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取締超速對交通的幫助?
大家應該有看到最近又有嚴重超速的新聞
https://i.imgur.com/SIhbOMp.jpg
然後交通部不意外地要在台64、65加裝區間測速
我是覺得如果超速真的這麼容易造成危險
甚至還下修了嚴重超速的速度到超速40就跟酒駕一樣要扣牌
那政府為了避免傷亡,是否直接加裝限速器在新車上最有效?
因為台灣最高速限就是110km/h,所以車限速在120km/h也很合理。政府不這樣做只有幾個原因
1.不要連續嚴重超速根本不危險
2.會超速到發生危險的人很少(這也有資料證明
3.這樣少了很多地方政府收入
還有現在全台遍佈「警52」標誌,基本上就跟老師說畫重點的會考,但整本都用螢光筆塗滿,等於沒有重點。那警示前方有測速照相的標誌也如同虛設,在國道很多地方幾乎每1-2公?就來三個警示標誌,那警示有什麼用呢?
加上區間測速最近又失準,還好死不死是有圓盤紀錄的貨車,普通老百姓根本難以舉證只能乖乖掏錢
總總跡象來看,政府一直在找理由跟人民合法提款而已
如果真的是為了安全,請在台灣所有機動車輛加裝限速器,雖然這樣罰單收入會少好幾個億,但你們的出發點是為了減少事故,而不是增加罰金對吧?
如果不這樣做,請交通部出來說明為何不、以及那些成天講「不違規就不怕取締」的魔人,出來講一下為何不能新車加裝限速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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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能又不做事的藉口
政府放棄改善道路設計跟教育 只好拉低用路人的速度
讓龜車跟別人速差不會這麼大
限速100開70 限速70開40 龜車無極限
笑 10年前 鄉民最愛喊員警偷拍 現在光明正大用區間
鄉民再亂下去 以後就裝車上 超速直接回傳警察
我倒是希望政府能裝測速器跟限速器 這樣他們罰單收入歸零 笑他們不敢
※ 編輯: mount10 (1.200.4.160 臺灣), 11/01/2023 10:48:21啟用最低速限測速與最高速限測速,抵制飆/龜車
9成9的人都不會超速違規,幹嘛懲罰9成9的人,裝限速
器要錢阿,你出喔
支持用路人讓罰單下架,不要違規,讓上面沒頭路
飆仔跟龜車內戰,就看誰選票多數
笑有人以為裝配備是政府或廠商出錢
測速有用台灣早就是最安全用路環境了笑死
可以開7 8 十的路速限40然後插測速 跟智障一樣
標線歪來歪去撞到了再來說車速太快無法反應
最後每次都是駕駛人的錯 當然繼續亂畫亂訂
改善? 下個100年還是一樣爛啦
不知道有沒有取締龜車才是主流的世界線QQ
超速只佔事故主因5%,抓超速只是因為輕鬆又有業績
道路太直說要設計彎的讓人自然減速 道路歪來歪去說
害人撞到 沒一個固定說法 100年都改不好
只有ptt聖人們才不會超速違規啦笑死
只有華國交通腦才會跟你說十次車禍九次快
講得好像為了你安全著想殊不知只想斂財搶稅收
超速最好抓,一張照片一翻兩瞪眼
你也要看超速多少
連假跟著車流都可以被拍超速就知道多低能
超速10 跟 100 你覺得一不一樣?
疫情亂跑都可以罰100萬 嚴重超速罰500萬也是剛剛好
而已
感覺交通部在裝設測速的目的並不是要減少事故的發
蓄意殺人 怕人家破人亡 罰死剛好
生,而是如何設置才能最大效率的開出罰單
5分鐘機器架好回車上吹冷氣滑手機vs取締違停被打
死飆仔都去死一死
超速就開罰哭夭三洨
龜車才危險 99%都自私三寶 真的害死人
支持修法重罰嚴重超速,終生禁止駕車
看到飆車撞死就是爽
對交通幫助不好說 但對預算罰單財源這項肯定有助益
死飆仔去洪幹幹
台灣的取締 是審預算時先匡列今年要罰多少錢 然後再
決定要抓什麼
完全不是為了安全
修法嚴重超速沒收車輛
酒駕比例不到5%耶, 是不是應該全面開放酒駕
鼓勵死飆仔都去撞死
應該修法嚴重超速撞傷、撞死人改依照故意傷害、故
意殺人論處
應該修法嚴重超速撞傷、撞死人改依照故意傷害、故
意殺人論處
真想改善 明明就可訂嚴重超速或超速肇因加重刑罰
像這樣想方設法增加取締量唯一目標 就只有斂財罷了
台灣那不是路彎,是亂畫車道,一堆路線開內道過下
一個路口變中道
v仔 你在停車場都開10嗎? 超速就飆仔?
在台灣開車就是一直在盯時速表怕超速啊
都沒時間看路況了 深怕不小心順順採而已又被照相
區間測速一樣是在看時速表阿 順順開都超速 要一直盯
嚴重超速就去死一死
支持政府抓超速垃圾
龜車三寶撞死人也不少吧 一直說超速確定不是速限過
低嗎
車板標準是超過速限就是飆仔, 低於速限就是龜車
車之間速差可怕,但是政府都不往這方面著手
標線歪不是道路 笑死 沒開過車是不是
看看政客是哪些人 就不會對他們期待了
超速那你要保證看到旁邊的危險能停下來呀(要用速
限內的標準),而不是衝過去怪對方自己不注意跑出
來
重點應該在於“嚴重”超速,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
一堆速限不合理的地方 不合理的抓違規根本只是造成
用路不便
最好笑的是,嚴重超速那些人政府又沒抓幾個,我覺得
真的笑死。真的有好幾次為了稍微超車錶速稍微超過,
超級提心吊膽,搞得超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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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眾檢舉違停 不禮讓飆仔板怎麼都沒討論到一個很重要的修法內容 擷取重點 危險駕駛部分,包括道路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拆除消音器, 罰鍰從24,000元升至36,000元,並新增於國道及快速道路違規迴車、倒車、5
[討論] 為何台灣警察取締要躲起來台灣警察舉凡取締超速、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都是躲著抓 而抓酒駕則非常明顯擺攤 澳洲最新規定則是,取締超速不只要在顯眼處執勤 還要提供受罰者一張「前方有告示牌」的證明 才可取締27
Re: [閒聊] 驚!陽明山下坡本來就很會拍超速嗎!?因很多網友跟朋友提到六分鐘內不得連續開超速,叫我去申訴看看,今天申訴 結果出來,來跟網友分享一下XDD 申述結果:失敗,乖乖繳錢! 原因: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 所以以維持原判X
Re: [新聞] 人口多5倍日本死亡車禍反少 警:超速首先 這篇是針對北宜公路的 那邊限速只有40 阿公阿嬤騎50cc都能超速的速限 然後嘴事故是因為超速?9
[討論] 超速取締嚴格,傷亡率怎一直增加台灣測速照相+流動照相的密度世界之最 速限也不高,每年超速罰款金額也非常多 但我們的交通傷亡人數遲遲下降不了 儘管有了7/1新制嚴重超速由超速60km改為40km 這個月也發生了好幾件嚴重車禍2
Re: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來分享一個最近處理申訴後撤銷罰單的案例 不囉唆直接上圖: 懶人結論: 測速取締標誌(警52)規定100公尺~300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