝酒,才會有過失致死
因為判斷力變差了嘛,控制不住手腳,還算有話說

現在 撞死人 也不用喝酒了,直接撞就好,反正都是過失致死
還多花錢買酒幹嘛呢?

還宣傳"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幹嘛呢?
根本多此一舉、畫蛇添足嘛
反正撞死人的結果都是一樣的

開槍殺人不會死
放火燒死人不會死
開車撞死人也不會死

在台灣要人死 真的說簡單很簡單 說難也很難

難怪現在流行 私刑正義
那天蹦出來個奇樂 專殺壞人 都不奇怪

可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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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49.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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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5566 05/02 16:35台灣最好的殺人利器

newqazwsx 05/02 16:45殺人犯天堂

PPTAlex 05/02 17:07連香港韓國都知道~

fsuhcikt 05/02 17:08法盲別出來現

ddtkqoo78 05/02 19:09殺法務人員會死 乾脆著名整樣才會死刑

ddtkqoo78 05/02 19:09比較簡單

gxlin 05/02 21:42那個台灣是糞島這沒錯 組成基因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