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粉:我有很多房,不該只投一票
※ 引述《piliwu (Love Ciroc!)》之銘言:
: 權利義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 美國女人黑人投票權都是犧牲爭取來的
: 國家只論權利無人承擔義務就是滅亡的開始
: 人民有納稅服兵役義務也是憲法明定
嚴格來說,納稅跟服兵役並不是憲法規定人民必須承擔的憲法義務。
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憲法第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從「依法律」這個用語來看,需不需要納稅、服兵役,憲法是交給立法院決定。立法院當然可以制定法律規定某些人不必繳稅、當兵。
: 以前因為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少,免稅仔很少
: 現在是每年統計一半申報戶都沒繳稅
: 而還有很多人根本沒去申報所得稅
: 台灣繳稅養國家的都是少數人
: 民主政治講平等很好
: 但前提是國家要能正常運作
我覺得你可以反向思考,只有繳稅者有投票權,國家的運作會比較正常嗎?如果只有繳稅者可以票選立法委員、中央地方行政官員,那必然面臨一個很現實的問題:行政機關制定的政策、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該不該拘束沒有投票權的人呢?立委又不是我選的,政務官也不是我投的,憑甚麼你們的決策可以拘束到我?
換句話說,少數人才有投票權的政府,會發生嚴重的「正當性危機」,政府所有的行政行為和立法舉措,都將無法服眾,而更有可能遭遇抵抗,甚至衍伸出反體制的聲音。在資本主義下,資源的分配已經不均了,如果再按照這種不均的資源分配,去排斥某個群體最基本的政治權利,則只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對立、階級衝突。當你罔顧他人的權益,走向一個極端,他人為了爭取權益,也只能走向另一個極端,用盡方法來鬥爭你。
經濟上的強者,如果不懂的適度放權、照顧經濟上弱者的需求,那麼到時候,你最害怕的公投分配財產,更有可能發身在你身上。
當然,身為經濟和政治菁英,如果不想放權,又擔心被鬥爭,還有一個解套方式,就是效法元老院對付格拉古兄弟的手段,掌握軍權,鎮壓所有的反抗者。同時,還要進一步限縮非菁英集團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避免類似的抵抗愈演愈烈。不過屆時,憲法第 2條規定的國民主權原則,恐怕得先改一改了。
: 過半沒繳稅的人決定稅金怎麼分配當然是危機
: 健保沒人要加保費多數人決定壓榨少數醫護
: 捷運沒人要加票價決定市政府拿納稅錢補貼
: 叫人民負責任是反民主嗎?
: 做任何政策決定自己的納稅錢承擔很難嗎?
: 沒納稅的人整天鬥納稅的人拿更多資源養他們
: 這叫進步的民主政治喔?
: 靠那大家來公投平分郭董財產不是更進步
: 不要拿大學生才能投票那種智障理論比
: 大學拿一堆經費,學費學貸都補貼
: 吸一堆納稅錢自以為高尚勒
: ※ 引述《ssiou (科科~~)》之銘言:
: : 誰才有資格投票
: : 這個議題
: : 從這個世界有投票意識的第一天
: : 就開始討論了
: : 18歲能不能投票
: : 黑人能不能投票
: : 有色人種能不能投票
: : 女人能不能投票
: : 沒繳稅能不能投票
: : 當然也包括
: : 柯文哲提過的「大學以上投票」他就當選了
: : 這種論點
: : 基本上我自己的想法是
: : 越是開放就越民主
: : 但我也必須承認民主
: : 不一定做出正確的選擇
: : 所以開放7歲投票我也贊成
: : 但就是要接受開放
: : 可能會出現
: : 小學生以後每天只上課2小時
: : 或是開放小學生喝酒抽煙這類意見
: : 台灣很幸運 : 第一刀就是20歲以上投票
: : 全世界範圍比這個寬鬆的不多
: : 民主方面確實是前段班
: : 問題是我們怎麼讓民主接近正確解答
: : 而不是為了自私的理由
: : 去講出一些反民主的言論
--
你打這些有考慮到人家知識水平嗎==
同一樓
民調第三名的要當正的候選人哪來的
正當性?有尊重多數民意嗎?真的不
要太看得起小草們的知識量
你完全沒有get到重點
台灣不是不給弱勢優惠的問題,而是「超過
一半」這比例請牢牢記住,的人不繳稅,中
位數都不繳稅跟什麼社會弱勢無關
你們太法律面講這問題就無法理解,政府運
作是需要錢的開門就是要花錢
然後老是要用剝奪權利來當作為題唯一解,
為何不是讓人民有最低限度對國家的義務,
讓權利義務平衡?
你覺得無法剝奪權利,可以加義務很難思考
嗎?
先談法律的是你耶?你不是搬出憲法,主張「負擔義務→才能享受權利」,「納稅→才有 投票權」嗎?姑且不論憲法並沒有這麼規定,就照你這套邏輯好了,那必然只有 2種解釋 結果: 1.某些人免稅→這些人沒有投票權。 2.全民繳稅→全民都有投票權。 你說你反對1.,但2.也沒有比較好啊,因為社會上就是有些人繳不起稅。 當然你可以說,還有另一個選項: 3.降低免稅的比例(比如只讓25%免稅),但同時全民仍都有投票權。 不過這就跟你「負擔義務→才能享受權利」的論述相矛盾了,因為這個選項下,有 25%的 人沒有負擔義務,仍能享受權利。 換句話說,如果你想要提倡的是政策3.,就應該具體分析國家的財政狀況,我們的政府是 不是真的缺錢?缺多少錢?要加徵多少稅才能滿足財政所需?光從「負擔義務→才能享受 權利」的角度,不僅無法說明政策3.的必要性,反而只會得到1.2.的極端結果。 白話來說,你的論證不夠有說服力,就這樣。
白痴才會覺得納稅是唯一要拿來跟權力
平衡的義務 很難嗎wwwww
爆
首Po今天政黑最新言論: : → piliwu: 我有房子也沒戶籍啊,什麼爛制度繳稅有我 223.137.132.15 03/25 11:38 : → piliwu: 投票沒有 223.137.132.15 03/25 11:38 : → piliwu: 去年在桃園繳十幾萬地方稅欸靠不能投票有 223.137.132.15 03/25 11:39 : → piliwu: 天理嗎 223.137.132.15 03/25 11:397
誰才有資格投票 這個議題 從這個世界有投票意識的第一天 就開始討論了 18歲能不能投票6
權利義務本來就是一體兩面 美國女人黑人投票權都是犧牲爭取來的 國家只論權利無人承擔義務就是滅亡的開始 人民有納稅服兵役義務也是憲法明定 以前因為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少,免稅仔很少8
非常有道理, 建議可以先在政黑的板主投票試辦 例如上站次數超過9000的可以有10票 8000的有8票之類的 改成實名投票3
我覺得這一句很好, 現在執行下去,凡是自稱台灣國,台灣已經獨立的,一律殺死, 畢竟是敵國,沒有資格在中國民國擁有權利, 殺完剩下的,就沒有投幾票的問題了, 畢竟都是中華民國國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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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兵役法不用釋憲嗎乳題啦 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20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28
[問卦] 兵役法為什麼沒規定女性當兵看了一下兵役法 第1 條.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好像有跟憲法牴觸的地方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 等。」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14
[問卦] 憲法說「人民」要當兵欸如題 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0 條14
Re: [討論] 賴清德萬里建物是2003年新建物可憐啊, 需要憲法幫你醒一下嗎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國家依據所得稅法課徵所得稅時,無 論為個人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均應在法定期限內填具所得稅結算申 報書自行申報,並提示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以便稽徵機關於接到結算申報書後 ,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6
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命令條例牴觸憲法者,無效!! 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依照憲法規定,當然是中華民國國民。 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有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 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有應考試服公職,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中華民國遷台以來,沒有讓大陸地區人民盡過義務享過權利,已經違法違憲了74年。5
[問卦] 把當兵弄成「義務」代表不強制就沒人對吧想問大家,以前唸書時,課本都有寫憲法規定人民有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的義務。 那國民教育即是權利也是義務,大家從小學很自然就要去上課,也沒有甚麼判斷能力說不 要上學… 至於長大後開始上班賺錢,也知道國家的運作需要靠你我的納稅錢,所以不繳稅也不行… 可是當兵呢?國家之所以也要把這一條「服兵役」寫到憲法裡面3
[問卦] 有沒有華國的法律很沒邏輯的八卦?憲法第七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可是兵役法第一條明示:「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所以女子不是人民!? 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 記得國中就教過了- 人民的憲法義務包含納稅義務、服兵役的義務。 關於徵兵的相關規定,是 立法者的自由形成權限,屬於 立法裁量的空間。 關於服兵役義務的主體 由於憲法20條是說「人民」有服兵役義務,而非只說「男子」 若僅從文義解釋的當然結果,則女子也應有服兵役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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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役男」用詞 歧視女生?觀念錯誤啊~~~~ 憲法說 只要是中華民國人民,就要依法律服兵役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0 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是 法律(兵役法)限縮了徵兵規定,讓女性沒有服兵役的"義務"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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