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遺棄除罪化是不是比較可行?!
刑法
第 二十五 章 遺棄罪
第 293 條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94 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有遺棄罪
導致家屬不能放棄長期臥床的失能病人
只能一起照顧到天荒地老
阿伯我覺得
想解決長照問題
是不是乾脆廢除遺棄罪就好?
這樣家屬解除親屬關係
病人自生自滅
到最後也是會自然死
根本不需要安樂死阿
很多鄉民贊成安樂死是因為以為安樂死可以解決長照問題
不是阿
你們想解決長照問題
直接遺棄除罪就好了
家屬可以合法放生病人
長照悲歌就解決啦
不好嗎?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98.72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Tosca (111.254.198.72 臺灣), 09/08/2023 10:33:29
推
通通送到山上的山洞裡,電視都演過
→
對啊
→
那些人只是想政府幫殺掉生病的家人
→
楢山節考喔
在那個平均壽命才四十幾歲的時代 活到六七十歲是真的對家人很大負擔
※ 編輯: Tosca (111.254.198.72 臺灣), 09/08/2023 10:36:06推
遺棄小孩不行除罪
推
呼吸器依賴,腎臟病末期透析列無效醫療,
→
大力推動在宅醫療也是方法
62
Re: [新聞] 被恐怖男友暴打卻心軟原諒 她再遭虐1小我法盲啦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12
[問卦] 綁架是7年以上怎麼還這麼多ee園區我記得台灣上次綁架案盛行 已經是30年前了 以前綁架就是死刑 現在修修改改變成只有七年起跳 (刑法347)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5
Re: [求助] 我跟你媽掉進海裡你會救誰?大家嚎, 讓專業的來教你, 當然是先救你媽, 為什麼呢? 法律上來說,5
[問卦] 把酒駕最低刑期上修 問題不就解決?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4
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刑度不是亂定的,想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就要先對刑法的構造有所了解 刑法,是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刑法典上所有的犯罪類型,都有處罰故意犯,但並非 全都處罰過失犯,只有在刑法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過失行為才會處罰 故意犯和過失犯相比,當然,是故意犯比較嚴重,所以故意犯的刑度會比較高 而刑法典有一種特殊型態,叫做「加重結果犯」,意思是行為人進行某「故意」犯罪,但其5
Re: [問卦] 刑法是否應增列殺人過當罪(凌虐致死罪)正確說法應該叫做凌虐致死罪 其實已經有接近的 只是都針對特定對象 而不是普及於所有人之間 再者對於凌虐的定義 好像都比較難量化3
Re: [考題] 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的題目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7 條2
Re: [新聞] 無辜老人被中國男無差別活活打死 50人路不知道韓國是否跟十幾年前的臺灣類似 臺灣有好心的路人幫助倒在路邊的命危人士 事後遭恩將仇報提告傷害、重傷害、殺人未遂等,並且獅子大開口附帶大筆求償金 造成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臺灣人有個共識「看到路人倒地,不要救以免被告」 那韓國有刑法293的問題嗎?1X
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應該是說婚姻忠誠這件事情,在婚姻中的存在感變低了,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也是有人在倡導婚姻只是一張紙而 已,竟然婚姻只是一張紙,那單憑這張紙的效力,怎麼 可以因此對與第三人合意性交這件事做出這麼嚴重的懲 罰呢?1
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根據刑法,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 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有擄人、監禁事實,並導致3人死亡,但沒有意圖勒贖,實務上會如何判刑? 更新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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