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尋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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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簡介:
尋找正義
一位聯邦檢察官的首度告白,顛覆你心中的公平和真相
作者:Preet Bharara
推薦指數:☆ ☆ ☆ ☆ ☆
前言
本人很少閱讀和法律、司法體系相關的書籍,但這本書透過法律的角度來探討人性會讓人有很多不一樣的想法跟見解,作者身為一名紐約檢察官,他藉由他工作當中會經歷的四個過程來探討這些步驟的合理性以及進行一些邏輯/審判性的思考,而檢察官的工作分別是調查、起訴、審判以及最後跟他相關性比較低一點的懲戒,我就來針對這四個步驟講一下作者以及我自己的看法。
調查
我認為這部分是最難的地方,站在檢察官的角色收到一些案件要審理時,你很難跳脫你現有的角色去進行一件真相的調查,你看到了某些證據、人設的刻板印象、加上角色的影響,你很容易一有想法就跳不出來了,以本書提到的案例Brandon Mayfield就是這樣,因為第一位指紋鑑識人員的失誤判斷以及巨大壓力的影響下,後續的鑑識人員以及檢察官都跳脫不了原有的框架去思考這樣一位遠在天邊的人如何去策劃一件爆炸案,大家心裡想到的只會是原有的第一個指紋鑑識結果,如此一來框架就已經成型,就好像跳進漩渦一樣,大家只會找更多證據佐證這件事,卻無法去思考其他的可能性,但事實是,在這階段要做的是常保好奇心,驗證所有可能的假設,才不會做出了錯誤的調查。
起訴
在調查完確認被告應判有罪後,起訴就是下一個步驟,他這裡提到一個跟預防犯罪以及是否應該起訴有關的例子我覺得非常有趣,這案例在講述一對住在紐約皇后區的新婚夫婦,他們隨著時間的過去,發生親密關係的頻率驟降,妻子不堪其擾想誘惑老公,卻換回一句「你不夠“變態”」(這劇情怎麼跟某藝人最近的花邊新聞有點像),妻子續問「那要手
銬之類的嗎?」,老公回那還不夠,妻子最終因為擔心老公外遇便偷翻他的電子郵件紀錄卻意外發現老公會在暗網與網友進行一些將人吊起來輪姦、喉嚨割破讓他邊流血邊享受的一些誇張情境,而且討論的鉅細靡遺,每個步驟都經過精心策劃,更可怕的是她老公是警察,擁有比一般人更大的權力,試問這樣的人即使尚未犯行是否應起訴並判定有罪?最終雖成功起訴但結果卻獲判無罪,原因是實際作為的動作尚未確證,無法判斷有罪,後來該員警在暗網的網友卻因為真的有進行實體面議及購買氯仿而被判刑,試問,你覺得該員警無罪的合理性與否?
審判
審判是一個嚴肅且赤裸的過程,你所有的一切會被端出檯面討論,且你沒有說謊的空間(偽證罪很嚴重之餘,不論你站在正反哪一方,當你說謊被抓到,陪審團對你的證詞或任何話的信任度會大幅下降),在一場激烈的辯論之後將判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而審判讓我想到Netflix影集「別人眼中的我們」,審判的結果真的很重要,尤其在現在資訊這麼發達的社會裡甚至會有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來干擾,過程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一則能勾人心弦的故事,再多的證據若沒有好故事將其串連,陪審團及法官是不會買單的。
懲戒
為何這跟檢察官比較不相關?因為這裡的權力全取決於法官(以及陪審團),該判幾年?罰金多少?可否假釋?易科罰金多少?這些通通加起來是否真的能教化並改善該名罪犯呢?大家或許覺得這應該有一套數學邏輯可以做判斷吧?我也不例外的這樣認為,縱使作者最後判斷說要加入總總因素包含動機、背景以及許多因素,但我認為犯了什麼法就該受什麼懲戒,在我之前讀的書「解密陌生人」中有提到,我們太容易自以為的了解我們所接觸的人了,若有一套依法且客觀的公式,我們才不會被主觀的意識給蒙蔽了雙眼,這樣的結果或許才是「公平」的。
總結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怎樣做是對是錯,每個人的主觀意見都不會一樣,我很喜歡這本書的結尾,所以我想分享它給大家來收尾,
法律是個令人讚嘆的工具,但它有自己的極限;但好人,是沒有極限的。
法律要做的既不是原諒也不是救贖。
法律無法強制我們去愛其他人或尊重其他人。
法律無法戰勝仇恨或消滅仇恨,更無法教導我們慈悲或澆熄我們的熱情。
法律無法做到這些,至少光靠法律是做不到的。
我們需要的是人-勇敢、堅強、與眾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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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義」這件事,有利益就沒有正義,沒有又何
需尋找?
我的正義會損失你的利益,你還會容許正義存在嗎?
即使在相同法律規範下也可能因「人」的不同而有不
同衡量標準,而不是犯罪情節輕重,口中喊著是正義
手中拿的是利益,你還幻想正義可見沒嚐過鐵拳的滋
味,呵呵
直接定義世上無正義那就也不用法律了
本書很精采 子題很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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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法律系真的會學丘巴卡答辯法?我沒聽過什麼「邱巴卡答辯法」,我也看不太懂你內文的描述,反正依我的理解,你就是想 問法律系有沒有學「辯論技巧」嘛。我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說,沒有 法律系在學的東西叫「法律」,上課的重點都是放在法律體系的建構、條文的解釋、在個案 上的運用 法律系在做的訓練,就是讓你知道面對一個案子,應該怎麼思考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然後24
Re: [問卦] 痴漢99%判定 日本司法體系才是真恐龍?「嫌豬手事件簿」 原作是日本司法圈的人, 用一個類型的案件講日本司法的問題, 簡單的說, 就是法官的權力太大、完全獨佔事實認定權、法律解釋權的狀況下, 不管律師再怎麼忙、事實證據在怎麼充份, 最後往往仍只是接到一個「嚇一跳判決」:9
Re: [討論] 會有人搞定司法是怎麼搞法?嗯嗯~~參考過去的案例 ...... 什麼叫水很深?就是有一名被告貪污,法官兩度無保釋放該名被告,也判決該名被告無罪 ,但案件審判到一半,法官卻突然被更換… 沒多久新法官就宣布羈押該名被告,之後更是重判該名被告無期徒刑,其他被告也被判9
Re: [花邊] Malik Beasley 對於持槍威脅指控認罪,在美國Plea Bargain差不多已經在刑事案件的審判中取代陪審團與審議制度 之前唸書的時候是90% 以上,但現在最新數據已經超過98%都是用Plea Bargain 喜歡看美劇的應該都聽過,常用來跟罪犯律師或是檢察官打心理戰。 最常見的就是拿11-b充當11-c 讓被告認罪,結果法官再combo給個重刑 之前17-18年BLM抗議中,這也是其中一個點。黑人因為知識不足被坑。4
[問卦] 為什麼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者量刑?各位晚安 以現行的刑事制度,被害人向檢察機關或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由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相關有偵查權限之人進行偵查, 檢察官負責起訴,法官負責審理。 案件到進入法院後,從案件的事實認定(有罪、無罪),適用4
[好雷]《罪人的控訴》司法判決標準的反思以下有雷 圖文好讀版: ~*-*~*-*~*-*~*-*~*-*~*-*~*-*~*-*~*-*~*-*~*-*~*-*~ 《罪人的控訴》是一部德國懸疑劇情電影,由馬可克魯玆沛納執導,埃利亞斯穆巴里克、 亞歷珊卓瑪莉亞羅納、法蘭諾奈羅主演,劇情講述在柏林豪華飯店內,85歲的企業家麥爾5
[課業] 有罪加有罪始生不可分不太會問問題還請見諒 是做105年高考 法律廉政(三級)第4題 遇到的問題 先說2個觀念 看是不是有錯2
Re: [新聞] 刑訴法修法 交付審判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現行法和草案有差嗎? 有差 兩者的差別就像明金城 和金城武一樣 想像一下你是公訴檢察官 在一般偵查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中2
Re: [問卦] 原來檢察官是法務部管的喔?小聊一下刑事訴訟的演進 有人的地方就有法律,有法律的地方就會有犯罪 刑罰史之於人類的不名譽不亞於犯罪史 而有犯罪就會有追懲,有追懲就會有刑事訴訟 古早古早以前,大概還是王權國家的時代,那時候人類對於刑事訴訟的制度都是採取糾問主義,也就是法官同時負責提起偵查、調查證據以及負責證明被告有罪,然後再負責審判,被告要做的就是乖乖坐著等候發落- 曾經有一段時間很流行"自由心證"這種東西,因為新聞記者時常講, 但是又不花篇幅解釋,搞得大家莫名其妙。 <<<<<<<<<<<<<<<<<<<<<<<<<<<<<<<<<<<<<<<<<<<<<<<<<<<<<<<<<<<<<<<<<<<<<<<<<<<<< 法律維基百科是這樣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