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通姦除罪化
現役徵信業者來分享一下看法
首先我認為通姦罪除罪化對於婚姻的生態改變不會影響太大,
有些人的論點是有通姦罪的存在只要去找檢察官或警察就可以提告,
而除罪化反而要花律師費,這論點基本上是錯誤的。
首先姦這個字跟性交是不一樣的,法律對於姦並沒有明確解釋的定義,
一般狹義的解釋而言,必須要有性器交合才構成姦,口交跟肛交等等其他的都不構成,
所以通姦罪的採證是非常困難的,尤其又像今日大法官直播說的:
「大部分通姦場所都處於不開放空間。」基於個人隱私權的保障檢察官跟警察根本無法
幫你蒐證,只能靠自己提供證據,不然以抓姦為主的徵信社哪有存在的意義?
而至於什麼鼓勵無刑事罪只要有錢就可以隨便外遇之類的,這句話本身也有問題,
反而是窮人才可以隨便外遇,
通姦這個罪章,基本上都可以爭取到易科罰金,而只要易科罰金繳納完畢五年後良民證
也不會記載,所以真正影響的反而是那些沒錢繳罰金的人,因為他們沒錢繳罰金才有
可能被關,只要通姦無刑事罪,告民事就算判決下來兩手一攤沒錢就了事了。
至於其他會影響得我認為反而是軍公教,軍公教對於惹上刑事是有非常大的懼怕感,
以前抓姦後軍公教都不會皮,就是乖乖的協調看多少錢馬上賠換取和解,所以除罪化後
可能會出現很多不肯協調直接乖乖賠錢的軍公教吧。
而對於有錢人來說,這反而是弊,我相信未來一定會有判決採取因為通姦除罪沒有刑事
究責,所以會增加民事的損害賠償金來做補償,現在的民事損害賠償金太少了,
一般來說30萬就是頂了,少數才能過百萬的。
而對於徵信社最大的影響就是抓到姦後沒辦法要求警察限制對方的人身自由了吧,
但是未來蒐證要打哪裡才可以取得最高賠償金,可能也是要到有判決出來才可以參考吧。
至於以刑逼民,其實一直以來幾乎都是用道德來威逼啦,怕糗事被宣揚出去趕快和解
要求不可洩漏,或是動之以情讓被外遇者能夠拿到最多的賠償,所以通姦除罪化的影響
不會太大,只是假如老公沒錢的就真的不需要委託徵信社了,以前還會逼沒錢的人去
借錢來和解避免被關,現在應該就直接兩手一攤無所謂了吧。
--
推 專業 針對各種職業分析
姦>性器交合
樓上並沒有喔,只有通姦是那樣判
推
好奇一下排除性器交合以外還可以以啥作為婚姻不忠
的基準?然後我覺得如果民事的罰則越高,那相對認
定就會更嚴謹
這個問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姦這個字只適用於刑法的通姦罪,而除通姦罪外都是用 「性交」的概念,而性交的定義在法律上是有明確定義的 刑法第十條第四項第一、二款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對於婚姻不忠的基準點在於民法1052條第二款上面是使用「性交」這個詞兒不是 「姦」這個詞,所以是適用於性交的定義而不是像姦那樣一定要性器交合才構成婚姻不忠 相對於刑法的通姦提起刑事訴訟上,民法是依據184條及195條去提起損害賠償作為 請求權基礎.俗稱「侵犯配偶權。」而這個配偶權是基於民法1052條所成立的人權之一, 所以是適用「性交」這個詞喔。 簡單講就是,民法上的提起訴訟,只要口交、肛交、或是觸摸用道具等都可以構成實際 外遇行為。 當然還有精神外遇的行為也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喔
※ 編輯: yomusic (59.115.172.6 臺灣), 05/30/2020 05:37:19取消有啥好處?爛操作
據說很多徵信業會兩方受託,兩造偕油不知道是否真的
姦這個字 中文意思是不正常性關係
推,長知識。
不是吧 通姦被判刑法 雖然可以易科罰金 但良民證
上面也會有紀錄的 我身邊有聽說過這案例 良民證還是
有紀錄 造成換工作不容易
我少打了一段,五年後良民證就不會有記載,已更正,謝謝糾正
若說對工作的影響,其實欠債(侵害配偶權的損賠)之後
債權人去執行薪資,工作換到哪執行命令就跟到哪,有
的老闆也會覺得很煩,影響雇用意願
反正要不就乖乖案款全額繳一繳,不然就等人執行
對 而且通姦只限於男性跟女性
認識一位公職長官,當小王被告,對方拒不和解,自殺了
有刑事上身真的公職生涯全毀.是個人才很可惜
外遇受到懲罰應該,但罪不及死吧.咱們還要走浸豬籠洗
門風年代嗎?
說錯了,外遇的是那位老婆.長官聽說是為她從年少單身
樓上的論點好怪 想不開自殺 跟通姦罪什麼關係?難道
被告民事 公職生涯就不會被毀 名聲不會受損?走上絕
路是情感因素居多吧 但也是當是人自願當第三者者 怎
麼是怪法律害他人生全毀?邏輯不對吧
4
^^^^^^^^^^^^^^^^^^^^^^^^^^^^^^^^^^^^^^^^^^^^^^^^ 針對這一點呢 道理就跟重婚罪一樣 目的就是維持一夫一妻 讓社會的基因庫能夠多元 否則的話有錢有勢的人 就可以有很多配偶 生一大堆基因相近的小孩19
看到通姦廢除許多人一片撻伐,很多人表示如果另一半外遇這樣沒有刑法可以懲罰他/她 ,失去公平正義,更無法以刑逼民,如果那麼擔心另一半外遇,我不懂你/妳當初選擇結 婚的目的是什麼?好像沒有通姦罪大家都要去外遇一樣 這條除罪最大的原因有三 第一,兩個人的婚姻為何要用公權力介入處理?1
簡單說一下好了, 婚姻其實就是合約, 男女雙方在單身的情況下簽約, 合約內容是互相扶持,不能有其他對象等 blah blah blah 通姦就是違反合約規定(違約),44
首Po臺灣總算是要跨出這一布了, 用刑罰規範婚姻忠誠,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重點放在民事索賠上或許對受委屈的那一方,還比較有機會能拿到實質補償, 大家的意見呢?22
不專業見解,望拋磚引玉有法律實務界的朋友發文 ※ 引述 《Doraemi (黃丸子)》 之銘言: : : :1X
應該是說婚姻忠誠這件事情,在婚姻中的存在感變低了, 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也是有人在倡導婚姻只是一張紙而 已,竟然婚姻只是一張紙,那單憑這張紙的效力,怎麼 可以因此對與第三人合意性交這件事做出這麼嚴重的懲 罰呢?1X
早通過 晚通過 通姦除罪化這一條 是早晚要通過啦~ 畢竟時代在進步 通姦有罪 根本是農業時期的觀念了 通姦罪雖然男女都可用17
: : 回教國家應該還是適用的啦 應該不能說現代社會都不適用 : : : : 真的背叛另一半其實把人抓進去關也沒什麼意義, :
9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讚啦,早該是這樣,釋字出來的時候我就這樣講。 結果一堆法盲配合側翼在那邊說修刑事不影響民事, 懂法律的側翼就說法官不敢改過去實務, 法官是依法審判,為什麼不敢改過去實務? 配偶權是什麼?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法條上有配偶權?5X
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存 : 在。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她 臉X
Re: [新聞] 漫畫家夫婦含兒陰莖還繪成作品上傳被起訴 恐面臨7年重刑這件事情是構成刑法上性交的定義的。刑法認為男男、男女、女女,任何一方以 陰莖或其他異物進入他人口腔、陰道、肛門的行為,就構成性交。 但是法律沒說的就不算數,所以可以用手玩兒子雞雞,或著媽媽用胸部幫兒子夾 ,只要不要符合法律定義的性交就好。 --- 所以不法構成要件是強制性交,以強制的手段,達到性交的目的,如此才能更廣泛地保護 被害人 姦這個字指的是性器的結合,是以陰莖插入陰道,如果是以手指,或是插入肛門、口腔等 其他部位,都不能夠算是姦,但是會成立強制性交罪 除罪化前的通姦罪也是採此看法,必須要有性器的結合才算通姦(但是口交、肛交、指交
-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一款性交:(原始)性交、肛交、口交 二款性交:金手指神功、舔鮑、毒龍鑽
X
Re: [問卦] 男同是猴痘高風險族群?刑法第十條就有規定了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所以兩個男生當然可以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