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內政部對取得中國身分證選舉資格做出解
昨天內政部網站發的文
用來解釋最近的中國身分證跟中配選舉資格的問題
有點難懂所以上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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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件背景
- 內政部發現5名里長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有民意代表批評此舉是在進行政治清算鬥爭
2. 內政部的回應與法律依據
- 強調這是依法行政而非政治清算
- 引用國籍法規定:
- 民選公職人員須在就職前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
- 必須在就職後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供證明
3. 重要法律解釋
- 行政院於112年5月明確指出:
- 兩岸互不隸屬是現況和既存事實
- 中國大陸人民與中華民國國民有明顯區別
- 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4. 執行措施
- 內政部已在98年3月30日和113年11月12日兩次發函提醒:
- 要求各級民意機關和縣市政府在相關人員就職前告知國籍規定
- 具雙重國籍者必須依法放棄外國國籍
5. 對大陸地區人民的規定
- 若已依法註銷大陸戶口並取得台灣身分
- 轉換為中華民國國民後擔任公職
- 同樣需要遵守國籍法規定放棄其他國籍
- 未依規定辦理者將被解職
內政部強調這些規定是基於:
- 公務人員與國家間的忠誠信任關係
- 貫徹法治國精神
- 依法行政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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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是5
台灣人跑去拿中國身分當然沒資格
而中配就算取得台灣身分
如果要選舉 依然要放棄中國國籍
至於你棄不棄得掉不干我的事
嘻嘻
P.S. 突然看到3其實滿核爆的
感覺是兩國論 舔共仔要跳腳惹
--
問題是剩下那20萬有中共國籍的人查
不到 很麻煩
讚啦 內政部 反正中國籍就是不準選
非常重要
你問國台辦,賴清德有沒有中國籍
當然沒有,不然樓上拿賴清德中國身分證號
申請遊戲帳號或車票
按照PRC國籍法規定,賴清德就是中國籍
無誤,跟有沒有prc身分證無關
內政部這樣玩,會玩到賴清德也具有雙
重國籍
你也可以國際上絕大多數的國家看看,台
灣人是不是也算是中國人,甚至你去問
日本政府也可
根據內政部的解釋,賴清德就是雙重國籍
,是一個非法的總統
行政院是太上皇喔,還糾正司法院
說兩岸非兩國不對
內政部可以解釋到超越憲法
還有那個綠委會側翼幫忙助攻
怎麼有人在崩潰
應該要釋憲,內政部的解釋令可以逾越憲法
?
不就喂低能兒綠狗吃屎
共產党因為實名制的關係 這些拿身分證的很
容易不小心就暴露出來 昨天八炯影片示範了
笑死,智障塔綠班又在騙,從頭到尾內政部
回應沒看到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籍,尤其第五個說明
這聲明就是,脫北者能在南韓當議員,脫中
者一輩子連里長都不能選,因為你脫不了國
籍。(中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所以無法放棄
國籍,會變無國籍身份。)
沒錯,中華民國人民要人自清已經脫離中國
國籍根本不可能,就算反共鬥士也不行,這
絕對違憲啦,所以才說塔綠班很智障
憲法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不存在綠畜就
是在鬥爭罷了
崩潰仔去告違憲啊,去告內政部瀆職啊
先有總加速師,現有 K黨加速黨
爆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先來看看政大法律系廖元豪老師的回應: 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各界當然可以質疑,而且候選人以及主管機關也應該給個交代。 至於是否合格,有許多變數。我只是說,以下幾個爭點需要澄清: 一、蕭美琴是否有「回復國籍」而不具參選資格,內政部一定查得到,也應該回答。但所33
Re: [新聞] 陸配參政掀風波 陸委會拋5點聲明曝「註不是阿 陸委會解釋一大串 你只截第二 有沒有看到 後面的??? 來 我們來看看 陸委會 後面的第4段 " 四、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於任公職時放棄外國國籍乃基於「忠誠義務」。18
Re: [新聞] 中配李貞秀遞補立委難放棄中國籍 陸委會法律的事回到法律處理 先說我國是不是依法行政的國家?本來就應該是,而且也應該要這樣做 一句話,我國憲法自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存在,也在兩岸關係條例明訂大陸地區為中華民國領土 頂多承認中共政權統治著兩岸尚未統一的大陸地區,並不承認他們是一個國家 依法來說,根本沒有所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只有大陸地區戶籍1X
Re: [新聞] 藍挺史雪燕批中配參政權遭奪 綠:不笑死!法盲還在跳針啊! 第 2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 院;直轄市、縣(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 院、內政部、直轄市政府、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3X
Re: [新聞] 遭徐春鶯批沒文化 林右昌:戶籍國籍兩碼: : 第三、憲法的最高性 : 就是因為最高性 : 法律不能牴觸憲法 : 憲法第一七一條第一項就有寫了9
Re: [新聞] 內政部:依法解除史雪燕議員職 並無剝問題是,根據臺灣法律,陸配不是外配,大陸地區人民也不是外國人,而是中華民國國 民。 所以從來沒有放棄外國國籍的問題。因為根本沒有外國國籍。 你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你先在法律上承認存在這個國家,而不是本國的南極大陸地區再 說吧。1
Re: [黑特] 靠北笑死 陸委會自己網站就自打臉特別法優先普通法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不然為什麼要說先設戶籍十年才能登記參選 而不是像我們一般人一樣 就是因為特別法優先普通法X
[轉錄] 愚不可集專欄/內政部解職史雪燕,民進黨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菱傳媒 3.轉錄內容︰2
[討論] 大陸地區人民在現行法律上之地位先說結論,依《釋字第710號解釋》大法官陳春生之協同意見,「一、大陸地區人民之 法地位較為特殊,大陸地區人民依憲法增修條文既非外國人、又非本國人(不具中 華民國國籍)、亦非無國籍人,故其自由權利之保障與限制,無法立即與本國人或外國 人一概而論。大陸地區人民顯然非中華民國國民,前面一直跳針的人可以結束了。 一、國籍法及移民法之規定2
Re: [新聞] 被指搞兩國論 內政部:「大陸人民等同我你們內政部先遵守憲法再說 : 內政部說明,行政院前以112年5月24日院臺法長字第1121023848號函明確指出,兩岸條例 : 自81年公布施行迄今已逾30年,兩岸互不隸屬為兩岸現況和既存事實,中國大陸人民與中 : 華民國國民明顯有別。 : 依憲法第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89年「國籍法」修法已將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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