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請益-對方肇責大
本來想推文,太冗長乾脆回文
保險認賠到都要有單據,且財損一定跟你算折舊
不過大部分保險也不會真的一條一條跟你算
通常保險在收到你的單據後,把認賠部分算好,會多少再加一些包一個整數當和解條件
用意大概就是其實只能賠多少,但保險公司善意多賠一些這樣
不過即使這樣,以你的內容來說,我認為保險能賠到一半就偷笑了
九年的車一定折舊到你想哭,換新的零件都折舊,工資不折舊
安全帽,衣物有單據也會賠,但一樣會跟你坳折舊
醫療要有單據也會賠
薪資損失要提證明+薪資證明
精神賠償...擦傷+挫傷在法院提精神賠償可能被法官打槍吧(?)
以上是鍵盤分析
我個人認為原po不算獅子大開口
因為原po是從自身的損失去列求償金額,只是你自認的金額跟現實世界有落差。而汽機車折舊的幅度本來就被罵了不知多久。該不會真的有人認同五年車殘值就剩3%了吧?
所謂獅子大開口,這個案例我會求償十萬
因為估計保險會就單據賠償1-2萬元
刑事過失傷害一定成立,估算對方當事人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
所以目標是逼對方當事人不想被判刑事,自掏中間的落差8-9萬。
因為過失傷害肯定成立,三個月如果是合理的推測(?),那對方要被判刑事(雖然這無所謂)
,易科也是要繳出去。所以賭對方想息事寧人的態度把預計要繳給國家的九萬拿來賠
以上這個才叫獅子大開口,不是以自身損失來估,而是以對方可能會賠的金額來求償。
所以原po的求償金額,我認為直接提告刑帶民,能備的單據都備好。和解機會很高。目標當然是保險就有單據到部分認賠,剩下的要求對方當事人自己貼,考慮到對方要貼的金額只有兩萬左右,被判刑事的易科罰金肯定高於這個金額,所以和解機會很高。
※ 引述《love50921 (love50921)》之銘言:
: 已爬文過,
: 想請教歸納後處理策略是否正確。
: 謝謝!
: 事故地點為省道,
: 單向就有兩車道+慢車道之大馬路。
: 時間是平日下班車潮時。
: 我綠燈直行慢車道,行經路口時,
: 內側車道有一排等待左轉之汽車,
: 剛要過路口,突然出現一台對向左轉之貨車,我馬上煞車但躲不掉,
: 對方車頭撞擊我左側,機車卡在保桿底下,人滾了一圈!幸運只有幾處擦挫傷。
: 推測應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 我未超速及違規估計肇責0-2成以下
: 對方無受傷,僅保桿車損
: 我雙腳擦傷 左小腿大腿左肩左胸挫傷
: 車損嚴重可能要兩萬元左右(2011年NFT
: 對方為家具送貨司機
: 說有保險公司可代為處理。
: 我目前保留過失傷害訴訟權。
: 求償:
: 車損、醫療、衣物、安全帽、請假等支出及精神損失。
: 如對方討價還價則提出訴訟 !
: 車損未知-預估20000
: 醫療約2000
: 衣物西裝褲及外套2000
: 安全帽2000
: 請假1000
: 以上是否有處理不周?
: 含精神損失索賠35000會過份嗎?
: 以上
: 感謝指點
: 謝謝
--
※ 編輯: wisdom (110.28.200.8 臺灣), 05/09/2020 08:03:24
我不覺得會判到三個月…說難聽點搓傷,跟醫生講這裡撞到這
里痛,就給你開挫傷了,如果對方是初犯也有誠意和解,加上你
要求和解條件太過苛刻,搞不好還判個緩刑,這個案件抓個30
天就差不多了
同意,單純擦傷其實30-40天差不多。舉例3個月是要放大所謂獅子大開口的程度
如果我是這個貨車司機,只要掏不到一萬出來,就能解決,一定
ok
這就是以刑逼民
擦挫傷怎麼可能判3個月 頂多40天
就算只判30天,也超過原po的索賠金額
40天也要4萬了,再加上還是要賠錢,3.5萬划算
是啊,扣掉保險認賠,當事人再出2萬左右
這個傷勢要3個月機會很~~低
回了一整篇結果都是猜測的=_=…我覺得你還是推文就好
除了法院判決是猜測外,哪裡是猜的? 法院判決在真的判決前,除了推測外你有更好的建議?
讓我跟法院就不是錢的問題, 絕對送你過失傷害前科...
跑
六個月以下沒有前科啦
擦挫傷會微醉不舉ㄅ
不會,傷害是事實。過失傷害沒有微罪不舉
樓上法盲?
哪來的前科
自己看清楚 別唬爛嚇人的
看到這種出車禍就要開吉獅子大開口的真的傻眼
我不覺得是獅子大開口
但有5年限制,發生第二次 不就加倍償還,兩次前科記
錄?
五年是徒刑易科
單純拘役是沒有
對不起我法盲QQ
對不起我也法盲
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
比你有價值多了,不服來辯
※ 編輯: wisdom (110.28.200.8 臺灣), 05/09/2020 16:24:27有人真的很氣XD
爆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24
Re: [問題] 車禍賠償修車問題請益(更新與保險公司第一次見面)昨天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華南)第一次見面 基本上有單據的都沒問題 金額大概如下 醫療:5000 醫材:200015
[理賠]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8
Re: [分享] 車禍的價值減損 求償下去就對了我是理賠人員啦 分享一下我平常工作實務上的狀況 財損要怎麼處理 這個案例來說 就是財損可以要求什麼賠償5
Re: [問題] 車禍肇責比例請教先說肇責, 汽車7成到全責,機車0到3成。 不用糾結是否機車超速,反正在該減速的地方撞到,那很大可能就是要吃肇責了。 目前對原po來說,就是要盡量減少荷包支出為最大目標。 以下建議原po,既然己方肇責一定比較大,先打去慰問對方,並詢問對方對和解的條件有4
Re: [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不算,重傷害的定義是毀損無法復原,骨折不屬於此類別,因為事主還是有未保持安全距 離,所以他頂多只能針對「過失傷害罪」提告刑事 : 像這種情形 我想我已經符合自首、充分悔意、態度良好 : 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大概會被判多久? 過失傷害最高就是六個月刑責,但是通常車禍案件易科罰金的機會比較大,而且民事肇責2
[理賠] 車禍理賠與保險公司第一次交手前情提要 路口我方幹道直行機車撞到對方巷道直行汽車 現場破壞,所以雙方保險公司皆認為肇責比為七三 我方車損加體傷 對方車損- 首先,一堆人以為車禍案件有付保費,所以保險公司就該處理好,這是大錯特錯的概念。 因為一場車禍,開車的雙方才是法律上的當事人,跟保險公司無關,即使保險公司拒絕理 賠,或是被害者求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認為該給付範圍而拒絕理賠,加害者都要為自己的 侵權行為負責,因為被害者求償對象是加害者,不是保險公司,因為是你撞到人,不是保 險公司撞到人。
- 報案後你有對方電話,你先問對方有沒有第三人責任險 有的話→打他保險員的電話→你向他保險員聯絡求償 →自己先修車墊錢,一個禮拜申請初判表等談判 有保險最好,這種一兩萬塊解決的對方業務通常會全賠 我之前機車貨車十字路口對撞,我有單據的部分1.2w對方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