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 引述《ArrancarnNo4 (4號)》之銘言:
: 另外,實務上如果A可以舉證證明她跟姦夫交往上床的時候主觀上根本不知道姦夫是已婚: 身分
: 刑事民事都很有可能沒有責任
: 看原po文章很像法官認定A有侵權行為,除非法官是恐龍法官,不然就表示證據可能可以: 證明A知道姦夫是有婦之夫後還有跟姦夫不正交往
: 這樣A可能也不全然是無辜的喔
: 我個人認為這都是很基本的判斷啦.....(以原po的文章為唯一依據的話)
: 沒辦法做到這樣還是不要隨便胡扯比較好吧
1.A女不一定是社會定義的小三,只能說 #整人大逆轉喔。
2.A女100%能夠證明與男方交往時,自己絕對不知情男方已婚,
就算是跟男方到戶政查詢婚姻狀況,也查不到已婚,
甚至A女要與男方登記都是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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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想知道從文章哪裡可看出法官認定A女有主觀侵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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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就能看到的嗎?
現在戶政會連線,他已經已婚,還能再登記成功?
這不是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拿出來看就有的嗎?
你是想說時間差嗎?
一開始不知道有往來,跟後來知道仍有互動是兩回事
戶籍謄本當下辦出來就知道了阿
他說的是後者,你仍在討論前者。
應該是想說A和渣男交往渣男仍法律上單身,交往過程
中渣男又和原po結婚吧
是指A女原本是正宮嗎?
不過關於1,法律上就不管什麼交往先後或愛誰多,誰
搶到結婚登記就是"元配"了,沒登記的就小三
腦補故事文愈來愈精彩了,比名偵探柯南還精彩
?????
什麼超展開,你是A的親友?
我好像在追劇
那麼肯定就肯定不是腦補了,應該是有人看不過眼給R
大爆料吧我猜
你是不是很想爆料啊
有料就快報阿
到戶政事務所去查也查不到?@@
目前唯一呈現的是渣男越來越渣
這篇的意思是指A跟男主交往時男主還未婚,在交往期
看R大補充好像A是正宮,不過小三上位結婚成功後渣男
的時間表變很可疑,決定跟渣男分手,但渣男不放。再
對照老婆之前2015的po文就說得過去了。#我推理的
#我腦補,猜錯沒獎
間跟苦主結婚這樣?不然我無法理解這兩點的意思...
你先說你是不是其他知道內情的人,在爆料原PO沒說的
一般交往會一起去戶政查資料嗎 而且還查不到 那時
候渣男已婚了嗎 越講越謎 討厭欸
事,否則看起來只像腦補。
我還以為2015年的「女友」是C....好亂啊
不管A跟渣男交往時,渣男是否已婚,只要是A女在原
原po與渣男的婚姻存續期間還有交往,那就是小三啊
推樓上 再怎麼說 渣男的結婚老婆就是原原po啊
看完一整個?
法律上是這樣沒錯,可道理上不是
等等.............為什麼會有第二點啊???????
都結婚辦好結婚登記了, 為什麼戶口名簿會看不出來??
不管到底是誰先交往 渣男結婚後 法律上的老婆就是
佔了元配的位置啊 A女事實上就是介入人家婚姻
第二點強調"交往時"阿,大概是A交往在先,原po在後
但原po後來居上跟渣男登記了,A沒有
唯一呈現就是渣男越來越渣+1
好亂啊求懶人包
如果真的是小三上位變正宮之後還被告,以此逼轉為
證人,那A真的超級無敵倒霉
先生還有時間搞B弄C的,這時間管理不輸羅志祥阿!!
咦是編輯了什麼看不出來
不過這到底是腦補還是親友爆料啊?
第二點說交往時 那知道已婚後還有沒有繼續呢?
看來是得到內線消息@@
..................
真的太渣了 渣到爆炸
這男的真的渣到不行耶......
是個小三搶先登記還告人在po網昭告天下的故事?
誰先誰後又如何,法律就保障合法婚姻配偶
所以A女是婚前交往,交往時間比原原po早,且在不知
情男方已婚之下與男方繼續交往,然後有墮胎?
莫非是渣男劈腿然後先跟懷孕的苦主登記?不過苦主在
法律上就是配偶,這是不爭的事實
墮胎 ..又多了料了?如果是真 那原原po也很..^_^
不過如同樓上所說,法律就是保障合法配偶。該怨的
還是渣男,都是他搞出來的
登記也是兩個人一起去才能登記 渣男兩面呼嚨 沾上
身有沒有結婚都很慘 #渣男啟示錄
a女很慘 而且也不太懂法不知如何保護自己。 不然應
可全身而退
如果是這樣,那苦主本人看起來是知道自己是小三上
位,這種情況雖然法律保障她,卻以此去告不知情的A
換取作證,那只能說自己挑劈腿男能怪誰......
這男的真的超爛
腦補就是腦補
......這...
大概A女分手前渣男才剛登記結婚,所以不幸重疊了
可是 既然分手後知道已婚 那是要作證什麼???
我覺得去挖以前的文章又如何,反正在這段婚姻,這
個法律案件,原po就是合法婚姻配偶,a就是沒有婚姻
關係的第三者,現在的法條就是這麼看的,除非大家想
修法
忍不住看了舊文,渣男還偽造文書申請孩子補助津貼
匯入自己戶頭...渣到骨子裡了
所以這篇到底是自己看以前文腦補還是真知內情啊
把別人當傻子嗎
這男的是很帥還是怎樣......怎麼這麼多人被騙
想問小三重疊在婚姻中的時間有多久
不管誰對誰錯,希望原原po能好好教育女兒,供書教
學撫養成人先不説,25歲要給女兒灌輸人生經驗、價
值觀也不是容易的事,希望小孩母親一切安好
四個月 .. 在現在這時代 渣男真的掩蓋的技術很好吶
真的是,有女兒後再讀到原原po跟A女的遭遇,真是心
有戚戚焉呀
噁心渣男居然還可以搞上一堆女人,所以被劈腿 被告
被迫墮胎或變單親的女人……為視人不清付出代價了…
離開渣男後自立自強吧,至於渣男,我覺得他往後還是
會繼續騙一些涉世未深的人
乾脆立法改成連交往都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連線,分
手、結婚、離婚亦然,然後戶政系統每週更新,用戶可
以連線驗證,確保沒有劈腿外遇算了......
A大,我也試過某前任是可以隨時陪我,到半夜4點也
還可以送我回家,我有他FB,而且我是在他朋友聚會上
認識的
結果是分手很久後我才知道他已婚。共同朋友也超驚訝
。習慣假單身的人一開始就會經營假象了。
天啊,樓樓上經驗好可怕
法院認證的渣男真的要公開啊!
我最近才聽到一個家暴案例,是朋友介紹認識,太太婚
後才知道先生有搶劫前科,婚後還被強暴到流產,所以
這年頭朋友介紹真的也不是什麼品質保障
不過我們沒有發生關係啦。我們各自的國籍跟所在地也
沒有配偶權相關法律。
....遇到渣男人生好慘....
渣中渣欸
不過有一個愛到卡慘死的另一個前任(當然該做的都做
了)。我們是在工作場合認識的。他單身赴任來到我的
城市,我們蠻公開的,我也把他家翻過來檢查所有文
件過,就沒有已婚的證據呀。結果他老婆是日本人,
住在日本,他們在法國登記,還有小孩哦!你說這種
的我可以去哪個機關查證?我知道後根本走不出來,
完全對人性失去信心呀!
所以現在是當事人或其親友要出來爆料嗎?
推平衡報導
天啊 推文太可怕了
似乎有掛,還是中立一點好了...
這個社會目前是很好隱藏已婚身分的好嗎?除非你看過
天啊!真的很渣
身分證,但是留一張結婚前的身分證給妳看妳也分不出
是真假還是未繳回失效,所以,舉證已知責任當然落在
原告,不然叫妳老公隨便勾搭女性再去告她,根本就另
類的仙人跳,社會亂源好嗎?
看懂了,A真的是倒楣倒超級有剩
謝謝原po在文中提醒不要罵任何女生
不管怎樣 這男的就是渣
夠了沒呀 知道內情你乾脆把男方照片PO出來不會
推這篇 會搞到結婚都是可以配成對的鍋蓋啦
不管A或原PO哪個比較慘 該唾棄的就是她先生 在這裡
對照#1T2EdtfQ (marriage)很多真是豁然開朗
只能說 結婚到離婚 都是一把好手
一直挖以前私事到底要幹嘛 原PO可以提告是先生跟他
這案子告訴我們,社會行走,法律常識真的很重要,才
能保護自己
不然明明沒做錯事,一樣會倒楣到有剩
登記 國家保障她的配偶權 A要怪甚麼? 怪她愛上的人
渣男才是一把好手啦 兩個女生各種衰
有人是不是很怕挖到什麼 還原事實關你屁事
很渣不給她法定配偶的權利呀 有沒有知情後藕斷絲連
過非當事人沒人知道 她真不知情法律也會判她無罪
所以紅芒果你跟當事人們到底是什麼關係呢?怎麼會有
這麼多勁爆的消息?
是不是真像某版友說的 看到女人打贏官司一定要出來
弄臭 男人心裡才好過阿?
樓上J版友似乎看不懂大家同情A的理由
這件事兩位女生都是受害者,這個男生真的渣到不行,
感覺A女決定當證人應該也是想趕快跟這個鳥雞巴事切
割乾淨,只是我不確定A女是否同意你說出墮胎的事,
萬一有人跑去肉搜也會影響到她現在的生活欸
我看完我都懂了 J版友你還看不懂嗎~
我怎麼會不同情A啊 只是在感情裡誰能讓對方跟你登記
不管甚麼手段 就是贏了啊 錯的是那個登記完還不安
沒人不同情A,比較不懂一直攻擊原po要幹嘛,不是都
是被害者沒?
Cy版友...其實紅芒果po的內容,之前就被原原po寫在
板上了,除非原原po出來釐清,不然這些事情很容易就
可以跟A作連結
這時候又要扯男女真可笑 這邊的同情的都是給A,沒
有人要給那個男的啦
於室約砲的渣男
所以現在是什麼情況
原原po是介入A跟渣男上位?還是A 跟原原po都不知情
?如果是前者,那A 真的是...慘
還沒有爆這些事的時候 碎嘴嘲諷的就一堆了啦 甚至文
章都沒看清楚到底告誰就在那唱衰的 不也是有
芒果大也沒有說原原po不能提告啊,只是給一點資訊,
讓大家了解一下,原來被告人也可以是被害人,馬的,
這些文字我自己打出來都覺得荒謬
還好啦 在醫院工作一堆醫療人員被告 也都是被害人啊
但告的人也不覺得自己是誣告啊 我已婚我也不管跟我
所以j板友就把同情A的人都打成是“看女性打贏官司
就不爽” 真的很有水準呢^^
先生亂來的到底知不知情 是否舊情人 她無罪法律會還
她清白 A是很衰 所以眾人談戀愛請隨時定期查證對方
是否單身 能信任的只有自己啦
我也很同情A呢 但我看他打贏官司我超爽耶 你這種推
論水準怎麼好像..
之前就有版友說了,舉証責任在原原PO,只能說如果原
原PO明知自己是小三上位,A女不知道渣男已經和自己
結婚,還去告A女侵害配偶權好幫自己打離婚官司,這
心機算計之深,真讓人害怕
不太可能像樓上講那樣吧,為何原po要拼命上位結婚以
後再想辦法離婚?? 花錢花時間搞這一齣要幹嘛??
扯到仙人跳的我真覺得可笑 誰會為了設計A女為了離婚
可以告人 讓自己跟渣結婚還懷孕啊? 腦補有個限度吧
這件事就是碰到渣男人人衰,A和原po各有衰處,但起
2015那篇第三者版的文章刪掉了啊
不就以為先生跟A斷乾淨了才結婚 然後懷孕時發現先生
因都是渣男,A衰原po也衰阿,為何要一直指責原po??
男主角是同一個的話 真的堪比韓劇
可能本來以為自己打敗正宮上位成功就沒事了,結果發
現渣男婚後還有約炮、勾其他女人的爛事吧
根本還在約砲 先生也可能說A女一直來聯繫他 沒告下
據情快堪比8點檔了 XD
很難釐清啊 不過我學到了原來只要跟律師說我不知情
兩個女的都衰啊 不過沒有撩下去的A根本沒有手段
幫QQ
我可以不用提供證據也會無罪耶 是這樣解讀嗎?
有時候真相是比藍色蜘蛛網演的還誇張的,唯一大家都
可以同意的就是男的是爛渣。
J大請看前面bbbook的po文,在這個案例上,舉証責任
是在原告,也就是原原PO,她必須証明A女明知渣男已
婚仍和他發生不正當關係,進而侵害配偶權
https://i.imgur.com/0XVbZB7.jpg 自己說過的話馬
上裝忘記 真的很棒
你要指控別人有罪舉證責任當然在你啊,難不成只要
出張嘴提告就好,然後被告還得先證明自己無罪?
男人也不會看到女人被誣告就開心
同意apple大,實在不懂一直強力譴責原po是為什麼,
明明兩人都是被害者啊
主要是因爲2015那篇第三者文吧......因為照那篇所
言,原事主交往期就知道男友有「正宮女友」,所以
對照目前發展就顯得頗為諷刺
當然2015故事中的男主角是不是目前這位就不清楚了
如果是,那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如果不是,連續兩
任都是劈腿男,除了拍拍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總之珍惜生命,祝大家都遠離渣男渣女
不知情當然無罪啊! 不然你車被偷去撞死人你要去關
嗎?
渣夫到底多帥?
A女真的很倒楣
不知情還有罪這世界會變的非常可怕好嗎XD
2015的男主角應該不是前夫,不過看到另一篇2017六月
在怪前夫不和對方講有女友的事,及2018二月懷胎五個
月,只覺得太衝動結婚及懷孕了~
懷孕和結婚 你覺得孰先孰後嗎
舉證責任歸被告也很可怕好嗎! 那我隨便告10個人說
欠我50萬,要是有一個找不到證據沒欠我錢,我不就50
萬入袋了
應該是我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欠錢才對吧
不過好像真的還可以這樣告就是了...訴訟權,,,,,,
奇怪了 我問是不是 你可以說不是啊 按某些人的邏輯
馬上對號入座的就是被戳到的^^ 但你的推文打"都"
結論還自己幫我下 再酸一下水準 到底誰才沒水準
我抓你們上床的證據 就可以告啊 我也可以依照你們
對話的內容 認為A女知情啊 所以原PO提告 只是這對話
內容 是不是旁人/法官也認為算知情 還是過於腦補證
據不足 給法院來判定啦~ 不然一堆被抓包扯謊說去
汽車旅館只是純聊天的小三也很多 小三說不知情就是
真的 元配說你知情就是假的? 反正我是先告再說啦
你說你無辜我不信啦 我只知道肚子裡的小孩最無辜
小三覺得委屈可以反告元配誣告嘛 法院如果判我誣告
那我就得應有的懲罰啊 如果誣告不成立 表示我提告也
不是沒依據啊 會開告手上應該多少有點東西吧
我覺得 是要有證據才能說給法官判這種話
講來講去我就問一句啦 換做她女兒長大後有了A的遭遇
民事哪來的誣告罪?
這女的會拍拍手跟女兒說 對啊 人家有登記結婚
又沒有告刑事
刑事才有誣告罪好嗎
告你、要求你做正轉和解、甚至和解條件也可能涉及到
金錢、去法庭上敘說跟男人做愛時間地點等細節
而且誣告罪超難成立的...
會的話就真的拍拍手啦
至於是否男主角同一人 是否交往階段前夫就有某些狀
況 這她的隱私 也她本人最清楚 但還是覺得 刪文會引
人浮想連篇啦 但是可確知的 這女的從頭到尾都知道A
不知情 他自己在婚姻版的文章說的
法盲笑死
其實從頭到尾看A就是倒楣到有剩。什麼都沒做錯被捲
入還被吉
。說真的要是證據夠,那告渣男根本不需要A做證。A已
經沒主觀犯意了,要是連證據都不夠還搞到認罪和解,
也實在看不懂,只能說真的倒楣吧
要不就不想花時間花錢耗吧
其實很多時候真的就是先告再說。誣告罪同樣要證明被
告明知道是明確誣告,還要負舉證責任,根本很難成立
很多人以為被告沒告成反告誣告就好,那真的是對司法
美麗的誤會
說真的從頭到尾超多人都在講老婆身分愛告想告要用這
種方式告都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力啦 但就跟那個挑釁外
送最終惹毛外送被揍一頓的歐吉桑一樣 世人心中自有
想法
我是超討厭台灣情理法那套,法永遠放最後面,但這
案例A真是衰到爆
A的倒楣要由渣男買單 所以應問有無法律跟渣男求償
就算走台灣情理法那套,元配一樣站得住腳
法律還原原PO公道 現在該由渣男還A公道了
個人主觀看法還是齁 2015男主角是同一個人
的話 就是世緣流轉啦 都會回到自己身上
原配如真是3上位,對A提告,法律上ㄧ點問題也沒有,
但社會觀點上就差很多,我如現實中認識原配,我會
離她遠遠,這份心機太可怕,勘比甄環
跟芬妮大同樣的看法
其實也不用特別腦補男主角是否同一人,只能確定原配
一開始就知道A不知情,連分手當下都不知情,還被苦
苦糾纏,在這情況下又被配偶告真的是雖到不行,而原
配在明知第三者不知情的狀況下,只因掌握了雙方有性
關係的證據就一併告下去,做法頗有爭議就是
原po其實只要說他當下告,不確定A知不知情,其實就
可以解套了
但這麼肯定A不知情,還真的有點三上位反告原原配的
感覺...
樓上幾位說的就是我推文想表達的,結果被罵腦補太多
.....你把戶政人員當白癡嗎
原來民事沒有誣告嗎?又學到一點 說到現實中喔 如果
元配是我親友 一定也是要他先告下去 A知情就一起告
不知情就看A會不會想和解給出甚麼證據呀 最差也就
是無罪沒損失啊 不會被告誣告那更應該告啊 這就人性
親友是A那就真心疼很衰 法律至少判你不知者無罪
但要扯情 翻雲覆雨一堆對話 懷著孩子的元配看了心多
痛 確確實實造成人家的傷害 想無痛抽手我也同理不
了 要怪就怪渣男 兩個女人都很可憐
要提社會觀感 像我結婚了 我還真說不出哪邊給我的
觀感比較差耶 每個人有自己的背景會影響想法
男主角是同一個的話 就自己選的啊
這件事情 這麼懂手段的人不相信不知道啦
法律上原配告A完全沒問題,但現實中原配如是我親戚
,我會君子之交淡若水,朋友就點頭之交,不交惡也
不深交,我生活很簡單,甄環跟三立人生對我太難了
知道一個男的有男友 離不開自己甘願選擇那樣的感情
對我來說就已經夠複雜了 如果真是同一個 那還結婚生
子 真的就超級戲劇化 不是個人物還真玩不起
知道一個男的有女友
原文原配也自承A完全不知渣男已婚,也有人爆料,原
配可能是3踩A上位,這樣倒霉的A,我只想拍拍她,不會
對她觀感差
她應該不是踩a
現實生活中知道是小四還小五上位 婚後老公持續劈腿
踩誰 嗯 多看就知道
那個登記結婚的老婆可是連坑都不敢吭 周遭的人也只
會說 複合交往 結婚 都完全知道男的是這樣的人 說
真的 就我所知 還沒什麼人同情 願打願挨罷了
兩個女生都很倒霉 沒有比較級
發生在自己身上 理智知道她無辜 情感上我可能只有
我這輩子 只幫忙牽過一次紅線 自從不再做紅娘 因為
真的人心難測 就算當事人不怪我 我也很難過自己那
關
我也希望沒有踩A上位這種事情 不然真的想吐
別忘了 還有個前女友
恨 要說心機兩邊都有律師 心機最重的就律師啦
只想說 我同情原po 但她一直都不是純粹的受害者
受害者應該是你不知道或不可控制 妳選擇了卻受傷了
最後做出好的選擇 那麼我絕對同情你的遭遇
我也覺得一串看下來 "情有可原"
就像a 不知情 被欺騙 知道後離開 你要我說他什麼
至於原po 我只能說 他可能很傻 以為愛情是這樣的
所以她這樣追求也這樣經營
沒錯 你懷孕得到了男人 得到了婚姻 但結果呢 你明
明有很多選擇機會
你一直越走越深 最後被傷害了 的確值得同情 但真正
沒有選擇的是孩子 他為了你的愛情方式 承擔了風險
那麼要怎麼讓我無條件去支持這樣的媽媽
換個方式說 張庭 大家都知道 如果有一天林瑞陽外遇
我們要同情張庭嗎
她還是受害者啊 但又如何 你的選擇本來就是賭博
就不要支持啊......不管有條件或無條件 對她可能也
不重要就是
所以我不就是在不支持她的提告嗎 但我之前還是沒指
責過原po什麼啊
我唯一 就只是不認同她對a提告 沒攻擊過他什麼
誰得到同情 或是不同情 也還是要自己過日子
這句話是對的 我以前也這樣勸過他
你不支持 有人支持 那就這樣啊 不必說服誰 說出來大
家理解不就好了嗎 當事人可能不在意呢......
你們很幸福 但對失敗過的人來說 更重要的是還很長久
的未來
想吐這詞也太重@@ 也不知道男方怎麼安撫原po
怎麼保證的 如果連懷孕發現約砲都要離婚
那婚前明知風流怎麼還會結 太矛盾了
很多女人以為結婚或孩子 就能綁出對方
這不是矛盾 而是妳沒碰過 這種案例其實不少
至於為何離婚 很簡單 不就是只是堅持後幻滅
為何幻滅 就在你們不想看的舊文裡 這麼簡單
這也是為何要連結的原因 因為你對原po的個性不理解
自然會覺得很矛盾 但是當你看越多她過往行為 你自
然會覺得沒那麼矛盾
其實可以去看原po在本版的文章啊,2019年有兩篇蠻
能呈現出A到底知不知道,以及是否威脅她當證人
這篇釣出許多好笑的言論。這樣說,婚前知道老公孝
順的,婚後就不能抱怨老公媽寶,因為自己選的。但下
次有媳婦來哭哭,這些同溫層又是另一副嘴臉了
婚前鬼遮眼婚後開天眼,很多事情本來就是婚婚才能
看得清
64
小孩剛睡我眠卻過了,來做個雞婆的比較表。 表中我盡量不帶入個人主觀色彩,但因為我真的很想對某些推文與回文說聲哈囉,所以我 的嘗試可能會失敗吧,對此我也無奈,若有不足先說抱歉。 圖一 兩位當事人比較表64
原po的文章說 「從判決書看下來 我覺得 只有A的部分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 這段話在判決來說有可能兩種解釋爆
我是原po 對於留言的鼓勵與批評我都一律謝謝 造成言論戰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但有幾點我要重申一下 1. 會發這篇文章是因為當初我也是都在版上尋求幫助,很多人幫助我、給我鼓勵,也有X
的 : 存 : : 在。 :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爆
我塵世迷途小律師啦 你知道告訴主觀不可分嗎? 刑事訴訟法239: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 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所以本案原PO告了老公,在檢察官眼裡她等於同時也對A提告,檢察官也會辦A3
其實每一件婚姻要進入到對簿公堂都是很不堪的事情,不管是刑事或民事,又或者是以後通 姦罪還存不存在?(大法官不日將作出解釋)爾或民事部分未來又將如何審理?然,不管如 何外遇已發生,傷痛就此造成,背叛沒有無辜之分,信任一旦動搖,則臨冬將至。 筆者試圖在本案中提供A女的訴訟處境(雖已結束)一些建議,我想社會在走,渣男仍有, 少女總涉世未深,法律知識要有,固出此文。5X
欸欸~ 現在不是要討論這個誰是渣男 誰是小三 誰要賠誰35萬的問題吧? 小孩都生了 快去打撫養費的官司啊 35萬算個毛啊?58
法普一下,若A事先不知對方結婚,民刑事告訴都不會成立。 以上是截圖網站的連結。 我只覺得A很衰,最近BG版也有一篇文章,是不知道對方結婚被騙感情的。46
事實懶人包: (依原PO描述) 1. A女交一個男友,不知情其已婚。 2. 分手後被各種騷擾。 3. 還得知原來前男友結婚了。 4. 被原po告。X
別覺得我躲在推文 以免害人噓不到而感到失落 頭上有光環的我 怎能讓你們失望 信春哥 得永生 噓J大 獲救贖 開始之前 先講個古
爆
[求助] 男方提出結婚條件,我是不是該逃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我是32女,對象是33男 懇請大家給我真實的意見, 我(黃字)是否要求太多? 男方要求(紅字),我是否該逃?1
[閒聊] 福源愛的情況能算是高帥男的小三嗎??之前跟福源愛約會的日本高帥男今天被起底,說是已婚有老婆了 之前高帥男跟福原愛說自己沒女朋友,也的確沒說謊,因為他沒女朋友,但有老婆 報導說,後來高帥男跟福源愛解釋:但是目前已經老婆在分居中,老婆有時會去他家找他 請問在這種情下,福源愛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男方騙說是單身,這樣算是小三嗎?? 還是說之前在"不知情的情況"不算是小三,但是現在知道男方有家庭後,還繼續往來- 作者: Dimitres (笑顏如花) 看板: sex 標題: [新聞] 人夫上包養網站約女嘿咻 他隱瞞這件事讓 時間: Wed Sep 7 02:10:07 2022 人夫上包養網站約女嘿咻 他隱瞞這件事讓老婆提告輸了 2022-09-06 09:35 聯合報/ 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