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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台北市文山區都更案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台北市文山區都更案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5

※ 引述《qoomaily (JJ-她說..好弱-冏)》之銘言:
: 如題
: 想請問 此案就是 權利變換 去談的.
: 但是我沒有去開會 沒有簽署任何同意書
: 流程依然在走.但今天收到建商的掛號
: 預定拆遷日的在今年9/8 實際拆遷日另行通知
: 以上是今天的問題.現在想請問各位大神
: 1.在沒有經過所有權人的同意是否能強制拆除?
: 2.因為1樓尚在承租中.如果沒有經過同意就強拆是否要賠償?(雖然日期有點遠)
: 3.根據權利變換原則80%同意戶就能申請流程 目前有130所有權人
: 就是130*80%=104(位 想問的是 如果拆除執照核發以後 要多少的所有權人
: 同意Q建商才能強制拆除 (中間會有政府介入嗎?
: 4.權利變換要全部所有權人同意並且簽名才算完成嗎?
: 小弟雖然懶惰 但這事情還是要去處理
: 已經上網爬過文章 台北好好拆 這條法案也看過
: 還是很難理解 現在只要三分之二同意 並領到拆除執照 就能申請
: 代拆. ps:有任何疑問 我再補上
: 首先不是木柵那個.文山公園這邊.
: 然後前面有跟建商(海水浴場)關鍵字.但好像也沒有下文.
: 一直以為要跟建商談好
: 才有下一步動作.而且也不是釘子戶更沒有獅子大開口.
: 不然早就上新聞了.只是現行的法條讓我有傻眼.
: (不想參與都更基本上就是補償的條件談不攏.租金補貼等等
: 請參考 崔媽媽出租網)行情很低
: 權變只走到選配(還在審核).是不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如果是以前的台北市政府
應該還有機會讓你談判到最後
現在是只要權變核定後
建商就會開始跟你協商
不外乎就是基於權變條件再多讓一些利
讓你自願同意後比較不會這麼難看
如果你還是不願意的話
那就會由市政府出面協商
但你可以把這些視為是跑個流程
基本上就是市政府確認你確實已經知曉條件後
就要你把權變條件吞下去
反正不管你怎麼認為
市政府都核定的權變條件
你覺得市政府會覺得這條件是強盜所為嗎?

最終當然會希望你同意後再拆除
這是讓大家不要搞得太難看
這時候住戶大概也知道大勢已去就會簽一簽了
如果你還是不簽,那就照權變條件走
市政府執行代拆這樣

至於你覺得權變條件好或不好
不是在核定後才去反應
而是該在審議過程中就去發言
把你的訴求清楚明白的讓委員們知道
有理的到哪都說得通
最怕的是你認為的權益
其實都只是既得利益而已
委員們當然也不會慣著這些地主

然後目前如果照你所說還在選配階段
那就代表權變還沒送件才對?
你還有機會到審議會發言
那就先整理整理相關資料吧
好好讀一下權變報告書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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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Fan03/21 16:00幫大大補充一點: 建議原po別缺席選屋流程。自己挑比別人代

ReiFan03/21 16:02替抽來的更好。以前法規沒明定 代抽程序的確可以卡建商。

ReiFan03/21 16:03現在法規已定 建商可依法幫你代抽 不用怕被告程序有瑕疵

ReiFan03/21 16:05不管後續要不要繼續向建商爭取維護權益 先跟大家一起公平

ReiFan03/21 16:05選自己喜歡的單位選起來比較好

qoomaily03/21 17:05剛剛看了一下57法條還有2次私調-2次公調-努力協商吧

highkickboy03/23 00:06是的 講難聽一點 大部分不想權變的是一樓吧 現在他得

highkickboy03/23 00:06吞 以前一樓還可以跟你含扣 現在沒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