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人地獄彰化版!12歲童走斑馬線回家
說教影片,不喜勿入,台灣本土YouTube 頻道 貓頭鷹交通書
https://youtu.be/gOCbzFQB0Y4
影片02:50 ,是影片了解法規邏輯的重點,「行人」在道路是天然的事情,每個人都有權利步行在一般道路上,不需要考試,不需要審核資格。
但開車,騎車,使用其他交通載具,都需要考試,才能「特別允許」使用載具在道路上行駛。
所以通過考試的人,應有判斷合理路況,合理正常操駕載具的能力,因此其他車輛載具用路人遇到違規的行人,也要有能力去減少事故的傷害甚至避免發生。
不然大家都看到闖紅燈的,違停的就撞下去??
假設各位的親朋好友被這樣撞死撞殘,你能服氣?
難道對方違規就不追究嗎?
影片的 05:50 就有清楚說明如何界定責任,也絕對不是鄉民討論一鍋甩就蓋棺定論。
至於要怎樣減少這種情況?
1.教育考照
落實教育考照內容,與實際道路運作接軌,別再他媽題庫裡面有公民道德。也別再他媽在一個封閉環境繞圈瞄記號。
2.道路工程
行人斑馬線內縮,減少路口障礙物,增設足夠的標線,路口增加足夠明亮的路燈。
3.落實執法
最後才是執法,在還沒有步驟1.2.之前,執法都只是表面功夫,三分鐘熱度,鄉民三公分老二高度的立竿見影,類似ooxx大執法,短暫有效果,然後很快就被人民遺忘,也沒有深入交通文化,只是自己騙自己,用最低的成本在欺騙人民。
我非專業,都是我自己的觀察,看各位討論的心得,有錯不足再請指正。
我不知道為什麼國內的交通部門無籽葡萄沒有種,是因為能力不足,還是資源不足,法規權責歸屬落後,還是被民粹民代綁架,還是以上全部加總。
還是交通系所都是學店?
為什麼簡單的道路路口盡量淨空的設計都做不到。
,講一動做一動,不積極,讓大量台灣人民死在這種無謂醜陋可悲的死法?
交通數據還在分類族群,分化族群,歸責在特定族群,好像自己沒問題。
交通系所不想被說是學店,歡迎打臉我,也或者請給我大家正確的資訊。
我不是在批評政府,所以政治腦的鄉民請想一下在發言,我是在為了我的家人好友小孩說話,他們都在用馬路,我也是。
誰都不想這種方式傷殘死亡,真他媽可悲的死法。
※ 引述《charles0939 (charles0939)》之銘言
: 原文連結:
: https://ynews.page.link/t3JaT
: 原文內容:
: 行人地獄彰化版!12歲童走斑馬線回家 遭小客車猛撞身亡
: 2023年2月4日 週六 上午9:55
: 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 https://i.imgur.com/L9Qgnve.jpg
: 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圖/民眾提供)
: 彰化12歲男童3日晚間在和美鎮十字路口走斑馬線過馬路要回家時,遭一輛小客車直接撞: 上,男童送醫不治,小客車上5人也受傷送醫。警方表示,肇事原因有待釐清,也呼籲駕: 駛人行經路口一定要減速慢行。
: 昨日晚間近8點時,和美警分局獲報,和美鎮彰新路、嘉卿路口發生車禍。警方到場發現: ,現場為小客車與男童發生車禍,男童傷勢嚴重,已無生命徵象;車上包括駕駛共5人也: 分別受到輕傷,立刻通報119將他們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然而,男童到院急救後,最後: 仍不治死亡,其他5人則無生命危險。
: https://i.imgur.com/qyVjHdJ.jpg
: 小客車撞上走斑馬線男童後衝撞路邊,車上5人也受傷。(圖/民眾提供)
: 小客車撞上走斑馬線男童後衝撞路邊,車上5人也受傷。(圖/民眾提供)
: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當時小客車行駛在嘉卿路2段由西往東方向,男童則是行走斑馬線過: 馬路準備要回家,結果雙方發生碰撞。
: 警方表示,小客車駕駛經酒測排除酒駕,肇事原因有待釐清。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經交: 叉路口應減速慢行,行人夜間走路應穿著顏色鮮明的衣服、穿越道路應走人行道或枕木紋: 並查看左右來車後再通過,以免憾事發生。
: ——
: 女闖紅燈走行人穿越道被撞死 法官1理由判肇事司機7月徒刑
: 2023年01月8日 15:03
: https://i.imgur.com/AmY95oG.jpg
: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 小貨車行經台北武昌街時,撞上紅燈穿越馬路的婦人,造成婦人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台: 北地方法院認為小貨車司機應禮讓行人先行,依過失致死判司機有期徒刑7月。
: 法官審酌翁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其行向雖為綠燈號誌,但未減速慢行,未注意欲通過: 行人穿越道車應禮讓行人先行,並疏未注意車前人車動態,閃煞不及,撞擊葛女致傷勢嚴: 重不治死亡,而葛女自中華路1西側行人穿越道旁北往南方向穿越,亦未注意其行向號誌: 為紅燈,仍步行穿越該處路口。
: 考量翁男犯後坦認犯行,並積極與葛女家屬達成調解,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 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5次。
: 心得/說明:
: 報載彰化12歲男童在十字路口闖紅燈走斑馬線,不慎被小客車撞擊致死,雖然男童有違規: ,但也要查看小客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無減速慢行,以及有無禮讓欲通過行人穿越道車: 的行人先行。
--
推 但是沒什麼救了,大家還是多開車保護自己就好
講那麼多還不都是空談?為什麼呢,因為你生活在這
個糞島
不能認同闖紅燈還要別人負責的概念,自己做出高風
險的決定,後果卻要他人一起承擔?路上需要注意的
事情越少專注力消耗越少,每過一個路口都要擔心受
怕踩煞車根本不是正常的交通情形,路權是誰就是誰
的,要闖燈自殺那就自己承擔後果
畢竟根本沒人拿槍逼人闖紅燈
推,台灣的四輪大爺心態不改,行人地獄汙名永在
過每一個路口本來就該減速小心,除非你根本沒打算
鳥消防車、救護車、警車
這些車也經常闖紅燈,只是免責。
就說正常號誌路口根本不用減速 等速前進就好
沒人拿槍逼你開快車 過路口不減速注意路況
特殊車種都會鳴笛好嗎 那個是特殊狀況
又一個雞腿駕照
國外號誌路口也沒在減速
路權是你的就是你的
聽你在胡說八道
台灣法規也是寫無號誌才要減速
搞不清楚狀況在那邊搞笑
因為台灣一堆人沒有路權概念才搞成這樣
國外一堆需要停止再前進的路口 哪來的沒在減速???
行人無敵是在無號誌斑馬線 這時候國外也會等讓 有
號誌就照號誌 不然號誌擺設喔
行人故意闖紅燈代價頂多500 你開車撞到至少判3個月
哪個國外講清楚啊
你個廢話 有停止牌跟紅綠燈路口一樣?不要一直亂比
根本來亂的
來講美國吧,可以紅燈右轉,但有行人穿越馬路時,
台灣也根本沒在停停止牌
不管是剛走還是快走完,汽車都不可以搶快穿越
來講日本吧 號誌不用減速 減速很危險的
你在說廢話嗎 紅燈右轉代表行人綠燈 汽車不讓?
在美國或者日本,行人走在路上,汽車就是不可以撞上
有沒有紅綠燈都一樣,只要行人在行人穿越道就是行人
最大。
國外有號誌就是照號誌 你去國外紅燈要車停下來讓你
過你就等到天荒地老
日本人來台灣都驚訝為什麼路口要減速好嗎
日本汽車撞死的人比率高還是台灣高?
所以你不抄日本交通要自己蝦鑽研?
講那麼多四輪大爺、二輪賤民都聽不懂啦,不強力執
法每個都跟阿兩一樣,通通閃邊老子要過
胡說八道,國外沒住過才說什麼路口不用減速
日本表示:
Saz講的才對,井蛙什麼奇言怪論,美國開車到路口都
要放慢好嗎
上面影片講完了
美國各州都是行人路權最優先,即使行人違規。
例如華盛頓,沒有禮讓行人就是扣三點跟罰250美元
如果撞到人就是扣6點加罰500美元,反觀台灣只要3600
行人違規一樣要處罰,但不等於汽車駕駛沒有責任
當初就是抄美國交通搞成現在這副鳥樣 現在還把美國
當圭臬的人不知道在想啥?旁邊有相近的日本不抄一
直提美國
你自己先提外國,現在又說外國鳥樣
美國是汽車大國,但是都知道要以人為本,汽車是
特權,並非基本權利。
笑死你的國外只有美國嗎
比較像的日本是空氣?
闖紅燈被撞活該阿 沒什麼好說的
問就是規劃不良 官逼民法 無良法律不需遵守
台灣人會把錯全部推給政府跟別人 不會承認自己三寶
假如行人穿越馬路可以直接把車撞爆我接受行人闖紅
燈關三個月
三寶怎麼產生的?誰讓三寶也可以上路?
為什麼三寶可以拿到駕照,為什麼考試辨認不出三寶
請大家多禮讓行人,一開始很難改,甚至環境因素也
很難每次都做到,但是還是要多在內心預備「無號誌
」路口要注意路況,有號誌路口平穩注意路況通行。
然後台灣路口很少足夠的淨空,這也是常常會無法適
當禮讓發現行人的原因,當然要發現可以,那就是開
的再慢一些,但是又會跟台灣環境習慣有所衝突,需
要時間去改變。
三寶不會知道自己是三寶阿 他們只會說規劃不良
交通惡法 政府無能 這才是最瞎的
三寶怎麼產生的?為什麼三寶可以上路?
反正政府對開車族這麼好 大家多開車吧 響應政府政策
規劃不良交通惡法政府無能是事實啊
看到闖紅燈或違停就撞下去那就是不是事故而是犯罪了
另外照您的第一段 那自行車是否也該考試才能上路?!
台灣道路就是規劃不良啊,連抄襲都不會,官員真好
當啊
日本一樣規定汽車必須禮讓行人,如果是行人在人行
道前準備過馬路,汽車就絕對不敢過去。就算汽車
綠燈而行人闖紅燈被撞,汽車一樣要負擔責任。
日本綠燈就叫你踩油門過 影片講那麼白了 字幕都上
了 那裡看不懂啊
別再井蛙了 看看人家怎麼搞交通的
拜託樓上快把駕照換回來 雞腿還你
笑死 台灣交通教育跟屎一樣你拿題庫當圭臬
法條就寫無號誌才要減速啦
這不是教育 是考照標準
法律是事後釐清路權的最後防線 行人就是有優先路權
你在這邊叫也沒用啦
你寫這些不就在學習台灣的狗屁交通 難不成你要說台
灣考照制度一級棒?你敢說還沒人敢聽 大家都知道是
狗屎
台灣交通沒救大家都知道啦 板上一些腦袋僵化根本沒
救了 上面影片不就拍出可以怎麼做 還是一堆人看不
懂
拿著題庫當聖經 真棒
是啊 台灣考照制度爛 就是因為大家不遵守一樣跟您
能拿雞腿換 寫明的東西硬要衝撞 真的是行人地獄耶
行經路口減速都說是非常簡單的道理了 四輪大爺永遠
聽不進去
笑死 法條寫明你聽不懂?
題庫是法條?
法條寫明什麼? 撞行人嗎? 請問你今天撞死一個闖
紅燈的行人 可以用我有路權一句話脫責嗎
那個題庫的答案為了行人安全應該選B吧,停車確認淨
空再開最安全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 94條
103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
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
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
障礙者先行通過。
關鍵字都給你了 自己查
查了 然後呢 你還不懂嗎 那是要治你們四輪大爺的
法律 不是約束行人的耶
而且你是不是搞不清楚車道和路口的差別 你也不把前
方有行人當作足以煞停的突發事件…拜託你不要再上
路害人了好嗎
你這個四輪大爺的心態可以用道德淪喪來形容了
比起冒著後車追撞的風險 看來你會選擇撞飛行人呢
唉 對比上面那個日本影片 再對比某l推文 再次感嘆
台灣交通的無可救藥
難怪台灣交通每年死三千 一堆自以爲堆的老害
交通部不是一堆頂大學店,官腦不意外
人家日本叫你過路口不要踩煞車 然後人家死多少人?
死抱著錯誤觀念 沒救了
哇靠 你這帽子扣大了吧 難不成台灣交通死傷人數多
你把它歸咎在行人闖紅燈和政府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
嗎 睜眼說瞎話也不要這麼過分好嗎
日本那樣做的背後意義是路權觀念的落實 很明顯台灣
一堆老害根本不具備這觀念
沒救了
明明大家都講明了 斑馬線上行人路權最大 搞不懂的
人是誰? 四輪大爺就是自認為馬路是替你開的?
你也po個日本法條來看看呀
在那邊拿日本的論調(連法規都講不出來 來喊,卻不
敢承認自己駕照雞腿換
只會跳針美國和台灣是錯誤觀念
你連台灣寫明的法規都能曲解 我不知道該怎麼跟你溝
通
呵呵 台灣法規互相矛盾搞出每年死三千 就你當寶
影片講那麼清楚了 呵呵 不知道是哪裡看不懂
斑馬線行人最大就有前提 無視前提根本狗屎
該誰走就該誰走 這道理小學生都懂
沒錯 行人>機動車輛 這小學生都懂
紅燈停綠燈行很難?
小學生都會
除非人車分離不然就是無解
主因開始先怪次因耶 好棒棒
「有號誌」路口平穩看前方路況通過
「無號誌」路口減速看前方路況通過
但是看到有路人穿越馬路,應注意,不管行人是否違
規,你也注意到了,就應該進行閃避,至於如果閃避
失敗就看事故分析,看看是否真的沒有充足的時間去
迴避。
83樓,每個國家法規不同,時代也在進步,比如電動
載具輔具,而且如果仗著對方違規就無視自己違規,
的確是犯罪,我跟你的看法並沒有甚麼差別。
國家對於機動載具才有規範,腳踏車是人力,也是基
本權利,不知道還需要解釋什麼?
請大家多注重
1.交通教育
2.道路工程
交通執法就先等1.2.稍微到位再來期待,1.2.不到位
,各種執法都容易成為表面功夫,無法深入文化,除
非想當初的安全帽,安全帶,垃圾不落地,政府卯足
全力去宣導。
剛剛看處罰條例,道安條例,沒看到過號誌明確寫明
要減速,但是考試卻考過號誌要減速,然後沒有其他
說明,這題庫也未免太過於「政治正確」,嚴格說起
來跟本沒有正確答案,只有「相對正確」的答案。
大家都是為了交通安全,你我安全,親友安全,過路
口就是小心看清路口路況,這才是重點,速度就算慢
到40,30,真的路邊衝一個小孩老人,來不及反應,
還是可能撞成傷殘,但是路口視野足夠大,路燈夠明
顯,行人也不容易盲目過馬路,駕駛也能提早發現。
如果教育考照能落實接近路口要提高警覺,路心轉彎
,起身查看死角,也能減少這類事故,請大家多注意
教育,注意道路工程的重要。
法條沒有要你經過有號誌的路口時就要減速,但也沒
規定你行車時可以呼吸或者喝水。
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事情,就是可以做,但如果有
發生其他違法的事情時,不能用「因為法律沒規定我
不能做這件事」來卸責。
就好像高速公路上可不可以超速行駛?當然可以,
目前的世界還沒有中心化行車電腦強制限制你的車速
政府也沒有要求廠商限制車速,但你超速被抓到就是
罰錢,肇事就是負責。
同樣的,你過馬路要大腳踩油門加速通過是你的事,
肇事就不要在那邊吵你有路權還是A柱害你
除非真的是那種跳躍式閃電冒出,不然我還沒有看過
行人在穿越道上被撞死,駕駛完全無罪的判例。
不用跟我扯那些台灣法條僵化,去跟法官說阿。
我看起來像是法官嗎?
跟邏輯死亡的頑固腦袋講話真的對牛彈琴,不懂法繼
續大放厥詞
法官也一堆錯誤觀念 有版友直接在法庭上跟法官對法
條法官才知道路口不用減速
對 台灣交通教育就是如此可悲
還有 法律也有規範不得無故突然減速的
瞎抬槓 反正撞死就去關
針對L大4樓的想法
請考慮一下容錯機制 想想撞死違規的動物並沒有刑責
只要不造成車體損傷 直接輾過去是毫無懸念
然而動物的下場是什麼?
如果主張絕對路權 哪天自己或親友
也能因為同樣的失誤被他人收掉 因為這就是你說的
無論是否故意 違規就是自負風險 你認為合理嗎?
你能保證自己也都不會有疏忽的狀況嗎?
行人違規在先是有責任的 但不代表你可以不閃避
不然板金主義將崛起 大學長壓小車也能笑著下車
我從來沒有說看到障礙不踩煞車,我的意思如同日本
影片的觀念,你路口就是放心順順過,而不是預設要
擔心受怕一直踩煞車讓交通不順暢,讓自己注意力消
耗
你的路權就是往前 而不是要一直東看西看分散注意,
這樣才容易出事
台灣的搞法是要求你注意所有事情,但這根本不是正
確的,是你的就是你的,大家一起劃分好該注意的事
情
火車過平交道會一樣直接過,但看到障礙物會不踩煞
車嗎?同理
闖平交道譴責的是闖的人,怎麼闖紅燈被撞就要求其
他人注意?
設計正常的路口闖紅燈基本可以認定為故意,既然故
意跟失誤有什麼關聯?
我想法是跟lo大差不多,上一篇也吵很久,您可以去
看看,我也認同「大家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本來
就不應該擔心東擔心西,但都會被曲解腦補成人家違
規就要撞死他或駕照雞腿換的~so...反正就主張行人
最大,違規也是他最大~當然理論上這樣討論路權,實
際上也是會過馬路減速防衛性駕駛,因為這裡是「台
灣」,路口一定會有闖紅燈或巷子出來的突擊隊給你
驚喜~結論:有能力就搬去自己喜歡適合的國家生活,
喜歡路權就選日本、喜歡行人最大可以去英國,大概
是這樣。
當然我們是針對於先後順序/因果,即「因為有人闖紅
燈而撞上對方」,「因超速而撞死人」,但有的人只
會看果不會看因,「不闖紅燈就不會被撞。」不過這
種講法又會被7pupu說是四輪大爺嘴臉就是了w
交通系所學店的部分,身為南部最大學店的我問了一
下上課認識的該系同學,主要是公職薪水偏低大多數
還是會往私人企業顧問公司那類發展(但國家的東西.
..設計跟經費難以兩全,能像國材學長那樣奉獻專業
給國家的不多,而且預算不夠做不好還要被罵XD),
啊私立的畢業以後大多都去當(物流/捷運/高鐵)駕
駛員了,大概是這樣
1 火車是絕對路權 這是因為他的路線可預測
並且質量巨大無法立即煞停 即使煞車 還是常會撞上
這些性能特性與汽車是大相徑庭的 無法類比
除非汽車人車反應時間不足 盡力也無法避免但須舉證
2 人車違規有各種可能 當然存在判斷錯誤或恍神可能
尤其那些特殊障礙人士 你的注意可能是他生命
最後一道防線 不過你可以叭死他
承上 我認為你們論述太理想了
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你們這麼優秀 交通智障到處都是
如果因此免除撞上責任 結果他死了 你的車受損
沒有人開心 積極一點就是一起提升交通教育強度
可以讓現況更貼近理想一點 大家開車也比較輕鬆!
車本交通哭啊
上次討論+這次討論,為什麼都會腦補成「刻意直接撞
上行人」??
有號誌路口,平穩駕駛+注意路口
無號誌路口,減速駕駛+注意路口
撞上行人有幾種層面
1.駕駛人觀念技術水準不足
2.道路規劃安全性不足
3.事故反應時間不足(比如超速,或者路人突然路線
竄出)
補充3.還有視線不良
但是視線不良,有經驗的駕駛就要如樓上有人說的進
行「防衛駕駛」,預備視線不良可能會有的突發狀況
做準備,這才是正確的駕駛觀念,但是不能每次都是
駕駛在做,會有百密一疏的時候,於是政府的教育考
照,道路工程也很重要,要產生積極的防護效果。
教育考照,符合實際路況。
道路工程,斑馬線後縮,加強路口視野,標線提醒,
光線明亮。
237樓的補充跟我想法一樣,描述正確的觀念不代表我
就要硬幹,影片裡面就寫到為什麼不行,法律都已經
有保障了,為什麼還要認為描述路權等於不保障其他
的人過失?
有號誌平穩的過路口並且提早觀察路口,不是很正常
的事情嗎
為什麼通過號誌路口要提醒減速?
最多是不熟路況下,放開油門,預踩剎車,為什麼要
減速?請問要減速到什麼程度?
如果過號誌路口要減速,法規,安規也沒寫,請工程
單位利用工程措施讓用路人自然減速,不然大家做法
都不同,反而容易造成衝突跟危險。
222樓舉例很容易了解,火車順順通過平交道,擁有絕
對路權,但遇到障礙物也會竭盡全力煞車,每位用路
人也是,只是每個用路人的能力不同而已,汽車機車
過號誌馬路也是順順使用,最多就是鬆開油門預備煞
車,為什麼還要額外減速?
好了啦longtimes下次行人違規乾脆撞死他然後去跟法
官講你有路權你最大
@SingYuKysot謝謝回應有關於交通系所專業人才跑去
那的問題。
306樓完美示範,只是講述合理正常情況,卻被腦補捍
衛路權撞死別人的扭曲腦補情節。
有號誌路口,注意前方路況,平穩通過
無號誌路口,注意前方路況,減速通過
有行人通過馬路,不管行人是否違規,駕駛都必須盡
力讓事故不發生。
就這麼簡單,能吵這麼多,足見台灣道路環境逼迫大
家必須變化出自己的生存法則,才能保障自己。
謝謝補充,不客氣,其實國內交通設計很大一部分反
而是土木系在處理,交管系反而是少數,但最大的問
題都是來源「經費不夠」,剛好之前有幸參與道路養
護相關機關的運作方式,例如有時候年底就會聽到在
靠北養護經費不夠,一些「相對車流量少」的路平改
善就會延後到明年,而道路設計改善很大一部分要仰
賴議員跟承辦去會勘改善~大概是這樣,故我在上一篇
也提到了,如果不滿交通就去相關單位陳情看能不能
改善,其實你我都有方法可以改變這個環境,雖然普
通市民的力量有限,但很多事都要試過才知道~
這麼多分歧,在在證明考試教育的重要,大家同一個
國家,同一條馬路才能用法一致,不衝突並有效率。
還有這個國家道路的分級也很複雜,六米以下算區公
所、以上算養工處,省道給公路總局、高速公路是高
公局...而且有時候還會變更權責單位(例如水溝蓋有
時候會給養工處有時候給水利局)...以公務員的心態
,能不越權就不越權,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反應一些
設計問題最後會好像踢皮球踢到不知道去哪了XD
經費不足,唉,罰款不夠嗎?罰款不知道實際都跑去
哪裡。我覺得光是標線可以做的事情就很多。
我是希望大家能多注意政府要把資源更多放在教育考
照跟道路工程,這才能治本。
@SingYuKysot 謝謝你很清楚講出這些權責規劃歸屬,
我之前也聽說過,我也不怪這些基層公務員,但是我
希望大家能瞭解,台灣用路環境糟糕,不是用路人的
錯,而是政府可以做的還有很多。
經費不足來自年初審的預算,因為預算是年初審核下
來要用一整年的東西,但像假設某一年颱風災情特別
嚴重,那相對他這段時間的經費會用很多,年底就會
遇到沒錢的窘境,罰款收入不會完全用來改善交通(
可以去查罰款收入的分配方式),像一些道路養護標
案金額網路也查得到,整個國庫錢就那樣,但還要分
給各個大大小小不同機關+公務員/約聘人力成本...更
別提營造也寧願去蓋房子不想接公假標案,所以就會
搞得從上到下品質都不良,但大部分人不會接觸到這
些,只會撻伐一定是人民水準不足...畢竟,3E的概念
不是每個人都理解。
記得以前曾經有跟一位技師聊過一個case,說路牌老
舊斑駁看不到,里長強力靠北,但一塊路牌當時是說3
000,整個里處理下來還要算出工費用有的沒的算一筆
大支出,所以就折衷以貼紙或其他方式改善,說真的
以一般人來說很難以理解為什麼價格那麼貴對吧XD但
我讀土木的朋友說正常,可以理解XD
(case是該里有40-50塊路牌要求更換)
謝謝樓上分享實際運作的困難面,看來維持就已經是
個困難,如果要分出人力資源去搞好的道路工程,一
定更是困難重重,不過我也不怪這些基層,我還是比
較在意交通部不正視問題,誤導數據結論,分化用路
族群,資源分配過於短視,我希望大家能瞭解政府在
交通上要多加油,而不是用路人的問題。
補充一下 沒有要討論刻意衝撞行人 只是在行人死亡
的情況 本來就可以合理推估 駕駛行經路口沒有注意
和減速 進而推斷行為人是疏忽或刻意為之
先聲明,我從沒有支持「經過路口必須要踩煞車」
因為一般市區道路限速最多60,考慮遠遠看到綠燈,
結果接近時已經變燈,這個時候無論加速通過或者急
踩煞車都很危險,所以接近路口時要確認自己車速
在安全範圍,以應付任何突發狀況。今天遇到闖紅燈
的是行人,頂多你把他撞死,那如果闖紅燈的是另一
台轎車,你能確信自己跟車上的乘客都一定平安?
從結果來看,在路口把人撞死的車禍,絕大部分都是
超速,所以經過路口時要放慢速度,是特別針對那些
自稱無法注意每個路口突發狀況,行車又超速的駕駛
如果你本來就習慣在市區就慢慢開,即使前車突然爆
炸還是行人突然闖進馬路,你都能從容踩下煞車的話
,那經過馬路時本來就不需要刻意減速,你已經夠慢了
至於那些主張在路口要加速通過的,就希望你不要遇
上搶黃燈或者闖紅燈的汽車,到時候就比誰的車子安
全氣囊多,車身結構哪個比較優秀了。
就算對方100%責任歸屬,但是他只能賠錢,無法賠命
so... 其實我和lo主張的是一個「理論上」友善的環
境,行人不用怕被車撞,二輪四輪也不用擔心會突然
有人車衝出來,「所有」用路人都「不應該」擔心的
友善用路環境...啊這是需要用路人素養提升...至於
超速的部分不在我們討論範圍內,所以一直扯「撞死
對方」很奇怪,畢竟「所有人都守法」,即代表不應
有「闖紅燈」或「超速」的行為,而「日本的路口能
夠加速通過也是因為其國民用路水準高,每個人都有
良好的守法素養」。因此就變成lo陳述一個「理想的
交通環境」,而另一派一直拿「現實的台灣」當反例
,但雙方的論述其實都沒問題,只是「論點切入角度
不同」,大概是這樣,如果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因為學校在台南車站後面所以其實行人跟四輪的角度
我都有機會體會到,如:人車號誌分離保障彼此的用
路安全、小綠人增加嗡鳴聲讓弱勢族群能知道何時過
馬路,都是良好的設計,但我也不會站在行人的角度
去惡意攻擊揣測四輪,正因為身在不同用路角度,才
能理解不同用路族群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二輪右側
超車其實對想右轉的四輪來說相當危險、違停造成行
人容易走到馬路上造成危險、行經斑馬線會儘速通過
避免造成轉彎車輛阻塞、開車遇到路口會小心駕駛...
諸多情況),當然,如果如此陳述仍是四輪大爺嘴臉
,那我也欣然接受,我就爺OuOb
但實務上,車輛超速行駛的情況就是很常見,我也不
會裝聖人說我都不超速,上路第一件事就是把導航打
開,不是為了指路,是為了測速照相。但我也不會去
說台灣的法規很智障,限速太低。雖然難免有設計
智障的地方,但大抵上雙黃線、限速都有他的意義,
市區的路口容易有違規行人跟車輛冒出,郊區的縣道
更時不時有三寶雙黃線大迴轉,或者小黑狗衝出來
主張「因為我有路權,所以我順順開到底哪裡有錯」
在法律上當然站得住腳,但記住只有活人能替自己爭辯
所以結論就是,只要是路口,就要更加注意是否車速
合理,以應付各種突發狀況。
謝謝樓上兩位參與,我們都是為了自己以及身邊人的
安全才參與討論,我認為longtime他意思也不是仗著
有路權刻意加速過號誌路口,就是正常的過路口就是
了,不需要刻意減速也不需要刻意加速,平穩的過路
口,就可以,保持預測性一致性,後車也輕鬆。
結果我們竟然為了這種事情討論這麼多。
還是希望大家能多注意到政府還可以做些甚麼,而不
是分裂族群歸咎責任。
1.跟實際路況相符的考照教育內容。
2.積極進步的道路工程,而不是低成本的敷衍工程。
推
討論對事不對人,祝大家行車都平安。
爆
[心得] 懇請各位開車騎車一定要先讓行人通過!(可開啟中文字幕) 雖然我平常不開車和騎車 不過我開車的時候,若看到行人或自行車欲穿越馬路 一定會把車完全停下後讓他們先過 確認他們完全並安全地通過馬路後才繼續行駛63
[討論] 台灣行人優先權?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根本沒人在乎? 看到高雄完全無視交通規則的gif那篇 可以看出大家對行人還要在斑馬線停等 「其實是很習慣的」 所謂的「行人路權」,也就是行人使用道路、優先通行的狀況。42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我主要有幾個問題啦 第一 在綠燈的情況下行經路口減速 所謂減速是減到多少才合理? 第二32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死者闖紅燈的部分 當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不代表汽車開那麼快把人撞死就有正當性 事實上 交通法規寫得很清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31
[分享] 外媒稱台灣是行人地獄,斑馬線如何改良YouTube頻道 Line Today 看世界 ,台灣中文頻道 說教影片,說教內文,不喜勿入 說教影片,說教內文,不喜勿入 影片重點,舉例國外做法,政府利用工程來主動提醒用路人,政府用法律限制用路人。17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原PO都幫忙找出非常清楚的影片 闖紅燈的在過馬路到中間才拿起手機 在快到中間分隔島的時候就放下手機 然後都可以清楚看到手機被拿在右手 一直到被第一台車撞到 連鄉民看著這麼清楚的影片 都可以一直說他一直滑手機不看路 難怪一堆開車上路後A柱跟前擋風玻璃一樣大 根本是台灣人的眼睛有問題21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推這篇,路人是絕對要禮讓的,但是路口問題怎麼解決。 1.行經號誌路口,順暢穩定經過就可以。 2.注意前方路況 3.禮讓他人,尊重他人 4.有一樓推的很好,視野清楚就保持穩定通過,視野不好,腳預放煞車踏板但不踩到煞車的9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3 條第 2 項: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但有規定無論是否有號誌,4
Re: [新聞] 快訊/一周前囂張逆向!「野馬車主」今對所以說台灣交通到底在幹嘛啊? 之前早就明顯有重大違規(逆向行駛+闖紅燈)完全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危 結果卻沒有執法單位能先扣押他的車或收押人嗎? 放任的結果就是今天撞到人昏迷了,還能繼續在社交軟體上胡言亂語 這種就算違規,只要沒撞到人=沒出問題的情況全台各地隨時都在上演4
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正常遇到斑馬線都要停下來讓路人過阿 但是闖紅燈的狀況下用斑馬線就違規阿 這用路權應該就回歸綠燈的車道吧? 更何況還有交通號誌的狀況下 都叫你停止禁行了你還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