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匿名勞檢公司後,公司做假資料要同事簽

看板Salary標題[討論] 匿名勞檢公司後,公司做假資料要同事簽作者
iiyenyuii
(alice)
時間推噓12 推:15 噓:3 →:26

果不其然,勞檢通知在上禮拜來後

隔天就要被檢查了

結果被延期了

今天開始

看到同事被要求在人資會計重新做的薪資條 出勤紀錄 簽名


可能明天就換我了

這種事 該如何是好?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26.23 (臺灣)
PTT 網址

cityhunter0408/31 20:56紀錄起來繼續檢舉啊!

iiyenyuii08/31 21:04就怕沒機會拍照啊~~~~~~

iiyenyuii08/31 21:05就在上司面前 簽給他看啊啊啊啊

a15109108/31 21:17買針孔攝影眼鏡

iiyenyuii08/31 21:23有人能借我嗎?

a15109108/31 21:28想檢舉就去買

PolarBear8408/31 22:11其實手機開著錄音,盡可能在遇到重要文件時唸一次標

PolarBear8408/31 22:11題詢問公司這文件,應該也可以當證據吧?

sazabijiang08/31 22:27手機開錄音

meowgy08/31 22:28薪資條的錢有變多嗎?如果有,要要求公司入帳?不然你幹嘛簽

ctmhsl08/31 22:37這hr心臟大顆勒

iiyenyuii08/31 22:47我怎麼聽說手機錄音算是侵犯隱私,要也要在雙方都知情

iiyenyuii08/31 22:47情況下才能成立

lolitass08/31 22:58那麼多毛就吞下去吧 google"錄音"不做 手機錄音也不想

tmdggyy8600508/31 22:58沒有合理目的私錄,似乎是違法的,然後必須和當事人

tmdggyy8600508/31 22:58相關

xd98708/31 22:59錄音自保好像就沒差吧

tmdggyy8600508/31 22:59請搜尋:“偷錄音 證據” 會有蠻多說明可參考

lolitass08/31 23:02我就好人做到底 你是對話當事者 錄音不用徵詢對方同意

lolitass08/31 23:03你是為了保存證據 用於未來勞資糾紛訴訟 屬合理運用

lolitass08/31 23:03然後你違法文件就拒簽 對方威嚇你 你就補一句 你讓我很

lolitass08/31 23:04恐懼 錄到這句對方還不住手 可以上法院了

Hanbor08/31 23:07簽名加註日期 同時偷錄影

Hanbor08/31 23:08不要整天聽說 勞工超級教不會 又會互捅

Hanbor08/31 23:10之前的推文就教妳了

Hanbor08/31 23:11勞檢就是假的啊 有權益事項的違法具體事由 就告下去 不和

Hanbor08/31 23:11

Hanbor08/31 23:11穩贏的都被一堆白癡搞到輸

wangpohsiang08/31 23:12紅明顯 自身利益相關的錄音根本不違法

whiteflora609/01 07:30收集證據一次給它飽

iraqolddad09/01 07:46公司就用這招抓是誰告密

iraqolddad09/01 07:50電腦家24上就有秘錄器 沒多少錢

pili2005809/01 15:30HR蠻敢的...甚至有偽造文書的可能

cosy09/01 19:02你在這邊問 HR說不定有上來看 明天就不准帶手機進去簽名

cyjonas09/02 01:40資料不實你就說你不簽 你都決定離職後要申請調解了還怕東

cyjonas09/02 01:41怕西的 難不成你想不造成任何衝突的情形下達到你的目的?

luck998709/02 14:38被延期 給公司時間做假資料

yodacom09/03 07:30@iiyenyuii 其實有關自己的利益下偷偷錄影錄音是可以的

yodacom09/03 07:30不一定要雙方都知道,也不違法

yodacom09/03 07:37對話之一方為保護自身權益及蒐集對話他方犯罪之證據,並

yodacom09/03 07:37非出於不法之目的而無故錄音且因所竊錄者係對話之一方,

yodacom09/03 07:37對他方而言其秘密通訊自由並無受侵害可言,所取得之證據

yodacom09/03 07:37,即無「證據排除原則」之適用。

yodacom09/03 07:37(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52號刑事判決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