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充電停車格本月開始收費 一景象讓人
※ 引述《iPadProPlus (哀配之神)》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台中充電停車格本月開始收費 一景象讓人
: 時間: Mon Jul 10 17:26:0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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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k203125 : 旁邊有個緊急停止按紐 這種直接按下去 07/10 17:35: 推 francej : 很好解決啊 就充電車位旁邊的車位設成殘障車位 順便 07/10 17:37: → francej : 也弄個攝影機 拍到好手好腳走下車停殘障車位的 07/10 17:38: → francej : 除停車費外,另外加送1200塊罰單一張 07/10 17:39: 推 arcross : 特黑別亂扣 特是豪華品牌 車主不需要佔這種小便宜 07/10 17:47: → arcross : 偷電的應該都是別牌的在拉低整體電車素質 07/10 17:47: → joiedevivre : 好像有人以為停殘障車格的一定能看出來殘障XD 07/10 17:49: 推 abc45229 : 台中買特的到這種咖洨? 07/10 17:49: → joiedevivre : 舉例來說 小兒麻痺也能領證 但你很可能看不出他異常 07/10 17:50: 推 ericyou0122 : 沒記錯車主殘障申請到貼紙,沒殘障的開也不能罰吧 07/10 17:50
可以罰啊 按規定殘障者必須要在車上
你被攝影機拍到好手好腳、健步如飛的就可以報警開單了
至於說甚麼小兒麻痺看不出來的 相信是少數中的少數 真遇到就跟他對不起 銷單就好啦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69
第 12 條
1.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
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2. 前項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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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都貼勸導單比較多。鄉民又不會專程去停車場拍
照的
也不是罰不罰的問題,看著看著就心酸了。。
。。。。
或是旁邊放個樂捐箱 ?
寫。 “ 幫幫我充電 ” 之類的 ?
很多都看不出來啦,我爸小兒麻痺中度肢障跛腳很明顯
但像我外公年輕在工廠被機器切掉三根手指,也是有牌
有個學長車禍手不能完全伸直,學妹車禍左腳關節不能
跑步但走路跟平常人一樣,也是有牌
殘障者不在車上就不停該車位只能靠道德底線了
我們家是只有帶我爸出門才會去停
腎臟病或摘掉器官都看不出來
而且停車那個很難說,像有時候我會先將我爸送到目的
地下車,然後我再去停車,雖然殘障車位通常很近,但
有時候也會距離幾十公尺,行動不便或推輪椅在車來車
往的停車場,能少走幾步就減少幾分危險
所以通常都是看到沒停車證的停才會檢舉,剩下看道德
別說肉體受損的 你知道重度憂鬱症也能申請嗎
當殘障之友也很多福利
精神疾病也能請手冊的,你不要害警察再被殺
皮膚病 斷指 精神疾病都能領 被糾正不用硬要掰謝謝
好手好腳也有可能是身心障礙者,例如:重聽、精神
障礙、器官障礙....等等
殘什麼障?自己貼出來的法規上寫什麼不會看嗎?
那如果你要去醫院接殘障的親友 可以停嗎?
算不算也是 "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身障就身障,殘什麼障。搞清楚再來好嗎
有些狀況是外觀上看不出來的,好手好腳也有可能是
身障者。
身心障礙不是只有肢障,先不用檢討車上是不是真的有
身心障礙者,光是連證都沒有的,也是爽爽停,尤其是
是百貨公司,根本沒人管
羨慕的話你泡麵吃多一點,水喝少一點,不用多久你也
可以去搞一張來
摘除甲狀腺就符合了,沒有一定要斷手斷腳
殘障車位都設在大門口旁邊就好, 好手好腳的停了恥
度要夠,然後又容易被聚焦不容易被混過去
設在一般車格只是單純離門口最近實在沒什麼意義
因為殘障車位本來就是讓身障"駕駛"停的...
如果只是乘客, 一律在大門口放人,自己再去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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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有殘障證真好用從以前到現在台灣都沒有殘障證這東西 以前是叫身障手冊, 現在叫身心障礙證明。 (多年前就已把手冊改為紅色的證明了) 不是有那張紅色的身心障礙證明就可以使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 要停身障專用停車格得先向市政府申請"專用停車證",24
[問題]身心障礙者停車證冒用檢舉如標題,今日因等人閒閒沒事,看到有一部車擋風玻璃前放著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 證,也停在身障者專用車位,就無聊瞄了一下那張識別證,從來沒仔細看過這證內容寫些 什麼。 沒想到竟發現識別證上記載的車牌號碼跟該車的車牌號碼完全不同,明顯是取巧盜用。 看著停車場外長長等著進停車場的車龍,請問該向哪個單位檢舉?4
[電車] 油車占用電車位檢舉方式法條 :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1011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2 條條文;並增訂第 27-1 條條文 第 27-1 條7
Re: [請益] 預售屋剩下殘障車位跟一些不好停的位置內政部110.7.14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1552號函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0年5月26日府授都新字第1106010944號函辦理。 二、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2項規定,「法定停車空間」為共用部分,不得讓售於特定人或為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特定人設定專用使用權或為其他有損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之行為。且法定停車空間非本條例第7條各款所列不得約定專用部分,故得依本條例第2條第5款規定約定專用,合先敘明。 三、為推動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本部已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之6明定無障礙停車位檢討規定,屬適用範圍者應依規定設置,該無障礙停車位係通用概念,可讓身心障礙者、老人、兒童、孕婦及暫時性受傷者等人員方便使用,非僅限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其管理模式與需持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始得停放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有別。6
[問題] 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收費疑問網址: 今日載身障家人停在宏碁智慧停車格內4小時,收費40元令我不解計算方式,是否新政策 只適用於人工收費停車格? ————————————————————————— 照顧身障朋友!9月1日起路邊停車身障免費優惠新措施5
Re: [新聞] 百貨商場電動車停車位 不強制禁停燃油車電動車優先車位 本來就是大家都可以停 不能停的是"專用車位" 目前法規有保護的 會拖吊.罰款的 就是殘障車位. 婦幼車位 殘障車位 大概都是專用3
Re: [請益] 預售屋剩下殘障車位跟一些不好停的位置建築管理組發布日期:2017-08-21 內政部書函 106.08.21.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12613號 說明: 一、復貴部106年7月18日交路字第1060020060號書函。 二、按「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第一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營建等相關單位定之。......」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所明定,查衛生福利部業依上開規定訂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設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