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四叉貓算錯了,狼師今年5月16羈押期滿~~
關於一審期間的羈押規定,請大家看一下法條:
第 108 條
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審判中不得逾三月。
....
延長羈押期間,偵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長一次為限。審判中每次不得逾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審、第二審以三次為限,第三審以一次為限。
然後看一下網路上節錄的裁判書內容:
112.8.16 一審開庭
112.8.16~11.16 剛好三個月,被告一審的第一次羈押期間。
112.11.16~113.1.16 剛好兩個月,被告一審第一次延押。
113.1.16~113.3.16 剛好又兩個月,被告一審第二次延押。
113.3.16~113.5.16(裁判書誤植為112.5.16) 剛好又兩個月,被告一審第三次延押。
所以被告的一審延押總共 3+2*3=9個月 從去年8月16日押到今年5月16日
四叉貓說的從去年11月開始押 應該是被告第一次延押 而延押最多三次共6個月
也就是今年的5月16日沒錯
而青鳥活動最早是今年5月17發起一直到5月24日有正式名稱
所以從時間點來看 被告已經羈押期滿 不能排除有參加戶外活動的可能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6.204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12:34:46
→
SO??
→
所以是青鳥當市長?還是當議員?
→
不認真看還以為這案子是昨天發生的?!
→
然後幾百部片子是羈押時發生的
推
加重強制性交罪222第一項第二款是七年以
→
上..
→
所以不是十年以下~你列的第108條沒用
你自己貼的資料最下面都寫第三次羈押期滿耶,自己貼的資料不會看?
→
問阿川不就知道了 阿川有監控 好放
→
※ 編輯: MrTaxes (1.200.6.204 臺灣), 07/17/2024 12:53:17
心
推
這個錯了ㄚ~
→
羈押期滿不在家好好休息馬上參加政治活
→
動你不覺得那裏怪怪的
噓
延押四次吧,你要不要看清楚ㄧ點
→
分別在4個日期延押2個月,你到底是怎麼
→
閱讀的
→
最後在113.05.16再延押2個月,很難閱讀
→
嗎?
噓
你的閱讀能力是不是有問題?
8
[問卦] 禹英禑會怎麼為殺警案的被告辯護?如題 假設現在非常紅的 非常律師 禹英禑 受到了林信吾的委任 在羈押庭、偵查中和一審擔任辯護人 禹英禑會怎麼幫被告辯護?要怎麼幫被告爭取教化可能性? 有沒有八卦?4
Re: [新聞] 轟民進黨為了選舉無所不用其極 柯文哲:根據自由時報報導 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自6月27日起,繼續羈押禁見2個月;若加上偵查時羈押的2個月及法 院3度羈押,林嫌將被羈押禁見共9個月。 秉叔從去年12月初被抓1
[請益] 刑訴新修法關於羈押的疑問因為買108年高點刑事訴訟黎律師函授,觀看筆記時有一個問題與高點體系式分類六法 <2020/2/21版>在羈押期間有一問題是修法原因嗎? 黎律師教導 一. 本刑10年以下: G1=3+2X3=9個月 <刑訴108條第五項> G2=3+2X3=9個月1
Re: [問卦] 個資法是給賤民遵守的?沒這回事喔 桃機電纜遭破壞停電 兩外包工人遭聲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 2022年3月15日 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審判中不得逾三月。 但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者,得於期間- 那些講冤獄是不是忘了台灣有一部施行了10多年的法條 "速審法" 其中 第 5 條 法院就被告在押之案件,應優先且密集集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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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早安,中國! 早安,文燦!早安,中國台灣! 早安,中國人肥燦! 在這邊提醒一下政黑各位炎黃子孫們 羈押,不代表起訴! 到目前為止,肥燦都還只是在偵查中的羈押防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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