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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逕付二讀的法律是不是因此違憲而無效?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逕付二讀的法律是不是因此違憲而無效?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77

民進黨在立法院多數黨期間,
大量使用逕付二讀通過法律案,
大家最記得的,就是公民投票法,
之前已經廢掉人民的創制權,
後來居然還逕付二讀、修改成兩年才能投一次、跟大選分開。

所謂的逕付二讀,定義如下:
https://i.imgur.com/rkF9deC.jpeg


簡單地說,逕付二讀豈止是沒有實質討論,
根本就是沒有討論。

如果沒有實質討論,會變成法律違憲的理由,
舉輕以明重,
這種沒有討論的法律案,不就更當然違憲而無效?!

我是很樂意看到啦!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9.157 (臺灣)
PTT 網址

knives 06/09 16:57

喵~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6:58:17

rogudan 06/09 16:58本來就可以逕付二讀,如果各黨團對法案

rogudan 06/09 16:58沒意見就可以逕付二讀,但是如果各黨團

rogudan 06/09 16:58有意見,就應該在委員會好好討論。

但大多數的逕付二讀 都是投票的結果,而不是其他黨團沒意見。 例如公民投票法。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00:36

rogudan 06/09 16:59然後黃國昌送表決的版本,也是當天才出

rogudan 06/09 16:59現,以至於沒幾個立委知道表決的法條是

rogudan 06/09 16:59什麼

這個是假消息, 議案合併後的議案,算是舊議案,不算新議案。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02:28

v40316 06/09 17:02叭叭!公投法違憲

astrayzip 06/09 17:02樓上這個說詞要用多久 當天投票前版本

astrayzip 06/09 17:02就都看得到

astrayzip 06/09 17:03綠腦自己主子忙著在議場貼布條不看而

astrayzip 06/09 17:03

wiliyss 06/09 17:04假消息?請你告訴我哪裡可以可以從立院

wiliyss 06/09 17:04下載到過三度的版本...

rogudan 06/09 17:05要表決的版本沒有人知道。說有公開版本

rogudan 06/09 17:05是指,諸多立委針對相同法案提出不同的

rogudan 06/09 17:05法條,這些法條都沒有被確實討論過有沒

rogudan 06/09 17:05有問題。而民進黨提出的法案都被凍在委

rogudan 06/09 17:05員會,根本沒辦法二讀

wiliyss 06/09 17:06https://imgur.com/AFZrir1.png

wiliyss 06/09 17:06幫我指出哪一個是最後過三讀的版本就好

抱歉,這真的是五月下旬這個版跟八卦版的主題, 很舊了,也講爛,我真的懶得講.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09:04

wiliyss 06/09 17:08藍白瞎搞,弄了一堆版本去過2讀,混水摸

wiliyss 06/09 17:08魚,然後再用機密版本去闖,這種方法不

wiliyss 06/09 17:08改,談“國會改革“!?

wiliyss 06/09 17:08把法案2讀當兒戲的就是藍白大立委

可以的話, 請針對這個發文的主題、不要叉開話題。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09:55

astrayzip 06/09 17:09某W版本還這麼舊 代表綠營洗腦能力真

astrayzip 06/09 17:09的頗厲害的

astrayzip 06/09 17:10落後幾個meta的風向罐頭言論現在還在

astrayzip 06/09 17:10

wiliyss 06/09 17:10你是懶得講還是沒辦法講?國蔥體:話就

wiliyss 06/09 17:10講到這?

看起來, 你們對於逕付二讀、完全沒有討論是違憲這件事情, 並沒有爭議, 謝謝您們的支持!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12:42

wiliyss 06/09 17:12對啊,所以大家都不想徑付二讀對吧?這

wiliyss 06/09 17:12不對對吧?

wiliyss 06/09 17:12那請問完成“國會改革”法案的藍白能不

wiliyss 06/09 17:12能保證之後不會再有徑付二讀的法案?

wiliyss 06/09 17:13“國會改革” 誰不想? 加油好嗎?

rogudan 06/09 17:13問題其實是一整掛的,黃國昌這幾天在上

rogudan 06/09 17:13專訪,其實不在解決一般人的疑問,而是

rogudan: 在加強對信仰者的洗腦 42.77.67.162 06/09 17:13 他只是對於這些不懂法律、不懂國家制度的人, 卻特別愛戰法律、愛戰國家制度, 覺得很不耐煩吧! 我完全可以體會,就是現在的感覺。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14:49

allento3 06/09 17:144/15委員會ivod去看就知道不討論

allento3 06/09 17:14黃自己說最高機密你還在大家都知道

wiliyss 06/09 17:14DPP過去做不好,ok所以從國會多少退下來

wiliyss 06/09 17:14了。結果藍白合作的多數,還是搞一樣爛

wiliyss 06/09 17:14事,不是嗎?

allento3 06/09 17:15大家都知道但卻是最高機密

rogudan 06/09 17:15逕付二讀,本來就不是問題,但是是一狀

rogudan 06/09 17:15況而定,昌傅白藍用這個狀況,不讓白藍

rogudan 06/09 17:15的法案受到討論。這個就是立法程序的問

rogudan 06/09 17:15

wiliyss 06/09 17:15請藍白別打著“國會改革”做著跟DPP過去

wiliyss 06/09 17:15一樣的錯事了,很噁心,被發現後比爛更

wiliyss 06/09 17:15讓人覺得噁心

ms883050先搞清楚行政機關的定義吧 223.137.118.205 06/09 17:16

https://i.imgur.com/jItBI2H.jpeg

唉,

青鳥跟塔綠斑,最不缺的就是你這種不懂還喜歡大聲嚷嚷,

被羞辱了後還不甘心,一定要追的人家再羞辱你一次.

並不是在司法院、法院下面,他們就不會同時具備行政機關的屬性,

也就是所以司法行政對法官所做的考績處分,

仍然是一種行政處分,這樣也才能夠提起行政訴訟。

司法行政就是行政機關,所以司法院秘書長才會被叫去法制委員會質詢。 司法院本來是法院組織, 但是歷史因素,現在的司法院只是相當於美國的司法部, 是徹底的行政機關。 真正的司法機關,只有法院、法官而已。 書記官也是,並不是所有的作為都是屬於司法行為, 訴訟法以外的行為,常常是行政處分, 只是因為不適用行政程序法,所以最高法院用造法的方式, 給予司法方式的救濟方式,即由法官下裁定。 -- 再補你個實際上會發生的情形:

https://i.imgur.com/hTWieEn.jpeg

https://i.imgur.com/QTjqY4H.jpeg

檢察官用關係人的身分傳喚你之後, 當庭改列證人,叫你具結,並開始作證, 你也做了。但結束之後, 書記官、檢察官都拒絕給你證人旅費的申請單, 你不服。 請問:這個拒絕的意思表示,是不是行政處分? 答:當然是! 再問:那這時候書記官、檢察官為拒絕的意思表示, 是一種司法行為?還是一種行政行為? 答:當然是行政行為! 問:為行政行為的機關,是司法機關,還是行政機關?? 答:他是司法機關,但這時候所為是行政機關的事情,也是為行政處分,當然就是行政機 關的屬性。救濟程序法無明文,但不會是向法院抗告丶異議。

rogudan 06/09 17:16黃國昌身為法學博士,卻對立法程序如同

rogudan 06/09 17:16兒戲,搞出了十年少有的社會抗爭

rogudan 06/09 17:19黃國昌對事情稍有不爽,就會咆哮帶過,

rogudan 06/09 17:19這是對單一人事。但是法案提案者都是立

rogudan 06/09 17:19委,代表了一定的民意,卻還想暴力帶過

rogudan 06/09 17:19,這樣不在台灣民主歷史留下污跡,也難

rogudan 06/09 17:19https://i.imgur.com/YtHjHGa.jpeg

你的情緒很多, 可是我沒有看到任何東西。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33:43

wiliyss 06/09 17:25逕付二讀違不違憲,可以討論,但判斷不

wiliyss 06/09 17:25是你我是大法官。但做這事前提是不是有

wiliyss 06/09 17:25在委員會好好討論外加上立法的多黨數必

wiliyss 06/09 17:25須要完整對丟到2讀的法案做完整的負責!

wiliyss 06/09 17:25過去我不知道,但這次藍白把一堆相似有

wiliyss 06/09 17:25爭議的案子(我在20樓貼的)都丟到二三

wiliyss 06/09 17:25讀去混水摸魚,是很不負責任的立法行為

wiliyss 06/09 17:25態度,再這之上還冠上“改革”之名更令

wiliyss 06/09 17:25人噁心!

那個什麼謠言查證的N G O,已經說了程序沒問題, 現在只是在爭執好,或不好。 而我這個主題是想問說:如果沒有實質討論、不好的情形,就違憲, 那舉輕以明重, 連討論都沒有討論的,例如公投法修法,就當然違憲囉?!

※ 編輯: court0043 (49.217.49.157 臺灣), 06/09/2024 17:38:14

ocwandu 06/09 17:36看是哪個顏色的啊

Supasizeit 06/09 17:394

wiliyss 06/09 17:40笑了,你逼別人回你是否同意違憲?但重

wiliyss 06/09 17:40點是對逕付二讀的態度不是嗎?我反對逕

wiliyss 06/09 17:40付二讀,要好好討論,要搞這套的黨要付

你反對? 對不起喔,你的反對一點意義都沒有,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定就是有逕付二讀。 你連這個都不懂, 是要我回答你什麼?你連提問的資格都沒有吧!

wiliyss 06/09 17:40完全責任。我問你的你一個都沒回只用國

wiliyss 06/09 17:40蔥體“說到這裡”...

※ 編輯: court0043 (124.8.35.188 臺灣), 06/09/2024 18:17:44

wiliyss 06/09 18:29你可以畫個框架說“逕付二讀”就等於沒

wiliyss 06/09 18:29有討論(委員會公聽會算不算討論?),

wiliyss 06/09 18:29然後再自己當大法官說這樣違憲來討論同

wiliyss 06/09 18:29不同意?我不能說我反對使用逕付二讀的

wiliyss 06/09 18:29手段,用的黨要負政治責任。另外覺得這

wiliyss 06/09 18:29次藍白手段更噁心還偷冠“改革”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