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作者
tigotigo
(鐵劍-小號炸魚仔全家確診)
時間推噓 推:0 噓:0 →:4

別停啊

拎北覺得很合理啊

大家都去搭捷運不就好了

這是德政啊真的

台灣車子那麼貴

通通不要開車騎車不就了好了

只有大眾交通工具可以上路

汽機車產業在台灣瞬間團滅

四輪仔瞬間變成花錢買廢鐵的韭菜

多開心啊



千萬別停啊

拎北等著看政府怎麼被幹到連9.2%都不到

嘻嘻

※ 引述《DDDDRR (QQ到線鐵定一大堆)》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 https://is.gd/qOkfkz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2.新聞來源︰
: 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
: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理 研議「過一半就要停」
: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 為洗刷行人地獄汙名,6月30日起不讓行人加重罰6千元、記點3點且強制道安講習,不過昨(21日)警方傳出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緊電內政部長林右昌研商拍板暫緩,王國材坦言遠端有人進入斑馬線就要停並不合理,下周一朝「行人在近端或過一半需停讓」研議。
: 中央社昨夜報導,警政署透露「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預計6月30日施行。初步研議「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 不過消息一出,引發民怨,質疑不少行人邊划手機邊慢行,此舉將造成大塞車,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急電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研商,拍板斑馬線有人就全面停讓措施暫緩實施。
: 王國材今上午前往高公局交控中心視察國道疏運受訪時表示,昨晚他聽到「只要有人在人行道車子就要停」這樣一個訊息,因為人行道按照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分為近端和遠端,他初步覺得,尤其在比較長的馬路,斑馬線遠端只要有人踏入,近端的車子就要停,是不合理的,他昨天跟林右昌部長、黃明昭署長也特別討論,初步方向認為不要有人在人行道就要停等,希望朝人在近端或中央分隔線一半的地方等範圍內來討論執法空間。
: 王國材指出,因為6月30日過後,對不禮讓行人有嚴格處罰標準,包括最高罰6千元、記點3點,且不停讓就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是非常嚴格的,所以請所有駕駛要注意6月30日過後的規定,在這樣規定下,警政署希望執法標準比較明確一點,警政署的確提出有人在人行道就完全停等,不過這樣不盡合理,對車流影響太大,下周一(26日)交通部會邀警政署開會討論近端有行人時的執法標準。
: 至於近端執法取締的標準,王國材說明,所謂近端標準譬如在人行道中央、比較接近車子的地方,或斑馬線的一半,執法標準下周一將討論,過去警政署以車子距離行人3公尺內執法,但很多車輛開很快,即便距離4公尺、5公尺下開這麼快,行人在移動中是很危險的,未來執法標準會嚴格一點,朝向近端有行人通過必須停等,相關細節下周一來討論,希望趕快定案,6月30日處罰條例就要執行,希望下周確定。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 5.附註、心得、想法︰
: 所以到底有沒有個規範
: 過一半 車就要停是這樣
: 人眼測距嗎
: 還是路上再畫一堆線?
: 不然又回到行人地獄那樣子完全沒變
: 交通部笑死
: ※ 40字心得、備註 ※
: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噓三小?沒噓過帥哥膩?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29.228 (臺灣)
PTT 網址

kougousei 06/22 12:52台中才一條 台南沒捷運是要怎麼大家

kougousei 06/22 12:52都去搭捷運= =

tigotigo 06/22 12:59台南沒捷運應該怪市府啊

tigotigo 06/22 12:59都2023了 府城還沒有捷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