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該提告嗎(文長)
先說在前面,我贊成原原po去告,
不過,很多人會用"不告就是放縱"來要求被害人要告,
我個人認為其實是一種情緒勒索,
想不想告不需要應和外界的想法,
只需要堅定你想告的決心,以及要讓他得到懲罰的想法,
訴訟過程會讓你覺得很煩,很漫長,
法律的程序自己也要努力了解,不要只想依賴他人
也可能會出現勸你撤告的聲音......等等,
會讓你覺得什麼時候才會結束,
然後,注意到的時候,就已經過去了
※ 引述《lulalalulala (大家好我是嚕啦啦)》之銘言:
: 如題
: 因為身邊沒有法律專家
: 所以來這邊求助 麻煩大家了
: 去年10月左右跟交往五年多的前男友分手
: (詳情請見我之前在男女版的發文)
: 11月中他生日前一天跑來我家樓下等我回家
: 那時候我還沒跟爸媽說我們分手
: 所以他私底下跟我爸媽說要找我談談
: 我覺得既然爸媽知道 而且他那天看起來情緒很平穩就上了他的車
: (後來爸媽說 他們原本答應他來 是想把我們拉去四個人吃宵夜 誰知道妳傻傻上車): 結果他一路開到一間在桃園的溫泉會館
: 到了溫泉會館的停車場(在會館對面 那天沒什麼車子) 我在車上告訴他 我不想進去: 我說我要回家 但他不願意讓我回去(那邊很偏僻 所以我跑不掉)
: 他一直求我說什麼想跟我一起過生日之類的話 但我仍堅持我的立場
: 後來他便妥協了 說好只在車上聊天解開心結 和平的分手
: 後來他提議想靠著我說一些心裡話 能不能一起坐到後座
: 我一開始反對 但後來覺得這應該是最後一次見面 就同意了 但也跟他說好 聊完就要讓我: 回家了
: 結果到了後座 他便把我壓在身下 試圖侵犯我
: 我趁著他脫衣服的時候 打開手機的錄影 丟在後座地上
: 為什麼我不跑 因為他對我動手非常多次 在那人生地不熟 當下真的很怕如果跑了或是反: 抗 會變成隔天社會版頭條
: 後來 朋友(現在的男朋友)打給我 我立刻接起來 告訴他我的位置 然後請他趕快過來: 講電話的同時前男友阻止我跟他說現在發生什麼事
: 但因為電話進來錄影被停止了 所以只錄到前面用手指性侵我 沒有錄到後面他真正性侵我: 的部分
: (我沒辦法看完影片 當時車內很昏暗而且我沒有時間喬角度 所以沒有錄到什麼影像 但: 他當時有說一些很噁心的話 可以證明他正在侵犯我 也可以聽到我的哭聲及很明確的拒絕: )
: 後來他結束了我趕快下車 往旅館的方向走 看朋友的定位也差不多到了
: 一看到朋友 我就崩潰了
: 事發隔天 他跑來我公司樓下(男女版那篇提到的送奶茶的事情)
: 就是為了來問我 昨天是不是兩情相悅
: 我跟他說 不是
: 也跟他說我有錄影 請他不要再騷擾我
: https://i.imgur.com/eedOt2N.jpg
: 他知道我家地址跟我爸媽開的店的地址
: 我不想影響到爸媽 但真的沒辦法原諒他
: 而且透過得知他當完兵想要報考警察
: 我如果放任這樣應該要有傷害、妨害性自主前科的人去當警察
: 如果出事了 我想我一輩子都沒辦法原諒我自己
: 請問 該提告嗎 告得成嗎
: 如果提告的話
: 有沒有辦法讓他沒辦法對我或我的家人造成威脅
: 我手上最近一次傷害證據是2017/11/28
: 因為那次比較嚴重 有去看醫生
: 但因為已經過追訴期了 沒辦法提告
--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夫唯不爭,故無尤。
--
謝謝你的回文 我會好好思考怎麼做最好的!
沒告只是在縱容他,產生下一個受害者
推你,渣渣如果去傷害其他人是因為他渣,不是因為原po沒告
他好嗎?被告就會怕那就沒有性侵慣犯了啦
我比較想知道這算非告訴乃論罪吧?沒辦法撤告吧?也不一
定要受害者提告才能辦?有沒有專業的人可回答
推這篇,原原po加油
非告訴乃論
爆
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我塵世迷途小律師啦 你知道告訴主觀不可分嗎? 刑事訴訟法239: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 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所以本案原PO告了老公,在檢察官眼裡她等於同時也對A提告,檢察官也會辦A21
[問卦] 其實擁有健康,就值得每天高興一整天?最近個人有很多煩心的事 從去年年中至親的癌末 到今年年中至親的離去 如果只是這樣就算了 再來就是遺產分配的爭吵10
Re: [討論] 沒證據 卻很多人相信的迷思你提到了"科學" 這就是評判的標準,而不是"各說各話" 誰說了算,因為有科學 這我在政黑板討論過 現在台灣性騷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標準7
[討論] 陳宗彥為何不告陳琬惠?陳琬惠招開記者會指證陳宗彥召妓 這攸關個人清白 陳宗彥為何不趕快告陳琬惠 太有度量了吧 我支持陳宗彥提告4
[討論] 不排除提告是什麼呢?簡單說 要就告或不然就不告 不排除提告到底是要告還是不要告 看到這句火都來了 根本就是屁話一句 有講跟沒講一樣的政客語言 難不成我說林襄不排除成為我的女友 他就會變成我的女友嗎? 真的很襄 嘻嘻1X
Re: [求助] 這樣算外遇嗎這種偷吃台女就是告阿~~ 對方已經知道你老婆有配偶了 還約去台中xx 這個部分就可以告 雖然現在通姦已經除罪化了 但還是有適合可以告的法條啦~~3
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提告A先生誹謗鏡週刊 上報 林耕仁 等等等一堆人 你不告??? 結果跑去告吹哨者 跟大家說自己要推什麼吹哨者還是檢舉人保護法??? 然後網路上柯粉在先射箭再畫靶 說因為吹哨者造謠所以可以告??? 為什麼要告不一起告單純只告吹哨者呢? 笑死人- 是這樣啦,最近有個肥胖科技宅公然在多人面前說要告我,然後我身邊的好朋友就叫我先 去告對方恐嚇,因為他恐嚇我說他要告我,所以我可以去告他恐嚇,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
- 看不懂 橘子詐欺的部分是哪個部分? 轉蛋的機率公告不實? 問題是遊戲轉蛋目前還沒有一個法律來約束 丁特要告橘子的話要告哪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