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公務員休假年資規定(受訓期間納入計算)
為落實政府核給公務人員休假之意旨,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上開規定所稱「政府機關(構)」包含公營事業機構;所稱「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人員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9353&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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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及既往嗎?
今年年底要全部重算 1110101生效 你說呢?
是的
如果以前在公立國小當實習教師一年算嗎
其實只有年底報到的有差而已
人事人員辛苦了......
爽 以前年資可計算 直接+7天
替代役算命…
公家醫院院聘人員有算嗎
應104年考試的
看不出有溯及既往
同仁有大學校務基金人員年資,算嗎?
12月實務訓練...休假年資直接加1年XD
經濟部計畫或是國科會計畫人員算嗎?
終於要物歸原主?
想想也能知道會溯及既往吧 不然104年到110年受訓的人
會強烈反彈吧
如果是要111年以後受訓的人才算的話 那公文就不會這麼敘
述了 應該特別強調那塊
104年以前的不會抗議嗎?
沒有什麼溯及不溯及 函釋就講自1110101起機關核計休假
就要依此規定 當然要全部核計 全部自然要重新檢視 保訓
會又因釋字785改了一堆人事行為為處分 面有核定休
我直接進補兩次實務訓8個月 但是我明年剛好有14天…
104以前 一報到就公務員不是嗎 抗議啥
假 考試院挖的坑在這等著 機關傻傻的不重新核計 呵 是
要沒事找事作 來跟同仁打行政救濟嗎?
跟以前的還有以後的比起來少了兩個年度各7天的假QQ
以前被吃掉的有補償再說
就104開始改的試用期終於要修正啦,104以前的又沒有是要
抗議什麼?
令有說歷次解釋未合部分都停止適用,所以要重新計算
太開心惹兩次考試被扣掉的,加上以前公校職員直接都
可以算了QQ(雖然已能想到明年初人事應該直接被煩死X
D
但公家單位職務種類眾多,感覺算不算是否要有個標準
(還是這部分由各單位人事判定?
有計休假年資那是不是公務年資也要比照辦理?
現在公務年資算進去差別在哪?
那之前在公家機關擔任約聘也可以嗎?
現在可以把30天排除掉 年資未滿15年都要檢視 還有…
已經有休假年資、退休年資,為什麼還要自創公務年資
這個名詞,我也不知道公務年資要幹嘛 顯示老鳥資格?
贊同ez大,俺也是104被吃掉4個月受訓期間的一份子QQ
,此函釋一出爐我又馬上重算休假年資與天數,但今年
因跨官等又換職系年資中斷、明年仍要按比例算休假天
數21天*4/12=14天,乾~QQ
抱歉 我不知道104以前的規定
勞務採購契約駐點算嗎
1.受僱政府2.全時3.專職 勞務採購雇主是公司不是政府
吧?計畫助理要看雇主 據悉有些是「基金會」雇用的…
沒關係的,103以前(含103)的那群考試錄取人員其受
訓期間是採計休假年資的,但是自103年以後的受訓期間
則不併入退休年資,區別是這樣~銓敘部、保訓會都可
以查到相關函釋規定,供參考
有些會在勞務契約明文規定得否併計公務人員服務年資
,之前處理過健保勞務採購契約機關長官有要求寫入契
約條款中,供參考~
特考類別要先去受訓一年才分發單位開始實務訓練6個月的
不知道那一年有沒有算在內
不管期間都是考試錄取訓練期間 包啊都包
我的意思就是要併入退休年資 不然白白被吃1年…
派遣/勞務承攬 不算
上次那個健保局的 這篇是解套令
而且包含實務訓練年資也可以採認休假了
當初因為個案個案發展出一堆採計年資的原則
現在直接以概括性原則,授權給機關採認,有何不可呢?
全部工時+專任人員,有符合這兩個條件,提出證明就採認了
人事就簡單啊,就看誰發服務證明給你申請人了
https://tinyurl.com/az58mxhd 到這邊下載令檔跟函檔
所以現在有資料的就準備準備好,簽出來,明年就可以採認了
請問擔任臨時人員期間可以算嗎?
樓上,先請到服務證明吧.....
國立大學研究助理的年資應該可以吧?謝謝
想知道,公立學校實習老師一年算嗎?
實習有領薪跟沒領薪的吧,而且實習不是公職訓練階段
實習怎麼可能算阿 又不是專任人員
個人是認為,教育學程/學系的實習學分 不行
因為那是 "學分"
而且,試問若可行,那分發到私立學校實習的學生,怎辦呢?
而且,都已經講專任了,實習只是到人家場子練習當老師
實習我記得寒暑假還要回學校上課吧....
終於要把被吃掉的一年補回來了嗎
一月報到的 至今已經少放很多假
人事會統一處理嗎?還是要自己主動提?(包括受訓期間跟
約聘雇年資)
問你家人事
103移特的時候受訓一年就都沒算了
不是104年開始的(煙
請問我今年又考上(3/31離職+報到)舊的規定是因為受
訓4個月中斷休假年資,明年休假要乘比例,這樣明年
新規定是不是不算中斷了?謝謝
直接進補8個月...但已經21天了再進補好像也沒變化
是指休假的天數 過去少放的 會於明年還給你的意思?
抑或 過去沒算到的年資 於明年起補回來 明年起放假年
資就正常繼續跑 但過去少放的 不會補??
不會補假給你
就是從明年起訓練期間都能併入休假年資而已
回wen大:年資是否中斷還要看您是否為跨官等、低一職
等等情況而定,您是110/03/31報到,那到07/31訓練期
滿訓練成績及格,考試及格、派代送審,從07/31派代開
始算在職月數(6個月),111年休假日數,就是以前今
年派代後在職月數+休假年資+派代前受訓4個月,然後在
依滿幾年休假幾天規定計算,假設是滿3年、休假是14天
,那就是14*6/12=7天
了解,謝謝unfriendly 大!
請問公立醫院院聘人員(非約聘雇),是否適用?
本來想吐嘈退撫年資才該吐出來,但想想以後根本沒得領
真的還回來還要補繳....
當初肯付接近3萬會的錢 就是賭民O黨沒這個膽會下去年改
沒想到...把錢還我 老夫不玩了Orz 就當是樂捐了...
說不定這筆樂捐 下輩子投胎有機會首抽北歐人阿
法屬格陵蘭 呢??? 況且北歐也是有窮人跟難民的......
請問「公營事業機構」指的是國營事業包含台水都算嗎
"公營"包含 國營 省營 縣市營 鄉鎮營(理論上這也算)
所以其實也不算朔及既往 過去幾年被吃的假可能用月算了
所以公立學校代理老師可以 代課老師不行的意思吧?
代課一週20節的話 跟全部被綁住差不多 可是不算的意思?
代理教師寒暑假有來上班嗎???
尚有討論空間,教育人員要是兼任行政,應該更有機會主張
代理老師106前可以併計休假年資耶,現在既然要改那
應該也可以再併計了吧?
銓敘部說沒有溯及既往~111年開始新天數~之前的不補
沒有所謂補吧,只是111的計算基準,採納進這些年資而已
106以前?已經在106修正掉了,不是嗎?
那既然沒在106以前簽准採計,111就回歸計算基準
請問警察第一年的訓練可以併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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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台鐵轉任交通行政機關-- 使用二類人員轉任辦法和公務人員任用法的差別,在於適用轉任機關範圍、年資提敘效果 、再轉任非交通機關需否重行辦理銓敘審定等三方面。 -- 正文文長,簡易決策懶人包如下:6
Re: [新聞] 女子在勞保局做了13年勞工 考上正職公務有關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採計規定一案 為落實政府核給公務人員休假之意旨,自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 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 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上開規定所稱「政府機關(構)」包含公6
[請益] 請問如何查詢自己的公務人員考試訓練資訊小弟於10幾年前有當過一陣子公務人員,目前服務於國營事業 最近因為銓敘部公告各機關可以採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作為休假年資 所以本公司的人資請我提供之前的訓練期間證明 但是打去考試院、銓敘部得到的答覆都是叫我打去別的機關查詢 所以想請問我應該找哪個機關才能夠查詢到以前考試訓練期間的資訊4
[請益] 長官是否有權限控制不予休假或給予長假大家好,想請教主管惡意擋假 可以用什麼方式處理呢?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11.18.局考字第0910037148號書函 要 旨: 有關公務人員之主管長官是否有權限控制不予休假或給予長假3
[請益] 如何救濟休假年資被計算錯誤事情概要: 我是105年那梯高普考錄取,於12月31日前完成報到手續。 報到時也檢附之前工作年資2年資料,人事也願意幫忙列入休假年資計算。 過幾天後人事印了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給我, 認定我的工作隸屬該函所列12大類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3
[請益] 現職公務人員考上他單位之年資問題之前考取104年司法特考五等,105.5.1合格實授 有購買當兵年資1年, 目前委二本二,110年考績尚未確定, 有「實際任職6年內(至111.4.30止)不得轉調司法院及法務部暨其所屬機關 以外機關任職」之限制,3
Re: [問題] 公部門轉國營的休假年資要 旨: 有關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採計規定一案 本 文: 主旨:檢送本部民國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影本1份, 請查照並轉知。2
Re: [閒聊] 蒼藍鴿4不4適用公務員服務法除了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依 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機關比照上開法規自行訂定並報經上級機關核准之單行規章2
[請益] 勞保跟特考受訓時的保險同時保?(已解決)大家好 背景: 目前於民間公司從業。於民間公司尚有14天特休。 公務人員特考訓練預計4/13進去受訓,受訓一年完才有公務員資格。 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