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
就說不是法律定甚麼的問題
是台灣人本身個性的問題
台灣現在就是行人出事率太高,
若你不訂一個嚴格一點的規定,根本沒啥屁用,
現在想要改變行人地獄這個惡名
就是要訂一個比較高的標準
只要斑馬線有人,就一定要停 或者放慢車速
這可能是一個辦法
但這時候就一堆開車用路人跳出來
說有些行人邊走還邊用手機 或者是聊天 慢慢走
那交通不就大堵塞之類的
所以,原因就是出在人啊
大家都只想到自己
會邊走路邊用手機的行人 非常自私
擔心自己時間被影響的開車用路人 也是自私
就是這樣自私才讓台灣交通變成這樣 難道不是嗎?
在許多國家,車子只要遠遠看到有人要過馬路,就會自動停下來
有時你出國還會突然很驚訝 為何他那麼遠還要禮讓你
但國外的行人也不會像台灣這樣,邊走還邊用手機 慢慢過馬路
奇怪了 你要用手機不會等一下再用 在那邊慢慢走 全世界都要等你 你不會不好意思嗎?
除非有號誌燈 本來就時間還沒到 那種沒有號誌燈的路口 要過馬路就快點過
慢慢走是在衝三小???
若台灣人從小就被教育過馬路要快一點 不要那麼自私以為全世界都該等你
那開車用路人也自然就不會擔心要等太久
這樣的事情才會有好的循環 不然就是鬼打牆的循環拉
或者有另外一個辦法
規定行人不能過馬路的時候滑手機阿
這是可以規定的吧
配合這個規定 就可以搭配只要遠遠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 或者準備過馬路 就要停讓
不過 實施起來一定非常困難拉
但總比你定那個"近端" "過一半 " 來得好
這種需要人來判斷啥較近端 啥叫過一半的法律 絕對是最爛的
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只要有斑馬線就設號誌燈
人車各自有各自的時間
若是那種比較少人會通過的斑馬線 就設置行人自己按鈕的號誌燈
行人要過的時候按下去 大約過兩分鐘或合適的時間 就變成車輛紅燈 行人綠燈
人車各自擁有路權 區分開來使用 才是最安全的
※ 引述《DDDDRR (QQ到線鐵定一大堆)》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 https://is.gd/qOkfkz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2.新聞來源︰
: 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
: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理 研議「過一半就要停」
: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 為洗刷行人地獄汙名,6月30日起不讓行人加重罰6千元、記點3點且強制道安講習,不過昨(21日)警方傳出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緊電內政部長林右昌研商拍板暫緩,王國材坦言遠端有人進入斑馬線就要停並不合理,下周一朝「行人在近端或過一半需停讓」研議。
: 中央社昨夜報導,警政署透露「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預計6月30日施行。初步研議「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 不過消息一出,引發民怨,質疑不少行人邊划手機邊慢行,此舉將造成大塞車,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急電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研商,拍板斑馬線有人就全面停讓措施暫緩實施。
: 王國材今上午前往高公局交控中心視察國道疏運受訪時表示,昨晚他聽到「只要有人在人行道車子就要停」這樣一個訊息,因為人行道按照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分為近端和遠端,他初步覺得,尤其在比較長的馬路,斑馬線遠端只要有人踏入,近端的車子就要停,是不合理的,他昨天跟林右昌部長、黃明昭署長也特別討論,初步方向認為不要有人在人行道就要停等,希望朝人在近端或中央分隔線一半的地方等範圍內來討論執法空間。
: 王國材指出,因為6月30日過後,對不禮讓行人有嚴格處罰標準,包括最高罰6千元、記點3點,且不停讓就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是非常嚴格的,所以請所有駕駛要注意6月30日過後的規定,在這樣規定下,警政署希望執法標準比較明確一點,警政署的確提出有人在人行道就完全停等,不過這樣不盡合理,對車流影響太大,下周一(26日)交通部會邀警政署開會討論近端有行人時的執法標準。
: 至於近端執法取締的標準,王國材說明,所謂近端標準譬如在人行道中央、比較接近車子的地方,或斑馬線的一半,執法標準下周一將討論,過去警政署以車子距離行人3公尺內執法,但很多車輛開很快,即便距離4公尺、5公尺下開這麼快,行人在移動中是很危險的,未來執法標準會嚴格一點,朝向近端有行人通過必須停等,相關細節下周一來討論,希望趕快定案,6月30日處罰條例就要執行,希望下周確定。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5.附註、心得、想法︰
: 所以到底有沒有個規範
: 過一半 車就要停是這樣
: 人眼測距嗎
: 還是路上再畫一堆線?
: 不然又回到行人地獄那樣子完全沒變
: 交通部笑死
: ※ 40字心得、備註 ※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老人家你要他走多快?
老人家 那開車的人就不該抱怨阿 等一下
會死逆? 開車人唯一能拒絕那個 只要
斑馬線上有人 就該停讓 的理由就是
用路人會用手機 慢慢走 至於老人家
開車的人好意思抱怨?
呃,你不知道行人時相?大路口這樣
反而比較順暢
當然知道行人時相阿 但我意思是說
每個路口都要有行人時相 不要只有大路口
滑手機再怎麼樣都比老人快吧
你講的是一個人以及其慢的速度在斑馬線上
行走 這才是特例吧
正常是一群人不斷有人在過馬路 就算有幾
個在滑手機 也不會減少車子等待的時間
滑手機的後面一樣有人啊
滑手機的我會想撞死他,當然我是守法的
好公民,絕不會作這種事。
有些人是號誌在閃時還沒要沒緊的慢慢滑
喔
老人就安全島,兩段過馬路...
還有行人是故意走出斑馬線範圍的
台灣駕駛早就無視行人多年了 現在要管
才在扯手機
事實上就是有行人號誌,行人慢慢走還是會
被罵 這就是台灣
你有沒有走過辛亥路馬路
三十年前就有人邊走邊滑手機?
三十年前就沒人在讓了欸
2
警政署宣布的,警政署自己出來宣布暫緩阿 警政署自己出來講思考邏輯阿 講得通,憑什麼不能做 憑什麼警政署宣布的,交通部可以否決 還是說1
看到這個法條就讓我想笑 我有一個朋友開貨車的 有一天被開了一張好像是6000吧 他氣沖沖的跑來跟我抱怨 開車的時候沒禮讓行人被開了一張6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朋友群組都炸鍋了.第一個反應都是開車怎麼過的了路口? 果不其然今天馬上轉彎. 大官是不是自己沒開車,都司機開? 成天坐在辦公室發想一些執行起來根本不可能的事? 你說小巷子,好吧~ 幹!馬路超大條,超過四線道的怎辦?1
年輕時曾有份工作,公司在火車站附近一公里處, 所以很天真,找了一個在另一處車站附近的租屋處, 想說每天步行一公里到車站,搭兩站後,再走一公里到公司。 才走兩星期,就發現這一公里內,差不多有四五處, 加起來約五百公尺的區域,並沒有人行道,而有趣的是,
爆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說到這個看手機 以前在某國學開車的時候,老師有提到這一點,首先是不要對這種不看路的行人不爽 因為行人是指任何人都可以當行人,當行人不用考駕照,這是基本人權 這代表著盲人也可以是行人,小孩也可以是行人,白癡也可以當行人,混蛋也可以當行人 那開車要考駕照的人,就要負擔多一些責任,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開車63
Re: [閒聊] 不禮讓行人到底是啥心態啊很多推文心態很莫名奇妙耶 是平常不會在路上走了所以不讓行人? 我是不會禮讓行人啦 有人要過馬路 我都是停下來等他過啦 行人優先不是禮讓 是應該讓5
Re: [問卦] 一堆人再檢討企鵝妹走太慢?我記得有規定 行人在斑馬線時應盡速穿越馬路 在人行道散步玩直播 都沒人理妳 但是在穿越馬路時就是不能散步 自從5/1大執法以後8
[問卦] 有沒有禮讓行人的八卦?嗨各位肥宅早R 小弟現在人剛來波士頓快一個月 我在過馬路這件事情上受到了強烈的文化衝擊 先稍微解釋一下這裡過馬路的方式,在這裡行人想過馬路有兩種方式: 1. 每個路口都有行人號誌燈按紐,按下行人號誌燈按紐然後等綠燈亮之後通過2X
[閒聊] 臺灣的行人過馬路有問題最近新聞一直在貼車子撞行人的報導, 我看一下內容發現行人被撞的主因,根本是行人自己的行為不對。 我每天在國外,天天都在沒有紅綠燈的四線道大喇喇的過馬路,四條線車子都會停下來讓 我過去,這是為什麼? 國外的駕駛就真的會禮讓行人? 國內就不會? 首先,我並不是因為行人優先就強制過馬路,我過馬路有原則,我會先觀察車子跟車子的2
[問卦] 大車右轉差點撞到行人是不是行人的問題是這樣啦 前幾天要過馬路時 很謹慎的一邊看有沒有四輪要超速闖紅燈 一邊往後看有沒有四輪要綠燈左轉 就在這個摸門X
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幹你娘狗官,過你媽雞巴一半 只要台灣還有人過馬路還在玩手機 這個就是擾民的垃圾政策 操你媽畜牲綠狗官 從行人後面就算禮讓過這麼簡單的規定X
[問卦] 上班時間慢慢過馬路什麼心態?常常開車在斑馬線前大排長龍 後面一整排車都在等行人過馬路 有些年輕人不知道什麼心態 在那邊慢慢走滑手機 很故意就是要卡車子通過- 那就規定行人過馬路不準玩手機, 必須兩手舉高,避免司機沒看到行人 ------ 設行人專用時向就好, 幹嘛誰管你行人玩不玩手機,慢慢過馬路
90
[黑特] 憨草戴著恐怖面具送橘子到北檢75
[討論] 吳怡萱否認陳佩琪諮詢洗錢律師又被認證了75
[討論] 民眾黨貪污條件真的很嚴格54
[討論] 館長便當不想做了51
[討論] 不反串,財政部的處理真的很差48
Re: [討論] 館長便當不想做了33
[黑特] 王定宇又犯病了喔..40
[討論] 黃珊珊移送北檢複訊應該是完蛋了吧36
[討論] 內華達州 也翻盤了 川普翻盤勝24
[轉錄] 吳怡萱:簡苗身為議員知法犯法36
[轉錄] 加州州長 加文·紐森 推特(X)23
[討論] 財政部另外個活動也燒起來了31
[討論] 黃珊珊移送北檢複訊32
[討論] 川普上任後的第一行政命令23
Re: [討論] 館長便當不想做了33
Re: [新聞] 綠能外商泣訴「差點把命丟了」來台6年被8
[討論] 川普當選,台灣真的慘了吧18
[討論] 小草:市長沒那麼廉價才收150019
[黑特] 搞笑!上任三天呂政樟就自己辭了14
[討論] 柯志恩 你好丟臉 天啊(我都尷尬了)37
[討論] 震撼 紐約市停止發糧食券給非法移民16
Re: [討論] 謝震武:謠言根本不會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15
[討論] 每週一問:民眾黨查帳進度?14
[討論] 51萱是不是很可憐?14
Re: [討論] 所以抽獎貪汙案 就這樣過了喔??15
Re: [討論] 原來美國民主黨贏的州,很多不看證件就能投票爆
[討論] 館長:沈慶京心甘情願給柯文哲錢算什麼貪汙27
Re: [討論] 小笠原欣幸:川普當選局勢恐將有利中國8
[討論] 投票日改兩天進行可行嗎?13
[討論] 阿北出來後第一個會炒誰的魷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