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震撼!柯文哲職場霸凌 賴香伶卻無作為?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408/post/202004150043/
該文作者經歷 法官及勞動局長
見解跟實務參考價值夠了吧!
節錄部分文章
何謂「職場霸凌」?我們可以這樣定義:「雇主濫用權力、優勢地位,或是怠於行管理、監督權限,縱容主管或其他員工以積極或消極方式造成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造成被侵害員工身心壓力。」
常見類型包括肢體、言語或是集體孤立,心理影響導致的精神損害,就像台語說的「氣死驗無傷」,往往看不到實際傷害。
參考法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也規定,「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所以賴香伶的辦公室主任林恕暉
被他人職場霸凌侮辱 受精神不法侵害
弄到全國皆知
應該要採取法律行動
保障權益吧?
--
欺世盜名勞權仔
除非柯文哲講得就是事實,柯文哲的作為根本就是符合正常
,所以賴才無計可施
她要是有種 就退黨辭立委 不過我想不可能
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 對KMTMD來說是同樣成立的
這種就是還有的撈才留的啊
因為他已經不是勞工局長了,所以勞權不重要了
會打到主子的勞權一點也不重要
其實賴香伶可以裝死,但她明明就站出來幫自己的同僚
發聲了,不曉得為什麼還要被罵成這樣耶
你各位在職場上遇到老闆不合理的言語或要求的時候有她
這麼勇敢嗎?
這種發言就不是要看國內醞釀一個成熟正向的政黨政治
氛圍,只是想要看到民眾黨內鬥然後覆滅而已,DUCK不必
這時候應該要支持賴香伶才對吧
賴是勞權大立委耶 靠勇敢是什麼 法律當裝飾嗎?
搞不好她可以推翻柯文哲成為民眾黨黨母啊
支持賴對柯文哲採取法律行動!
這應該用動保法來辦才對
所以她不肯訴諸法律,現在所做的一切就都是屁喔?
吉公然侮辱辣
賴當場落淚但毫無作為 3天後媒體報導才發fb 什麼勞權
教母我也是笑笑:)
都放話了還無作為?
毫無作為你各位可以拿著她的臉書來罵柯文哲喔?笑死人
身為勞權大立委 不肯訴諸法律行動,難道是遇到自家風
暴輕輕放下?這樣怎麼叫一般勞工百姓相信她能保護勞工
?這豈不是對民眾黨是重大傷害
你這種邏輯思考能力真的還是去旁邊笑笑就好
民眾黨薪水給那麼低不是早就不該被信任認真維護勞權嗎
各位聽見了沒有,以後職場遇到不法侵害 臉書+放話就好
XD
滑坡成這樣,你要不要也去旁邊笑笑就好
賴香伶不是毫無作為的廢物=以後大家都只要發臉書就好
人心中真的不能只有立場,藍綠都一樣,共勉之啦
好喔 我等著看勞權大立委之後會執行什麼法律行動XD
所以沒有執行法律行動就是毫無作為嗎?
我就說現在,不用跟我扯什麼以後
發臉書叫做有作為喔,正常人遇到被主管罵成狗會怎樣,1.
提告2.離職 3.發臉書,摸摸自己良心啦你會怎樣,口連吶
所以你覺得賴香伶毫無作為嗎?今天沒有她的臉書你各位
被稱為勞母 卻長期在這種威權無賴的慣老闆下工作 笑死
還在被柯粉洗臉都是不實爆料綠媒看圖說故事
國民黨都是辦理作文比賽
走法律再講啦,FB講講有什屁用,又不是告述乃論
柯文哲只要一句只是大家都有情緒就可以帶過了
柯粉說謊跟我說個茲八喔,那是他的事情啊
能搞到你洗幾十篇罵勞母毫無作為喔?笑死人
八卦都在吟詩作對。政黑都在罵狗。高下立判
不退黨就是戀棧權位,你也捫心自問一下自己跟柯文哲
嗆別人沒得撈才離開有什麼不一樣
好了啦,你被主管罵狗你會怎麼處理啊
摸摸自己良心啦,口連吶
你摸自己良心講一下啊,我是直接噴回去離職提告,你呢?
發臉書絕對不在我的規劃中啦,口連
那你就快去鼓勵賴香伶照你說的做啊,噴她幹嘛?
身為勞母目前「只」做到這種程度,本來就不夠、本來
就不夠、本來就不夠,形同無作為
真的逼哀,罵柯文哲罵到變成柯文哲
政黑版不能噴政治人物膩,口連
勞母是她自己說的嗎== 還身為勞母咧...到底在講三小
她是什麼身份,一般百姓是什麼身份,她自詡為替勞工
所以你被主管罵狗你會怎樣啊,不敢講膩
出頭爭權利,這件事目前做到這樣本來就不夠
又滑坡到政黑是不是不能噴政治人物了,逼哀
賴香伶又不是被辱罵的苦主 是要怎麼採取法律行動?
別可悲了連被主管罵狗什麼作為都不敢說,有夠好笑
她做這樣不夠我認同,但說她毫無作為我不同意啊
jerrysuper大要不要先去搞清楚被罵的人是誰再來講?
那你會怎樣啊,說一下很難喔,難出口膩
那如果只是平民這樣講他是超過點,但他不是啊,護航也要有
至少她為在座的這些小柯文哲提供相罵本捏,沒功勞也有Q
點分寸
護航要有點分寸XDDDDDDDDDDDD
賴已經出來要求柯道歉了 現在有錯的人是柯 並不是賴
我說她不是毫無作為不用罵成這樣叫沒分寸XDDDDDDDDD
要不要直接說沒有跟你們一起罵她廢物勞母就是廢物算了
先說你被主管罵成狗你會怎樣,發臉書膩
是是是,繼續護航
說賴不辭職就是沒作為 但賴又不是罵人的人 為啥是她要辭
看起來我護航算還可以,不是毫無分寸啦齁
因為正常人不想跟會罵人成狗的主管在一起工作啊,這很難
懂喔?
明明是柯嘴臭 賴也提出了譴責 樓上居然一排在罵賴
也太是非不分了吧
快用法律咬他,不要發臉書吠
就是有些人已經被政治影響到腦子都不能思考了啊
眼睛裝濾鏡啊,不是兩個都噴嗎?
是非算什麼,跟柯文哲一樣,能贏才是最重要的
對啊政治影響腦子,連被主管罵成狗,會有什麼作為都講不
出來
所以樓上們都認為在公司被欺負的員工不辭職就是活該?
提告,離職,發臉書,你選那個?
只要受委屈了卻不請辭 就是老闆的幫凶 就是偽善左膠?
呃就說了 被罵狗的不是賴 要告也應該是林恕暉要去告
不敢講提告,笑了
人家在網路上都是勞權之祖,問這什麼鬼問題
笑了,你去工作,主管說你狗主人,不能告膩
可以提告 但提告者不是賴啊 那你們罵賴不提告是在搞笑?
柯不是說你是狗主人...新聞先去看一下再來好不好
柯文哲職場霸凌人不是第一次了,沒事兒沒事兒,趕快叫女
人出來擋
搞清楚好嗎,被講狗主人不能告膩
講半天 連能 的人是誰都搞不清楚 還好意思笑別人?
誰家的狗不是狗主人,不然是?
柯說的是 林是賴的狗 這句話侮辱的是林 並不是賴
勞權之祖有什麼不能講的
況且說一個人有養狗 這根本也不是侮辱
連人家說了什麼都不知道就在那邊講半天
誰家的狗,那是誰家的
柯沒有指名道姓,只說那是誰養的狗,只是他是誰的人
為了掩飾之前搞不清楚狀況亂罵一通 說法越來越可笑了
大家都很清楚
你連被主管罵成狗什麼作為都講不出來,先去旁邊吧
兩個都有,你下屬被罵狗,上屬沒事也很厲害
所以有人說我養狗我就要告他公然侮辱喔?
請問livi大 說你有養一隻狗 這就是在侮辱你嗎?
上司啦,上屬是三小。來這邊除了教邏輯還要教中文==
下屬被罵狗 上司可以幫他出頭 但不能幫他提告啊
哇,所以說誰家的狗上司就沒事,下屬只是狗
賴是去養狗的嗎?
明明是這麼簡單的事情 是真的看不懂嗎
隨便啦,反正繼續凹繼續護航
所以賴也沒當沒事 這不是譴責柯文哲要求道歉了嗎?
嘻嘻 人設崩了 不過也不是第一次啦
講半天不提告就是廢 卻解釋不了不是苦主是要怎麼提告
a98 在工作場合懂嗎?除非妳真的是養狗的不然這很難懂喔
懂啊
先解釋一下賴能代替林出來提 的法律基礎是什麼再說吧
要有什麼事?這麼愛講法律 拿個判例出來阿
能溝通講人話的狗我也想養,還能幫做人事,這哪裡找
就算是在工作場合罵某主管他的下屬是狗 罵的也是下屬啊
如果今天是賴本人被罵狗 那以她勞權的形象 當然就該提告
問題是今天被侮辱的不是她 那她是要怎麼 公然侮辱?
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事實是她下屬被罵成狗,她出來叫柯道歉啊,還一直護航
誰家的狗對上司不是污辱,對下屬才是,是嗎?
整件事的重點不就阿北罵她的下屬是狗,見報了才發臉書
賴出來要求柯道歉是非常正確的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
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公然污辱
柯罵自己的黨部高層是狗 問題很嚴重 但這個鍋不是賴的
賴被說誰家的狗,不算被污辱喔
a98你要講法,法條來了,怎樣
鬧大登上報紙才發臉書要求道歉,就有損她的人設了
livi大 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之罪 遭誹謗的人自己要出來提告
可憐,tmdog吹的撈母
上面有另一條,搞清楚好嗎
在這事件中 被罵狗的是林 所以是林才有權提告 不是賴
我貼了兩條,懂?搞清楚好嗎?
我看你是真的搞不清楚,笑了
還在講誰才有提告權,噗
指責上司養狗咬人不是汙辱喔?
他不是當事人,都要求柯道歉了,哪裡沒作為
livi大你貼的第一條甚至不是刑法 只是勞動部的行政規則
那條在講的是勞動部可以主動處罰雇主 更加不關賴的事
如果你要拿那條來講 你批評的會變成是勞動部不作為
貼了兩個完全無關的法條 就覺得可以沾沾自喜的罵人 唉
被爆出來才要求道歉…穎
柯文哲負面的po文怎麼大家都不推文呢?
原來指責撈母養狗咬人不是污辱喔?
批評柯文哲霸凌別人理所應當 但不該沒道理亂咬賴一通
因為如果柯師父說的是事實就不算霸凌阿,笑死,洗幾篇
了
哇靠 一個堂堂勞母 只有這等反應 笑死人 悲哀
勞權女神被看破手腳XDDD
上次助手薪水的事件就被看破手腳了
事實證明 被老闆羞辱的勞權女王 也不敢是個反抗老闆的
咖
平常講勞權講的頭頭是道 結果原來只是做做樣子而已
噗 貴黨真廢
柯不是汙辱的話 那代表你老闆跟主管都可以明目張膽的
叫你狗了喔^^ 以後被這樣對待就麻煩不要去告發後罵中央
不維護勞工尊嚴喔^^
撈犬女神
柯文哲永遠是對的 說話就是這樣 不爽的請自己離開
藍綠幾十年來把勞工當奴隸,結果現在人家出來為下屬講
話了被罵翻,網軍邏輯會不會太好笑了
藍綠誰把下屬當狗罵?還是公開罵,你說說看啊
而且他是羞辱下屬,護航自己要護航的特權對象,什麼叫
為下屬講話?噁心
這哪裡震撼了?
好好笑 等政黑版糾眾主持正義啊
況且被罵狗的是有身分有職位的幕僚,DJKF連狗都不如,
還想幫師父顛倒是非?柯文哲看不起ptt4%這種沒戰力的,
怪不得大禮包寧可給別黨的。為什麼人才都在別人那呢?
我柯只收一些狗都不如的垃圾。
勞權之母..
第一天出社會?還是又是閃兵覺青?
可憐 在這個世界發生許多大事的時候,這裡果然還有人
在假關心芝麻綠豆的事情
震撼?很會下標吼?
賴不過是模仿前老闆鄭的假勞權真鬥爭
朝聖 勞權教母也被主子言語霸凌
一般民眾吵架會罵別人狗之類的 這很常見 但在高位的政治
人士去罵人狗 或是上司、老闆罵人狗東西之類的 這種地位
上的差距就是言語霸凌無誤 因為下屬沒辦法回罵對方 這樣
單方面被上位者罵卻只能低頭被罵 這是很羞辱人的事 會感
覺自己為了一口飯吃 忍受這樣的侮辱 自己真的很沒尊嚴
欺世盜名
當然有志氣的人會當時向上司嗆回去後不幹了 但也有人為了
經濟壓力忍下來 但忍下來 自己心裏的那一關是過不去的 不
是為了存活而跟著貶低自己 認為都是自己的錯 就是猶豫自
己這樣能忍多久 被高位者這樣言語霸凌是很痛苦的事
不想理這種事,俄烏跟上海封城比較重要
但這種黨主席,我不會想支持
金牌霖時就沒作為啦 底下的狗奴才還幫忙鬥金牌
就沒水準啦,要引申更多就不必了
說穿了柯就失言,無限上綱也掩蓋不了塔綠斑最爛
每次都拿失言來抵禍害國家差遠了
勞權女神那是上個版本的事,現在是養狗飼主
勞權女神 已經被看破了
白皮綠骨死賴民眾黨不走,滾!
笑死 什麼也不敢做
還勞權女神咧…笑死
爆
Re: [新聞] 楊蕙如養網軍辱大阪辦事處「爛到不行」補充今天最新出爐的判決書全文,供各位瞭解捏: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上易字第 33 號刑事判決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蔡福明 上 訴 人12
Re: [新聞] 中一中師生衝突!學生頂嘴嗆這句 前大法孫前大法官對於我國的債法演進具有重大貢獻且不亞於王澤鑑老師,但就本案的見解 實難令人苟同。 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中,基於主權在民,人民原則上就是自由的,例外才可由法律禁止 憲法第22條概括基本權條款有保障所謂的一般行為自由。(釋字689參照) 否則哪個法律允許各位上ptt的?哪個法律允許你吃飯?哪個法律允許你睡覺?做愛?9
[問卦] 停電蒙受的損失告國賠會賠吧?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 員。4
[爆卦] 法務部回應連署廢除刑法19條(精神病犯罪連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機關名稱 法務部回應日期:2022-01-18 分析說明 經研議結果,刑法第19條雖不予刪除,惟行政院、司法院已研提刑法第87條、第98條、保5
Re: [爆卦] 高端開放混打啦!出國不出國的我認為不重要 我只問 開放混打請問有沒有經過專家會議? 專家會議有沒有會議記錄? 混打3
Re: [問卦] 警察就可以違停喔?據我了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有關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 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 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同法第99條第3項:「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 第1項、第2項及第99條之1之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2
Re: [新聞] 8秒奪命畫面曝光!直行自行車閃不過 捲1. 從畫面看來,自行車騎在大車旁邊, 因為大車在右轉前1秒才打方向燈, 所以騎士完全不知道大車想右轉, 她是被大車逼到只能緊急右轉 ->知道自己是大車會有視線死角,- 先說結論,刑事上無罪,但民事上絕對有責任 首先,先說刑事責任 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認定上,會將猥褻行為認定限 縮在需有滿足性慾的意圖下(台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訴字第2265號刑事判決參照)
- 覺得文長的可以直接END看結論 依《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及同法第6條
38
[討論] 玩「塔綠班」諧音梗的人都出事了!28
[討論] 郭正亮:國民黨2026可能贏南三都17
Re: [討論] 民眾黨為什麼不賣寫真集14
[討論] 薄瓜瓜 懂玩(圖)14
[討論] 薄瓜瓜算是敵人的敵人是朋友嗎?9
[轉錄] 美跨性狂潮挫敗,臺灣政府應止步27
[討論] 台中市政府:空汙因擴散條件差10
[討論] 翁曉玲指控參加遊行律師多是綠友友9
Re: [討論] 郭正亮:國民黨2026可能贏南三都71
[討論] 陳智菡:柯文哲注重團隊能力而不是外表8
[討論]阿北全盛時期,能把色色翻頁嗎?8
[黑特] 為何對綠鬣蜥和流浪貓狗待遇差這麼多6
[黑特] 雜草為什麼要詆毀阿北心目中的女神7
[討論] 郭正亮:鄭文燦會比柯文哲慘7
[黑特] 翁曉玲:司法院你們為什麼不提案?5
Re: [討論] 為什麼還有人敢偷渡蔡英文好棒棒??5
Re: [討論] 40歲以上的人看得到中共亡國嗎?6
[討論]波爸波媽和波波敢給其他波波醫生開刀?3
[討論] 林冠年不就之前酒駕被開除黨籍的爛咖嗎?4
[黑特] 什麼都公開 但卻都是弊案??7
Re: [討論] 民進黨執政八年,執政成績完全輸給國民13
[轉錄] 獨立觀察:LSE終於屈服英行政法院判決5
[討論] 薄瓜瓜7
[討論] 真奇怪阿北性騷璩美鳳事件陳佩琪沒說話4
Re: [討論] 核電重啟需要5年 是鄭麗君瞎掰的11
[轉錄] 管仁健觀點》王鴻薇大翻車後為何徐巧芯8
[討論] 台灣法律允許馬斯克這樣的人當部長嗎?7
[討論] 朱學恒入獄,會被那個嗎?32
Re: [討論] 台灣米進軍日本4
Re: [討論] 台中市政府:空汙因擴散條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