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20年來死傷最嚴重的火災 誰會負責?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1. 陳其邁
: 2. 韓國瑜
: 3.花媽
: 4.謝長廷
: 5.沒人負責
: 台灣出現這種第三世界的公安事故
: 最後會是誰負責呢?
: 誰又能解決高雄騎樓亂堆雜物的陋習?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Pro
我只能說
誰來當市長結果都可能不會更好
這就是現實
不需要上綱到市長
但政治上被批判恐怕是免不了
建管跟消防單位確實必須有人出來負責
政府單位不可能沒有責任
不過
這樣說
早上被塔綠班說是假中立就是了
這就是塔綠班
說壞的不想聽
說好的又說你假中立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每個首長都只能保又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
去跟八卦柯韓粉說 跟我說幹嘛.......
我只能說~很難有首長能看得那麼細~除非他住附近
高雄人很為難我知道 但是高雄塔綠班必須死
除非強制危老都更 但那更難啦 南鐵那種的99.99%同意
都能吵到現在了 沒出事誰會想要處理?
首長看到也沒用
這種老舊措施哪個縣市長敢拆嗎?
一堆住戶住在裡面
Who care : 噓韓穩暖
柯文哲就敢啊
拆不是問題,是拆完之後才是問題
徐國勇都已經親自趕赴現場救災了4%還要怎樣?
所以才更難處理
哪有敢?一堆違建也是就地合法 本來要強拆現在也緩
處理了
確實 拆完 安置處所 重建分劃 問題一堆
又老又窮呵呵
燒成這樣應該有結構安全的理由可以阻止住回去了吧,至於
要政府直接拆掉不知道合不合法律
燒成這樣消檢肯定沒在驗,我是覺得檢討空間很大啦
強拆也是要錢 你看有多少錢可以花
火滅了嗎?起火原因知道了嗎?都還不知道就忙著獵巫?
柯文哲敢拆? 是在講笑話嗎?
你要強拆結果是一堆住戶跟你抗議,重演台北市王家事件
台北多少違建直接就地合法的?
暖
然後左膠團體就會出現幫忙
鋼筋混凝土結構是不怕火燒~然後...真正有困難的人有選擇嗎
市政府要拿錢出來給住戶搬啦
政府有能力安置嗎?接下來的問題在這裡
究責是一個問題,善後又是另一個問題
柯執政期間有這樣重大災難?
前瞻砸六千億給南捷炒地皮 通過 多給高雄幾億蓋
短期安置應該不難啦,是長期要給產權才難
重建的話肯定得長期安置啊
我認為拆掉比較好~但倖存的人要怎安置?生活怎處理?
臨時宅 喊沒錢??? 暖男真有關心社福方面?
燒成這樣還不能拆嗎?
短期安置找些公家宿舍給他們住就好了,只是那個產權如果
是他們的,你不還給他們那就要給另一個新的產權去換啊
同樣的危老要限期都更也是一樣而且為了讓協力建商願
意幫忙蓋 你說可能不讓他們分部份產權嗎?但這又會
引發新的公平問題
不行啊 九龍那棟燒完那麼多年還是在那邊
講難聽點,死者的喪葬還比較簡單~活著的安置才是頭痛
之前風災 山上的原住民都會以地換地 安置在永久屋
有一說一,這篇給噗太郎推
除非像之前地震那樣整棟倒掉
這個可以這樣處理 只是$$$$$難擺平
山上的反而好解決吧,空地那麼多
居住~生活~甚至工作~我不知道問題會不會更大
這個根本無解,沒人拿得出好方法的
這個是市區的地 換到郊區 住戶肯定要靠北價值損失
這種地方要重建牽涉的利益糾葛肯定更多
這種還要住在都市裡的才麻煩,要不然政府去那瑪夏蓋一堆
組合屋,叫他們去住,看他們要不要
$$$$$$$$$$$$的問題最麻煩
立個法:超過40年的建築物可無條件拆除,這樣好不好哇?
有些有產權的,你叫他們去住組合屋?
哇扯一堆 所以黨媒風向是 這無解無責任 燒死算他們衰
反正我的重點是~無須上綱~接下來才是頭痛時間
之前在永和找租屋也是一堆這種的,開4 5000 我也不敢住
重點是他們的地上權是無限期,所以…嘻嘻
假中立
不用頭痛啊 就繼續放著啊
所以我上面不就說了,短期安置簡單,是長期要還給他們一
個產權麻煩
各地都有這種大樓,不都放著
陳其邁現在要思考的是善後,如果善後做不好~責任就會有
你要修法硬幹就違憲,所以無解
現在說要去牽到陳其邁頭上~大可不必
這種大樓 燒起來或大地震時 都會死一堆人啊
不管善後有沒有好 法院判下來一定是市府單位有人出事
法院判下來是哪條罪?
所以徐婆芋要負責囉?
建管跟消防一定有人會扛責任
先讓新聞飛一會兒,搞不好是屁孩縱火
你等著看阿 滅完火自然有火場勘驗 驗到那責任就到那
我看連陳其邁都會先出手~
這件就死亡人數多吸注意力,本質是住宅火災,法院有在民
宅火災去判公務員有罪?
建管消防有什麼責任,這不是營業場所好嗎
住宅失火跟政府關係在哪,什麼都政府= =
拆掉重建 請問原始住民要不要付錢? 不付錢算不算買票
有喔 若起火點附近有違建或防火巷被佔用 就是消防稽
核和建物管理單位了
或許我的觀念錯了~但政府單位不可能沒事
就說護航的完全對消防稽核和社福安置 完全不懂
這種歷史共業只會越來越多,沒救
然後這件目前說法是,開頭還有目擊者看到說是有人在吵架
不知蓄意還是不小心的縱火才燒起來
再者~死那麼多人...算了~不多說~阿彌陀佛
社福安置,說得容易= =
不用假設一堆 有人吵架代表一起火就有直接目擊者
不付錢不給住 在裡面死給你看你要不要
那通報到就近消防設施 有沒有符合法規 有沒有超距
起火原因現在都是唬爛居多,事後調查才準
或超出年限 要扯怎麼繞都繞不出去
火調都還沒給結論 那個吵架煙蒂引燃的說法看看就好
都跟你講清 台灣消防法規相關超嚴的
是活在什麼理想國度啊 社會就不是這樣運作的
高市府乖乖倒歉 就傷害最小
不死人無所謂 死人就照公辦理 社會就這麼運作的
要怪就怪你高市府 沒稽核確實 若是遊民就是你社福照
嘴巴講講 這件事就過了 治本的方法 沒有
這件是比較有可能被當特例處理,後續安置或產權的好處比
較多啦,但對其他人不太公平就是
顧不足 執政就是這回事 在野無責任習慣 腦還沒換過去
跟什麼在野執政毫無關聯
執政本來容易被挑毛病 出事就是閉嘴去做去改
做不到那就下台很簡單別跟人民說沒有
政治責任請辭或許有 法律上我覺得機會不大
這種社會邊緣地帶本來就沒什麼解決辦法
我不覺得有多高的政治責任啦
沒解決辦法 這句話是執政方最忌諱的話
我覺得火調沒出來前大家都別對責任歸屬太鐵齒
你敢掛在嘴上 公開場合講出去 後果自負
他不會明說,但大家心知肚明
呵呵 還有 吃力不討好
因為真的無解
但我比較想討論這種問題該如何根治 難不成只能繼續
擺著危老高風險的建築繼續每天賭沒出事嗎?
死了人下台最簡單啊 不然八掌溪才區區幾人
不需要鐵齒 有死人就有責任疏失 也一定是高市府扛
要解決跟要台灣沒有窮人一樣
台灣這幾十年來就是這樣改善進步
八仙塵爆後來新北市府扛了嗎?
https://0rz.tw/34lID 有做安全檢查過~但承認難以改善
新北有撥款幫賠阿
本來就有責任歸屬問題 該追究的不能跑 不該追究的也
不該獵巫
除了修法 侵害產權 強制安裝 還要定期稽核
新北市府又沒錯 八仙是要扛啥
八仙那個也是私人行為,其實政府也沒啥關聯
要有辦法低限度的達到管理,且政府能追蹤掌握,我覺得是基
本
先洗個460篇廢柯文壓壓驚
八仙是兩個民間企業租用地糾紛 法院也是用應稽未稽核
讓新北負起部份責任阿
要改善就是要錢 那邊就是沒錢才去住
不然無解吧 產權人甚至可能不在台灣 罰不到
你早上自己先在扯亂罵塔綠班的被說假中立不是自找的嗎
所以啊 我說火調出來前別太鐵齒責任歸屬
什麼有死人一定政府扛 八仙塵爆就不是如此了
八仙那個有法院判公務員有罪嗎?
奇怪耶 現實社會是先論 有沒有該做沒做 該稽沒稽核
該做的都做了 記錄報告也給了 才提加強改善編列
一定政府扛 那是政治責任 跟三狗那種無限凹的公道差太遠
政治責任跟法律責任差多了
政治責任就是公道責任上限之一啦
柯文哲啦 這邊柯粉版
這種歷史共業 政治責任也有限
法律有責任就是再加重政治責任阿 想模糊挑輕鬆的扛?
有沒有那種空屋安全改建的技術啊,讓閒置空間整理到安全狀
態,如果可以的話立法讓閒置空間空置一長段時間,產權方不
處理,政府可以有強制力進去處理維護大樓其他擁有人財產安
全,費用追訴給產權方
等火場勘驗完再來嘴巴 暖男先倒歉卡細災
廢到笑的假中立發言
這就是侵害產權啦 就算先假設有法=安檢未過可以查封處理
政治責任跟法律責任不一樣啦,一堆這邊在吵的事,最後真
的有扯上公務員法律責任的也沒幾件
你要:安置=低收入戶,安置地點不滿意,離工作地遠等等
讓歇業關店將空置的商業空間處理成安全的狀態成為產權擁有
者的義務
國外好像有法律空置多久政府可以插手,但台灣的話應該
沒
重建: 經費哪來,這樣強制都更後的土地增益歸誰
火場勘驗基本上87%跟政府沒什麼關聯
追訴費用:產權可能數十甚上百,或移居聯絡不上
發生在台北就會被上綱到市長 就是不爽這種雙標塔綠班
懶的提打臉案例了 死太多法院是完全偏向受難者方
錢櫃火災那個,前幾天還才剛去安檢過,監視器拍安檢就在
一樓晃晃,沒真的每樓四處去檢,結果法律責任一樣過關沒
事
誰執政誰扛呀,塔綠班會檢討在野和選民,笑死
讓市府逃責 國賠或社服賠款怎樣來?
這些 除非"安檢不過 限時改善 否則強制政府公告價收購"
我比較在意 垃圾群 人禍 捐款明天會不會又發起
移居聯絡不上他就不要回來啊,重點是空間要安全的,變成呆
帳也只能當作支出成本
這怎麼可能國賠= =想太多
否則每一步都是窒礙難行 才會沒有人想處理
營業場所跟住宅是兩回事
錢櫃那種公共營業場所都沒國賠了,這要國賠啥鬼啊XD
有人還分不清楚這件事跟錢櫃那件完全不同XD
住宅除非有改進,不然通常都是穩定的狀態吧
幹公務員是要安全下莊 不是做到被謀利/貪污害死的 QQ
就該你講 過去就有用違建 防火巷佔用未稽核 消防設備
改建*
距離不夠近或超年限未稽核 應扯上行政監督責任了
long台灣危老只有加速都更協調的樣子 印象中政府很
難介入強制處理
你先把那案子拿出來看看是住宅還是營業場所
不過這次可以考慮挑戰修法 但我覺得這個就算修下去
最後結果可能又是紅燈區2.0 就算有法源依據 為了社
會觀感各級政府都還是選擇能不碰這種爭議就不碰
錢櫃是私人營利場合 這優先喔 公共場合跟公家場合是
我上面不是講了嗎,錢櫃那個前幾天才安檢,監視器還拍安
檢人員只在一樓跟人哈啦晃晃一下就走,根本沒四處檢,這
樣法律責任上都沒事了
危老都更要100%同意 這種產權複雜的別想了
政府不能強制,但協調寬容空間大
兩回事 這都分不清 你燒死在故宮且是故宮疏失就有國
賠了
民宅是故宮嗎?
燒死在國家場所,當然是國家賠啊
紅燈區2.0就紅燈區2.0,至少要讓政府遇到問題有手段
民宅前面的消防設備 防火巷歸公有管理
我是遇到生番膩?
他舊址會胡扯而已 3GO哪時候講對過
你自己去查清 消防法規要稽核涉及的毛規定有多細
再來這談拉 早說一聽就啥都不懂 一直跳針
就說這是舊大樓住宅 你說得很多不能套用
這案是住商混合
台灣沒在分舊不舊大樓啦 淦北市 七八十年老大樓
感覺我沒get到你的點
下面商的部分早就荒廢了
照樣挖開防火巷 和 硬鉗入消防管道 你是沒見過喔
7~80年老大樓?????
也沒有荒不荒 有樓有地就有產權人
產權人就有管理責任
台灣民國2~30年就在蓋大樓了哦?????
下面商辦就沒人在用了聽不懂喔
唬爛太誇張 7 80年大樓XD
原來日本打二戰順便蓋大樓
民國2~30年還是日治
雲台灣人喔 日據台北就有5層樓"大樓"了
有空到南京西路來走走
我就說他雲台灣人,整天亂講啊
五層叫公寓
高一點叫華廈 再高才是大樓
那時候叫大樓 哈
70~80年大樓 媽的比國民黨逃來還早喔
媽的穿越來的吧 笑死我
公你三小 當時是商業用也有租給銀行或公家單位辦公
公你三小 當時是商業用也有租給銀行或公家單位辦公
五毛只知道改革開放後的大樓標準 不知道五十年前文革
老窮殘時代 五樓叫大樓喔
原來某人是從文革時代穿越過來的啊,難怪會說五層樓建
築算大樓
走去路上說五層樓是大樓,路人會覺得這人有什麼毛病
原來時間旅行真的存在 本版版友就是穿越者XD
想問一下當時的五毛可以買幾碗麵呢?
那時候都有帝國大廈了 還五樓是大樓
五層樓是大樓XD
科p負責 最佳答案
所以才五毛 台灣是建物當年落成自稱XX大樓 就沿用
若有商辦或公家運用過 也會稱大樓
公寓是純民宅 那怕3F~30F都會叫公寓 高的加綴詞
會叫公寓大樓或社區大樓
先上色還怕沒人認出你
台北市有災害的時候,怎麼沒聽到你這樣說
鞭長末及
當市長就是要承擔阿 今天是人禍又不是天災 不然要怎樣
才算市長的?
你說你上任有更好 但今天出這包不就是沒更好 那選你幹
嘛 說好聽話?
當市長有點擔當 不要整天只會選票
雙標仔們就是雙標仔 有夠噁心
是的 民進黨不要動不動就叫人下台
X
台灣經濟停滯很久了 除了電子業最近幾年因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新賽道有了更大發展 其他行業困在三十年前,甚至比三十年前更差 這次火災不過是停滯行業裏民眾生存困境的集中外在表現 長遠看沒救的6
首Po1. 陳其邁 2. 韓國瑜 3.花媽 4.謝長廷 5.沒人負責2
現實就是陳其邁衰小 無解的未爆彈在他手上爆掉而已 這地方除了學對岸直接硬來打掉,不然是完全沒有解藥 消防安檢那些都討論過了,這地方就是不可能 所以RIP,大家還是努力賺錢,挑好房子住比較實際4
當然是當地居民要負責阿 政府又不可能到私人住宅去做消防檢查 那邊的居民把易燃物堆得到處都是 一點公安意識都沒有 而且城中城又不是第一次發生火災了2
我知道。 台北錢櫃大火=柯文哲不在台北,該死! 高雄火災=這是天災,邁邁只是比較倒霉,不能怪邁邁。 這一切一定又是柯文哲的錯。 嘻嘻17
誰負責?怎麼負責?互噴口水而已啊! 立法院行政院內政部要不要重新訂定公寓大廈消防法規? 還是燒完了以後,賠個錢都更完以後,官員們過去露臉作秀後,繼續檢討在野黨嗎? 全台灣這種40年以上的集合式住辦大樓一堆,未來是否還會發生? 建議地方政府要求消防局建管處,重新審視大樓消防梯間走道是否暢通?滅火器是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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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怎麼辦,黃國昌要怎麼下車?61
[討論] 紅統寄生柯文哲難道小草看不出來?66
[討論] 被問到朱yahoo徐900幹嗎跑啊?XD62
Re: [新聞] 北市多位女民代遭恐嚇「乖乖趴著」 顏若55
[討論] 民眾堂9%以下是確定了52
[轉錄]劉宇FB為啥孫鳳群一月是政治獻金支付薪水50
[討論] 柯文哲:我實在不貪污、給台灣一個機會47
[討論] 陳揮文黃暐瀚聯手打臉圖利罪不是貪汙罪41
[討論] 其實民眾黨解體的話,台灣會很危險吧?44
[討論] 很明顯沈慶京招了嘛19
Re: [討論] 陳揮文黃暐瀚聯手打臉圖利罪不是貪汙罪41
[轉錄] 顏若芳:國昌老師在4/05宣傳小草傳媒41
[討論] 孫鳳群等人訊問結果39
[討論] 給網軍:徐永明沒金流也判貪污罪35
[討論] 民調:越深藍對民眾黨越有好感32
[討論] 民調顯示,京華城案傷柯最深51
[黑特] 美麗島民調:綠34.5藍19.8白8.6中立24.929
[討論] 認真問柯文哲最終會以圖利還是收賄罪起訴27
[討論] 黃國昌:抗中保台?我聽你在叭餔咧23
[討論] 柯文哲還有高度可能參選2028總統21
[討論] 柯文哲金流複雜,他真的有專心市政嗎22
[討論] 黃國昌鬼吼半天14
[討論] 靠北咧 大家都在擔心颱風 還有人檢討柯文17
[討論] 民調顯示,民眾黨已成為深藍政黨18
Re: [新聞] 快訊/京華城案再增1被告 新故鄉智庫顧16
[討論] 信傳媒全手機民調,民眾黨剩7.6%14
[討論] 陳揮文:台灣人很可悲只想放颱風假16
Re: [討論] 陳宥丞說北市議會調查結果「查無不法」耶15
[討論] 發現王乃妤模仿柯文哲穿高腰褲16
[討論] 巧芯幫Yahoo說話蠻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