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館長預售手錶拒退貨還嗆「就是要讓
※ 引述《fangbr (底層雜碎)》之銘言:
: 安安 我退錶的原po啦
=============================以下為代b17發文=================================
恭喜發財 新年好 我是PTT八卦版鄉民大B哥 被館長喇叭說要提告160件的資深鄉民
原文吃掉 幫大家科普關於預購退貨退款之疑問
台灣消保法規定
1.
若需付訂金預購之商品如逾期出貨,可依民法推定契約第254條寄存證信函要求限期出貨若業者再沒履約,可依同法第249條要求業者退還雙倍訂金當賠償
2.
預購商品若出貨時間與執行情況不同,恐因廣告不實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
3.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4.
只有以下商品不得用在消保法網購七天鑑賞期
1、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食品類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他沒有這種商品
3、報紙、期刊或雜誌 <--他沒有這種商品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他沒有這種商品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 <--他沒有這種商品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買來不要拆封就可退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他沒有這種商品
補充說明:
1.
網路買賣被認為是一種「通訊交易」 簡單來說因消費者看不到物件做實際檢查
消費者在網購拿到東西後的七天內是可以解約,而且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費用
2.
商家當然可以與消費者自行約定解除契約的行使期限及方式
但只能優於消保法的規定,否則約定就會因為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
3.
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4.
退貨後的貨款商家就必須返還現金給消費者,不得將退貨後的貨款以網路購物金來代替
網站不得註明不接受任何原因,個人觀感不喜歡、不符期望等理由退貨,皆違反消保法
5.
另外商家若因「商品經拆封、試用、剪標」而拒絕消費者退貨,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 導致其收受的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七日解除權不消滅
因網拍商品無法讓消費者親自檢示、試穿,所以收到商品時當然需要拆封、仔細檢查
消費者在法律賦予的合理檢查範圍內,就算吊牌、包裝遺失也是可以要求賣家退換貨
根據消保法第17條之解釋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
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要退貨退款的 首先先到消費者保護會點選線上申訴 把資料填一填即可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申訴人及被申訴對象,正確的公司名稱、地址、聯絡電話,以及事實經過的描述
並附上相關的證物及單據影本等資料,以免因資料不足需補正而影響台端權益
消費者申請調解可選擇三個地點
(1) 業者所在地、(2) 消費者所在地、(3) 消費行為發生地
簡單來說假設該品牌在台北 但你在台中消費 你的戶籍在台南
消費者依法有權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中任選一地受理調解
假設第一次調解不成功或是雙方無共識之下 消費者依法也有權申請第二次調解
假設十個人申請十個地點又申請兩次調解代表該公司要派人跑二十次
如果各地都有消費糾紛 每個人都申請二次調解不知道他的法務夠不夠用
反正他都公開說他十幾億的資產 很有錢 車很多 要玩來玩了
另外如果該公司調解未到也可記錄下來之後將可作為訴訟之證據
另外找到幾個法條給要申訴的人參考一下
消保法第57條
對未到場之業者如連續多次未到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消保法第51條
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消保法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者無效
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條款與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消保法第20條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之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
前項物品之寄送人,經消費者定相當期限通知取回而逾期未取回或無法通知者
視為拋棄其寄投之商品
另外消費者申訴後業者拒不回應或是有回應但未妥善處理
業者明顯違反法令案件具有爭議性質有法理未定情形時
根據消保法51條規定可要求賠償1.5~5倍消費者應得的金額
且如最後民事訴訟消費者勝訴後 所有的訴訟費都要該公司承擔
還有很多人吵的客製化的解釋條文依照消保法立法之說明客製化的解釋條文
所謂的客製化給付是指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
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商品特殊性質屬於客製化給付若消費者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則非屬客製化給付
僅就網頁上現有之顏色或款式做選擇,則非屬客製化商品,仍有消保法之適用,可於7日內要求退貨
消費者於企業經營者網站上,僅只就網頁上商品的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
並未另提出消費者個人的特殊需求,要求業者配合其特殊需求來提供商品(服務)
並不屬於消保法上所稱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
消費者仍有消保法上7日解除權(鑑賞期)之適用,業者不應濫用「客製化給付」為由
另外因業者逾期未依規定交付商品消費者依消保法行使7日解除權(鑑賞期)要求解約
再說一次 只要是跟法律有牴觸的約定一律無效 網購任何規定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重點就是 違法不退貨還一堆狗屁 老粉都知道去年手錶可是延後到八月出貨呢
結果那說謊的肉呆 居然開直播騙說手錶六月就出貨了 滿嘴謊話的一個爛人
還是那句話 館長講的話能信 韓國瑜都能綁馬尾了
還是那句話 林北這輩子啥事也不做 就只監督你一人
--
第一嗎?
推
嘻嘻
太長 懶得看
推
看有沒有鄉民律師幫忙,費用收高點
推
推?
留名
推
頭一次百推內
造福世人
zzzzzzzzz
推
推
push
推
推
推
推
大B哥發文時間都好冷門
推
推
大B我大哥^_^
學點知識
推
下去
這種垃圾還有館粉瞎挺 笑死
太長下去 懶人包 網購7天都能退
過氣+文長+廢話太多
所以你為啥要放鳥別人?怎不監督自己?
推
水啦
推
推
水
推
膩了
推大b哥
好膩
XD
館粉不懂法律
推
我在等厲害的料
推 一生只督你一人
高鈣家
噓太長的,通常是規章滑到底直接OK
這種之後出事機率很大
推
沒發錢哦
推
整天代po 敢不敢承認就是自己分身?
館粉崩潰怒噓,笑死
推
推
推大B
哈哈
館粉怒噓
太長 end
看來館呆有閱讀障礙的居多
爽啊
推
推
先開本帳
推,館長又氣popo了
沒有新料 你覺得大家會理你嗎?
大B一定推
推 辱館了
推
掉書袋
館長電商預購規章違法至今仍逍遙法外!
推
推
推
推
推
直接End
推
8
其實本來賣家就不可以自己突破法律 我個人覺得這是很小的事 退還預購金 就好了 又不是有排山倒海的取消 而且價格也是商人訂的2
五倍懲罰性賠償真的不容易成立 成立要件是“故意”造成損害 館長的言論只代表拒絕接受調解 顯然沒辦法造成什麼損失 直接檢舉請消保會勒令館長改定型化契約1
那就弄線下店 他又不是沒有場地 線下就不受七天鑑賞期限制了 他現在的問題是 他又要用線上 又不想守法的問題 而且還是預售....3
預售在退款 想問一下 為何預售過這麼久 才會想退款 是因為一開始出貨的時間延到了爆
安安 我退錶的原po啦 也是館長口中底層的雜碎 館長昨天又花了一個小時在講我的事情 所以我在這邊針對幾點回應一下7
哈哈哈 這個人我很好奇耶 敗訴那麼多 可是證據都在直播上無所遁形 繼續直播 別人繼續可以拿到證據12
等等... 鄉民在興奮什麼?? 一切一切完全如館長說的啊 公司法務吃飽太閒了 需要找點事情給他做6
新 : 北市一名方姓男子2021年1月匯7980元預購一只手錶後,不滿館長同年6月直播時堅稱預 購 : 不退貨,還嗆消費者:「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方男火大告知取消 訂3X
不就寫得很清楚了 還要鬧 是不識字還是別有居心 : 2.預購服飾拆開包裝不得退貨 : 3.其他電商也跟他一樣,不只他不退貨
爆
Re: [問卦] 館長的電商預購規章違反消保法!?關於預購退貨退款之疑問 請參考這篇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qxuoIa 另外針對有人問手錶或是預購商品退貨退款的問題 如果該客服回複說是客製化商品無法退貨退款 麻煩先把對話紀錄保存下來 並回覆 依照消保法立法之說明29
[IKEA] IKEA網購家具,組裝後要求退貨退款的方法大家好 關於網購家具的退換貨程序 消費者保護法其實已經說明得很清楚 只是很遺憾 實際上,消費者七天內去跟業者要求退貨退款時,還是時常會遇到許多刁難15
[問卦] 館長會不會把整個電商風氣搞爛?《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 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 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也就是說網購商品都有7天鑑賞猶豫期,當然如果使用後就未必在此限。 今天館長自行解釋他的商品是客製化來規避消保法,而且擺明要退就上法院讓消費者知難12
[閒聊] 大家會用網路購物買保養品嗎?大家好,第一次發文,想問問大家,前幾天購買部落客推薦的品牌,因為首次購買又有限 量壓力,腦波很弱下糊里糊塗,沒有看清楚相關購物問題就直接下單。購買後,朋友也想 要一起合買,所以詢問了賣家是否有併單機制,對方的回答是沒有,我心想那我也沒看到 取消鈕,所以又問了對方是否有退貨機制,他們的統一回答 『 購買須知 』9
Re: [討論] 生活市集 三星A51 退貨被刁難1.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特種買賣(通訊與訪問交易)規定: 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七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法律就訂在那邊,消費者網購7天內本來就可以無條件退貨,而且不用承擔任何費用 消保會那邊也回覆了, 如果業者無法承擔退貨造成的損失,就不應在網路上販售。
爆
[爆卦] 沈伯洋: 三人以上詐欺加重刑度過度處罰爆
[問卦] 青鳥仔:我不是法學背景 但直覺告訴我違憲爆
[爆卦] 「超思進口日本蛋」農業部喊沒合約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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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范琪斐有料嗎??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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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女網友:黃仁勳讓我知道男人越老越有魅力91
[問卦] 澳研究:邊緣人易色情成癮 小心A片看太多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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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刺槍無用論?70
[問卦] 電腦變成這樣是哪裡出問題啊= =80
Re: [問卦] 范琪斐有料嗎??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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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綠議員贊成不去花蓮消費 批花蓮人把選票57
Re: [問卦] 范琪斐有料嗎??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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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沈伯洋: 三人以上詐欺加重刑度過度處罰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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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只有我不太爽張學友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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