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正宮提告求償吞敗
: 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佔、使用「配偶權」的概念,最終判正宮敗訴。
有夠先進
原本通姦有罪-> 通姦變成無罪->只需要開一張三十萬的支票
現在這個法官這樣判,連30萬的支票都省了
因為獨立客體想跟誰上床就上床,不能判賠,否則就是違憲
這樣社會會不會變得更亂阿?大家互相X來X去結果都沒事 @@
這法官應該給他停職吧...亂判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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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前面已經新聞說了 法官是吳佳樺 是大法官吳陳鐶的女兒 簡單來說 這位法官覺得這件案子中9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各位想太多了 純粹記者搞錯重點而已 對於「配偶權」目前主流觀點有二: 1.「配偶權」是人格權的一種 2.「配偶權」不是人格權,僅屬於身分法益9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讚啦,早該是這樣,釋字出來的時候我就這樣講。 結果一堆法盲配合側翼在那邊說修刑事不影響民事, 懂法律的側翼就說法官不敢改過去實務, 法官是依法審判,為什麼不敢改過去實務? 配偶權是什麼?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法條上有配偶權?9
[閒聊]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 正宮提告求償吞敗 | ETtoday社 判決書 我有預感明年司律二試會考這個 配偶權到底要算是"人格權"的一種- 奇怪,這個問題怎麼會變成這麼複雜的法律問題,這只是簡單的邏輯問題吧 老公外遇,提告小三失敗,這不是顯而易見 因為在這個情況下損害婚姻的當然是「老公」啊,跟小三有什麼關係? 結婚而配偶互相負義務,這當然是僅限於婚姻雙方的關係,要是有一方外遇,侵害到另一 方配偶權,要付出損害賠償的,當然是訂下婚姻契約卻「違約」的另一方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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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閨蜜當伴娘!婚禮結束搞上新郎 人妻忍6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這則新聞的人妻真的也太慘,找了閨蜜來當伴娘,結果伴到新郎去了,還被新郎給搞大肚 子,真是慘,同時失去了好老公、幸福家庭以及好朋友。不過以法老王過往的經驗來看, 最慘的應該是法官只判賠15萬元。 其實一般來說通姦也就是侵害配偶權的情形,自從通姦除罪化之後,大抵上北部法院判賠2
Re: [新聞] 人夫打遊戲約嫩妹摩鐵「實體連結對戰」: : 人夫打遊戲約嫩妹摩鐵「實體連結對戰」 她控性侵不成反要賠錢 : : :1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大亂交時代... 已經開啟了 多P 雜交 通姦, 極樂之島即將上演 既沒有配偶權 , 也沒有婚姻的制度性保障 ,結婚真的像廢紙了 這給有錢有勢的人 爽爽用的, 玩人妻 還不用負責, 連民事都沒責了 ㄎ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