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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商調修法9月25日公布施行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情報] 商調修法9月25日公布施行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時間推噓49 推:49 噓:0 →:66

詳洽考試院網站新聞稿
恭喜大家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5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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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30.4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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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Blood 09/25 13:06季節性週期性那邊有被刪掉了

CCIJIM 09/25 13:47https://pse.is/86hyuj

starfish290309/25 13:56倚老賣老的老人 沒辦法囂張了

a2251325 09/25 14:00大量屎缺要露出原形了嗎

c2578910 09/25 14:06看起來剩重大專案這個比較可能被單位拿來擋人?

jerrykyo 09/25 14:51要穩定只能綁考試缺 奇葩內規終於吃屎了

tin5022 09/25 15:07真是好消息

liaox 09/25 15:29看起來沒有說不能擋啊,只是規定一些期限跟條件而已

g817300721 09/25 16:07不是原則上同意而已嗎 有的是理由擋人

philips180 09/25 16:14何謂重大專案

Diaw0803 09/25 16:17基本上跟以前差很多了 過調日期也是3+3個月

k1230 09/25 16:17這樣改之後更沒人想辦災防、專案了

k1230 09/25 16:18刪掉週期和季節還可以

tomokazu 09/25 16:199/12收到商調函,不知道該怎麼算

協調一下 請對方再發一次商調函 因為寫法不同

livewater 09/25 16:43重大有比總統還大嗎? 總統交接期也才4個月

ncnuboy 09/25 16:44未來可以合法擋的只有擬調人員任職未滿6個月的狀況

parappa 09/25 16:52太好了!推推推

states 09/25 17:39推推

MonkeyD5566 09/25 17:52看草案,還是可以擋阿,須經原機關同意,騙人的玩意

ouyang 09/25 17:55已經公告施行了 非草案

ouyang 09/25 17:55原則不能擋 唯一能擋的就是任職未滿6個月

ouyang 09/25 17:56其他情形 機關就是只能決定何時讓你走

ouyang 09/25 17:56原則3個月內讓你走 例外2個月 或是3+3個月內

ouyang 09/25 17:57他的"重大"不確定法律概念 有建議在修法說明詳述內涵

ouyang 09/25 17:58避免機關恣意解釋造成例外變原則

parappa 09/25 17:58不用原機關同意,只是要決定過調日期

ouyang 09/25 18:01修法理由 應詳述何謂重大 及三個月的裁量標準

ouyang 09/25 18:01但是目前沒看到修法理由 所以不知道銓敘部有沒有改

ouyang 09/25 18:02如果依照原來的修法理由 是有可能被機關恣意濫用

xoyster 09/25 18:02終於 恭喜

ouyang 09/25 18:02有提醒他們 商調已經改列行政處分 有權利就有救濟

ouyang 09/25 18:03如果機關裁量濫用是可以提行政救濟的 與其這樣

ouyang 09/25 18:03不如把規則講清楚

tommy134075 09/25 18:04我等板上m長官翻譯

※ 編輯: ouyang (220.135.118.109 臺灣), 09/25/2025 18:31:27

liaox 09/25 18:32希望有長官出來說明

arod5566 09/25 18:34某m哭死

liaox 09/25 18:37因為法條看起來好像沒有明確指出原機關是不是可以不

liaox 09/25 18:37同意商調這件事……感覺很模糊

ouyang 09/25 18:38商調同意權可以說是刪除了

ouyang 09/25 18:38只有任職未滿六個月 可以不讓你調 但是也可以讓你調

ouyang 09/25 18:39其他原單位只能決定何時讓你走

ouyang 09/25 18:39所以接下來的商調函 寫法會不太一樣

liaox 09/25 18:40如果不能擋那真的太棒了

ouyang 09/25 18:41但是我看很多人事單位都不知道這件事.....

MonkeyD5566 09/25 18:58太好了,有解釋就比較知道是怎麼回事,想當初我們單

MonkeyD5566 09/25 18:58位商調函陳上去還會消失勒,希望這個修法過大家商調

MonkeyD5566 09/25 18:58都可以順利

ouyang 09/25 18:59消失就是兩個月就可以走....

jerrykyo 09/25 19:19法規很明確說機關只有押時間這個選項,還要討論同

jerrykyo 09/25 19:19意不同意什麼……

peterwww 09/25 19:39無法擋商調了!這重磅消息

cyt1600 09/25 19:43之前聽過有些單位還會擅自將商調函存查或是直接函復

cyt1600 09/25 19:43對方不同意很惡質

pringles27 09/25 20:53但沒人發現如果機關同意但要六個月,太久導致要人

pringles27 09/25 20:53機關不要了?

lbsiii0315 09/25 20:55終於 有進步了

kutkin 09/25 21:06如果確定六個月還好耶

HotBlood 09/25 21:11用人機構可以不同意延長變六個月吧,不然就變漏洞

HotBlood 09/25 21:11

ouyang 09/25 21:17延長+3 就三種態樣

ouyang 09/25 21:171.三方合意 2.領偏遠加給 3."重大"事由

ouyang 09/25 21:18因為修法用語上使用 最多三個月 如果沒有一定的裁量

ouyang 09/25 21:19基準 那麼機關想當然爾 直接給你6個月出局

ouyang 09/25 21:19所以有建議銓敘部 在修法理由部分加以說明

ouyang 09/25 21:19何謂"重大" 及 最多三個月的審查基準

ouyang 09/25 21:20以避免機關裁量濫用 但是因為沒看到修法理由

ouyang 09/25 21:20所以不得而知是否有修改

ouyang 09/25 21:20但是考試院會議紀錄是有提到 修法理由有修訂

ouyang 09/25 21:21例外從嚴

kiwifruit 09/25 21:48終於要看到只有官沒有承辦人的機關了嗎XDD

kiwifruit 09/25 21:48我也蠻期待某個長官會出來講話,好興奮啊

billy946867709/25 21:52新北要沒有人了嗎?

autoexecbat 09/25 21:57雙北一堆靠擋人維持機關運作的要全滅了 笑死

philips180 09/25 22:10年底很多案子要核銷?是重大專案?

akeji 09/25 22:53公務員跑光,全約聘僱的單位要出現了

kiwifruit 09/25 23:13照原po說法可以提行政救濟的話,反正機關用重大專

kiwifruit 09/25 23:13案拖,當事人就救濟,案子爆量自然有人會受不了出

kiwifruit 09/25 23:13來該的~

liaox 09/25 23:22聽前輩說新北某單位長官還直接跟要人機關說,我就是

liaox 09/25 23:22故意開9個月要讓你自動放棄,這法條出來真是太好了

hollowlife 09/25 23:24回頭看m長官當初的高見 笑死

ouyang 09/25 23:26未修法前就可以提救濟了(改列行政處分之後)

ouyang 09/25 23:26但是基本當事人沒贏過 詳見前面的判斷餘地

gn01921390 09/25 23:27太棒了

ouyang 09/25 23:27現在提勝訴機會大 像是明確性原則 有利不利一律注意

ouyang 09/25 23:28但是行政救濟基本還是緩不濟急 三個月內調走就好

※ 編輯: ouyang (220.135.118.109 臺灣), 09/25/2025 23:28:58

asd245438 09/26 01:15委任以下如果用重大專案擋,想必這個機關遲早要全滅

asd245438 09/26 01:15,刪掉季節性的約束就是在防爛機關用這條硬壓人不走

kiwifruit 09/26 01:21感謝原po對此事的關心!

webberpopo 09/26 07:16我看有地域加給的地方變沒人敢去了

majongson 09/26 07:42想得太美好了吧,真的變態要擋你們的機關,還怕沒招

majongson 09/26 07:42數可以使?他有時間耗你有時間耗嗎,就算法條都支持

majongson 09/26 07:42你行政救濟程序走完都不知猴年馬月了

u9596g12 09/26 07:52要擋還是有方法可以搞你嗎

tktk1212 09/26 08:22之前還看到有人說 勞工沒商調這玩意 要禁擋商調的話

tktk1212 09/26 08:22那平等原則 讓機關也要可以資遣人 現在看來蠻有趣的

fcz973 09/26 08:25公務人員退休 #資遣 撫卹法

webberpopo 09/26 09:09真的沒什麼好類比的,不然說穿了這就是一個大公司內

webberpopo 09/26 09:09部調動的規定

webberpopo 09/26 09:10不然是真的有人覺得政府機關請不到人的業務,我們關

webberpopo 09/26 09:10店結束經營就好嗎

kiwifruit 09/26 10:02其實我就想看看變態的機關要怎麼玩,白紙黑字寫在

kiwifruit 09/26 10:02那邊,頂多就6個月,還是我們不是法治國家,法條要

kiwifruit 09/26 10:02崩潰了嗎

bettybuy 09/26 11:00有人只會看衰,還不如直接研讀法條看看如何解決

hank7218 09/26 11:01要3+3,理由要符合規定內容

web1379 09/26 16:03水喔~

dran30 09/26 21:40有進步了 至少原則上要同意

dran30 09/26 21:41而且也刪掉了一些之前所加的規定

dran30 09/26 21:43以後會產生很多現象 1.新人隨時可裸辭 2.機關現有人

dran30 09/26 21:43員流動加速3.內部人員士氣及素質低落

dran30 09/26 21:45政府還停留在舊時代的觀念 沒錢途 無限責任制 公

dran30 09/26 21:45教已經國軍化 隨時都可以辭

GXIII 09/26 22:36國軍辭職不用賠款嗎

scott1man 09/27 23:10可以辭?非現職不好應徵的規定有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