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討行人是邏輯死了?
在台灣本來就該檢討行人
不是我們素質低
單純是因為,應注意未注意這個法條
什麼死者為大
光是這條法條,行人就足以危害到駕駛
連紅燈我都無法享有絕對路權
那根本就是行人自助餐
道路建設是用駕駛繳納的稅金去用的
怎麼變成繳錢的人,連紅燈都要讓違規行人
法條不改,我們就必須檢討行人
不檢討行人是自己太奴,不用美化的自己很高素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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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臺灣人水準,永遠比不上歐美先進國家,可悲的臺
灣人本交通環境,竟然是這種劣根觀念。
歐美國家看到行人通過路口前要停讓,前方有校車上下
客要停等,臺灣駕駛不是,是直接加速超越,交通校園
寧靜區就是在推這個,結果大家都沒有停讓觀念。
可憐
大部分檢討的低端仔只是不想讓而已
歐美也沒多先進,治安那麼差
大爺當久了突然要讓心理不平衡
人家在講交通,樓上在講治安,難怪臺灣這麼亂,笑死
台灣行人死亡數量遠大於歐美
。
台灣真的治安好嗎?
上網拼命洗行人違規的案例來取暖
講一句不客氣的,汽機車就是危害行人安全的元兇
講一句不客氣了,綠燈擁有絕對路權,才是正常國家的規範
光禮讓行人就一堆積非成是的大爺出來了
送給眾多用雞腿換駕照的台灣四輪大爺們一句經典的廣
告台詞,在刮別人鬍子前,請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絕對法治跟相對法治都沒有錯,只是我們選擇了內建
騎士精神的相對法治,越容易造成他人傷亡的一方,
須承受更大的責任與義務,問題的癥結在於,法庭上
何謂「應、能、未注意」?法官或許可咬定被告當下
「應注意」,但「能注意」呢?若「不能注意」,還
能薛被告一筆嗎?
滾
所以你都用瞬間移動,完全沒用腳走過路???
我不會認為行人闖紅燈,駕駛還需要讓,太多案例是行人闖紅燈,駕駛還要賠償的,行人是沒命了,但駕駛也得莫名的承受財損
低端要取暖 爆社才是該去的地方 車板還是有sense的
假聖人一堆
※ 編輯: bmwg8 (114.137.100.12 臺灣), 07/03/2023 13:24:39 ※ 編輯: bmwg8 (114.137.100.12 臺灣), 07/03/2023 13:28:59 ※ 編輯: bmwg8 (114.137.100.12 臺灣), 07/03/2023 13:29:56停讓國家行人死亡率低 不就代表停讓能有效減少死亡
減少死亡相對的你說的莫名狀況也會減少很多
更何況財損是可復原/賺回來的 生命不行
應注意未注意這條真的是留太大的解釋空間
只是這次無法完全認同G8大
因為我支持行人無敵,主要原因前幾篇推文有說了
我認同綠燈行人無敵,但現在行車跟行人號誌不分離,又加上行人闖紅燈也無敵,那根本是交通災難,唯一支持號誌分離,各自擁有自己的路權
這條本意不是為了濫權的行人大爺
是因為有人是無法正常守規、並非故意不守規
包含盲人/弱視/色盲/色弱/特殊行動不便/智能缺陷
準此、我想大家都“必須”尊重行人無敵這條的存在
至於濫用行人無敵的白癡、姑且也算智力問題吧
至於很多支持行人卻說不出個所以然的朋友
這麼堅持絕對路權您可以去開火車,一般道路不適合
一直在那邊四輪大爺/國外怎樣的~
您。除非您認為您的財產法益大於行人的生命法益。
寬寬心吧、他們能這麼偏激的地方、也只有網路了
看了幾個禮拜的推文,我以為車版的鄉民都住在歐美
日呢
對對 那些守法的都假聖人 像你這種違規仔才是正常
有絕對路權不等於不要避免碰撞
而你是能預計碰撞,應避免碰撞,而且是可以避免碰撞
你都沒有做你絕對應該吃一記應能未的過失
還扯繳稅XDD你以為在路上走的都沒車還是都不事生產
嗎
照某些人邏輯,所有人也該、應能預測在路上會有從天
而降的人、飛機,進而避免碰撞,否則就是有過失。三
寶行人有自主意識,隨時可以從各種不該出現的地方跟
時間點竄出來,但是對造卻幾乎穩吃過失責任,這不就
是長期以來不合理的地方嗎?其實不只行人,包括所有
用路人,這無上限的法條害慘多少被三寶弄到的人了。
你或你的家人都不會有當行人的時候嗎?
我不會當行人闖紅燈,還覺得別人該讓我,這是很基本的吧
※ 編輯: bmwg8 (180.217.240.181 臺灣), 07/03/2023 15:15:38不意外 車板風氣 以前文章就示範過了
行人仔二輪仔重機仔 哪個出頭幹哪個
四輪素質
專用時相真的是非常必要、特別是在高人流路口
我敢說、這樣反而快、車禍也少
沒有專用時相、轉彎真的很怕行人突然暴衝出來
可以一變燈就加速轉彎、對車流十分有幫助
這樣講吧,別用想像的,你查一下哪個先進國家是所
謂綠燈就不用讓行人的
違規魔人和不讓行人的貨色果然有重疊
你不配有駕照 你的觀念只有在台灣行得通
出國人家只會把你當會用機械亂殺人的駕駛而已
人家違規 你當然要禮讓 不然撞下去嗎
你可以要求警察加強執法 但跟你想用正義去逼人家讓
道有何關係
說綠燈就是絕對正義才是先進國家 那請問那個先進國
家是用綠燈絕對正義來規範路權? 根本沒有
就是你單純在幻想而已
現在機票這麼便宜 自己飛去日本英國美國
然後你才會發現只有鬼島鼓吹你喜歡的私刑正義
btw 要是你敢在現實中講這些話 我佩服你 因為真的
有夠反社會的
建議網路上發發牢騷就好
歐美怎麼了嗎?在紐約3年最好市區有人讓3公尺?
你覺得行人至上條款不合理,可以向民代反應,依照政
府長年來對車輛違停的執法狀況,有機會達到你想要
的目的喔!
行人違規自然會有條例罰行人, 你四輪禮讓還需要先
判斷行人是否違規唷?大概印度, 柬埔寨這類國家的
駕駛跟你是一樣的觀念, 你比較適合去那些國家。歐
美這種低端國家不適合你
牌照燃料稅該*10倍 就給你絕對路權
你這邏輯已經被糾正很久了啦,你開車會撞死人
你走在路上會撞死開車的嗎???
你好好使用就是交通工具,不然就是殺人工具
你三寶又講不聽,只好當小孩一樣定規則防止你
就是素質低才要一堆毛般的法規
https://tinyurl.com/2crxed6p <-bmwg8自曝包養被騙
拜託你說一下你的生活圈,我要好好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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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禮讓行人執法前: 整天幾萬件的不禮讓行人、每個月至少一次撞死人 →習以為常,無視 禮讓行人執法後: 幾件極端的行人惡意干擾汽車通行、比例稍微高一點的好手好腳慢慢走過馬路(事實上慢慢1X
這說法真的很可笑 新政策絕對要配套措施 現行的民進黨政府就是隨便立法 完全沒考慮到"特殊狀況" 先說 我支持駕駛跟行人都要再教育20
通常來講 行人路上走,是不會有對他人造成危害的風險 但駕駛交通工具就不一樣了 開車上路,就是會有對他人造成危害的風險 儘管這風險是可以被容忍的3
請問這需要什麼配套措施? 你看到有人就讓啊 多等一次紅綠燈會讓你損失幾十萬嗎? 四輪大爺都可以接受塞車等車不能接受等人? 等路人是浪費你多少時間?3
倒不是危險的問題 是道路利用變得非常沒效率 沒有左轉號誌的路口又要禮讓直行車又要禮讓行人 一個綠燈可能只左轉一台車 不過我也認同行人多的路口應該用行人專用時向2
邏輯是死了沒錯啊 重點壓根不是行人四輪兩輪 重點是號誌有沒有好好遵守 大家都說每個人都可能有多種駕駛身分 可能是行人可能是兩輪可能是四輪X
明明很簡單能解決的問題我不懂為什麼不做不但能保障路人的安全 兩輪四輪的駕駛也可以 安心駕車 在每個路口蓋天橋地下道不就解決了嗎? 在那邊立一堆法幹什麼 --33
→ longtimens : 號誌都看不懂的沒資格談什麼路權 07/02 21:55 → longtimens : 什麼鬼扯平行時空 現在人行道比以前多多了 07/02 21:56 來看看1980時代的對比 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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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帝王條款本來就存在不是嗎?首先我其實沒有很喜歡「帝王」條款的稱呼 都不知道台灣行人到底帝王在哪ㄎㄎ 最近一直被靠北的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 明明只是增修了「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跟提高罰鍰上限 怎麼一堆人好像第一次知道有這法條一樣,喊著行人路權無限上綱?21
[討論] 行人帝王條款原來帝王條款還在 另一個疑問是這是指已經在路中間的狀況還是行人站在路邊等紅燈也算? 例如行人站在企鵝的位置3
Re: [問卦] 行人地獄的風向是不是帶得很成功其實我每次說都是逆風, 現實的風向就是駕駛該死,駕駛應注意未注意, 反正我們就檢討駕駛,然後事故一直發生, 然後又可以一直檢討駕駛,這就是台灣鯛民想要的。 事實上只要共用馬路的都叫用路人,3
Re: [討論] 遇到自以為是的行人會叭他嗎?原文43 我覺得這種情況路權本來就是路人的 就算慢慢走多等個幾秒沒有差 那如果是原本綠燈後來變紅燈還慢慢走的行人呢 遇到這種算自以為是的行人嗎3
[黑特] 行人停讓問題 還在檢討行人是有什麼障礙現在就是行人地獄環境 加上低端駕駛轉彎不停讓狙殺行人 三天兩頭撞一下 才會搞到揚名國際天怒人怨要執法 結果還有一堆傻仔在檢討行人走很慢 走路滑手機 有什麼障礙? 行人硬要衝紅燈闖紅燈 走路滑手機擋到車 需要處罰嗎? 要啊 道交條例78條就有闖紅燈或阻礙交通罰300元 修法後變500元2
Re: [爆卦] 台灣交通榮獲國外認證!數 : 【步行時的對策】 : ○台灣駕駛傾向車輛優先,而不是行人優先。時刻意識其駕駛禮節不如日本。 : ○不論時段,即使是綠燈過斑馬線,也應該確實確認周圍車輛(好悲哀==) : ○請小心在行人面前勉強通過的右轉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