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 引述《stank1240 (不發廢文的阿肥)》之銘言:
: 結論就是A真的有夠可憐
: 不知情被騙 結果還被吉
: 前幾篇有人幫A貼了法條那些就不多贅述
: 既然有證據顯示雙方有性交
: 為什麼不檢討自己老公和提告自己老公通姦呢?
我塵世迷途小律師啦
你知道告訴主觀不可分嗎?
刑事訴訟法239: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所以本案原PO告了老公,在檢察官眼裡她等於同時也對A提告,檢察官也會辦A
然後撤回告訴也主觀不可分
看A很可憐撤回告訴結果姦夫也一併撤回了,你沒辦法懲罰姦夫
唯一例外是告A以後對姦夫撤告,撤告的效力不會及於A
但你都覺得A很可憐了,想必不會獨留她當被告吧
所結論是提告通姦的話無論如何都會一併把A告進去啊....你一面覺得A很可憐一面提出的方法是無論如何都會把A牽扯進去的通姦告訴?
你要不就是其實很討厭A,要不就是你刑事訴訟法沒學好或根本沒學過吧
要給姦夫教訓但不要傷害到A,只提民事才是正解
另外,實務上如果A可以舉證證明她跟姦夫交往上床的時候主觀上根本不知道姦夫是已婚身分
刑事民事都很有可能沒有責任
看原po文章很像法官認定A有侵權行為,除非法官是恐龍法官,不然就表示證據可能可以證明A知道姦夫是有婦之夫後還有跟姦夫不正交往
這樣A可能也不全然是無辜的喔
我個人認為這都是很基本的判斷啦.....(以原po的文章為唯一依據的話)
沒辦法做到這樣還是不要隨便胡扯比較好吧
: 這邏輯很弔詭
: 自己老公犯錯騙A
: 結果檢討的對象卻是A
: 通篇針對妳老公做出的檢討=0
: 即便是妳覺得婚姻被他毀掉
: 也不曾看到檢討真正加害人的一絲痕跡
: 正所謂怎樣的鍋配怎樣的蓋
: 與其怪東怪西 怪妳老公毀掉妳的婚姻
: 這個人也是妳自己當初選的
: 真的可憐哪
後面檢討被害人我雖然覺得很好笑但不予置評,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只是你不要誤導大眾講得好像可以只告姦夫通姦罪不會波及到A一樣好嗎?
你的方式才會對A造成傷害咧.....
--
侵權行為一定有,問題原po自己也說A不知情,所以我
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律師會建議認罪。有什麼看法嗎?
不知情絕對100%無辜,法律上會被建議認罪和解是因為
太蠢,該發現已婚沒發現嗎?
原原PO不是告民事侵權而已嗎?哪有告通姦?我也很納
悶A有律師為何還搞成認罪協商轉証人,是律師太差還
是另有隱情?
想請問原po哪一段文看出來法官認為A有侵權行為?
原原PO寫認罪可能不是刑法上的意義就是了…這要看看
她是否要出來說
謝謝A大寫這篇文章(早將該板友黑名單所以沒看到那
篇文章)感謝你的分享。
完全能理解原事主當初先一起 的作法,只是走過法庭
又是打職業名號的文章 法官認知那段 你哪來的判斷
麻煩好歹寫出依據
一起 (漏字)
只是走過法庭這條路都知道,這過程很難受,特別還要
把私事攤在陽光下被檢驗,在證人席上還要被對方律師
潑髒水。這也是為什麼會有網友跳出來幫A說話,雙方
都有傷害,傷害有時也不能比較甚至量化,也不該說因
為甲方比較慘所以乙方該閉嘴。只能說這就是一件很
不幸的事,雙方都遇到渣男,至於細節,我們也沒必要
繼續刺探,給原事主留點空間吧!希望這件事情不會發
生在其他板友身上,也期許自己若遇到類似的事,可以
處理得更堅強圓潤
而不是寫 法官好像認定 要拿專業當大旗 至少要拿出
點專業
為什麼我的「告」一直顯示不出來@@
告 正常耶@@
我是覺得這種案件證據都很間接,大家不用過度猜測了
總之很少人遇到這種事還能面面俱到,旁觀者看事情
自然比較冷靜。A女最後也算全身而退,原po也透過法
律讓渣男得到教訓,算不幸中的大幸。祝原事主和A女
未來都能越來越好
因為選字喔!另一字是外來字,看起來像告,中間一
豎比較長,兩字不一樣。
手機輸入完全看不出兩者有差啊!>”<
當初在法庭花一個下午就讓我覺得老十歲了(幸運的是
結果順利),完全無法想像花兩年有多煎熬
推,說了一個方式,結果反倒衰的還是A,這邏輯.....
我看完是有點不懂吵什麼XD A可以告男方阿
生不入官門 死不入地獄 我真的不懂 為何有些人總覺
得對a是好的 或者沒事
也不是A能不能 渣男的問題,能 甚至告得成是一回
事,會不會因為過程搞到自己精疲力竭又是另一回事
一個渣男搞慘眾多人生的故事
然後就有人開始說 只是作證喔 不用花什麼時間 嗯 真
棒棒
而且若對方真的很無賴,這個過程很可能只會更痛苦
不然就是說 如果是我 願意作證 所以呢 關a什麼事情
我只看到她是為了脫身 被逼出來
我遇過小無賴(和本案渣男比)就已經很崩潰了,天
知道大無賴會是怎麼折磨人
所以真的不要動不動就勸別人上法庭ORZ
一堆人代入角色 幫a決定人生 就說魚會快樂嗎
我是說這事是男的搞出來的,他不直接認錯早點結束
然後跑去怪原配說你怎麼告A ? 真的很問號
上法庭其實沒什麼 但對很多人來說 還是避之唯恐不
及的
如果這位男主角是個輕易認錯有羞恥心的人,事情絕
我笑了 你的邏輯真的很棒
對不會變成這樣
J大不然你說說你覺得這件事該怎麼做XD
最後順便一提 原po自己也不懂法律 而那個男的 也恐
嚇她要上法院 她的反應不也是如此 所以不是每個人
都理解或同樣出庭
你的說法 就好像怎麼會有犯罪 大家都不要做壞事就好
了
我是按照你的想法阿,A很可憐 原頭是男的
我不能去改變那個男人 也不能改變原po的情緒 但不代
表我不能支持a
回64樓…不要外遇…有很難嗎?
打錯63樓
相同的 那男人如果是加害者 不代表受害的原po 她永
遠不會是
好 我本來不想這麼極端的舉例
你知道原po早就知道自己老公這樣嗎
她不是第一次碰到 卻一直不處理 ok 這是她的選擇
但也因為如此 才有a碰到已婚身份的對方 請問誰害
的
只有那個男人害的嗎 不是喔 原po都不用負責的嗎 你
原諒或容忍那個男的那麼多次 a可是碰到後知道就離開
J大一個人有弱點缺點錯誤,不代表她要被"處罰"
不管原原PO如何,已婚者本就不該外遇
你把它混到一起了
我是不知道 誰才是受害者 好嗎 不是加害者才有罪 縱
容或無視也有責任
原原PO是倒楣跟一個會外遇的人結婚,但她是被外遇的
人,是受害者,並非是助長外遇事件的人
套你的話 a不知情狀況下越線了 為什麼該被告
難道就因為他是小三 所以不管理由 他該被處罰嗎
也就是說 原po的苦 a也承受了 但a還要多承受來自原p
o的壓力
先說我不太懂。告侵害配偶權,由A所取得的證明,是
否對於離婚官司也有幫助?如果有,那不難理解要求A
當證人。
源頭一直都是外遇渣男啊
另外 這表示你們沒看到某篇推文 我曾經的連結 原po
在幾年前 在第三者版的文章
拜託不要以身份 一直美化你們覺得的那個受害者 好
嗎
A就找了個已婚渣男當男友阿,不然呢?
你同情小三認為她不知情不應該受到苦我很同意阿
因為這個受害者 不是那麼純粹 但至少我看到的a 沒
什麼特別出格之處
有些事情你做了就是既定事實就要承擔啊
但現實就是你不用告的方式,她大可拒絕出庭當證人
還是那句話 去找我說的那篇文章吧 看完後看你想法是
什麼
正如原原PO找了個渣男結婚,她要承擔後面的這些事
A也是一樣的,她找了個渣男當男友,就不可避免的要
承擔後來的這些事
我沒說a不用承擔 不然怎麼會說提告是合法 但合法不
代表合情合理
就婚姻內來說 這裡有一個渣男 一個被外遇的原配 和
一個小三
我不認為是合理 你認為是 所以呢 尊重啊
但很多人是 你不可以認為不合理 你要跟我一樣同情
原po
我尊重你的說法,但你也要尊重其他人說法覺得合理阿
Jet板友,我覺得我不應該多花時間討論。因為不關我
的事。但是,那是他們夫妻的事,你能規定一個人何
時能死心提告?何時該繼續期待渣男會改變嗎?你對
當事人的文章收集或人物側寫,那都是你的自由。但是
,我想提醒你,我們看到在ptt所延伸出來的文章、言
論,都不代表當事人所有的人生跟婚姻情況。你若是私
底下認識當事人,那麼現在這番言論更應該當面跟她
說(而不是在這裡講)再者,真的值得參考的不只是
文章,而是當事人面對板友提出意見/文章的回覆,因
為那才更顯真實。最後,不要忘了,我們都是只是陌
生人而已。感謝閱讀,以上參考。
不然就是謾罵 甚至說 你們也當過a喔
推你,原po這件其實根本是力主通姦除罪化那派的最佳
範例,不告刑事犯罪而用民事求償,而且放過無辜小三
只針對出軌配偶,這就是那派最想要得到的結果阿
我笑了 那婚姻版存在做什麼 反正都不是他們現實的朋
友啊
然後還有人罵A的律師雷,也真是要幫那位道長QQ,律
而且我說的哪一點是沒在文章內的 別忘了 這都還是
原po的單方面說法
師看卷證資料以後都建議A和解了,我個人會比較相信
我說的不是意見,而是你對當事人側寫的主觀臆測。
是律師看到某些可能會動搖法官心證的東西,或是不能
保證原告手上沒有別的證據資料,這可能性比單純律師
我又不是國考哥 那麼喜歡無中生有 原po寫的就是這
些 哪一點我說的不是呢
雷高太多了
我哪一點是主觀側寫 請說
J大,那些板友的言論糟糕..不過大多數板友不會這樣
快點 麻煩 要進去了
看推文會發現對有些人真的不該當好人,通姦罪告下去
就對了
這個世界對好人太嚴苛,對壞人又太包容
雖然apple在 但我還是不客氣的說 證照不代表專業
Jet板友,我真的覺得這樣討論很累,如果是法律問題
不是所有的律師所下的決定都一定是最好的 當然也
,我可能還很樂意。抱歉,我覺得在Red板友跟在這篇
都有,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所說的,sigh...
有可能是介入的時間點 這我們都不知道 所以不該由a
和原po的和解 證明什麼
沒關係,證照真的不代表專業沒錯,如果A真的請到一
不覺得有趣嗎 妳說我主觀臆測 卻又不肯指出來是哪一
點
個這麼差的律師,只求收錢快速結案,不顧當事人利益
,那就要幫A QQ了
但我講的 自就算和你們觀點不同 我還是都從原po寫
的來說 不好意思 先離開了 忙
apple板友,我想問一下,我有聽說過實務上有律師會
這樣操作,先讓對方把告訴權跟撤訴權用掉,然後被告
就可以完全於同一案件無關聯了,有這樣嗎?(因為
之前在med-student 板上有看過)
所以現在要拿她以前的文章來獵巫嗎?某J一直站在道
德制高點來批判對方,可是你有這篇文章跟她現在發生
的事有關的證據嗎?還是就是主觀認定她不是那麼單純
(有空再回答我,不回答也沒關係啦!)
很多人聽到除罪化就跳針了.但其實除罪化是讓通姦用
民事求償,更容易懲罰 (攤手
是也不會為了取得既判力或爭點效(白話說就是同樣的
人同樣的問題同樣的證據不能上法院爭執很多次),或
"或"是多打的sorry
就鼓勵自己當事人被訴啦,不過這件我在某篇有推過,
應該就是A和渣男有客觀侵害配偶權的外遇事實,原po
po就一起列被告,訴訟中不管是談條件或是看A提出的
資料確認A不知情,或者心軟要放A,不管什麼原因,反
正原告不想追究A責任了,A的律師勸她和解我覺得是蠻
可以預想到的訴訟策略
反正站在"A已經被提告"的前提下會幫她找最佳解
真的謝謝apple大這麼仔細的推文,謝謝妳!謝謝!
跟某J討論幹嘛 浪費時間 他自己都曾說希望網友能跟
原原po一樣倒楣了 卻不接受別人懷疑他當過A 雙標的
要死
我看到了J給的第三者連結文章,so…?
不過佩服大大願意寫長文,我在s那篇推文也有點他告
在這個法律事件,這個婚姻,她就是法律上認可及保護
的配偶
民事才能抓渣男放A女,他扯什麼陳菊黃國昌我就放棄
了(眼神死)
扯陳菊黃國昌真是太好笑
原來apple大在s板友文章有推文,好的,我等等解除
黑名單去看看,真的感謝分享!
沒有什麼好看啦,其實就跟這篇講的是一樣
在這邊跳針還不如去支持修法
Apple大超強的呀
J大檢討受害人第一名,聖母光開到最強
我猜說不定A知道對方已婚之後沒有立刻斷 還有來往
推這篇(有些人到底是看不懂還是不想看懂勒...
你如果不會跟蓋了難吃印的廚師學做菜就不要跟離了婚
又再也沒有存續婚姻的人學婚姻經營呀,這麼簡單…
推~~一直跳針什麼A很衰的人真的不知道在幹嘛
其實我比較好奇 要怎麼提出證據證明自己不知道某件
事? 實務上是只要LINE對話都沒提到對方配偶就行嗎?
J大真是救苦救難觀士音菩薩,希望你趕快去印度尼泊
爾救助一下那裡活在地獄裡的婦女們,您的好心腸和非
理性的正義可以在那裡獲得極端的滿足~
推nori大,某J的推文實在讓人很反感。每個人選擇不
一樣,想說出自己的意見也沒關係,死咬著窮追猛打
到底是怎麼了?
他只告民事,而且不是刑附民,沒這問題吧
通姦不管有沒有除罪化,一樣可以民事求償
但除罪化就無法刑+民
除罪化罪基本的想法,其實是認為通姦不該當刑事上的
犯罪,該回歸單純配偶權的民事侵權行為
簡單說,不該嚴重到需要刑事處罰
該賠的錢賠一賠就好
被樓上解說之後忽然覺得除罪化挺好的XD
這樣是不是只要有錢就可以隨便的...?
板上好多神人
我看不懂對一個網友該不該告小三這種事情這麼糾結到
每篇文都要拼命推文解釋還嗆人專業是怎麼回事,看起
來真不是普通程度的不認同
律師是故意忘記一開始原po連a一起告
既然要連a一起告 幹嘛不告通姦
可能性很多 有可能是她蒐證完備以後已經超過六個月啦.... 也有可能是她的律師看完證據以後覺得要告通姦成立的機率不大不如直接提告民事 可能性很多啦
走民法浪費時間多花錢 要吉就全部一起吉啊
是故意忘記 還是沒看到
另外原po說a可舉證被騙 性交時間
我很好奇 這樣為何不能告通姦?
在實務上能舉證的話 為何一定得走民法
如果是被騙能提供佐證 又不一定要走民法
這不是和你自己說的剛好矛盾嗎?
實務上能舉證受騙=無罪 那告刑法不行?
告通姦 這樣對a不是很公平嗎?
要不要提告刑事當事人自己有訴訟考量 身為律師要考量的很多,包含當事人的花費 如果從證據看起來A不知情(比如說一開始取得的對話記錄中姦夫完全沒有跟A提到任何已 婚的蛛絲馬跡),告刑事就是完全浪費成本的做法 因為通姦罪要故意,如果A不知道她老公已婚,通姦罪根本告不成 但民事責任還有「過失」這道防線,就算證據看起來A很可能是不知情,我們還是可以硬 凹她可能有過失,依然有機會要賠 (實務上也真的有過失侵害配偶權的例子) 與其花律師費告一個成立可能性很低的刑事,不如把同樣的費用拿去打比較可能成立的民 事 刑事附帶民事要等刑事起訴以後才能提 侵權行為時效是兩年,蒐證、談判+偵查程序拖一拖很容易就超過了,而且萬一不起訴你 還是要另外提民事 假設我覺得刑事成立機率低,我也會勸當事人直接提民事比較快(因為附民通常都會等刑 事一審判決後才開始跑程序,你要多等一個刑事一審的時間) 刑事偵查、一審、二審可能要花三筆律師費,附民一審、二審可能要花兩筆律師費,而且 實務上刑事不起訴或無罪很容易影響附民的民事判決結果 單純打民事就一二審兩筆律師費 這樣可以理解嗎?
a沒說謊=無罪 只會處罰腥夫
而且就原po說的 a都有相關證據
律師只是單純想酸我就直接噓就好
不需要故意繞這麼大一圈
畢竟通姦罪 現在還在辯論階段 又沒廢
推
天啊你太有耐心了 一個晚上對上兩位
感謝詳細解說,看婚姻板長知識:)
簡單說根本就知道A沒有故意,不敢告刑事,賭民事能
不能抓到過失的小辮子
超倒楣的A....
不告刑事通姦是綜合考量,不是單純不敢這麼單細胞的
理由,到底要跳針多久.....
樓上覺得A不知情,刑事會成立嗎?
願聞其詳?
明知道不會成立的案子,該告嗎?
只能跟你說站在律師的立場,告不告的成只是考量的其
中一個因素,我也有百分之百可以告的成通姦的在我跟
當事人談過以後我勸她別告通姦,事後她也很感謝我,
明知起訴機率小的案子因為某些考量還是提告的也有,
明知起訴且判有罪機率高的案子不告的也有,我們是律
師在幫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不是8+9嗆賭拚輸贏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A倒楣到有剩的原因啊! 被訴訟策
略需求拖下水
A縱使倒楣到有剩也是因為碰到渣男,而且在我看來A碰
到原po已經很幸運了,沒有被告到底,你可能沒碰過訴
當然無法非難人追求最大利益,所以我從頭到尾也沒講
過原po不對,只說A無辜加倒楣
訟拖個三五年最後根本不在乎結果只想趕快結束的吧
所以我覺得就明知道A擺明就是倒楣,根本沒故意。去
責難A整個莫名其妙
apple大講的點我猜就是A選擇妥協(和解)的原因吧?
因為這樣帳面上就是能早點解決事情(特別是不必再和
渣男有牽扯) 只能說真的很慘很衰,但有時真的就是
無奈。至少目前的結果已經算好了,A也不必和這件事
纏訟多年,原事主也透過法律爭了一口氣
兩年纏訟拿35萬真的很少,但有時那個判決結果對當事
人的意義大於金錢。這個真的要走過才會懂
纏訟多年是原因之一,侵害配偶權的話拿個三五十萬差
不多,民+刑五個審級要律師怎麼跟你收費?? 左手拿損
賠右手給律師當事人還要倒貼,這種錢我實在也不樂意
賺,好一點的家事律師是想辦法推當事人人生往前進,
不是用各種各樣的訴訟折磨當事人
推apple大說的,當初我的律師也是這樣和我說
雖然我不是侵害配偶權,但勝訴後律師就建議move-on
而且說真的,光一個下午的hearing我就很疲累了
看到對方受到公權力制裁也夠了,我不想繼續和神經病
耗下去。律師也說就算最後我民事拿到更多賠償,律師
費也划不來,他也不想賺這種錢 ^^"
A真的很倒霉啊 原po好好講請他作證不成再用刑事逼
迫沒話說
訴訟策略 情非得已
問題是明明 民事不用一起拖A下水
(損賠35萬)還要告他 然後說她嚇死了
感覺滿滿惡意
以後如果出現那種當了不知情小三要不要告訴元配的
千萬要拿出這篇文章給她看 別多管閒事啊
是啦 A你的權利 但A真的很倒霉
所以我覺得一堆大老婆很不聰明,這樣搞下去,以後老
公外遇,小三看完這些文章跟推文,犯蠢才會跟你講
(不知情小三發現
不會啊,讓更多元配和不知情小三看到這串,雙方更
能考慮合作一起修理渣男呀
而且很多事情都是在訴訟過程中,藉由各種人證物證
的出現才更明確的
怎麼可能,看到A的下場,稍微聰明的不知情小三都知
道,對自己最大的利益就是不要讓原配知道好嗎
這樣從頭到尾都不會被吉,也不用惹麻煩上身,多好
修理渣男修理到自己被吉還要上法院公開做愛細節,何
苦
反正不管無不無辜都會被理盲的當壞人,何必淌渾水
正常人哪有沒事喜歡捲入訴訟的
搞不好自己被抓到過失的小辮子還要跟著賠錢
跳針跳這麼久,真的是不簡單~XD 辛苦這些佛心律師了
如果元配本來就不知道小三的存在,小三當然不用自己
跳出來,但如果元配已經知道了,兩人合作當然是最好
的選擇,前提是小三真的不知情
其實有時候不知情小三基於良心或氣憤爛男,還會想主
動通知原配。但如果看到版上的例子,誠如你所言,這
樣的環境下不通知才是保護自己
既然大老婆們喜歡製造這樣的環境,那少了這些知道的
機會也是沒辦法的事
那種看不懂別人在談什麼的,或許不發言比較好
當小三跑去跟元配講這些本來就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
我以為是常識
不用看這個版都知道,這串反而讓雙方或許還有合作
的機會
本來會講還是會去講,不會講的就是不會講,不用在這
危言聳聽
不會因為A沒有被告,改天另一個小三去告訴正宮,就
不會被告阿~ 甚至有十個小三都告訴正宮,沒被告,
第11個小三就不會被告阿~ 誰跟你喜歡製造這種環境?
搞得好像大老婆都是同一個樣的邏輯,到底是怎樣?
沒有想好後果,做好可能的防範,是誰給的勇氣啊?
而且,不是每個女生的老公都這麼爛,爛到會有小三的
小三不是每個都法律人或受到很好的教育,這種事也不
見得方便到處找人討論。你所謂的常識,可能是以你的
程度跟同溫層而言
這不是危言聳聽,只是另一種常識
都會上ptt看文了還不會google那我也沒辦法啦
這種會上ptt卻不會google也不會去找其他法律資源的
常識我是沒有沒錯
一堆網友推文連不知情無罪,舉證責任在原告都搞不懂
,真的不是每個人的常識都這樣厲害
所以說到底是誰給的勇氣啊?可以上網,但不會搜尋。
所以的確有一堆都會上ptt看文,連google這種常識都
沒有的族群存在
不會搜尋的情況下,卻完全不怕自己被告?
他們又沒這經驗,沒有了解需求啊,當有需求又不去
弄清楚,怪誰呢?
不會搜尋也可以啦~這一串文章,律師們也幫忙補充了
不少常識,應該不會說連文都不會看了吧 @@a
不知情的人根本沒做錯事,搞不好她傻到以為沒做錯事
就不會被吉
是說我幹嘛在這一直看人硬拗,真是浪費時間,算了
其實很多人都有這種觀念,沒做錯事不會被告
痾 等等,跟已婚的人有非正常的友誼關係,連我爸媽
都知道這不OK,會有法律責任,他們還不太會上網。
我也覺得我在浪費時間,本來就會有這種影響,不信甘
我什麼事。反正我又不是大老婆
還是過七十的人,你確定你那邊是2020年嗎?XD
會受到影響的族群又不是我
是常識....好.....嗎......
「其實很多人都有這種觀念,沒做錯事不會被告」,這
說的是小學生嗎?本板很多小學生的媽媽,你要不要問
問她們的小孩有沒有這麼天真,我自己蠻肯定沒有。
google告訴你的是不知情當小三,法律上基本上無罪。
不會這樣厲害簡單告訴你會因為訴訟策略很可能被拖下
水好嗎
倒是這種「哼哼反正受影響的又不是我哼哼哼你不聽我
話你活該」的威脅十足像幼稚園生,我想我兒三歲的時
候這樣應該看起來很可愛啦,但看成年人的推文長這樣
實在一點也可愛不起來。
也不會告訴你就算是很可能無罪的案子,因為其它策略
,你還是會很倒楣被吉好嗎
你以為google是律師喔?
google 不知情,第三者的關鍵字,就告訴你:正宮有可
我在網路上推文說臺灣民眾黨很爛一樣會被某候選人告
啊,但我可沒做錯事。
能提告了,你真的有搜尋過嗎?
就不要哪個不知情小三原本看google覺得法律上應該無
罪可以講,看完這系列才知道打死不該講
你的GOOGLE系統是不是又跟我們的年代不太一樣了?
前面推文不是一直有人在講陳綺貞,這時候小三又變原
始人連陳綺貞的新聞都不知道了喔XD
跳出來的一則是呂秋遠的文章,一則遭求償50萬,判不
賠,不會有人覺得判不賠=不會被告吧?!@@a
某個平行世界的小學生可能真的會這樣認為吧(聳肩
關鍵字:當小三 不知情,即使是第三者 無罪,也會
不需要意氣之爭,如果真的相信這樣搞不會影響到不知
情小三會不會跟原po說的意願,恭喜你,我不認為不知
情小三看到會覺得沒差就是了
不浪費時間了。人心千百種,討論不完
跳出相關判決,都有判決,卻覺得不會上法院,這邏輯
很不行 @@a
(打錯,原配不是原po
真的不需要為了辯贏講一些小學生都不信的事搞意氣之
爭把自己搞得像小三一樣喔
(不知情小三會不會跟原配說的意願
搜尋可以搜尋到,現在改成別人都意氣之爭?!@@a
別說一般人通常不會覺得自己的婚姻會被第三者介入,
就算對自己另一半有所懷疑的人也不會指望天使小三跑
來通報,所以這個威脅真的是蒼白又無力。
這是常識,不是威脅
好好好,這個常識真是蒼白又無力(呵欠
其實很多原配會知道,都是小三氣不過去講
沒常識無妨,不知情也是種幸福
結果論來說,自始自終原配都不知道搞不好最幸福,也
對
剛演到會上PTT,但不會GOOGLE,現在演到會GOOGLE,
看不過去的,千萬別當傻子破壞人家的幸福
有多多?數據來一下,不要又「感覺」喔,本板最討厭
切記
但查詢出來的內容跟一般人不同,現在又演到在網路這
「感覺」了
說,這種氛圍會讓第三者不敢跟元配說。
小三記得,再氣這個已婚男,絕對不要傻到以為讓他老
婆知道是好的報復
你是在報復自己,切記
但會以群族來類分,邏輯就很神奇,就是了~ XDD
你是真的以為小三=智力也是小三等級嗎,真的不信有
人傻到會一點也沒準備就跑去給人告@@
對了PTT有第三者版,你可以去問看看沒有常識,不認
為介入對方家庭,會被告的有幾個~ 按照你邏輯來講,
應該不少會這樣認為 XDD
就算不知情,被原配找上來談,記得什麼都不要提,以
免被對話截圖被偷錄音,絕對不要理或是找專業律師
都不知道是想羞辱小三的智商,還是要羞辱元配 QQ
不然不管你知不知情,出發點怎樣,到底法律上是不是
真的有責任,都有可能被蒐證完先吉了再說喔
就算你們認識的時候男生沒結婚,只要分手前男生有結
婚,一樣都可能被吉喔
「不是本來就是這樣嗎」<-看完唯一的心得
loveFigo:「小三記得,再氣這個已婚男,絕對不要傻
到以為讓他老婆知道是好的報復,你是在報復自己,
切記」(1)在婚姻板上,給予第三者教戰守則?(2)
按你邏輯,小三若剛開始未知,後來得知該男已婚,
第一個想法,不是快快斷開嗎?會想讓他老婆知道?
有沒有搞錯?是要如何有辦法聯繫到對方老婆?你是
不是太誇張呢?
我蠻誠懇建議love板友於BG板或第三者板,好好地對
有可能成為第三者而未知的板友們,闡述自己理念跟
攻防守則,這樣會有更多人受益。以上參考。
有人說小三都很會google, 很有法律常識,說這些小三
本來就知道的常識有差嗎?
愛亂罵人再來啊
很多小三搞不好連ptt都不上,朋友也只看熱門這種。
剛好宣傳這種獵巫上熱門,很好啊
愛罵人再來啊,再上熱門多宣傳點教教各種可能當無辜
小三的人啊
不是這種氣氛沒差不會影響嗎
(1)那你在這裡說的用意是?別誤會,我是覺得你應
該換板面說會比較好,因為會有更多人思考這個問題,
不是嗎?(2)任何一個自稱剛開始不知情,後來知情
卻又聯繫對方老婆的人,會被質疑的一個問題是:如
何聯繫到該老婆?說不知道卻知道老婆存在?反而會被
質疑是來鬧的,是想破壞該老婆婚姻的,你可以想想
我講這些侮辱小三程度的內容,怎麼稱的上教學呢
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所以你擔心的問題(沒有人可以
幫助該老婆,有沒有造成報復)根本不存在,你認為呢
?(3)網路上很多東西簡單看看就好(包括我的推文
也是)把現實生活過好吧,週末美好。感謝閱讀,以上
參考。
很簡單,不知情小三一樣倒楣,你追殺非難她,只是損
害大老婆自己的利益,除非你寧願不知情
是啊! 不過既然有人沒事那麼愛亂罵,剛好教學一下
,順便看能不能上熱門發揮影響力教學更多不知情小三
,反正這種低階常識根本沒差啊
我現實超好什麼都不缺,很感恩
既然沒影響,那就讓它上熱門來試試看啊
(1)不是「你」,你是這樣討論事情的嗎?「你追殺
非難她」「除非你寧願不知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我只是去推敲有可能產生的情況,那不代表「我」遇
到問題會這樣處理或思考,你可能要看清楚我的推文
喔!(2)你現實很好那就好,我也相信大家都很好,
感謝你的回覆跟推文。以上參考。
讓多點人看看原配一堆這種想法,萬一是旁人,或是不
知情的小三,看不過去到底要不要去幫
你擔心的問題根本不存在+1 的確這11個字就講完了,
感謝白大
沒事 我反對外遇 也恭喜原po跟爛男討回公道
不過有人既然愛亂罵人又硬要凹不會有影響
應該去小三版「提醒」吧?
那就直接讓他上熱門給多點人看 開心
聽眾比較符合你擔心的對象呀
ptt有第三者版哦
反正怎麼影響也不甘我的事 愛罵愛凹我們就來實作
對了"你"不是說White大 真的不是
nor板友,OK的!love板友,其實我很期待你可以寫一
篇出來,然後仔細推敲第三者跟該老婆的處理跟到底
怎麼做才是所謂的報復。(而你也可以釐清自己的想法
跟完整呈現)因為我認為寫到最後,你可能會發現,
其實一知情就離開是對了。因為如果第三者不知情而
後來知情去告訴該老婆、要她注意她老公,這個過程是
要花費多少時間跟心力才能查出該老婆的聯繫方式?
我覺得沒那麼簡單。就算查出來也聯繫了,也很容易
讓他人認定其居心不良。再者,一個在婚姻中的老婆,
為什麼要相信一個陌生人?如果第三者又給該老婆一
些訊息跟照片,看起來像在幫忙該老婆收集證據(事
實上也是)但是,會不會讓人覺得也在報復該名老婆呢
?因為提醒她,「妳老公不愛妳,比較愛我」的感覺呢
?當然,每個人遇到事情的處理方式、想法不同,而
我喜歡去推敲一些可能,因為我覺得事情永遠沒有那
麼簡單,人性也很複雜難測,不是一定要如何如何,就
能得到期待中的效果的。推文過長,抱歉,感謝閱讀。
以上參考。
感情有這麼理性 渣男就騙不到人了 總之感謝你
不知情小三看清渣男離開 她贏90%
看清離開 又讓渣男被原配抓包 自己沒被告
她贏100%
因為她得到了讓爛人獲得制裁的快感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明明知道判下來沒啥錢還要告的原因
其他就不提了 我又不是支持外遇
就算她為了想讓爛人得到制裁出氣想幫你
要是知道這樣是在害自己 我想她也會放棄出這口氣
這就是我反對追殺的原因
當然 人有千百種 這只是其中一種
拼了命要為小三說話或教學真是婚姻板奇事
我看原配和無辜小三最終是合作,結果也蠻好的,到底
是誰追殺誰呢
根本無辜的,被吉50萬又要當一堆人的面詳述做愛細節
很爽喔?
我覺得原po告前夫超讚,我超推好嗎! 網路上講事情
不要整天亂罵好嗎? 要罵就來,反正我也不是塑膠做
的
反正已經上熱門,讓大家看看原配都怎麼獵巫的,看以
後不知情的小三,親友,旁人敢不敢去幫
讓原配知道
原配獵巫指網路上這些無端責難無辜人的行為,絕非指
原po為保障自己罪大利益的作法
(最大利益
更精確的說,是網路上的原配們
你閱讀測驗體育老師教的...這麼氣憤結果你對事件的
理解一開始就不是事實。1.被元配求償50萬的是元配配
偶,不是小三。2.她答應轉證人後,元配並沒有管她要
提供哪種證據,她在庭上的一切發言都是出於自主合作
,不然她其實只需要提供基本的發生時間地點、通訊
紀錄即可。會講到鉅細彌遺,元配也沒有料到。你這
麼有概念,說說她為什麼願意超前發揮?人家明明就是
通力合作,兩人都明理的典範,你在這瘋狂喊燒。
你跟我說有人沒事不需要說細節,然後自己要在法庭上
詳做愛述。要不要順便解釋一下,沒被求償民事怎麼被
告?
(詳述做愛細節
你是不是有一些美麗的誤會?
原告請求回復原狀喔?
上法院請求時光機?
就算民事有求償但50萬哪來的?不要自己腦補。另外原p
o就說細節是A自己提供的了,不能是想合作告死渣男主
動提供?這例子明明是兩人合作讓渣男付出代價的好範
例啊~
另外,原po自始至終沒怪A,也沒人獵巫A,大家不都覺
得她很衰很可憐嗎??我才覺得原po一直被追殺獵巫咧..
.
沒關係,本來都不想講太多了。再亂罵我再來講
不如你先跟我說說,哪條法規定她必須詳述做愛細節。
沒規定,元配也沒要求,那就是她基於個人意志詳述
做愛細節,你一直腦補她被逼幹嘛?民事存在賠償精
神,跟元配目的在向小三求償,兩者又哪裡等同了?她
是為了求償就不會撤告了,小三都知道她要的只是公
平,你不知道?要腦補她是大老婆獵巫集團成員?然
後本板不支持你批判元配司法措施的板友全部都是大
老婆獵巫集團?(這個集團只存在你幻想裡啦)
你眼中這兩個女人在對立,別人眼中她們是在互相體
諒,把善意曲解成惡意的是你。
你當原告律師塑膠嗎? 問到越多細節成罪機會越高,
賠償越高。沒關係,我已經說不想扯了,要繼續叫我講
更多也無妨
小三就不用自己舉證無罪啊,她沒有義務回答元配律師
的提問,她可以說沒有細節然後閉嘴坐等元配訴訟失
敗。不是義務那就是幫忙這個你國文老師教過吧?你這
邏輯像風中搖擺的花蕊,知道自己很扯就好。
你先google證人跟被告的不同
你先搞清楚小三既然列被告時不須舉證,那她拒絕轉
證人也不會有損失啦,人家就是願意才配合,否則嘴
長她身上,她憑什麼為了撐高元配向渣男求償的機會
跟金額提供私密細節。這個不用google,懂中文就行。
那些細節她不說不提供其實也沒人知道也沒人逼她,你
又是A,不要把自己的想法硬塞給A可以嗎
去看Redmango大的文,有專業意見,別猜了。可以停了
,我其實不想講太多
專業意見指的是原po描述還是幻想視角?你回馬槍黑re
dmango 耶,別講了,再講我會笑
推文律師看法
自己去看,別猜了
都快以為A派代表到版上發言了 XDD
容我幻想我是A代表一下:為了正義與和平,她與她實
為聯手抗擊渣男。
要扯律師當大旗,兩位A大不都認同了整個訴訟的合理
性?不要再旋轉什麼合理不合情的屁話了,你不是A又
知道她是哪樣情了,腦補就腦補,裝什麼專業。
那篇推文哪段專業意見?可以來點提示嗎?我是比較相信
A請的律師給點專業意見啦
給的專業意見...
原來如此
呂律師想的跟我一樣。小三就算真的不知情,千萬不要
幻想跟原配講有認何好處,或能報復這個男人
(任何
不對啦 你的GOOGLE是GOOGLE不到才對喔~ @@a
還是你又連回2020年的GOOGLE了? XDD
記得,網路上的原配們都覺得就算知道你無辜,告是應
該的
不管你多不知情多無辜,男生有多渣,在一般原配們的
想法改變之前,讓男生永遠不被原配抓包,才是你的最
大利益
切記
確定還要再扯?
我也不會建議去告訴元配啊,理由呂律師說得很清楚了
,倒覺得A幸運碰到原po,既撤告又告老公到底,不過
多的是對老公撤告堅持告小三的,妳會碰到怎樣的元配
很難預料,我們在這推推文不會改變什麼,沒那麼偉大
告A到底就沒法讓A當告前夫的證人,很可能兩頭空。幸
運的是原告
一覺醒來你還在跳針,拿別人的案例偷換原po跟A的概
念。你在本板一口一個切記對小三信心喊話?很好心
啦,不過跑錯棚了吧。
昨天看A大兩篇覺得另外一篇比較歡樂,今天這篇又超
車,笑得我腮幫子好痠 XDDDD
依然蒼白又無力…XD
這麼怕,一直回?
反正怎樣都不甘我的事,爽
這麼怕我繼續回?我現在相信你很懂呂律師的論點了。
小三們記得千萬別去找正宮坦白,不然有人的好日子要
到頭了,切記。
當然不干你事了大大,你先黑了紅芒果又黑了呂律師,
被你認同的人都挺衰的。
原來大多寧願不知情共用。切記
沒人寧願不知情,除了渣男。一直誤會你了對不起,
其實你是圍魏救趙,表面對小三正宮話蝦,實則維護男
方劈腿利益,我終於看懂了謝謝你。
原來4這樣
真的是,元配自然是希望證據越多越好,小三如果真的
是被騙也不用怕,只有渣男最怕事跡敗露,跳針半天原
來是要講這個
是你們的態度在維護原配不知情的劈腿男利益,歡迎
小三蠢了才不怕
loveFigo:「不管你多不知情多無辜,男生有多渣,在
一般原配們的想法改變之前,讓男生永遠不被原配抓包
,才是你的最大利益」為什麼一天都快過去了,你還是
這樣的論調呢?(1)不知情第三者的最大利益就是在
發現對方已婚後,發現自己被騙後,收集證據,快快斷
開,尋求律師協助,思考是否有提告的必要,並做相
關討論(2)第三者的行動根本不需要等「原配的想法
改變」才能行動。之前不知情對方已婚,何來知悉原配
的存在?何來機會或可能理解原配的想法?也沒必要,
好嗎?(3)你好誇張喔!你先把想法釐清,再來想想
當事人這個例子的處理,我覺得你都弄混了(這就是
我希望你去寫一篇的原因)(4)最後提醒你,有些案
例是渣男反咬第三者一口,說已告知,根本就跟老婆
的想法無關,好嗎?一直指責老婆的想法跟態度,真
的是對的嗎?
不知道是價值觀真的很奇怪還是拉不下臉來寧願凹到底
因為是事實
你家事實跟我家事實長得不一樣啦,你民代喔?
反正我本來不想提,有人愛亂罵亂嗆就來講,我開心
被騙知道已婚快靜靜的離開,千萬別自己犯蠢讓原配知
道
不然被吉只是剛好
千萬記得,你的最大利益就是原配永遠不知情老公跟人
共用過
重點是原po沒有覺得A可憐啊?我是她也不會特別同情
A,A很可憐,在懷孕期被外遇的原po就不可憐?
我感受到了渣男深怕元配跟小三聯手的緊張心情XD
渣男的最大利益就是小三永遠不要跟原配聯手吧www
這麼一來就合理了 XD
我感受到一堆大老婆沒自信的無力感
真的好緊張,別這樣
拜託你們看好老公,別放出來殘害無辜,功德無量
這樣就永遠沒有無辜小三的問題了,多好
呵,再來亂罵亂嗆啊,大家來講
覺得別人都代入大老婆的人自己究竟是代入了什麼角色
呢,科科
不是吧,你頂多是說大老婆過於自信,怎麼會是沒自信
的無力感XDDD 回去順順邏輯再來回好嗎zzzz
怪了,不是嘴硬在那說吉無辜小三絕對不影響小三讓原
配知情的意願。怎麼隨便說幾句試了一下馬上急成這樣
,會不會太歡樂了點?
再嘴硬啊! 呵呵
一試就試出來,超好玩的
從頭到尾,我可是百分百贊成不要追殺同樣無辜的人,
讓原配有更多機會知道老公劈腿的唷
可惡,元配跟小三合作,渣男還能活嗎?吼氣氣氣
何苦講那種自己都不信的話,被試出來以後到現在還拉
不下臉,唉
渣男:氣氣氣氣氣!
只會腦補偷罵人,唉~ 算了
浪費時間
渣男:要趕快威脅恐嚇小三不要去找元配告狀,不然
我就不能爽爽享齊人之福惹
加油!
都2020了,不管處在哪個角色的女生,都有能力維護自
己和處理事情啊。版上原配有什麼好著急的?本來就沒
有打算處理外遇官司是要依靠小三的人,有什麼好著急
的?
對啊! 真不懂一堆急到亂罵人的是??
到底把自己投射到什麼角色去了?
不好意思,可能讓你誤會了,我是站在原配提告完全沒
錯的立場喔。我也不覺得抓出軌,得靠小三來主動告知
。
很好啊! 那就不用擔心小三不來講,在那邊急著罵人
像你這樣有自信很好啊!反正不來講就不來講,讚
比起那種一邊說沒差,一邊又急又氣還亂罵的強100倍
我反正就看那種在那邊 ,覺得很開心當娛樂啊
本來這個問題就自始不存在啊,就有人在那不知道為渣
男高潮個什麼勁
他真的氣到跳腳,還要嘴硬說自己是開心的蹦蹦跳XD
已經錯亂不知道到哪去了 原po從來就不是被A通知先生
外遇的吧XD
對啊! 我氣到都快笑死了,看的好好玩
64
小孩剛睡我眠卻過了,來做個雞婆的比較表。 表中我盡量不帶入個人主觀色彩,但因為我真的很想對某些推文與回文說聲哈囉,所以我 的嘗試可能會失敗吧,對此我也無奈,若有不足先說抱歉。 圖一 兩位當事人比較表64
原po的文章說 「從判決書看下來 我覺得 只有A的部分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 這段話在判決來說有可能兩種解釋爆
我是原po 對於留言的鼓勵與批評我都一律謝謝 造成言論戰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但有幾點我要重申一下 1. 會發這篇文章是因為當初我也是都在版上尋求幫助,很多人幫助我、給我鼓勵,也有X
的 : 存 : : 在。 :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3
其實每一件婚姻要進入到對簿公堂都是很不堪的事情,不管是刑事或民事,又或者是以後通 姦罪還存不存在?(大法官不日將作出解釋)爾或民事部分未來又將如何審理?然,不管如 何外遇已發生,傷痛就此造成,背叛沒有無辜之分,信任一旦動搖,則臨冬將至。 筆者試圖在本案中提供A女的訴訟處境(雖已結束)一些建議,我想社會在走,渣男仍有, 少女總涉世未深,法律知識要有,固出此文。78
1.A女不一定是社會定義的小三,只能說 #整人大逆轉喔。 2.A女100%能夠證明與男方交往時,自己絕對不知情男方已婚, 就算是跟男方到戶政查詢婚姻狀況,也查不到已婚, 甚至A女要與男方登記都是會成功的。 ----5X
欸欸~ 現在不是要討論這個誰是渣男 誰是小三 誰要賠誰35萬的問題吧? 小孩都生了 快去打撫養費的官司啊 35萬算個毛啊?58
法普一下,若A事先不知對方結婚,民刑事告訴都不會成立。 以上是截圖網站的連結。 我只覺得A很衰,最近BG版也有一篇文章,是不知道對方結婚被騙感情的。46
事實懶人包: (依原PO描述) 1. A女交一個男友,不知情其已婚。 2. 分手後被各種騷擾。 3. 還得知原來前男友結婚了。 4. 被原po告。X
別覺得我躲在推文 以免害人噓不到而感到失落 頭上有光環的我 怎能讓你們失望 信春哥 得永生 噓J大 獲救贖 開始之前 先講個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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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DPP網軍甯祥豪法庭暴行實錄刑事附帶民事一審結果也出爐了 賠償金額不高 但是深口袋行銷甯董事長民事跟刑事都請了大律師19
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 ,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 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3
[討論] 通姦罪違憲?大法官5/29釋憲內容是這樣 民國91年釋字第554號解釋指出,性行為自由,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制約,通姦罪限制人 民性行為自由,惟此為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所必要,但大法官認為有再討 論必要,3月31日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邀聲請人、相關機關、鑑定人及法庭之友出庭表 示意見。- 是哦,原來美國不是國家哦,不然怎麼我查到的資料告訴我 美國則有18州仍保有通姦罪,還是你是故意漏掉不說, 好給人先進國家都沒通姦罪的錯覺? 而且台灣是刑民分開判決,刑事無罪民事要賠的判例,在廢通姦罪之前就一堆了好嗎 不要說的以前好像刑事判無罪,民事就拿不到賠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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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顛覆!北院法官認「配偶權」不存在 判元→ sendicmimic: 法律上有配偶權這種名詞嗎? 114.47.47.136 12/27 12:27 民法§184前段、195條1.3項都有明確的規範 無論故意或過失 意思就是假設今天阿G濕是跟已婚人妻不小心滑進摩 就算不是故意也沒對人妻老公造成實質上的財產損害依然要賠償 因為他侵害他造的配偶權 但是現在的話就不確定了 大guy4處於量子疊加態 一種有配偶權跟沒配偶權之間X
Re: [問卦] 黑人為什麼是提民事訴訟?可能原因(以下只是我個人根據多年的新聞猜測) 如果告刑事的加重誹謗 萬一最後不起訴的理由係「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這樣黑人的提告就會成立刑事的誣告罪 誣告罪的成立要件有完全捏造及部分捏造- 被騙砲想報復 很簡單 假裝自己憂鬱症揚言自殺被朋友送去急診 就可以用這個護身符開始往下走了 因為雖然刑事無法規範騙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