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台北市文山區都更案
如題
想請問 此案就是 權利變換 去談的.
但是我沒有去開會 沒有簽署任何同意書
流程依然在走.但今天收到建商的掛號
預定拆遷日的在今年9/8 實際拆遷日另行通知
以上是今天的問題.現在想請問各位大神
1.在沒有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是否能強制拆除?
2.因為1樓尚在承租中.如果沒有經過同意就強拆是否要賠償?(雖然日期有點遠)
3.根據權利變換原則80%同意戶就能申請流程 目前有130所有權人
就是130*80%=104(位 想問的是 如果拆除執照核發以後 要多少的所有權人
同意Q建商才能強制拆除 (中間會有政府介入嗎?
4.權利變換要全部所有權人同意並且簽名才算完成嗎?
小弟雖然懶惰 但這事情還是要去處理
已經上網爬過文章 台北好好拆 這條法案也看過
還是很難理解 現在只要三分之二同意 並領到拆除執照 就能申請
代拆. ps:有任何疑問 我再補上
首先不是木柵那個.文山公園這邊.
然後前面有跟建商(海水浴場)關鍵字.但好像也沒有下文.
一直以為要跟建商談好
才有下一步動作.而且也不是釘子戶更沒有獅子大開口.
不然早就上新聞了.只是現行的法條讓我有傻眼.
(不想參與都更基本上就是補償的條件談不攏.租金補貼等等
請參考 崔媽媽出租網)行情很低
權變只走到選配(還在審核).是不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好爽
看起來你不想都更?
羨慕又忌妒
發財
炫耀文
會進爭議調解,但原則上只要權變通過,就能代拆
其實很好奇住戶完全不參與的想法
方便的話是不是能再透漏一些內心想法
室內一比一 送車位 不然沒人要談
一般都是一樓不同意居多有店效收租金高事價高更不想
都玩到要拆了才來問?中間都不關心進度也沒什麼好說了
同意戶應該是要90%以上才能強制執行吧,而且之間政
府的主管單位
難道沒有想辦法協調雙方嗎?不過說是文山區……樓
主您房子該不會
是在木柵興隆路上?
然後建商是將捷?
綠意久康?每天開車經過看布條不是很懂,究竟卡在哪裏?
炫耀文
一定不是綠意久康,綠意久康是預售案,基地在木柵國小旁邊
看起來權變計畫可能都核定了...現在才在討論簽不簽 來不及
店面不參與都更的理由很簡單,更新後實際使用面積變小
,雖然房子變新了但是能收到的租金可能不會增加,還要
被分走土地
樓上說的也對
表達反對意見也是一種參與,如果你們有表達過就好
我好奇的是就像完全沒參與的心態,反對的理由當然很多
所以是分送... 參考這個 https://i.imgur.com/K9txMRb.png
就都更賣掉新房子,再買一間店面就好. 基本上新的一定
比較貴.你土地跟人家綁在一起,變大變小其實是假議題.
如果建商跟你協議不果 建商就是找鑑價機構幫你家估價估好
先感謝ReiFan大的解說 等等奉上P幣 有時候都更後的房子 反而賣不掉.貴而且地段也不好就更難賣 出租還會受到大樓內部管委會的限制.問題會很多 其實現在很多都更完的1F大致上都是空店面.除非你的落點非常好 不然都死翹翹的
※ 編輯: qoomaily (36.230.13.129 臺灣), 03/20/2023 15:23:54樓上S大的圖解也很方便.
現在台北市沒在跟你什麼1-2%,權變過就是走代拆程序
前面流程應該跑很久了吧,完全不知情?
這個邏輯很奇怪呀,都更完了後你還是屋主,想要賣
什麼價錢是你決
定,嫌貴賣不掉就便宜賣,只要夠便宜還怕沒人買?
你大可都更完了
後的新屋用都更前的舊房價賣,如果賣不出去我才承
認你講得對,否
則就只是一席幹話而已。
你怎麼這麼好,80%過了就到拆除階段了,我家這裡80%過了三四
年了,一點消息都沒有,我還以為政府潛規則是100%過才會進
到下一個階段呢(目前還在事業計畫幹事會複審階段)
有點離題了.往回拉一下. 我家的都更案已經走了10年了.再加上其實戶數不多 如果照這樣下去應該在5年左右會拆除.(冒冷汗).還沒談好就拆(暈)
※ 編輯: qoomaily (36.230.13.129 臺灣), 03/20/2023 16:35:16從政府來的文件上面顯示該案已經核定 並不是審核階段
其實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往後的建商會不會就照這模式.不同意先放者 把樓上搞定後.就直接跳過樓下住戶.申請代拆.
※ 編輯: qoomaily (36.230.13.129 臺灣), 03/20/2023 17:41:00文山森林公園??奇怪那裡有都更?
那你不用擔心...一定是跳過樓下的 到時候代拆前再走流程
兩公兩私 調解失敗就報拆 反正現在程序就是這樣訂 不會卡
又不會被人說剝奪不同意戶的溝通管道(都四次協調了)
權變現在就這樣 地主可以對實施者給的條件不滿意 而實施者
可以靠第三方機構估價來繼續推動案子進度
補一件事:縱使你從頭到尾都不出席,建商還是能依法做完權
變:選配流程你不出場的話就是在律師見證之下代你抽籤決定
這樣的權變感覺就是 強盜所為.照這樣來說.以後都能這樣搞了 嘴巴說我們有照流程走.實際上.樓上逼樓下強行都更
※ 編輯: qoomaily (36.230.13.129 臺灣), 03/20/2023 18:50:24不是建商想要跳過就能跳過喔,都更委員審查時一定
會要求建商用各
種方法儘量去溝通,或評估是否有劃分開來的可能(
像永春那案最後
就是切開了),真的在合法手段上都到了無法解決的
結論時,才會動
用公權力執行拆遷。如果真如樓主所言都沒有去參與
討論的話,我相
信他們手上一定握有大量通知你去開會但被無視的證
據,否則委員們
不會放過他們的。
自己的權力沒有好好把握,到這種田地才說這種話有
意義嗎?不是樓
上逼樓下都更,換個角度想,您故意不出席不溝通,
如果政府不透過
合法機制強制執行,那是不是等於你樓下一戶強迫樓
上所有居民不准
都更?這不就是釘子戶最討人厭之處嗎?
市政府也不是說拆就拆 會有多次協調會 你可以整理你的訴求
原po描述看起來還算單純就是補償或條件沒共識而已,權變規
定就是靠第三方估價去訂價,市府也會在審議會檢視估價結果
是否合理。所以如果原po未來沒能與建商協議成功,權變提供
的是另一條路取得共識
自己不聞不問不關心,建商照規則來還被你說強盜?大
家還真客氣
早點去談搞不好就差幾戶過門檻建商會讓利
讓利.你看過哪個建商在10年前會直接給你讓利的.麻煩請他來鑑價一下
不關心不聞不問,開會也不到,夜不表達反對意見,那不理
你直接走流程這是當然
文山公園是木柵市場那邊嗎?
權利變換沒得談啊 協議合建才有
摩斯、八方那個吧
如果同意門檻達到,即使從頭反對到尾也沒用,更何況
已經表示意見了.但有沒有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完全不表示意見
還有這不叫強盜,這叫公益大於私利
福x?星巴克巷內
樓上逼樓下也沒錯啊 遊戲規則不就這樣?
該不會是豆漿店那一塊吧?
純噓你這種不參加的釘子戶,超級討厭,拖累大部分想都更
的人
樓上腦袋有洞還是.還是自己眼睛不好?.已經說明.補償的方式不如預期 才暫時沒簽.還是你很羨慕?
※ 編輯: qoomaily (36.230.13.129 臺灣), 03/21/2023 15:04:46釘子戶早已退流行,只有資訊嚴重落後的才在對抗都更
資訊發達,大家都知道要快點簽拼速度拼週轉率
另一種是鄰居間有仇,損人不利己也爽
趕快找律師吧 快來不及了
現在門檻被白爛柯文哲砍得更低 80%門檻一過就只能等死了
看你回推文內容 就知道你完全是狀況外
抵制都更不簽的,良心建議聽聽別人的看法,為何別人願意簽。
而不是和同溫層一起做夢
你就拒絕溝通啊 現行門檻就是專門來對付你這種的
補償不如預期,笑死人,那就是釘子戶啊!別人都如預期就
你不如預期,不是獅子大開口是什麼?我家已經都更,所以
不是羨慕你,而是因為經歷過而非常討厭你這種人
還好意思說自己會議都沒參加,傻眼
跟你這種人說話 我才會覺得是笑死人.你肯定是樓上住戶才會這樣說 今天你放在一樓店面效益.我保證你絕對靠邀到底.再說麻煩你看清楚. 我已經有表達過意見了.別再說我沒有開過會議.你想知道差距在哪去看崔媽媽租屋吧
※ 編輯: qoomaily (36.230.13.129 臺灣), 03/21/2023 20:43:49講甚麼效益,那你就是想獅子大開口沒錯啊,新聞一堆這種
一樓住戶,才會到現在台北市一堆廢棄風公寓無法改建啦
法律上對一樓很不利阿 不只租金補償低 建商設計可以限縮
一樓原本店面面積 只要聯合樓上住戶 比例過了誰管你一樓
柯任內的斯文里三期與民間私辦的新隆國宅就是這樣
可不可以轉念想一下,這是為了城市發展好;1樓如果覺得
補貼不合理,一定是現在可以租更貴--那這個是整個社會
發展帶給你的效益.如果持有很久,也已經賺回來了吧
*****租金補貼*****是你自己的錢
租金補貼高或低都無關地主權益
只是預支你的權益交給你
以免缺乏房產和現金流的人流離失所
店面面積不變而且面寬增加,照樣反對都更
就是有這種無理取鬧的人
為了租金補貼少而不滿都更是天大錯誤!
房子租人是叫做出租
不是承租啦
你是自己承認地段不太好嗎
那還需要堅持什麼
乾脆趁此機會脫手啊
條件馬馬虎虎過得去就好了啦
你所說的很多房子在都更之後
店面都空著
是聽誰講的??
到新店看看好嗎
民族路友座瑧美
寶橋路御景
都滿租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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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都更的陷阱換 : 」,想請問,我家這麼小,未來有辦法分到超過權狀22坪的房子嗎? : 因為依據「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1條」,有規定依照權利變換分配時,更新後最 小 : 建築單元的面積, 不含公設,不得小於46平方公尺(13.92坪)。 如果把公設算進去7
[閒聊] 自辦都更拆除後就放著養地?最近看了3個民間自辦的都更案件 發現最早的一件是2010年開始,最近的一案也已是2014年 離目前也都有6年的時間了 而這3案,1案拆除後有圍籬閒置,另2案目前都是停車場 這情況其實很怪6
Re: [請益] 都更相關資訊與數據上周建商開會,給我們合約書填寫範本 前2次講的權利變換流程,結果看到合約書 竟然變成協議合建,當場傻眼! 請問有經驗的版友,這種情況下該簽同意書嗎? 協議合建不是要100%同意才能動工?4
Re: [新聞] 批郝龍斌都更「1坪換1坪」是詐騙 黃珊珊: : 6.備註: : 斯文里、水源二三期、信維整宅真的不簡單, : 做事做到民眾自發掛布條、拍影片也算一種肯定了。 其實有了解都市更新成果的分配方式3
Re: [新聞] 高雄民族社區2千多戶若能都更成功 林欽榮目前最大問題單一建照確定可以改分區都更 另外 經80%所有權人同意,向中央申請補助辦理更新事業,最後是透過都 更會研擬討論整合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達80%所有權人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