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陽金公路死亡車禍!車左轉撞重機
※ 引述《su31tak (su31tak)》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ETtoday
: 2.記者署名: 記者 蘇憶歡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陽金公路死亡車禍!車左轉撞重機 騎士噴飛撞破玻璃掛車門亡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二甲線陽金公路段今(10)日早上發生死亡車禍!賴姓騎士獨自騎著重機行經上述
: 地點欲前往金山,卻在途中遇上對向轎車要左轉,賴姓騎士當下緊急煞車但仍來不及
: ,猛力撞上轎車右後車門,整個人噴出去撞破後擋風玻璃,之後掛在車門上,當場失
: 去呼吸心跳。警消獲報到場後緊急將人送醫,但賴姓騎士仍因傷重搶救後宣告不治。
: 42歲賴姓騎士今(10)日獨自騎重機出門,沿著台二甲線行駛欲前往金山,就在行經
: 7.1公里陽金公路段時,因該處有個缺口可供汽機車轉彎,60歲黃姓駕駛開車於對向經: 過,疑似未注意賴姓騎士逕自左轉。雙方車速都不慢,想煞車已來不及,賴姓騎士急
: 煞後整個人噴出去,撞上轎車右後車門,就連擋風玻璃都整片碎裂,他就這樣掛在車
: 門上、動彈不得。
: 黃姓駕駛見狀緊急下車查看,發現賴姓騎士傷勢嚴重隨即撥打119通知消防隊,同時通: 報員警到場協助。消防人員到場後,賴姓騎士已無呼吸心跳,緊急對他施予AED,並送: 往醫院搶救,但在1小時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後續也於現場採證,並對黃姓駕駛製作筆: 錄,詳細的車禍肇責仍待調查釐清。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204180
: 6.心得及附註:
: 挑了一個標題比較中性的發,其他文章可參考圖片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359936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8/10/realtime/23938874.jpg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810/2558085.htm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168/d7168170.jpg
: : 針對事發經過,黃姓駕駛稱,當時他開車要左轉,車已經過叉路了,而騎士是從上
: : 面的S型彎道下來,可能是壓車拉不回來,又見到他的車,才會撞到車屁股,但詳細: : 肇事責任就交給相關單位釐清。
: 地點:https://maps.app.goo.gl/78cbDtMP3VGfbkrHA?g_st=ic
: https://youtu.be/qMAep98CLgA
: 影片的角度很清楚了,完全沒有減速就彎過去,毫不減速的左彎就這樣帶走一條命
先來看看事故現場的路型和速限
↑下山方向前一個彎
↑下山方向視角
↑上山方向視角
↑7.8K限速標字(事發現場是7.1K,中間沒有其他速限標示)
: → smallpig02: https://youtu.be/gbIV75Lv7tQ
也借用一下板友PO的行車記錄影片,可從大約30秒開始看。
首先可以看到,新北市內公路總局養護路段的限速給到了50公里,而事故彎道好像也
確實沒有那麼狹窄,那麼實際的幾何條件又是如何呢?
(除了曲率是以 Google earth 圖資估計外,視距和路寬皆為現場實地測量)
設計速率50之下,最小轉彎半徑依超高(路面橫向傾斜)不同而在75-100公尺之間,
事發R105的彎道給限速50可說是剛好,並沒有特別不合理的過低。當然,設計速率計
算前提的物理條件是適用所有車種計算的,開著公車菜車砂石車都能以時速50輕鬆安
全通過,對於性能更好的機車和小型車,以更高的速度通過彎道並不成問題。
不過呢,彎得過,不代表看得見。
2. 路寬:雙向共8.0公尺
3. 視距:
3.1 下山方向大約 100m 外可看見右邊有岔路
3.2 下山方向大約 80m 外可看見中線(能完全看見自己車道的路況)
3.3 下山方向大約 65m 外可看見對向車道
同樣的上山方向在路口等待時最遠也就只能看見 65m 以內的路況。
現場的道路條件測完了,而從駕駛人的角度出發又是如何呢?前面測量的結果是上山
方向的車輛只能看見65公尺以內的路況,因此所有的行動判斷依據也只會限縮在駕駛
人眼前這65公尺。那麼,要判斷能不能安全左轉,這短短65公尺夠嗎?
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對向來車的速度。如果在平均車速只有20的市區窄巷裡面或許只
要30公尺,但在限速70的省道邊,還敢只看30公尺就顯然不合理。回到現場,這個路
段的速限是50公里,設計規範裡面的建議停車視距是65公尺,剛好符合現場規格。
那麼左轉的汽車有機會避免這起事故嗎?有人說汽車跨雙黃線左轉是主因,也有人說
汽車左轉前沒有確實注意對向來車,也有民間團體建議加畫英式設計的左轉等待區。
而這些建議對於這起事故的幫助又是如何呢?讓我們回到事故影片的視角再看一次:
↑時間從 9.93 到 11.13,汽車走過了兩組貓眼(10m),換算時速約 30km/h
https://imgur.com/vgeNABw.jpg
T=11.04 看清楚機車的第一個瞬間
T=13.23 撞擊瞬間
2.19秒的時間,相距65公尺(*)的汽機車從看見到撞上。
*停車視距是計算看到完整路寬的視角,實際上汽車視角更靠路中間,視線會再好一些
可能會是70~75公尺。不過沒有確切的參考點就還是先抓下限,不然算出來會很難看
如果主因是左轉車跨線的話,到了雙黃線端點再轉,能在2.2秒內反應過來嗎?可能
是車頭被撞上還是車尾被撞上的差別。
如果主因是左轉車未注意對向來車的話,看的更遠就能避免事故嗎?但是看再遠也就
只有65公尺,何以注意高速來車?
那麼左轉道有幫助嗎?如果以路寬的正中間計算,兩邊的視距大約能提升到80公尺
當然,視距這種事關行車安全的幾何要素,即便已經超過最低標準、符合建議標準
,能再拉長一點點都是好的,不過單以這起事故而言,2.19秒的反應時間大概能提
升到2.7秒。2.7秒的反應時間足夠雙方反應嗎?
彎得過,不代表看得見。盲彎的視距問題,不只是自己的反應距離,也包含了其他應
該讓你的用路人看得看不見你的問題。
換個角度想,如果騎車在這裡左轉,看好視線所及範圍內沒車,卻在起步的一瞬間,
對向殺出一台時速80的直行菜車,煞車不及而在2.2秒內取你性命
你能接受「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肇責判定嗎?
==
[Reference]
[1]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2] 英式左轉等待區 -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https://bit.ly/3DZhS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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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分析給推
就一堆馬路當賽道的猴子在吵
前幾天的猜測是對的,汽車只要判斷能
轉就是撞上的份
分析給推!
現在都變成馬後炮了啦 原因就是個飆仔不
願意煞車 然後一堆人就滑坡到沒有遵守速
限再來說出速限合理 這個帳號就是之前分
析資料是用月對月 不是年對年的
不然您說這段速限多少合理呢
最後的結論也是亂七八糟前面才說過速限
對機車的標準可以在提高一點 騎車的反應
第一段說的是小車50以上彎得過,但彎得過不打滑不翻車,不代表來得及反應路況
時間的餘裕本來就比汽車夠後面就變成2.2
秒之內要取你性命了
抱歉我物理不太好,貨車和機車在一樣的前進速度下為何會有不同的時間餘裕呢?
我指的是很多人說這個數字在這邊合理就
全台彎就合理的合成謬誤 然後一堆測速照
相再擺在大直線上
我也認為郊區大直線相機不該出現,不過大部分都是警政機關設立的,也很頭痛
汽車肇事率又增加了
專業,還死者一個公道
推分析
左轉車的行動很難避免對向2.2秒衝上來
講再多,不會聽的就是不會聽,只會抱著
自己的歪理不放一直洗版而已,拿再多論述
出來都沒用。就祝你騎在路上最好都不要遇
到左轉車,看有沒有人要來2秒奪你命
怎麼不算給猴子看看
汽車肇事率本來就比摩托超高沒錯啊
話說2.2秒前進了65公尺這速度挺驚人的
65公尺是汽機車雙方合計的前進距離
這邊50我覺得沒問題,但是有人80撞死後科學
的公總會把速限降成40然後出彎直線中間測速
原始設計寫一堆沒問題,實作全都是問題
交管系的剛畢業時都還正常,當官後就開
始不正常了
這個你送肇責判斷注音會是汽車踩雙黃
次因是摩托車超速 只不過結果很恐怖就把
次因放大的一堆結果論者
65/2.2*3.6=106km/hr
速限50 時速106 只能說好耶
同前述,機車車速可能不到100,但也絕對不只50
很氣很氣
就跟一堆四輪猴一樣整天該該叫匝道
限太慢超速以後遇到掉落物
或施工
煞不住又會哭工安薄弱要國賠
專業推
齁 77777
而且時速100除以20公尺的安全煞車距離
這隻猴子自己不煞車不自就誰都沒辦法
視距不良還敢在這開一個路口,低能
道路規劃
設計速率50km/h的最低停車視距是55公尺,建議視距是65公尺 如果是速限70的四線省道還開了65公尺視距的路口,那是低能盲彎沒錯 但在速限50的路段把65公尺的視距看成盲彎,試問您的車輛性能和反應時間是多糟? 如果連常人(15百分位反應時間 2.5秒)和煞車力最低驗車標準(0.3G)都達不到 那麼我建議這樣的駕駛人或這種車輛不要上路比較好
騎大重很多人都會把嚴重超速放在最後一位
才是最恐怖的,這是山路不需要滑坡大直線
有車友在市區嚴重超速結果撞到左轉車
那台左轉車準備轉過去的時候還有一百公尺
結果群組狂洗左轉車垃圾
跟這篇出現的一樣都覺得自己沒問題,次因
照這些人的觀念,左轉車等24小時都過不去
因為要防範”嚴重超速”的直行車
不然你就是那個肇事主因,超速仔無辜
交通很多結果論,不需要推到某一方
每次都超兩倍速限發現自己沒事的時候
就會出來說速度不會是問題
騎車先天弱勢下,還是要想想怎麼自保
連車板的人都洗不了怎麼期待大眾改變
身先士卒只有在古代才有用
這是一個闖紅燈跟酒駕都治不了的社會
快到自己煞不住 被收掉 也算是剛好吧?
看不到就轉,轉了就撞上,速度該有多快?
總歸就是道路設計的鍋,辦公室線拉
一拉就沒事了
影片機車正常車速出彎視野跟時間足夠應對
鄉愿噁心的論點就是把責任推給政府的道
路設計,對嚴重超速輕描淡寫
這是山路,沒有那麼剛好開口都能開在
大直線的。即便是直線,也是有騎士選
擇當真人胡迪的。
一般騎快點錶速70也有4秒反應時間足夠了
騎到破百根本不給其它用路人反應時間了
推
沒救
這就跟之前海豚灣時速120騎士一樣
沒事時速兩百也可以護航
友人170還追不到 一樣是轉彎車的錯 棒
不管啦!都是四輪殺人
進第一個彎前還有行人穿越道呢
推專業,根本無過失,也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問題的話,應該免賠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反正他們覺得超速破百是正常
你只要支持左轉就是四輪大爺或二輪黑
要不然就是政府設計瑕疵害他們嚴重超速
還什麼難道要一直盯儀表板
當下催到多少心理沒底還要看儀表板才知?
頂尖對決 可惜沒有兩邊都收掉
分析推
騎到煞不住撞死真的剛好而已
不是 騎到煞不住 而是...
(1)如果4外人的話 根本不知道那有個路口
(2)所以像這類 彎一下 遮到前方叉路視角
在這之前 都應該要有明顯告示牌 才對
我認為人類別太過主觀往情緒~去情深意動
從物理上來說 有彎道 又叉路 本來94死角
從板友的行車記錄影片和現場測量結果可得知 前面有個較窄的右彎沒錯,但在右彎出彎後,距離路口 100m 時就可看到右邊岔路 而完整的路口視角在 65m 外也能看清楚。
因為有實際經驗 9y前從某小叉路出來才知
叉路出來 如果是正十字路口 可提前預防
如果有彎路(任何這類!)都是潛在死亡盲點
永光某711路口多車禍 改為單向輪流綠燈
看另一台被刷卡的視角對路線像是熟到來飆
推合理分析
聽某人在屁 最好是免賠 都跨雙黃了
呵呵 雖然行車記錄器沒錄到
跟速限50無關好嗎? 不用在那邊偷渡
速限合理的官員說法 那種猴子騎法
就算是定10還是會死
肇責判定是你說了算喔 這種事實上的主因
就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跨雙黃的出事機率
就是比超速的機遇還要高
交通局每年公佈的數字 未依規定讓車
跟未註意前車狀況 每年都在爭一二名
怎麼最會引用數字的反而不會看數字了呢
還是跟向交通部部長報告的官員一樣
會在數字上取巧 選擇性的報導對自己有利
對現行制度的缺失擦脂抹粉
也難怪在之前的區間測速那一篇文
會出現月對月這種可笑的比較
還好去年新聞重陽橋的區間測速
不是由你這會提供錯誤訊息與導的人員
去評估建設與拆除 要不然他也是月減年增
現在的有志之士不只會眼睛測速了
還會根本連行進距離跟時間都不知道的
單給汽車的資料就算出來了
如果行車記錄器逐幀播放的時間還不能參考,那我也不太知道要怎麼計算比較好 距離的部分,我真的不知道,所以用現場可能的最低距離估算 視線最差的地方至少都能看65公尺,你說汽車偏中線看的距離不一樣的話 算出來也是更遠而己。不過照你說的撞死的是猴子騎法,算出來快一點也合理
餘裕是相對比較而來的啦
你自己前面都說摩托車可以比汽車更靈巧
兩車相會汽車方面要轉彎改變位置跟方向
比起汽車摩托車當然比較容易
停車視距計算的是「停止」,不是改變方向。更別提在彎道中機車煞車動態更難掌控
或許今天他在往左彎一點可能會雷殘沒錯
可是存活機率中的丹丹撞上汽車還要高吧
有路面和草皮當作緩衝減速
所以才說你在自打嘴巴咩
前面說的多好結果果後面卻用一樣的標準
就是是反應時間 去做判斷
今天是猴子騎法 所以你怎麼分析
乍看之下都是對的 但是要偷渡速限是合理
這種錯誤的政策還自以為是的大外宣
前面回應也說過了,我認同大直線限速測速不合理,但事發地點不就是個彎道嗎? 彎道速限多少合理,就是綜合視距和曲線規格計算得出的 如果一個 R100 視距65 的彎道,速限50是不合理的錯誤政策,那麼你認為多少合理?
就大可不必了
哇!連噓且無箭頭耶
補血給推,樓上猴子很兇。
五點多起來花了大半個小時就為了不中斷連
噓,也真是辛苦呢,又很剛好的連噓到推
薦數歸零就不講了
我看你是不知道速限是怎麼訂的齁
而且那個50都超過測速照相容忍的距離了
再說一次我的立場是那隻猴子死的活該
但是也不用偷渡速限不合理的事實
還問我速限該定多少勒 自己的功課自己做
不要偷懶還一堆反問為什麼你要那麼勤勞
都特別跑現場測彎道視距了,算出來就是速限50合理剛好,現場也確實是50不是30 你一下又說猴子活該,一下又說這速限不合理,那我不問你限多少合理我問誰?
噗
故意等cd連噓挺沒品的
人家都表態說認為這彎道50合理,問你不同
意那該訂多少,還能閃躲不敢回。明明陣陣
有詞速限不合理卻不敢回該多少,是知道不
管你講多少在這案上都只會被打臉吧
抵銷
25
下面某板友推文有附事故前後的影片能看出~ 重機騎士一路都是超速在騎車 山路某些路段是有岔路~該重機騎士幾乎都無視 唯一減速的地方是「前方有大車」 這樣騎車方式基本上就是「看運氣」27
幫忙附一下事發後其他騎士的影片14
看完一些人的推文一直在說速限問題的事 自己也算很常跑北宜~台七乙只去過幾次 台灣山路的設計要保持時速40公里確實很難 一般人都會將時速拉到50~80公里區間 正常狀況來說遇到盲彎、岔路口不是應該要減速嗎?10
我不是很想挑起爭端 只是想問 上圖為台三線舊金灣,羅火花的意思原本兩個車道,變成一個汽車道 和一個汽車道,因為車道變小了所以速度會變慢1X
似乎有很多人沒看過羅先生發表的東西 這是他的原文 但是仍促成了台灣少見的車道縮減工程,當時有些人並不諒解這個改變,仍有人覺得車道 就是要寬大才是好,但是經過一年多的考驗,103K的死亡數從1年5人減少到1人,只有簡7
某些人一直說轎車沒有仔細看對向來車直接轉彎 從影片中仔細看~似乎沒有很仔細看清楚 但我想問的是如果該名駕駛有確認過對向無來車 但重機騎士還是一頭撞上去呢? 差別在於撞車頭還是撞車尾吧?X
這個議題很有趣 , 每次車禍 , 一定會有人認為10次車禍9次快 只要沒超速 就沒事了 , 然而事實如此嗎 ?? 看看這個新聞 [新聞] 機車超速41公里重罰扣牌 意外引爆限速40熱議X
你自己都說了, 9次快,所以1次是設計錯誤。 : 只要沒超速 就沒事了 , 然而事實如此嗎 ?? 不會沒事,但比超速少事一些。 : 看看這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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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驚悚6秒撞擊影片曝!重機騎士「插進C300」剛剛去看google map 這應該是出事的地方 在茉莉灣咖啡廳這邊的休息處停車區 不管怎樣台一南下這段都是直通通大馬路 所以沒有視線障礙問題28
[問題] 肇責判斷以及保險相關請益如圖所示 1.我方為左轉機車,一號車。 2.對方為直行機車,二號車。 3.這個路口為雙向一線道,無待轉區,可左轉路口,雙方綠燈。16
Fw: [新聞] 1.6秒才夠反應!騎士超速撞死人無罪作者: dann255181 (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1.6秒才夠反應!騎士超速撞死人無罪 時間: Thu Nov 19 21:50:04 2020 1.6秒才夠反應!騎士超速撞死人無罪 自由時報9
Re: [新聞] 陽金公路死亡車禍!車左轉撞重機 騎士你會這樣說的原因大家都知道.... 基本上各位在看到大重機超速導致嚴重事故時,都會看到"人眼測速"的評論 附帶之前台三出隧道撞爛的那件,畫面有速度標示還是有人說人眼測速 原因大家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這件事故基本可以確定大重機占大部分的肇事比例6
Re: [討論] 遇到匝道緩慢加速的前車, 怎麼解?上國道前的平面道路有標示限速50 匝道沒另外標示速限 應該也是50 上匝道會有短暫視線死角 開50沒問題吧 : 接著到了高架 , 這段加速車道的距離並不長1
Re: [新聞] 女高中生路口突暴衝險遭遊覽車撞 生死一要看有多少反應時間啦 反應時間*車速 + 完全煞停距離 反應時間是只發現突發狀況到踩下煞車的時間,通常是用1.6秒算 煞停距離公路總局有表可查 過去有案例因為撞死人0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