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子被鄰居砍的樹砸了要怎麼求償
我來試著從訴訟面就既有資料來分析看看
然而我仍然建議你保存好資料跟維修單據
找一個好律師打民事官司
民法184條第1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所以那個鋸樹的工人,應依184條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188條第1項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https://i.imgur.com/uWikLJ8.jpg
工人通常無資力或者財力有限,所以用188把他所屬的公司或者商號也告進去負連帶責任一起賠,兩個都不要跑。
民法第189條
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
https://i.imgur.com/zbi8qyw.jpg
你的鄰居請人來砍樹,這個關係在民法上叫做承攬契約(一方完成一定工作,一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原則上來說你的鄰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你能證明他的指示有過失。
https://i.imgur.com/CNoaLWD.jpg
最後還是建議您趕快找律師,一個有經驗的律師可以最大化減少你的損失,祝順利
※ 引述《Sun1129 (想悠閒卻不行)》之銘言:
: 更新:
: 謝謝大家寶貴的意見
: 看來只能好好找個律師準備提告了
: 現在才知道乙式也不賠
: 我的保險專員也沒提到真的是長知識XD
: 附上原廠估價單(好像大家蠻有興趣)
: https://reurl.cc/RvRjRg
: 真的是想哭
: 車子停家門口好好的
: 對面鄰居請廠商來砍山坡地上的樹
: 倒下的位置沒抓好就直接砸在我的XC40上
: 我今年才剛從乙式換丙式T^T
: 已經有報案了但是丙式保險不賠
: 目前把原廠維修估價76萬+代步車9萬丟給肇事廠商
: 車子還沒過保不想去副廠修
: 金額有一部分是修復外觀大大小小的刮傷
: 廠商說他做工人負擔不了這個金額要申請調解
: 請問在這個狀況下會建議怎麼做才能拿到最大程度的補償
: 我還需要加上二手車價折損的賠償嗎
: 是要直接走民事告上法院讓法官判
: 還是就當作自己倒霉看對方最高能賠多少就多少
: 謝謝大家的意見了
: 附上照片慘況
: https://i.imgur.com/yfuxVpc.jpg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推
專業。推
找律師先作假扣押。然後記得一定要扣砍樹的機具
機具被扣,廠商無法繼續接案,會主動捧錢找你解封
律師費比判賠的修車費高
律師或成最大贏家
推
民事麻煩到爆 律師一審六萬起跳 還是乙式安定
好人一生平安~
推
專業
乙式不是也沒受理這種案例嗎?還是甲式安定?XD
乙式也不會賠啊,講啥
推好人
跟修建房子造成鄰損一樣 是告廠商不是告鄰居
乙式也不會賠好不好...不懂裝懂
電鋸沒多少錢 拿電鋸抵76W我送你都沒問題
專業又熱心的網友給推!!
推善心人
實用文幫推個
這只有甲式有得賠了
184條第一項多困難,然後特殊侵權行為附在這個上面
?
專業推
律師費保險有保律師險吧,找個最厲害的告下去
真的,保存好證據,找個好律師,調解沒共識的話,就
可以準備告了。
乙式沒賠?樹倒下來不算墜落物?
鄰居跟雇主施工應該辦理保險阿
不懂還不如裝傻,就說明原因事實,等法官闡明!
如果有保律師費的話 就有功用了嗎?!
假扣押要抵押相等的錢! 法官也不一定準
我剛剛問我家保的國泰說被樹砸中乙式有賠耶
上面看來,乙式有賠啊
厲害的分析
找律師 一庭六萬
我猜的
哈哈 我的保險公司也回我了 這case我的乙式確定有
賠 至於推文亂嗆的勁戰仔還是多讀點書 別出來丟臉了
www 不懂裝懂真的是完美自介
他這樣收到的賠償不曉得夠不夠攤掉律師費?
國泰乙式有賠唷,還有別家有嗎? 下次考慮
推
另推原po熱心解釋,很受用
律師險要注意保的有沒有打民事唷
國泰的有打民事,別家的不清楚
好人推推
推
這種的乙式會賠
所以原po的保險公司是哪一家?他的保險業務員居然說
乙式不賠?這樣是不是要避開了?
就說了乙式不賠
還是說是要看保險公司啊?
乙式哪條說不賠?到底是誰說乙式不賠的?
乙式本來就不賠啊,要保車險的人要有基本概念吧
就說乙式哪條不賠,是講不出來嗎?
明明乙式就有賠墜落物
推
沒出險問問都說會賠啦,等真的出險有理賠再說啦
所以有人能講一下乙式哪個條文說這個案例不賠的啊?
我也記得乙式有墜落物
我猜很多胡說八道的是拿「停放中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
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上述所稱不
明係指被保險人無法提供造成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之對
造或車牌資料。」這條來亂講吧?
哈 照某樓邏輯 投保前甲式也說會賠 要出險也不賠?
你乖乖去搭車最安心?
這案例乙式肯定會賠
保險會賠但不會是照單全修
乙式有賠阿
家裡Volvo乙式出險過幾次都是原廠配合的保險公司,
都是原廠估價單照單全收,可惜你保丙式...
專業推
問業務不準,直接線上出保吧
善心推
推 找律師最重要
乙式好用,我已經保六年了,就怕大條一次保費就省回
來
嗯啊乙式真的好用突然用一次就回本了
開進口車還保丙式大概都勇者 朋友之前不停要改丙
後來一撞直接修20萬 保費省1萬多 維修賠20萬
問保險員賠不賠沒用阿,要看最後的上面核保給不給過
很常遇到業務跟你說會賠,然後拖很久後端的理賠審核
從除外條款那找到漏洞不賠,這種事太常發生了
推
推專業
推想請教修冷氣不慎摔傷的案例,雇主不用負責嗎?
被樹砸甲乙都有賠,除非颱風地震造成
專業給推
假扣押很難真正成功的吧
墜落物乙式怎麼可能不賠,然後律師險是你被告的時
候用的,不是拿來告人的好嗎一堆北七
乙式明明就會賠 推文嗆的咧 是在嗆哪一條 嗆騎勁戰
?
哪來的菜雞還在講乙式不賠?
非受雇律師這種大概也會收個8-15萬
還有強制執行費及其律師費,如果收到一紙債權憑証..
....
勁戰仔就是這樣 吠得時候很大聲 被打臉就夾著狗尾
巴消失 難怪只能騎勁戰 可黏R
保險員都說這個乙式會賠,到底在凹什麼
我希望乙式賠啦 這樣皆大歡喜
這個乙式會賠啦,賠掉落物損害,我以前在產險公司工
作就有一個客戶賠過X3的擋風玻璃,就是類似的情況,
才剛承保一個多月就出險,幾乎保費全吐回去,公司超
不爽的
你的保險公司不讓你出險,直接打電話跟金管會申訴啦
乙式明明就會賠掉落物 可惜原po改丙式了
推專業
推專業
謝謝你的分享
乙式有賠,誰說沒賠
好人 推
推 Samurai : 乙式也不會賠啊,講啥
推 JEON : 乙式也不會賠好不好...不懂裝懂
正解
假扣押債權人要付1/3擔保金,以這案例85萬來說就是
約28萬,再加上律師費跟修車錢,等於苦主還是要自己
先額外支出100多萬,而且最後判賠金額是打折再打折
遺憾的是,就算保乙式而且公司也願意賠,原PO那個
金額是不可能滴,保約裡判定全損上限就是最高額度
了,當然在全損額度內的維修是可以修的,至於隔熱
紙啥的非原始車體結構的東西請自行求償
你鄰居也有責任.他請無賠償能力公司或工人.就有事
先企圖脫卸責任行為.除非他證明他請的公司工人有賠
償能力且願賠償
9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各位想太多了 純粹記者搞錯重點而已 對於「配偶權」目前主流觀點有二: 1.「配偶權」是人格權的一種 2.「配偶權」不是人格權,僅屬於身分法益12
Re: [問卦] 媽媽嘴咖啡老闆被判賠錢484史上最扯判決第 188 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明明民法188條就有但書 僱用人能不負賠償責任9
Re: [請益] 民法184第一項跟187第二項未成年人無過失這個問題的爭議在於民法第187條第1項後段的結構,到底是「為他人負責」還是「為自己 負責」的類型? 王澤鑑老師參考德國多數說,認為民法第187條第1項後段是「為自己負責」的類型,因為 行為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若沒有識別能力,行為人自無須負侵權行為損 害賠償責任。此時之所以要法定代理人「單獨」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是要法定代理人為自3
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需負擔「僱用人 」連帶責任。 用這條判賠很怪吧,謝依涵是在飲料下藥迷昏受害者,再行殺害。 難道在法官的認知中,下藥是被認定為執行職務?3
Re: [問卦] 當年媽媽嘴咖啡店事件 老闆到底有多衰?是真的很衰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 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X
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的 : 家屬起訴,要求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謝依涵等人賠償,二審一度判呂需與謝依涵 連 : 帶賠償631萬餘元,呂因此被網友封為「史上最衰雇主」。更一審改判免連帶賠償,但 高3
Re: [新聞] 瑞莎被黑事件 發文者竟是桃園地區體操選看這位律師評論橘子告YT民事,裡面提到民法184條,這個案子也能用吧?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引述 《yuee》 之銘言:2
[請益] 判斷法條是否為請求權基礎的最好記方式?舉例來說 在僱用人因受雇人的故意過失而負連帶責任的情況 通常會有兩個請求權競合:債務不履行和侵權行為 債務不履行的法條:227+224 侵權行為的法條:184I前+188I1
Re: [新聞] 挖斷南科C區電纜造成台積電停電 啟碁發四《民法》第189條(定作人之責任): 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 一、就侵權責任的部分: 如果僅按《民法》第189條來看的話,除非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