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 ,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 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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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點呢 道理就跟重婚罪一樣
目的就是維持一夫一妻 讓社會的基因庫能夠多元
否則的話有錢有勢的人 就可以有很多配偶
生一大堆基因相近的小孩
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社經地位較低的人基因慢慢消失
久而久之就變成近親繁殖的社會
而通姦原本處罰的目的除了所謂傳統道德 也有維持社會基因庫多元的作用
這些連續劇都有演過
喜歡上初次見面的對方 後來才知道是同父異母 原來爸爸年輕時風流
那麼現在通姦除罪了 只要錢夠多的人 可以配種繁殖的機會也更多
而且不像重婚仍有罪責 通姦變成只要錢夠多就能解決 查不到財產還沒輒
另一個問題是 受害的一方 因為缺少刑罰處罰對方
內心仍覺得受害難以平息 轉而就是利用私刑 或是網路公審對方
結果就是社會的糾紛越來越多 法院也無法發揮止定紛爭的功能
那麼現在除罪化 雖說是與先進國家接軌啦
但是先進國家一定正確嗎?
像美國全世界最強大的國家 現在街上都不安全
其實台灣通姦本來就沒有罰很重 通常也可以罰金
但是法律除罪化 降低的不只是罪惡感 連責任感都降低
反正又沒刑責 大不了賠錢 就跟撞到別人後照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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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感情到底關政府什麼事,要就修民法加重。
刑法不是在管這個的 好嗎?
請你仔細再看一下我的文章好嗎 社會基因庫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1:46:12你都說沒有罰很重了 有錢有勢的人會怕這個?
為了社會基因庫 政府幫大家強制湊對 你說好不好
尚未除罪前 道德感的束縛力比較強一些 可以減緩 除罪後 後顧之憂更少 發生機率更大 強制湊對違反基本人權 就不列入討論了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02:25照這樣講 反正除罪那更應該更多樣化阿 反正不怕
誰說 我只能找一個有錢人 我也可以找很多有錢人阿
有錢人也可以找更多人去配對他的基因不是嗎?
通常是有錢的男性會找很多不同女性配種 女性找很多男性配種的比較少
為什麼這種事要靠"國家"來做 拜託 = =
通姦罪通常可得易科罰金,一樣有錢就可以解決哦!
物種多樣性 如果用這樣更多元..人類之前怎麼進化?
還沒有法律 道德規範以前 以前一個雄性擁有眾多雌性
難道 就沒有更進化????不要鬧了啦 = =
為什麼不能靠國家來做? 國家的部分功能就是止定紛爭啊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09:44被抓到通姦,結果要繳錢給國庫才奇怪
真的 要賠償給另一半才對吧 繳國庫幹嘛 = =
刑法跟道德到底關聯在哪 = = 是怕被關 還是過意不去
過意不去才跟道德有關 怕被關 是怕被關好嗎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底線拿掉了 道德束縛就更弱啦 那麼不用關 民事判賠 又沒錢可賠 怎麼辦?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11:42難怪台灣媽寶一堆 拜託不要桶我,什麼事都要別人幫
這跟媽寶有甚麼關係? 我們討論的是法律政策對社會長期發展的影響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12:39你想要的 民法也能做得到 拜託 去修民法
婚前協議 等等都可以 自己沒本事不要靠別人
民法不用修啊 民法判你贏 可是對方沒有錢 那判決是張廢紙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14:46沒有能力 勸要靠別人綁住另一半....不如歸去吧 = =
然後...不要把錢多的人跟想配更多種連結在一起
基因也能拿來講,要不要發一篇國際論文給大家笑笑~
這個研究刑法的學者都知道啊 並不是我想出來的
關聯性到底在哪 = = 沒錢的人就不想配更多種?
想不想跟有沒有機會能力是兩回事啊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19:52民法也沒有加重吧!一點配套都沒有
感情的事 就是兩個人的事 兩個人應互相協調處理
阿 所以勒? 另一半就是外遇了 一定要關過 你才順心?
有沒有錢賠 有沒有關過 對於 感情 真這麼重要?
另一半是自己挑的...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如果你能經濟獨立 我的另一半外遇了 我才懶得拿他錢
趁早離開這種人 不要有任何瓜葛還好一點
所以 婚姻就是 你對我不忠 我就要"賠償"是這樣?
你看看社會新聞 不難發現 很多抓姦打小三打小王 或是網路公審 有刑法的時候仍有這種情況 沒有刑法的時候 私刑會更多 你個人可以怪那位被害人沒本事 但是被害人的不滿的出口 當國家不能伸張 那就訴諸私刑私了 然後就是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而且你說國家到底要處理哪些事 應該先取得人民的共識吧 透過公投 或透過立法 但是透過少數的大法官來決定 程序上也怪怪的 再來 你能經濟獨立 你很有本事 值得肯定 但是有些人 尤其是女性 在家侍奉公婆教養小孩 並沒有經濟獨立 陪著先生從年輕時打拼 讓先生無後顧之憂 可是先生有小三小四了 你可以怪元配沒有本事 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 但是多年來無薪為家裡付出 家庭的穩定也是社會的穩定要素之一 難道國家不能給元配一點公道嗎? 你說 元配可以對小三小四提民事求償啊 但是 小三小四本身就是先生包養的對象 根本也沒有錢可以賠 更重要的是 小三小四的小孩 將來親子關係確認 也影響元配小孩的繼承權 所以 只能怪元配沒本事囉? 多年為了家庭付出 還要被酸沒本事 元配越想越不對勁 越想越偏激 然後遺憾社會新聞就出現 那麼如果當初這種事情能進入刑事法院 讓法院作出刑事上的判決 並且做出道德上的譴責 至少元配可以氣消 認為至少社會公理還是跟她站在一起 那麼她也許就不會做出偏激的事了 社會悲劇也會少一點 這就是人性造成社會現象 讓我們繼續觀察下去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37:52就違憲要立什麼法 請找立法委員修憲 再來談
到底因為這樣私刑事增加多少了 = = 有沒有數據阿
我也覺得我今天應該吃了2Kg的飯有了 你信嗎?
覺得民法不足的 拜託 就去修民法 違憲就修憲
立法委員 各區民意代表 電話要找都有 拜託加油
你不要一會兒說通姦怕刑法 一會兒又怕私刑
這跟當初 同性法案出來時 一堆人說 夫妻要沒了一樣
基因的部分請你舉出學者的論文 不要瞎搬名嘴來鬧~
明明該存在的還是依舊存在也沒更少 到底是?
"感情"的事 不要國家幫你伸張 是你要自己處理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感情選擇負責 學習處理
婚姻不只是兩人感情 還涉及社會秩序 否則幹嘛去戶政事務所公證登記? 兩個人的感情 幹嘛登記? 交往就好啦 幹嘛結婚?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39:41看了你的回文 婚姻雙方都不該是誰的附屬品
然後 求償是跟另一半 不是小三小四 謝謝
夫妻財產制 同住一個屋簷下 求償有意義嗎? 你講的婚姻是理想 理想上 本來誰就不附屬誰 但是現實社會多少婚姻這麼理想? 板上多少問題是關於 婚後對方的家人 公公婆婆小姑小叔 奇怪 不是兩個人的事嗎?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42:20小三小四的子女 到底是不適合繼承 請依法就好
登記是為了民法 民法 民法 民法 民法 民法 民法
所以 現在感情的是 用民法處理 並無不妥
付出是自己心甘情願的選擇 你覺得這家庭值得付出
心甘情願的前提是 婚姻當中沒有欺騙啊 你被詐騙的時候 也是你心甘情願把錢掏出來 因為被騙總是事後才發現啊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45:08你如果覺得另一半不值得...那你早該離去
所以到最後 就是跟"錢" 有關 只能這麼說了
什麼基因 道德 都不重要 重點是 我要很多錢 結案
現實是 你要的錢常常拿不到 空有債權 無法實現
※ 編輯: HIAWIE (180.217.158.32 臺灣), 06/09/2020 22:46:21婚前協議好好談 一切解決
該被罰的,不是那個外遇的人嗎?
說著同一個屋簷下罰有什麼意義,不是很好笑嗎?莫非
外遇是對小王小三設的仙人跳?
刑法判的易科罰金你又拿不到。
事實就是有人被強姦無法舉證被強姦
反而被元配告通姦,請問如何解決?
又一個法律要為你的道德感服務的zzz
天啊中間那段元配小三小四的到底是嗑了什麼的幻想
推
看看這波疫情? 先進國家真香
反正那群已經放棄思考,只要是歐美先進都是香
先搞懂什麼叫做除罪。這是法律用語。
跳針民法的看一下那個金額,你浪費大半輩子遭背叛
只拿不到60萬以下,誰TM接受
說要改民法,所以說修改了沒有?連配套都沒有為何
急著除罪?還感情要自己維護,你們人生都沒有遇過
另一半僅以「膩了」為理由外遇?元配何錯之有?
會說這種話的根本小看人性有多賤
笑死 用刑法還是罰錢給國庫咧
你沒告民事一毛都拿不到
基因庫耶!這麼希望國家介入,不然國家統一主持配種
大家說好不好~~
無業富二代,房東爽幹
是機器人嗎 一堆人在跳針 結婚了雙方不只要對感情負
責很難懂嗎
站在生物學的角度,原po真的沒錯,沒有配套措施就
亂修法是台灣長久以來的問題,學國外都學一半,去
看一下美國和日本的贍養費高到會讓人破產,台灣的
法律超級保護被告
我覺得滿有道理的啊,尤其是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這塊。
總覺得現在一些年輕人都一副你家的事的態度,那很好
大家來玩規矩
已經是事實,可以驗證看看因通姦殺人傷人會不會變多
所以有錢的人不結婚還是可以找一堆人配種啊
你預設的是大家都會結婚 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覺得外國民事求償費用比較高是因為人家會好好請
律師
婚姻是契約 是妳情我願的 不爽可以不要結,結了有
問題又要公權力介入,真的不洽當。
婚前協議 趕快訂一訂吧 不要一直要公權力主持公道。
有錢人多生幾個 財產分散才不會過度集中
而且生多了難免出幾個散財的
修這個法真的是很幫助有錢人
某個層面來講我能認同這一篇,站在比較"進步"的高度
來講刑罰要矯治,而非應報,但其實我觀察很多被害人
根本也不在乎賠不賠錢,他只想要一個人(或一個政府)
出來幫他主持公道,紓解他心中的善惡,我覺得通姦罪
不是為我們這一輩人存在的,是為你講的那種上一輩,
相忍為家庭很多年,老公出去玩苦苦等他回家的那種人
存在的,目前這種觀念還沒完全絕跡,就在沒配套的情
況下硬生生將通姦罪拔掉,最不能接受的其實是那種傳
統觀念的人
不過說要配套,看民事庭法官會不會相應調整吧,畢竟
現在侵害配偶權行情價(??)30~50萬也不是法律規定的
過一陣子新出來的判決看看會不會賠償額度飆高
合理!前幾天爆料公社有一篇不就是這種狀況
為了社會基因庫多樣化不是應該更要除罪化 再取消一
夫一妻嗎
覺得很多點原po都寫個 很難懂嗎…
寫過
有辦法解決人性喜新厭舊在來說感情要互相維持,多
的是偷吃者不當你的付出是一回事
可是我覺得立法沒有在想這個
現在也沒有什麼非結婚不可的理由,也沒有結了婚就非
要完全犧牲自我的理由,很多都是自己的選擇
在行法上要性器交合,這很難難找證據,肛門跟嘴都
不算性器。回歸到民事告侵害配偶權是比較好找資料且
成功的方法
任何民事糾紛本來就是對造沒錢你就只有一張債權憑
證,如果按照你的邏輯被背叛的一方如果因為對方脫
產拿不到賠償,就心中正義無法伸張,因此會有私刑
產生,照這個邏輯民法就根本不需要了,應該全部都
用刑法判刑就好。因為如果對方欠錢不還又脫產,拿
不到錢法律就無法伸張被害者心中的正義,只能動私刑
,鄰近侵占停車位,民事只能判賠附近相當的停車費,
對方沒錢給付,無法伸張我心中的法律正義,所以要
有私刑,妳知道妳的主張再講什麼嗎
如果通姦罪這麼重要 那當初應該就用公訴 國家主動
偵辦 那些大企業家怎麼可以有二房三房
那照樓上想法,所有告訴乃論的都要推除罪化嗎??
有錢人仍然是很多配偶大撒DNA,窮人生多了馬上網路
撻伐幹嘛一直生。
先解釋 有錢人是三房四房,沒錢的就小三小四
依照這個說法,可以一夫多妻的歷史延續這麼長,大
家應該要退化的跟猴子差不多啦
這個論述能力不行
這板知識分子是不是佔少數啊
19
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 ,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 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1
簡單說一下好了, 婚姻其實就是合約, 男女雙方在單身的情況下簽約, 合約內容是互相扶持,不能有其他對象等 blah blah blah 通姦就是違反合約規定(違約),8
現役徵信業者來分享一下看法 首先我認為通姦罪除罪化對於婚姻的生態改變不會影響太大, 有些人的論點是有通姦罪的存在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就可以提告, 而除罪化反而要花律師費,這論點基本上是錯誤的。 首先姦這個字跟性交是不一樣的,法律對於姦並沒有明確解釋的定義,44
首Po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大家的意見呢?22
不專業見解,望拋磚引玉有法律實務界的朋友發文 ※ 引述 《Doraemi (黃丸子)》 之銘言: : : :1X
應該是說婚姻忠誠這件事情,在婚姻中的存在感變低了,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也是有人在倡導婚姻只是一張紙而 已,竟然婚姻只是一張紙,那單憑這張紙的效力,怎麼 可以因此對與第三人合意性交這件事做出這麼嚴重的懲 罰呢?1X
早通過 晚通過 通姦除罪化這一條 是早晚要通過啦~ 畢竟時代在進步 通姦有罪 根本是農業時期的觀念了 通姦罪雖然男女都可用17
: :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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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年輕男性怎麼了?調查:六成不婚、無女友其實結婚吃虧的是男性 男性不結婚才是正常的... 那為什麼以前那麼多人結婚生子?? 原因也很簡單 第一是傳宗接代32
[討論] 大家對於婚姻通姦除罪化的看法?究竟婚姻通姦要不要除罪化,已經討論很久了 這其實又觸及到很多可以討論的層面 但最慘的一種就是夫妻已經有名無實,但覺得離婚麻煩 又涉及到分財產茲事體大,另一種是有小孩因素卡在其中 分合都很痛苦3
Re: [問卦] 李靚蕾跟王家之間的恐怖平衡怎麼崩的?小妹感觸良多,李靚蕾跟王家之間戰爭。 現在李靚蕾只要專注告通姦,男方這麼多砲友,全世界每個城市都有一個,另外還召妓, 還有by3罪證確鑿,只要抓出這些小三,正宮元配根本每場官司都能勝訴。 離婚三小的官司先擺一邊,婚姻有效期間,男方只要偷吃紀錄,就告通姦、妨害家庭告訴 一罪一罰加起來也50罪以上,4億豪宅根本不算甚麼。9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讚啦,早該是這樣,釋字出來的時候我就這樣講。 結果一堆法盲配合側翼在那邊說修刑事不影響民事, 懂法律的側翼就說法官不敢改過去實務, 法官是依法審判,為什麼不敢改過去實務? 配偶權是什麼?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法條上有配偶權?8
[討論] 大家對於婚姻通姦除罪化的看法?究竟婚姻通姦要不要除罪化,已經討論很久了 這其實又觸及到很多可以討論的層面 但最慘的一種就是夫妻已經有名無實,但覺得離婚麻煩 又涉及到分財產茲事體大,另一種是有小孩因素卡在其中 分合都很痛苦7
[問卦] 通姦除罪化 484解決很多問題?請問一下 自從通姦除罪化 沒有刑事的追訴 也不怕元配只告小三 而且通姦的雙方 是共同侵權行為 要連帶賠償 另一方賠完 可向沒賠的求償2
[問卦] 台灣社會還要偽善多久?為什麼台灣社會感覺越來越偽善?立法或主管機關的建議,感覺完全不貼近現實,或是只貼近上流社會? 1.建議僱主給外勞提升3千薪資,提升台灣國際形象?這是在哈嘍?結果本國勞工一年才加薪多少?寧可自己餓死也要做國際廣告的概念? 2.通姦除罪化,依照比例來說,小老百姓平常忙吃飯的時間都不夠,那裡來的時間搞小三、小王?看一下一堆達官顯貴,搞外遇、婚外情。通姦除罪到底是幫誰脫困除罪? 3.違停車輛禁止直接舉報 等等 我們選的到底都是些什麼人,看看那些嘴臉真是噁心至極,掌握權力不是腐化自己的人心,而是想辦法改變環境讓大家跟他們同化,同流合污。3
Re: [新聞] 顛覆!北院法官認「配偶權」不存在 判元法官女兒認證通姦無罪但 爸爸是去年唯一反對通姦罪違憲的大法官 父女對決還蠻屌的 《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吳陳鐶 唯一提出不同意見書大法官吳陳鐶(左一)發表唯一一份《不同意見書》。(記者叢昌瑾攝) 2020/05/29 19:14- 整個看下來元凶就是阿公豬哥 阿嬤雖然無辜,但也不能怪大陸婆吧 臭甲高中生已經死了,但應該要看未來吧 雖然他的配偶老公夏男有可能會被判婚姻無效 但義務上他還是應該把高中生的牌位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