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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何台灣在野黨不太願意上街要求執行死刑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何台灣在野黨不太願意上街要求執行死刑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推:0 噓:0 →:0

※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1.死刑根本假議題
: 因為嚴重到會去討論該不該判死的這些人
: 至少刑期也都是好幾十年或無期
: 也就是這些人其實已經很難離開監獄在出來傷害社會了
: 所以有沒有死刑
: 差別只是民眾有沒有爽到報復心態而已
: 實質用處不大
: 或許這也是民進黨走向實質廢死的原因
: 阿這些死刑犯關到最後也是會死
: 反正不會放出來在社會上害人了
: 有差嗎?
: 不好嗎?

不好啊

因為如果你真要這麼做

那在不廢死刑怕被罵的狀況下

利用國會多數修出一條無假釋無期徒刑

那之後法官審判

是不是就直接多一個選擇

也不用費心去查加害者的小學成績單,有沒有成為模範生

這不皆大歡喜?

結果呢?

還是繼續用老方法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令卡死一切

別跟我說三小在關死刑犯都有申訴在身

真的想簽

鄭捷一個釋憲機會都沒有就被槍斃了

你公文在那邊慢慢送,看有沒有子彈飛得快?



造成的結果是啥?

法務部長的行政權

明顯侵害了立法與司法權

然後還要法律系的教授出來撲脂抹粉

硬去解釋不簽死刑令本來就是法務部長的主觀裁量權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就好像小智當年乖乖道歉就沒事了

硬要靠北爛台大

導致多數人更覺得廢死觀點硬凹




更是讓這群受刑人

接受了法律不存在,判決書上沒有的刑罰─無假釋無期徒刑

把他們關到死

這樣合乎人權精神嗎?

我想答案也是否定的

但是偏偏就這樣幹了

反而還拿人權大帽子去壓人

但換個狀況

一個受刑人,因為監獄長官的主官裁量權

去讓他接受法律不存在,判決書上沒有的刑罰

請問是合乎人權的作法嗎?

想想就知道了



有時在想

真的可以理解法律人為啥支持廢死

因為他們自己都對法律的定義隨著自己方便而曲解

這麼做的人

怎麼會對司法有任何信任度可言?

又怎麼會想把自己的生命交在司法手上呢?

: 2.所以你這樣看就知道
: 台灣真正該解決的問題是嚴重精神病患的刑期
: 說穿了會嚴重到去砍人砍小燈泡的
: 那個其實康復機會很低
: 腦子已經壞的差不多了
: 在美國這類人都是要關到死的
: 不太可能讓他出來
: 台灣鄉民常會爭議在精神病患到底能不能判死?
: 但其實台灣的問題不是能不能判死
: 而是為什麼沒有治好也可以放出來?
: 所以才一再發生傷人事件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10865
: 去年9月,屏東高樹鄉潘姓超商女店員,因勸阻上門的楊姓男子不要在超商門口抽菸,被: 對方攻擊雙眼,引發全國譁然,楊姓男子一、二審依傷害及重傷害未遂罪論處判刑5年,: 檢方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全案5年定讞。
: 像屏東挖眼案
: 最後判了五年
: 好啦 五年後
: 放出來了
: 他是不是有可能又去砍人又去挖眼?
: 這才是真正該上街頭的訴求
: 法院只管判決
: 法院不管精神病患有沒有醫好
: 刑期到了就放出來
: 然後他哪天又跑去砍人挖眼 看誰倒楣?!

修法了啊

精神衛生法修法了啊

規定了很多社區需要幫忙的東西

但有趣的是

根本也沒幫忙把社區社福單位的編制與預算上調

也就是原本就是錢少事多的社福單位

多了更多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

而強制送醫的難度反而被提高

以黑暗榮耀那部韓劇來說

喬妹想用偷拍的影片

去精神病院簽名把她老娘強制送醫

怕是沒有這麼好辦到

至少是沒有辦法這麼快了,還要法官判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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