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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看板marriage標題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作者
jason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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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19 推:19 噓:0 →:48

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

刑法是人民賦予國家懲罰人民的權力,要維持的是公法益的安定,並不是被用來私人夫妻間懲罰外遇方的手段,因為刑法是高度侵害人民基本權的手段,所以每一條刑法的定罪要件,刑事訴訟法的證據取得要件都相當嚴格

在實務上檢查官跟警察看到這種案件都很不想處理,因為那是你們兩個人的家務事,為何妳老公管不住下面,你老婆忍不住寂寞,跟其他人合意性交,却要公權力來介入處理跟處罰?完全浪費私法資源來解決個人民事紛爭而已,公權力的資源應該放在其他刑案上才是

法官更不想判這種事情,今年的釋憲總共有16個法官聲請釋憲,實務上通姦罪根本定罪率很低,因為必須證明雙方有性器結合才算,就算證明了,法官大多都是判六個月以下然後易科罰金,最多最多最多罰20萬,而且還是繳給國家不是給配偶,另外因為監獄已經人滿為患,有更多重大刑案的要關,誰管你夫妻之間的事情啊,會坐牢的司法院都說了是有其他刑案,只有三個是純粹通姦坐牢,因為他們不願付罰金好嗎

第二,性自主權不該用刑法來懲罰

有一個法官講得很好,通姦罪就是要獨佔配偶的性器官,這是過去父權思想將配偶性器官當成自己私有財產不容他人侵犯,如果侵犯就要用刑法來處罰的思維

兩個人的婚姻本來就要對婚姻忠誠,對配偶忠貞,但不代表另一方外遇的過錯背叛,和他人合意性交是需要動用國家公權力來處罰,因為兩人都是成年有行為能力之人,又是合意性交,公權力不應該處罰私人自由

而婚姻是一種民事契約,所以被背叛的撫慰賠償本來就應該回歸民法去解決才是,結婚不代表可以獨佔配偶性器官,但如果另一方與他人合意性交的精神損失就該負責賠償,這就是這次廢除刑法239條的精神之一

第三,刑法239條但書完全違背告訴不可分原則

刑法239條配偶可以對外遇方及第三者提高,但法條但是卻可以單獨撤回對配偶的告訴,只針對對第三者提告,這完全違背告訴不可分原則

刑法上是有共犯概念,共犯就是有犯意連絡共同完成犯罪的人,通姦罪如果要提告當然是配偶跟第三者一起告,因為他們屬於通姦共犯,如果可以撤回對配偶告訴,請問沒有共犯是要跟誰通姦,一個人怎麼姦

民法的侵害配偶權是人格權的一種,所以定罪標準比通姦罪寬太多太多了,民法1052條本來就有規定配偶與他方合意性交可裁判離婚,現在法院針對夫妻離婚判決也越來越寬鬆,因為兩人都沒維持婚姻必要,幹嘛法官要用法律來幫你們維持

你們要的求償判決離婚撫慰金,損害請求賠償民法都有,如果通姦罪除罪在法官自由心證下未來民法賠償一定會拉高,而且寬鬆好嗎

如果結婚那麼擔心對方外遇,又怕民事判很低,可以打婚前契約表明外遇一方應給付賠償金額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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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69.2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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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w2121 05/31 12:52國家為什摸要為你自己眼光濫買單?

wcw2121 05/31 12:53實務上大多易科罰金那根除罪民法有何差別?

有差別,因為原本是民事的問題,卻用公權力介入,警察要配合捉姦,檢查官要立案出庭 ,刑庭法官要審理案子,這些資源根本不該拿來處理個人間民事紛爭

※ 編輯: jasonmoon (175.96.69.232 臺灣), 05/31/2020 12:56:26

wcw2121 05/31 12:55今天你的另一半又不是政府分配給你的

cjy0321 05/31 13:00我比較好奇為什麼未來民事判決的賠償金額會拉高

cjy0321 05/31 13:00我也支持除罪化 但我稍微可以理解反對的人的想法

cjy0321 05/31 13:00簡單説就是想要報復想要對方痛 但現行民事判賠真的

cjy0321 05/31 13:00不高 以刑逼民可以拉高和解金額 但除罪化與未來民

cjy0321 05/31 13:00事判賠金額提高之間的因果關係其實還不明吧

cjy0321 05/31 13:00畢竟民法又不像刑罰 有法定最低刑度

※ 編輯: jasonmoon (175.96.69.232 臺灣), 05/31/2020 13:04:10

kayliu 05/31 13:09通姦除罪化太令人悲傷,報復搞外遇的傢伙,又少了一

kayliu 05/31 13:09個方式

more6 05/31 13:23同意此觀點,但亦希望拉高賠償金額

Rosso 05/31 13:50為什麼一堆人群情激憤?因為大部分人普遍沒有婚姻

Rosso 05/31 13:50關係是私契約的觀念 可以簽約就可以解約 尤其相對弱

Rosso 05/31 13:50勢的一方容易拿通姦罪加強婚姻關係就是到死不能解

Rosso 05/31 13:50約「毀約連政府都會懲罰你!」弱勢的邏輯就是這樣

bossonwin 05/31 13:59民事賠償金拉高很難 而且雙手一攤的人更多 不如轉變

bossonwin 05/31 13:59觀念 推廣婚前協議 出軌者自願全身家當給予對方

s952013 05/31 14:50現在才說契約那現在有秘密外遇的怎麼辦?你要改就

s952013 05/31 14:50把配套也是做好,把賠償金提高到100萬以上不然玩假

s952013 05/31 14:50

willike 05/31 14:55感謝分享

asdfjkl 05/31 15:08

veryloveyou 05/31 15:12當初自己眼睛瞎看走眼要政府幫忙抓猴,根本不合理

duriamon 05/31 15:39其實我覺得民法也應該廢除,以後推廣寫婚前協議就好

duriamon 05/31 15:39,幹嘛浪費時間浪費國家資源只為了報復自己的另一半

duriamon 05/31 15:39?不合就趕快離婚趕快找下一個,在那邊打官司只會更

duriamon 05/31 15:39痛苦。

s952013 05/31 16:02結婚前寫協議當然,那婚後秘密發生的怎麼辦?

s952013 05/31 16:04我身邊遇到的狀況是在不合也不希望隨便就離婚,若

s952013 05/31 16:04真能不再犯誰希望走上這步?

duriamon 05/31 16:24對方搞外遇基本上就離婚啦!妄想用法律束縛對方是辦

duriamon 05/31 16:24不到的,也是很落後的觀念,現在都是著重性自主的時

duriamon 05/31 16:24代了,老舊觀念漸漸不切實際。對方對配偶的精神跟肉

duriamon 05/31 16:24體就是沒興趣了,才會搞外遇吧?不離婚只會更痛苦,

duriamon 05/31 16:24打民事官司,一點意義都沒有…

mark0204 05/31 17:29

Ewhen 05/31 17:55

s952013 05/31 18:17沒興趣可以離啊,照程序辦離婚嘛,幹嘛背著別人偷

s952013 05/31 18:17吃?你說法簡直像怪女生穿太少被強姦活該似的

Kukuxumusu 05/31 18:21我的理解很粗淺 但認為 刑法是處理會動搖國本 整個

Kukuxumusu 05/31 18:21社會安寧的事情(個人行為如殺人 放火 綁架 放任工

Kukuxumusu 05/31 18:21安 背信 貪污)民法則處理市井生活中的問題 像結婚

Kukuxumusu 05/31 18:21或是車禍或是爭遺產這種

Kukuxumusu 05/31 18:26覺得打民事訴訟沒有意義 那應該修改民事訴訟程序 把

Kukuxumusu 05/31 18:26他改善 而不是不合己意就要求套上刑法 這樣根本....

duriamon 05/31 19:00有婚前協議啊?是不是有人看不懂?告小三民法不就貪

duriamon 05/31 19:00婪想要用法律資源賺錢?配偶出軌,有簽離婚協議根本

duriamon 05/31 19:00不用擔心,財產分一分趕快去找更正確的人才是重點,

duriamon 05/31 19:00很多人不知道再拘泥什麼…

lullabyman 05/31 19:02推這篇。

AppleAlice 05/31 19:16通姦罪也不是為我們3、40歲這一代存在的,5、60歲那

AppleAlice 05/31 19:16一代才是反對除罪化最力的,他們當初也沒簽什麼婚前

AppleAlice 05/31 19:16協議,現在說除罪就除罪,那一輩的才是最焦慮的

snoopy63 05/31 20:11正宮們要知道,就算告成了,有多少小三小王的罰金是

snoopy63 05/31 20:11自己的配偶付的,這樣有比較開心有公平正義?

agnel 05/31 22:39贊成此觀點

loversdating06/01 08:18

fishhere 06/01 11:48法官更不想判這種事情,那為何有些離婚要法官判?

WINCH 06/01 11:49我覺得不能用該不該用刑法管來論述 因為法律本來就

WINCH 06/01 11:49不是講是非對錯 而是一套有公權力的規矩 今天是按照

WINCH 06/01 11:49憲法這套來走所以是這樣 如果今天是按照中東律法呢

WINCH 06/01 11:49? 請別說誰比較進步之類的 這是根本上文化差異 烏

WINCH 06/01 11:49克蘭不能有共產主義書籍出版 台灣可以啊 可以接受不

WINCH 06/01 11:49用刑法管 但是看到其他篇有人說這樣台灣又更進步了

WINCH 06/01 11:49就覺得可憐

lily2003815 06/02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