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不好意思,各位政黑當中還有良心的朋友你們久等了。你們被那個假台大法所的人洗腦太久,我來打臉他了。
我認真做了點功課啦,發現假法所哥也跟我一樣搞混了吧
1.京華城不是「商三」是「商三*特*」
各位可以去看看差別在哪。不然假法所哥解釋一下商三跟商三特差別是什麼?
https://i.imgur.com/9Glc7sZ.jpeg
所以依照都市計畫法第13條,劃定特定區域,其法定容積率必須由細部計畫擬定。也就是商三特本來就是該細部計畫來執行。商三特的法定容積率上限是「由細部計畫自訂」不是跟「商三」一樣。
https://i.imgur.com/a1GcOY1.jpeg
商三不等於商三特,監察院的糾正文是拿「商三」的法定容積上限來套在「商三特」,是錯的!
因此假法所哥最愛拿的「臺北市土管25條」跟「都計細部計劃審議第8條」根本亂用!
為什麼我突然發現呢?因為今天邵琇珮打臉了不知道的北檢一樣,讓我恍然大悟。
3:25開始看
https://youtu.be/tMJiOnYTGGs?si=qr-pqmJJ14aT60sh
舉個例子有沒有哪些地方也是「商三特」呢
例如臺北市大安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這邊他給容積獎勵沒有符合臺北市土管第11章
這地區商三特有容積率卻超過560欸
https://i.imgur.com/UGXzEjl.jpeg
2.細部計畫是否能自創容積
台北好好玩細部計畫已經有範例了,上面那個案例也跟你示範了。所以別在吵什麼沒有法源,一切就是合法合規。
我在給還有良心的各位幾個觀點思考一下
就照假法所哥的邏輯,不符合臺北市土管的容積獎勵就是違法。 那當初768/775/783三次的都委會,那些委員還討論什麼? 那些的委員都是包庇,有人因為沒有法源而直接提出違法?
這代表從來沒人在哪一刻覺得這件事是明顯違法,只是在討論「適法性」,「公益性」,「對價性」而已。
既然這樣,這件事真的如監察院說的有違法嗎?
至少在開會那個時候到底要怎麼明知違法而為知?
另外我也說過的目前京華城也是有討論過土管的獎勵辦法是否可行,如果不行,在場委員應該要跳出來說違法都市計劃法細部計畫審議第8條不是嗎?有人提過?
29:30開始
https://www.youtube.com/live/lKUeRZJ06aI?si=767BbpEnYPCKDPRz
照商三特的情況跟政黑的邏輯,柯文哲必須要買通所有的委員(包含正反方),而事實上到現在哪一個人有證據可以說柯文哲有施壓? 市長室秘書傳簡訊來,跟市長指派秘書傳簡訊是兩件事,我們就來看什麼時候會傳秘書來,畢竟照你們的邏輯這個秘書才是一刀斃命的證人才對。
結論
商三特不是商三
青鳥:小草挺貪污
還是青鳥:包龍星挺通姦
有良心的真的要好好看這個案子,別在被那些知法玩法的人騙了。
--
他學歷上網都查得到欸._.
內容我沒看 反正假法所哥注定是錯的
結果柯狗師父最後給840%,關死死好
假台大法所的是誰啊??而且怎知道是假
的
從他的論訴跟能力配不上台大吧,畢竟台灣人很優秀的
想到PG可以三更半夜玩ATM跟飛輪領300.
....等等,要說這個人有多白,我想只
有信徒才會信!
piece147大講的假法研是說誰?可以明確
說誰嗎?XD
看樓上推文反應 就知道這篇論述是正確的
政黑有個特性 遇到講不贏的 就會抓著無關
緊要的小點拼命轉移焦點
像這篇就是論述法條適不適用內容大概95%
假法研所5% 然後推文集中在討論那5%
這就代表對於其他95%的論述 這篇是正確的
笑死,有人不死心又要來耍寶丟人現
眼啦,京華城當初就是主張他是商三
,不是商三特欸,你想打臉誰啊
我把計劃書貼上去了欸,就是寫商三特…你在硬凹嗎?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1:44:58青鳥沒辦法接受一個人被抄家超黨找不到金
流,本來寄望圖利,結果現在看來也不像圖
利,只剩下緊咬政治獻金了。
嗯嗯嗯 謝謝雜草的發言
竟然是treasurehill,笑死哥,原來是你
們在吵,這系列看下來不就是笑死哥力戰
群雄,所以你也是群雄之一
學藝不精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好嗎?連
資料都找錯,真的丟台大的臉,更不
要說考不上律師的法盲了
來囉,看來我打到痛點了,麻煩你解釋一下商三跟商三特的差別另外解釋一下為什麼都市 計劃書上面寫的是商三特不是商三,那個計劃書可是公開透明的好嗎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1:51:20所以商三特就不是都更要怎麼適用都更的
獎勵辦法?獎勵項目還是原創的欸
那你先回答我上面那個商三特為什麼可以給952的容積率呢? 另外這種獎勵機制,在都市 計劃法施行細則34-2 也有提到,綠建築類似的獎勵獎勵不是只有都更專屬的。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1:54:54你只有講容基上限 沒有講可不可以瞎基八
欸,要查也不查仔細點,原案是商三,
是因為捐地後柯文哲給他改為商三特。
亂給獎勵
我真的笑死,當初京華城主張要以商
三560%來計算,郝龍斌堅持這是商三
特392%,結果劉德勳提出糾正案說台
北市政府曲解法令,把商三560%限縮
為392%,要求台北市政府改善,所以
你現在是想打臉誰?還是你認為柯市
府把京華城由392%改為560%違法?真
的不要再出來丟人現眼了好嗎?
所以是柯文哲開後門給特喔 唉唷~
威京集團都說京華城是商三了好嗎?
廠商來陳情一下就可以給獎勵 真棒
陳情後完事還給了好多政治獻金
你去跟法官說這樣可不可以
笑死,連律師都考不上還幻想自自己
是法學專家?別夜郎自大了好
118.233.2.206 06/04 11:57 我從來都沒說我是法學專家,我只是一個看不過去的讀書人,是你整天曬學歷職位出來, 但表現論述根本沒有台大的能力,也因為沒能力才需要用學歷職位來掩蓋,如此而已。
台北好好看跟京華城個案差很多,然後那個
政策也是很爛
從上面回應看來,京華城商三特就完全沒有違法,謝囉,那也證明監察院根本亂寫一通糾 正文:) 謝謝各位政黑的朋友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2:02:33你這結論 嗯 我怎看都是接近崩潰硬凹
了
商三特 然後準用都更條例 你要確喔 笑死
雜草群都是這種水準啊
沒事啦 黨都能把緊急備用機組跟備用
機組混為一談了,青鳥智商就是低啊
P.18,整塊基地走都更方式用調派拿
到949%
而且這塊是國家的地,要拿多少我都
沒意見。京華城是私人的地,一毛都
不能多拿走
土地可以給容積率阿 但是要合法 讀
書人 笑死
而且三商特的意思是他之前捐地所以
將非三商的地改成三商特的意思
台大又不保證論述能力,好幾個同學考試
讀到腦子壞了,就學期間就怪怪的的,畢
業沒幾年工作也出問題。柯屁也是台大的
,論述能力也不怎樣
你是不知道商三特容積管制比商三更嚴格
喔
我都舉例了,你裝沒看到喔。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3:18:26那是都更 你在亂什麼
京華城如果是都更 他這20 100%合法
你錯了,綠建築跟智慧建築不是都更專屬,別被騙了。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6:33:42笑死,有人不知道什麼是容積調派,
還可以在這邊胡扯,真是吹牛不打草
稿,這種還敢自稱台大,真是一點都
不害臊
先回答為什麼內政府說京華城是商三特啦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6:34:53還在跳針喔!
這就是為什麼我瞧不起你的原因,只敢躲在這邊洗,然後貼幾個圖,可憐啊,不准再給我 說你是台大的,真的可恥
※ 編輯: piece147 (106.64.135.14 臺灣), 06/04/2025 16:44:23然後你舉的那個例子,人家原本是商
二630,加上容積調派319,才變成
商三949,你連背景事實都沒搞清楚
還可以在那邊胡扯半天,說你懂都市
計畫,根本是在唬爛啦
笑死,我台大的畢業的你咬我?
畢業證書在這啦,你連畢業證書都拿
不出來的騙子就不要在這裡耍賴了啦
37
首Po阿北是清白的,看起來十拿九穩 ,朱亞虎第一敗,通篇臆測,把公關做的活靈活現 ,林欽榮第二敗,差點打到自己高雄,趕緊閉嘴 ,苗博雅第三敗,連法條都不清楚,傳他來幹嘛,看不懂 ,林洲民第四敗,惱羞成怒嗆大巨蛋可以講三天三夜X
身為法律人的觀點是 其實現在這案子的爭點在於 容積率840%到底合不合法 傻鳥最愛嘴之前威京跟北市府打的訴訟 法院判決是說「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僅屬一次性保障,亦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新)9
笑死,小草真的自我感覺良好,擺明的違法事實還可以在那邊硬拗,還真以為自己是法律 專家?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23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 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其中第八點明定細部計畫容積率不能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1X
很奇怪看到這個我就想回顧一下一刀斃命 明明刀刀見骨就是沒有塔綠班再提起... 回顧一刀斃命 佩琪去ATM存錢 一刀斃命 彭振聲被收押 一刀斃命1
請問一下 如果罪證這麼明確 也知道違反那一條? (可是之前沒辦法說出那一條) 為什麼需要羈押這麼久7
律 : 專家? :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 23 :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9XL8GiLb.jpeg)
7
笑死啊 京華城的3個獎勵條例其中一個就是甚麼危老改建 一堆低能草在那邊炒高雄也是 他媽的高雄那個飯店 45年 才有危老條例 台北京華城才20年不到? 危老沙小啊?? 那些低能草的智商才危老啦 自創一大堆理由就是要給京華城一堆獎勵容積 硬是要送威京 560% => 840%![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nVdqgEwb.jpg)
1
推 Orisinal: 退萬步言 就算違法 跟"KP給的"根本兩回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事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檢察官目前無法證明主觀明知違法 38.21.187.224 05/27 22:17 → Orisinal: 以及到底怎麼讓都委會過關 38.21.187.224 05/27 22:1 笑死!什麼時候還在硬ㄠ,小草真的很可憐ㄟ,KP明知違法這件事情,起訴書記載的14
噓 piece147: 怎麼不敢回我上一篇? 39.9.30.25 05/27 23:09 我真的笑死!沒見過這麼奇怪的要求啦,既然你要求我打臉你,我就打得你臉腫得連你媽都 認不出來啦! 你問違反在那裏?違反在這裡啦!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3
推 cobrasgo: 原PO就跟高虹安那個法官一樣,我說你什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麼就什麼。高誣告案最重要的就是有無抄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襲,結果法官直接說高是抄襲,然後用這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個前提再往後申論。原PO也是,直接講KP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給的 560,然後往後申論 42.72.102.135 05/28 00:43
62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25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珊珊FB 3.轉錄內容︰36
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29
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黃珊珊真的很讓人瞧不起 作為一個法律人,作為一個律師 結果以誤導別人的方式散布錯誤訊息只想要獲得政治利益 她只講什麼國土署表示可以用細部計畫訂立容積獎勵 上限不能超過20% 但不跟你講來源,不跟你講台北市有制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 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20
[轉錄] 黃珊珊FB轉錄網址︰ 轉錄來源︰FB 轉錄內容︰ 真正的都市計劃主管機關國土署長吳欣修已以都市計劃專業公開發聲,因應地方發展不同 ,都市計畫法規本就授權地方政府可以透過『細部計畫』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一![[轉錄] 黃珊珊FB [轉錄] 黃珊珊FB](https://i.imgur.com/NuLJ9kxb.jpg)
X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實在很好笑...一開始硬扯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25條 就規定商三的法定容積率上限是560% 所以京華城超過560%就是違法...不就是你... 被人家打槍 偷換概念說 ...總容積率跟法定容積率不同![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1X
[討論] 法規上限20% 所以給20%違法?商三就是560 這個應該沒啥好爭的吧 還在說392的自己去看你們最挺的監察院 現在公式是560*(100%+30%+20%)=840 30%容積轉移是京自己買的![[討論] 法規上限20% 所以給20%違法? [討論] 法規上限20% 所以給20%違法?](https://i.imgur.com/plPRkgpb.jpeg)
7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你他媽是哪裡看不懂中文啊? 就規定商三的法定容積率上限是560%,除非你依照該自治條例規定申請容積獎勵並經? 管機關核准,否則超過560%就是違法啦! 第 25 條 第二十五條![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1
Re: [請益] 買原屬住三的商三特公寓,有亮點嗎?依危老和都更角度, 應該沒什麼亮點, 有些商三特的原始土地是住3-1,容積率就不錯。 可以找一些都市計畫的會議紀錄, 三不五時就會看到民眾陳情,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