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
※ 引述《NovaShin ()》之銘言:
: : 原文連結: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115/2892719.htm
: : 發布時間:
: : 2025年01月15日 11:38
: : 記者署名:
: : 袁茵
: : 原文內容:
: :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禁見,其京華城20%容積獎勵該如何處理,備受外界
: : 關注。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5日上午找專家學者開會討論,會後透露,鼎越公司於會前正
: : 式函文建管處,願意自己將20%容積獎勵暫緩變更設計,原則上3個月內會完成。
: : 心得/評論:
: 覺得台灣真的蠻屌的
: 都發會,合議制
: 所有的專家學者都通過
: 然後弄一個圖利就要扣容積
: 如果用這個標準來衡量台灣所有建案
: 我看監獄裡面
: 過去台灣縣市長可以開兩台遊覽車了
: https://imgur.com/GdxsTVf
: 這傢伙光是當年台北好好看
: 就不知道過了多少獎勵容積
: 弄一堆假公園
: 以現在的標準
: 大概關個38~58年都不過分
不是我覺得你這觀念比較屌了
只看標體不看內容有沒有問題的
別人合議制是依法行政去執行合法
但是你的合議制不依法行政是違法
現在卻出來說我們都是合議制我要合法才對不看內容有沒有問題
這就像突然有人出來說台積電跟力積電同樣是晶圓代工
但是我不參考他們的差別 技術
然後出來說同樣是晶圓代工台積電股價可以破千力積電現在剩10幾塊不合理一樣
--
所以合議哪裡違法有判決了嗎?PO上來看看啊
阿你不是玩股票的嗎 就連準用都更不合年限都不會參考嗎?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21:23所以合議哪裡違法哪裡判決了,PO上來看看啊
現在不是在起訴審判中嗎? 所以法官說他合法了嗎? 所以沒違法的話你PO這個幹嗎? 我只是對你的內容回文 跟你說合議制並不一定是合法 看的董中文嗎?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23:14你是檢察官還法官?你講的話有參考價值嗎?貼判決書
所以你是檢察官還是法官嗎? 如何說這個一定合法了? 還是不是檢察官跟法官就不能討論他是否合法了?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24:13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24:25那還沒判決現任副市長幹嘛要鼎越退20%容獎?
你去問鼎越阿他們主動要退的阿 他為何要聽副市長的話阿 我看起來是鼎越?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25:32稍微戳就知道你的法制觀念薄弱到不行,沒有回應必要
是你法治觀念薄弱到不行吧 看到你舉例別人合議制合法 自己就要合法這個跟我說法制觀念?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26:12他觀念大概就是沒說不合法就是等於合法
邦推
審議通過還不合法?以後開都審不用找建築專家找法官
連起訴書都沒看的人好意思來戰
笑死起訴書是起訴方寫的,要看請看卷宗
審議通過當然會有不合法的問題啊 所以說你法治觀念薄弱 審義也是要依法行政 政府是法治~不是人治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30:11拿個看過起訴書要證明自己好棒棒真的是超沒法學知識
有沒有人要賭840%出來合不合法
這一案高等行政法院找就判京華城敗訴過了
我了解死忠的很想宣揚 但這篇回文毫無股版的成分在
京華城自己突然不上訴 後來就突然柯文哲放給他容積
立院修法甚至國民大會修憲都被宣告違憲過
審議通過真的不代表不會違法
所以違法了嗎?判決書出來了嗎?這不就我第一則?
所以合法了嗎? 你的內文就是別人合議制合法 我的合議制就一定合法才行 不看內容不是嗎? 不然你舉郝龍斌幹嘛了?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37:32八卦是你以為台灣政府不是人治
八卦是你以為台灣人治可以違反法律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40:20死忠的信仰破滅真的很好笑
我懷疑有人整天幻想自己處在專制國家,但我沒證據
看錯就要停損,不要凹單,真的很難看
推,這事要凹合法真的太難看
京華城之前敗訴的是基礎容積率(560 vs 6百多),
所以最後用560加獎勵20移轉30算出840,至於現在獎
勵20有沒有違法是行政法院說的算
誰跟你說要行政法院才能說的算阿 刑法就可以了
有人的臉好腫 講一句被打一下 笑死
看錯如果停損 不就是要承認自己過去眼光錯誤 人性就
是很難去做到否定自己的眼光
人治不能違反法律 但會讓你有機會直接跑出國~~~~~
刑法就可以?依據?
依據什麼 交給法官知道不就好了 還是你是法官?
柵欄壞好久了
交給法官知道不就好了...可是你們好像比法官還懂呢
有案例阿..然後出來的過程違法~當然結果也會違法..
※ 編輯: win8719 (114.44.56.58 臺灣), 01/15/2025 13:55:46我只容積率合不合法是行政法院判決,什麼時候刑事
法院可以幫忙了==
若是常識般的東西 講個依據還好吧 為啥刑法管這個?
你又不是法官 你知道或你認知的一點都不重要
你這句不就變100%廢言了...
刑法是哪條法可審容積率合不合法? 能否舉一下?
現在不就在起訴這20%合不合法嗎..
若過程違法 只有最後決策者有錯嗎?
法盲
問什麼依據 才是100%廢言啊 你又無法判斷正確與否
不給依據 要怎麼判斷啊?你很能判斷正確與否喔?
更不要說行政法院判過600多%京華城敗訴過
怎會到840就合法了
我不能判斷啊 所以才說法官知道就好 你在這邊爭論
什麼依據 為什麼不等法官判決?
然後這次圖利罪可不可以獲罪的關鍵就是20%合不合法
不用偷換稻草人啦 600多% 跟840% 根本2回事
所以600多%輸了~840%卻合法你覺得這合乎常理嗎?
還有你知不知道這次的關鍵就是這20%是否合法
圖利成立要件...要幫你羅列嗎?
明知違法阿
你要羅列啥?
明知違法=圖利?就這樣?
重點就是明知違法阿
你講完啊 明知違法就=圖利?
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然後你的問題是啥了?
槓
圖利罪為結果犯,亦即要有圖利的結果,才會成立犯罪
幫你查好了
再者目前沒有行政法院判決新通過的容積獎勵20%違法
槓精一隻
所以了你要說啥了?
那現在狀態就是合法,不是北檢媒體說違法就違法
現在就是在起訴這20%有沒有合法
股板現在的風氣真的要感謝食言鳥
所以法院沒有判下來啥都不知道
然後北檢是認定他是違法才會起訴
起訴跟判決定讞還查很遠喔,蘇治芬三審才無罪定讞咧
恩然後了?誰跟你說三審定讞才能討論說自己觀點?
笑死八卦仔平常評論有三審定讞?
然後股板我都沒看到要確定消息才能討論了
這時候又在乎三審定讞了
到底哪裡明知違法啊,又是違哪條法?
政府機關不依法行政就是違法
氣噗噗 搞違憲法條搞到假處分都沒這麼氣
人家大公司是沒有法律顧問嗎?要是市府給你通過一個
本就違法的案子你敢接?到時候駁回損失誰付?當然是
契約都合法了才敢開工吧 結果今天為了要鬥一個人直
接說你之前做的都是不合法 以後誰敢接政府標案?
照樓上的邏輯~大公司就一定不會犯法了~
但是現實就是有法律顧問的大公司還是會犯法
政府機關哪裡不依法行政,又不依哪條法了?
查一下Ryoma 評論其他人就知道需不需要三審定讞了
20%他是依那條法
正解 很多人誤會大公司有法務=無敵
做股票也要三審定讞,路邊聽來的消息做股票,Ryoma
不喜歡喔。
20%是違哪條法?
20%沒有法可以依就是違法
你要先指出20%他可以依的法才是合法
樓上推文還真的可以試著朝這個方向打看看 如果鼎越
方可以掛保證說是政府跟我說沒問題完全合法 那他就
算接了之後才發現原來是違法的也還有的救 但這樣等
於把當時的北市府推入火坑
信賴保護原則
去政黑同溫層抬槓,不要來股板鬧
無法可依就是違法?你聽過罪刑法定原則嗎?
起訴跟判決都搞不清楚,別跟我說你做股票會賺錢,
呵呵
刑法第 1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
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
你知道依法行政原則嗎?
笑死 臉被打這麼響還能一直ㄠ
依法行政原則(law-based administration)乃支配法
治國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首要原則,亦即一切行政行為應
遵守之必要原則。 簡而言之,乃指行政權力之行使必
須依據法律之規範為之。 在積極的面向上,要求行政
行為須有法律之依據;在消極的面向上,則要求行政行
為不得牴觸法律。幫你GOOGLE了
所以意思是整個都委會都違法了,對嗎?
我不知道你可以去看起訴書~但是違法確定的有兩個
一堆草在那叫什麼叫 不爽滾去對岸
現在變違法確定了勒...
一個叫彭振聲一個叫邵琇珮
股點都沒有 好歹補一下吧
因為這兩個自己認罪~
這兩個自己都認罪了~有問題嗎?
認罪=有罪?你要確定耶
最後看起來有股點 補推
他自己認定自己有違法阿
你有問題嗎?
有問題啊 因為好多例子 認罪不等於有罪啊
喔那你跟他們個說
跟他兩個說
我是用本人說法來的
笑死 怎麼一堆不見棺材不掉淚的
鼎越就知道是耗著 整個案子就是停擺
你要等判決確定 這塊地可能十年二十年都不用想往下
蓋 所以才會自願引刀自宮
客觀來講 這些容積沒有依法行政其實蠻清楚的
當然你要說法院還沒判 確實是還沒有
如果根據你提到的依法行政原則,那20%無法律依據等
同違法,可是市府有行政裁量權,也就是交由都委會
研議,那麼若20%違法,不就等同整個都委會都違法嗎
?
但你一定要看到棺材才知道人死了嗎
都委會審議的時候其實再三確認過適法問題
但部分質疑的委員就任期屆滿不續聘
so what?
加上法制局宣稱沒有問題 所以就通過了
是不是都委會沒有依法行政 老實講 是
所以法制局的人也違法?
但誰主導讓都委會這樣幹的 就是這次審判的重點
是
彭振聲? 還是柯文哲?
都委會審議過程不是沒有提出適法性質疑
而是在審議過程中這部分的質疑被排除了
甚至都委會的結論都透露 都委會不想扛
推
提出質疑的委員就直接被換掉了啊
雖然曾提出質疑,但因為是共識決,所以都委會仍舊
是違法,是這意思對吧
合議制違法?那怎麼一個委員也沒被抓?
你可以看都委會決議啊
其實都委會委員沒有同意
都委會兩個都被起訴了
怎會有一個沒被抓的問題~兩個都認罪了
一個叫彭振聲一個叫邵琇珮這兩個是都委會的
所以合議制=兩個委員決定?
是他們兩個主導通過的
笑死,其他人也同意 沒事就對了?
其他為何沒有起訴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去看一下起訴書
然後沒有你的都委會的人都沒事
一、本會對於107年1月18日公告京華城之容積率560%
無異議,至於陳情單位與市府本次所提方案四,本會
予以尊重,惟後續相關容積獎勵項目都應符合公益
全部都抓才叫合議制作出違法決議啦
性與對價性等通案原則,並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及程序辦理。
那是你認為~
這是都委會結論
都委會說560% 都委會沒異議
都委會沒有同意,那這件案子怎麼會通過?起訴書上
面被告9個人,沒有其他的都委會委員,那這樣不是很
奇怪嗎
但京華城跟市政府堅持的方案四, 也就是准用都市更新
好啦,加油,合議制=兩個人的決議 哈哈
容奬的部分 都委會"予以尊重"
都委會決議期時推的很乾淨
都委會決議其實推的很乾淨
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法務主任陳昱愷,陳昱愷被高虹安
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虛報2020年6、10、11月
三個月份加班費,他偵查中認罪,不過,合議庭認為陳
有加班,無貪汙法律適用,判他無罪
然後照IBIZA貼出來的可以看出都委會沒有同意20%
只是說要依法行政
都委會的決議其實比較像是 市府堅持這樣幹 我沒辦法
希望市政府後續推動 要本於公益性跟對價性原則
我用他們兩個人的說法說違法~阿你認為有問題去跟本
人說
你貼的叫符合"程序"不是這個決定合法
其實這個新聞稿只是說符合程序 沒有說內容合法
然後你最後一段沒看嗎
都說未來要用24條原則~以後審查依據
都委會決議還有第二段
對嘛,你們認為合議制一起作出不合法決議,結果只抓
兩個委員 ㄎ
專案小組會議建議陳情單位與市府研擬依法可行的適
當補救方案,係基於當時行政訴訟程序尚在進行中,
現本案既經行政法院判決確定駁回原告之訴,市府應
無須予以補救。
都委會合議的結論講的很清楚
市府要硬幹市府自己幹 都委會沒有要背書
都委會決議的第二段 甚至說 當初建議市政府給京華
城補救 是因為行政訴訟還在繼續 現在市府已經勝訴
應該不會再給補救
用
那時候的背景是 京華城為了原容積678%是一次性還是
永久性 提起訴訟 一開始判決還沒確定 所以都委會
專案小組建議可以給予補償 讓官司和解
但後來行政訴訟已經確定678%是一次性
所以會有第二項建議
都委會委員認為根本不用補償京華城容積
都委會的決議是這樣 還要推給都委會嗎?
都委會根本就不支持用方案四給2准用都更0%容奬
都委會根本就不支持用方案四給准用都更20%容奬
甚至認為根本不用給補償
這是股版不是八卦政黑 你回這股點在哪
上一篇沒問股點 這篇問股點 然後內文都說了台積電跟力積電你跟我說沒股點? 這裡真的不是八卦跟政黑阿
上面蔡正元根本就胡說八道
101就台北市政府的BOT案 甚麼有一點點台北市土地...
簡單 都委會改成7000人
林北一打開影片就看到他胡說
雞毛當劍令 一堆雞巴人很愛用這招 覺得合法我是建
議趕快去土城劫獄
101的容積率並不高 他能蓋高是因為他退縮夠多
拿民眾之聲來聲援阿貝清白 XD
不過除了蔡正元之外 確實有其他學者認為這20趴沒有
問題 所以接下來就要看被告律師如何辯護
看的出來有些族群真的很急,信仰無價
其他學者是誰?
笑死,青鳥就愛有罪推定,你不自證己罪代表你就是違
法
BOT案跟容積合不合法有什麼屁關係? BOT就不用照法規
喔? 還不說101的容積是靠一堆樓地板面積不計算
不然怎樣都不可能蓋那麼高
101那塊地容積上限630%, 還不是靠獎勵拿到740%
難不成那裡算都更嗎? XDDD
101容積率也蠻高的啊
楊智傑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
我講的是蔡正元一開始說101有一點點台北市政府土地
蔡正元這樣講的目的是要誘導大家覺得這塊地是宏國的
所以給高容積是陳水扁圖利宏國
至於容積的問題我後面有講了 台北101的容積一點都
不高 630%才拿多少獎勵?
101靠的是退縮 不是樓地板面積不算
蔡正元就是胡說八道
101那裡容積上限630%, 101容積率是752.62%
自己拿計算機出來按一按, 是不是20%獎勵
一堆樓地板沒計算啦..不然要怎麼蓋100層(有屋頂)
基地要多大?
所以呢? 20%獎勵不就是都市計畫允許? 他靠的是
開放空間給獎
這邊有一篇說明101怎麼蓋高
退縮就能蓋高啊 笑死
101的建蔽率是60%, 101自願只蓋50%, 退縮10%
建蔽率60%, 630%你能蓋個15層就了不起了,蓋到101
你自己貼的連結不就有教你怎麼算了XDD 容積率600%
建蔽率50%就能蓋12層還13層, 所以要蓋到101要幾%?
你是不是沒去過101?
他四(?)樓以上退多少?
而且每層有30%左右是不算樓板面積的
所以嘛,就是靠一堆 "不計算樓地板面積"
沒天花板的不用計算沒錯啊, 但你看101有那麼多露天
的區塊?
是靠退縮
我一下找不到四樓以上退多少 但大概只有一樓1/5吧?
光是這部分就可以蓋高五倍
101下面商場是蓋50%建蔽 四樓以上就大幅縮小
如果以每層樓不占容積約30%算
下面幾層每層佔39%容積, 四樓以上佔8%容積
而且他往上還更細
101是靠這樣蓋到101層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容積怎麼算吧
回政黑小圈圈好嗎
啊 抱歉 應該是五樓以上 商場是五層樓
奇怪一堆不懂都計專業的不敢去該吵的地方吵 來這邊
宣揚依法行政 問號
歡迎來房版找我吵容積率
看媒體怎麼洗風向就懂了... 貪心不足蛇吞象XD
京華廣場拿完獎勵的容積是672%,根本也沒比101多
移轉容積的30%是按法規花錢買來的..灌進去來跟101比
然後說好誇張,洗風向..光這點動機就知道在幹嘛了
這類比..你真的不要買股票吧
這類比很好~很符合只看標体不看內容去判斷事情啊
違法多久了,討論多久了,還有人說合法,笑死
除了柯文哲無行為能力以外,不可能無罪啦,騙騙笨蛋
可以,一堆人想被柯文哲這種人代表是台灣人,有夠可
悲的
那難怪台灣一堆詐騙集團
就跟你說那不是都更,是都市計畫,兩個不一樣的法規
都還沒判就一堆人喊違法還合法 今天爭議點就是合議
制出來的結果檢方只辦市長副市長跟召集人 其他都審
委員都沒事 票也不是那三位投 討論也不是那三位討
論 結果出事的是那三位
一個違法 一個沒有 到底要講甚麼 看你這樣亂比就知
道在幹嘛了
滾去八卦版啦
我剛剛去查101的建照跟使用執照 跟我想的差不多
101基地面積是30,277平方公尺, 商場部分建蔽率50%
所以下面五層商場大概是15000平方公尺
六樓以上到89樓每層樓不太一樣, 最下面是3256平方
公尺, 大概比商場退縮了1/5
20樓以上剩2000平方公尺上下, 到90樓之後又縮到1000
berryc跟IBIZA吵房地產 是不是關公面前耍大刀
平方公尺以內到101層剩下313平方公尺
也就是101下面五層的建蔽率是50%, 第六層之後從10%
到89樓降到6.6%, 90樓之後從3%降到1%
如果用每層樓容積可蓋130%樓板算
下面五層大概佔39%容積, 第六層到19層大概8-9%
20-89層6%左右, 90層以上3~1%
加起來752.62%
PTT戰神 不容質疑
你們會有代銷王懂?
講個政治層面的 如果101真的有事 當年不會順便一起
拿這件事辦阿扁嗎?
雖然此案經過都委會共識決,但是都委會其實是被迫
放行,IBIZA大你是這意思嗎?
你看討論過程 確實都委會一直說不該用都更獎勵
然後京華城跟市府這邊一直說不適合用都市計畫獎勵
最後都委會結論就是尊重京華城跟市府的堅持
101那時候的都市計畫法規不能肯定跟現在有多大差異
但就介紹101容積獎勵網頁上的描述, 101主要是拿開
放空間獎勵 這個就是都市計畫法的獎勵
其實京華城的20%獎勵不是問題 問題是你用甚麼法規
給獎勵 京華城符不符合這個身分
你在外面走路合法嗎? 有判決書說你合法嗎?
在行政法院判決前都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
但好像沒去跑行政法院
樓上就好像講殺人在判刑確定前都合法一樣
但我想這種說法大家不會接受
為什麼要講這種看起來很智障的話呢?
信仰~~~~
政黑仔能不能滾= =
政黑同溫層練蠱
刑法審容積率?快被這法盲笑死xddd
台灣現在是畜生治有問題嗎?
推,法盲還是看不懂的
罷免吳造謠
柵欄壞了
爆
[標的] 6770 力積電 買73元 要如何操作1. 標的:6770 力積電 2. 分類:討論 3. 分析/正文:小弟在前年底看好晶圓代工的表現 於是在$73元左右買入力積電 長期持有 當初想說放到$100再賣 如今過了兩年 股價剩$26元 賠到懶得算賠多少了爆
Re: [新聞] 柯文哲案有重大突破?1只藏百萬現金「神看到現在,平心而論推測事件全貌: 沈當然有想找柯幫忙,而柯應該是沒收錢, 答應在合法的條件下幫他協調。 一下提供一些推測的思路、 首先柯轉交辦陳情案件,78
[標的] 6770 力積電 黃董核電 破底還是反彈標的:6670力積電 (例 2330.TW 台積電) 分類:討論 (請選擇並刪除無關分類) 分析/正文:35
[討論] 小草請進 誠心請教這篇先不與小草爭執,誠心請教小草 京華城容積560 -->840%,沒有法律依據,只有台北市政府自創的一些獎勵方案: 單純的 事實 如果這招真的可行,以後地方政府都可以創造一些天馬行空的名目,讓財團可以無限制的 蓋樓34
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內容看起來就是變更設計,把20%的部分先暫緩改到之後如果法院判決合理 再繼續蓋。 怎麼一堆人講得好像他們全部放棄掉? 說如果沒違法沒做錯幹嘛砍也是智障,你不砍就是全部停工放著等法院判決結束。 等判決結束我看他們都倒閉了吧還蓋個雞毛。13
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沒違法的東西逼人家拿掉,這共產國家才幹的出來吧 京華城20%容獎,別的建案也一樣採用,要不要停工先? 信義行政中心改建30層大樓,被南山人壽標下 危老案最少10%獎勵值,加上退縮獎勵8%、綠建築和智慧建築各6% 跟京華城一樣有給鄉"綠建築"和"智慧建築"耶7
[討論] 小草能說京華城用什麼法源給容積勵的嗎無知的 小草能說京華城用什麼法源 給20%容積勵的嗎 首先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就是圖利 所謂依法行政- 就算鼎越放棄這20趴 圖利罪也已經成立 不會因為放棄就沒事 難到貪污犯把錢還回去就沒事? 難到搶劫犯把東西還回去就沒事? 柯憐哪
1
Re: [討論]阿北是不是真心覺得自己被政治迫害?今天YouTube 跑出這影片 以前是工業用地 後來改商業用地 560% 那時好像沒法源課稅
93
[心得] 秋刀魚戶封關報爆
[情報] 114年01月15日 三大法人買賣金額統計表71
[情報] 0115 上市外資買賣超排行58
Re: [新聞] 轉抱市值型ETF!006208定期定額戶數月增134
[心得] 大家會想去富途嚕羊毛嗎?28
[請益] 加州野火會造成保險業嚴重虧損或倒閉嗎?17
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16
Re: [請益] 套住00713的韭菜求解47
Re: [新聞] Tesla新Model Y台灣售價「比大陸貴108萬23
[情報] 0115 上市投信買賣超排行18
[標的] 力積電-相信黃懂 年底就懂 滿手古董47
[請益] 為啥這麼多債蛙畢業,成交量還這麼高?16
[標的]6922宸曜 機器人&無人機&自駕X
Re: [標的] 2609 陽明 板上一堆人吹=肅殺空6
Re: [新聞] 轉抱市值型ETF!006208定期定額戶數月增14
Re: [新聞] 台積電「勁敵出現」地位不保?日廠擁2千-63
[情報] 2024臺灣ETF全年費用率X
Re: [標的] 1326台化 再度抄底準備這次要贏了吧!4
Re: [新聞] 陸三大金管部門 傳薪水腰斬15
Re: [請益] 市值型ETF投資法是不是其實很困難5
Re: [新聞] 祖克伯將共同主持川普就職典禮6
Re: [新聞] 每分鐘利息近6600萬元!華爾街大老敲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