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智菡,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 引述《lavarslaker (球爸)》之銘言:
: 跟這個黨的人,幾乎已經很難用正常人邏輯跟他們溝通了,
: 反正他們要的只是一直吵,而不是為了道理而爭。
: 我告訴陳智菡,
: 台北市跟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 行政法院判的是:
: 北市府不需要給京華城560%以上的一分一毛
: 然後柯文哲不按行政法院判決走,
: 反向大放送容積給京華城
: 為什麼柯文哲不按行政法院判決的結果走?
: 為什麼?
: 為什麼?
: 為什麼?
: 按行政法院指示走,今天會有北檢來嗎?
: 無理取鬧
這篇根本沒釐清事實,京華城一開始容積率
是678%,後來郝龍斌時期把他變成392%,
監察院糾正後恢復560%,但是京華城想要維持
樓地板面積跟一開始678%一樣,打行政訴訟敗
訴剩法定容積率560%,並不是超過560%就違
法…
--
所以柯文哲是用哪一條規定給到840%的?
30%自購,那多出來的20%到底是用哪條規
定給的啊,請說
民眾黨的法
幫講 都市計畫法24(我聽到耳朵長包皮
多出了的就是沒有法源啊
所以新竹刑事法庭的圖利罪什麼時候處理
草之邏輯讓人無言
還有白痴在打兒童醫院圖利嗎?
超過560法源拿出來 拿不出來就是違法
突然覺得黑龍斌好清廉
還可以練蕭崴練那久
多出來的是容積獎勵跟移轉容積啊!
小草:都計24 都計24都計24都計24都計24
現在問題不就在沒法源容積卻往上疊
法源就是都市計畫法可以給到150 目前就
是150
出來了 (笑出聲)
是是是,合法合法,畢竟卡提諾才是真理
,行政法院算個屁
哪裡沒法源往上疊,那一些超過法定容積
率的建築哪來的
京華城後來提出的30趴容轉跟20趴容獎並不是
你要說牴觸上位法那是立法當下的事情
找得到法條就沒問題w
各自獨立的案子, 而是包裹成一個案子
老實說連560%可能都有問題
那個監委後來直接去沈的基金會了
瓜田李下完全不演 這集團真的很噁心
怎麼 現在除了接三星的單又多接其它的單
事實就是台北市不需要給出560%以上一
毛
啦
560%哪裡有問題,商三法定容積就是560%
阿!是郝龍斌烏龍改成392%
你要說20%因保留原則是違法的 那也能
掏出都市計畫法上限150% 現在剛剛好就
是150%
560也是監委放水捏._. 綠淑慧有要告
要告就去告啊 期待監委被收押
沒事反正你的世界你開心就好
隔壁還是有白草狂說圖利要辦欸
講法的時代 檢方八成是發現連程序都搞
錯 現在快點動起來抓金流試著用收賄辦
看看
草開心就好 外送仔讀法條真的太看得
起他們了 嘻嘻
商三本來就560%,郝龍斌搞烏龍給人家392
%,遊淑惠還敢告…
市府有裁量空間
上限不超過1.5
一堆人聽到法定容積就…
綠共說你違法就違法,哪裡意見這麼多
,再廢話就羈押你們
一堆洗什麼超過560%違法,那現在商三超
過560%的都要抓起來
喔是喔840%是什麼啊?商三超過560就
是違法啦法盲,讀書沒有犯法ok?
現在有一派說法是商三特不應該560 但
行政法院沒說不行
而且560是基準 上面還有容移跟容獎可
用
26
首Po跟這個黨的人,幾乎已經很難用正常人邏輯跟他們溝通了, 反正他們要的只是一直吵,而不是為了道理而爭。 我告訴陳智菡, 台北市跟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行政法院判的是:6
你好像也不完整 1. 一開始京華城的允建面積(就是後來換算成678%容積)條件,就是建立在 京華城要與附近地主一同開發的前提上,但是京華城擺不平其他地主 台北市政府最後也同意與附近地主解綁,讓京華城可以自己蓋好開發。 但蓋好之後,郝龍斌因為京華城沒有完成當初一起開發的條件X
應該不是吧? 監察院報告 本案緣自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是在80年間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捐地三成 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工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三)」(80年公布6
我不太清楚為何會有差異,看看有沒有其他人可以解釋,我的說法是依照法院判決來的 不想看判決的 相同的內容也有新聞 被告為進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通盤檢討,於民國76年4月
爆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這篇個人覺得寫滿清楚的 這邊再改得懶人包一點 京華城容積率由392% --> 560% 是107年監察院糾正後各委員會討論後結果:53
[討論] 郝龍斌為什麼京華城要堅持392%?如題 京華城這個案子拖很久了 郝龍斌任內392%鐵板一塊 阿北上台之後也是演好幾年 2017年還在議會說560%有可能會有圖利的問題46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我同樣引用鏡周刊 --------------------- 京華城在2001年風光開幕,號稱世界最大的球體賣場,因造型特殊,吸引許多民眾前往參 觀。不過,風光開幕不到10年,2010年即向北市府申請重新開發,時任市長郝龍斌的北市 府認定重建的容積率應以捐地後所餘的7成「商三」土地計算為392%,京華城不滿,歷經33
[轉錄] 蔡正元:京華城的爭議 民進黨當權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2
Re: [新聞] 京華城都更案燒柯文哲 黃瀞瑩:若司法公照威京的說法 1987年買下後就開始向市府申請土地變更開發 歷經吳伯雄、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 都沒解決 還為此連三捐以符合要求1X
Re: [新聞] 京華城容積率案 林洲民證實定期向柯文哲京華城的容積率提升有兩次 第一次就是監察院糾正的392% 提升到560% 做出這個糾正案的監察委員確實也有疑慮 檢調應該要調查他13
Re: [討論] 容積率違法到底由誰判定啊?再補充一個已經出現在媒體上很久的109年都發局上簽 而且是柯文哲親自蓋章壓時間 整份公文意思大概是說 好啦12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這個案子 威京集團自己有出來說話 根本就是柯文哲當市長的時候 坑了 小沈哥 還好我大花媽的監察院 糾正北市府 還給小沈一個公道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公司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獲同意變更為商三(特)8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古美門哥昨天不是才討論全世界被噴歪,怎麼今天又來帶風向了呢 京華城這個案子,如果有問題,就是柯文哲市長有問題, 跟監察院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監察院還是指正北市府過去的錯誤認定喔~ 結論1: 京華城的容積率本來就是560%,監察院只是改正北市府過去錯誤的認定1
Re: [新聞] 京華案遭批自創容積獎勵? 柯文哲:台北京華城案 柯出事的是容積560到840這一段 在這之前還有一個容積認定爭議 是392到560 以下是兩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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