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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美國條子怎麼對付行人闖紅燈事件(上)

看板car標題Re: [閒聊] 美國條子怎麼對付行人闖紅燈事件(上)作者
burzum911
(北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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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後我回想 我們在 LA 開車的情境,
我就深深了解,那一天警察是對的,他百分之一百是對的!

這其實是兩件事情。

我舉個例子:

如果黃安說:「台灣人是中國人生的雜種!」

邱毅說:「綠蛆是被人看不起的魯蛇一條」。(他真的說過)

那麼我們有沒有權利,因此在他們腳邊開個兩槍,警告他們?

我不是比喻喔,我是說真的用威脅性命的方式,讓子彈在他們身邊幾公分的地方飛過!

當然不可以啊!
無論別人有多雞歪,都不是可以威脅別人性命的理由。

我在台灣過馬路走斑馬線,就有被威脅的感覺,
許多外國遊客也會有一樣的感覺。

許多駕駛人右轉時,並不會停下來,而是駛向行人,
行人必須趕快走斑馬線過馬路,如果行人突然慢下來,甚至停住,
就會被撞。

如果在西方國家,這種不尊重行人的駕駛方式,
行人很可能會停下腳步,破口大罵了。

我身邊來自美國的朋友,有的會告訴我他們過馬路的時候
會怒瞪一直逼過來的車輛。我自己則在剛來到台灣的時候,曾經氣得想帶棒球棍出門。

有一個概念必須清楚,行人如何過馬路,和汽車如何開車,是兩件事情!

正如當年我們在 LA 市中心時,流浪漢突然穿越馬路,
他違規,但是我們駕駛仍然必須以行人安全為最高原則,
開車的駕駛必須馬上踩剎車。

每一個過馬路的行人,無論走得快不快,無論是綠燈走班馬線,還是違規穿越馬路,
開車的人都不可以不尊重行人的生命安全。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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