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商法拉利撞死男大生 開庭撇肇責不願道歉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 引述《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之銘言: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02004334-260402?chdtv
: : 富商法拉利撞死男大生 開庭撇肇責不願道歉
: : 16:59 2021/02/02 中時 李文正
: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1-02-02/1024/20210202004335.jpg
: : 匯聚科技精品家電總經理郭永福,2017年駕駛法拉利在汐止區五指山撞死19歲蔡姓騎士,
: : 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郭否認超速,辯護人則以鑑定報告中肇事責任僅7.5%,不願向死
: : 者家屬道歉,郭更將肇責推給死者。
: 剛查到資料
: 因為法拉利有保車險,所以保險公司會理賠
: 但雙方有爭執,所以保險公司有告過蔡姓騎士家屬
: 蔡姓騎士家屬不認為自己兒子是自摔滑去對向撞車
: 他們認為是 郭永福超速逼車、害兒子受到驚嚇打滑,所以告車主殺人
: ......再看一次法拉利的行車紀錄器
: https://youtu.be/5MjjM_XAiJs
帶風向也不是這樣子,好歹也把判決書拿出來講清楚說明白
車體險,承保公司行代位求償的訴訟
被告家屬(即騎士母親)免賠
===================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12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8 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
法官心證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免賠理由:
1.蔡○○於系爭車禍事故發生時年齡約19歲又3 個月,此際其
心智實已有相當之成熟度。考量其人格之發展,法定代理人
尚不宜過度嚴苛限制其行為或活動,而應使其有學習及成長
之機會,及人格形成之自由空間。(節錄裁判書)
2.家長對於孩子的監督教導未有鬆懈(too long ,請見裁判書)
3.......本報告不排除,蔡姓駕駛係先
聽聞郭車事故前相對響亮之引擎聲浪,復於彎路附近才目視
郭車車體(郭車車體不如一般轎車,屬偏低之流線型),而
『有緊張或驚嚇之心理狀態』……」(見本院卷第286 頁)
;而鑑定人陳高村及逢甲大學出具之鑑定報告復一致認為郭
永福駕駛系爭汽車為超速行駛(詳見外放鑑定報告書、本院
卷第276 至290 頁)。衡以系爭汽車車款為法拉利Ferrari
(見本院卷第289 頁),其於超速行駛狀態下所產生之引擎
聲響(詳見本院卷第280 頁),當較一般汽車響亮許多,且
其於彎路附近仍超速行駛,實亦足使突見系爭汽車之蔡○○
心生驚嚇,故被告抗辯蔡○○係受系爭汽車驚嚇而打滑乙情
,並非無據。是依其情形,亦堪認被告就蔡○○騎乘系爭機
車上路而在外突發之系爭車禍事故,縱已加以相當之監督,
實仍不免發生損害。
=====================
第三點就是大家在爭執 [超速有沒有肇事責任],法院就是這樣看待.
法官認為,今天因為郭姓法拉利駕駛因為超速的巨大引擎聲浪,
導致在彎道另外一側的機車蔡姓騎士因未聞車卻先聞巨響,
受到驚嚇而打滑摔車,並非不可能,
兩份鑑定報告都給出這樣的結論.
今天我是覺得郭姓駕駛算撿到,
否則根據這兩份鑑定報告專家出具的意見,如被以過失致死起訴並判刑,並不意外.
(裁判書沒有查到有刑事判決,表示可能超過追訴時效,或者是當時
檢察官因尚未取得此兩份鑑定報告,所以給予不起訴處分,畢竟是
107 年的事故)
--
這是在開玩笑嗎?聽聞巨大聲響?
看判決書的話感覺7.5趴蠻合理的
巨大聲浪嚇到摔車? 真會牽託
推這篇 兩份專家的鑑定報告+法官採信,跟你看新聞覺
的這樣有肇責不合理 哪邊更有充足的資料來判斷不言
而喻
不能排除是嚇到急煞才打滑呀
沒錯,就是這樣 而且因為這個新證據,配合那個新聞影片, 檢察官據此重新起訴 要是有人覺得驚嚇沒怎樣 阿不會試著丟鞭炮到別人行駛車子內看看...保證事故歐~~~~ (在下舉例,請勿真的照做,若吃飽沒事幹,做了請自己負責) 而鑑定人陳高村是誰? 自己 google 吧....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6/2021 20:18:09為什麼不是死者家屬舉證因為嚇到才急煞打滑
上訴且再聲請他方鑑定單位鑑定即可,是類案件本沒有
標準
太多案件1.2審見解歧異,等終審再來噴囉
順道一提,最前面的鑑定報告,交通局那邊有修正自己的鑑定意見了 所以當初不起訴處分書的依據,已經失所附麗 既然連最早的鑑定報告都不再為當事人背書無責, 那......看辯護人本事了. ========================================================== 裁判書節錄: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之鑑定覆議結論,已將蔡○○騎 乘系爭機車「未減速慢行,煞車失控」之原鑑定意見,修改 為「不明原因操作失控」(見本院108 年度湖調字第137 號 卷第13、97頁) ==========================================================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6/2021 20:22:39我今天在士林差點在轉彎時撞到Senna,我就沒被嚇到
如果行人長太醜,被撞會有肇責嗎
特粉會說,開特斯拉沒這個問題
不過我真的建議各位別以為法官都是公平正義
法官看證據的啦 先證明早早滑倒是你被音浪嚇到
判決書不就說法官看了啥證據了,搞笑?
報告書就是證據了 法官就採信阿 還打臉自己喔
笑死 所以如果開電動車就沒事搂? XDDDD
聲浪勒 哇靠
會因為電動車聲音太小無法給人有心理準備對向有來車
造成被害者看到車子一時驚慌摔車一樣有罪,反正只要
開好車就是有罪
不是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嗎?有可能應該不代表
他就是被嚇到吧?
台灣真的被法律系搞的污煙瘴氣。
笑死 聽到音浪就打滑拜託還是別騎車了 路上一堆8+9
是否因急煞才摔車應該是可以分析現場證據的吧
改管保證讓你天天摔
還有超速與超跑聲浪的因果關係也要出具才是
車身低矮看不到+巨大聲量嚇到XD標準的先射箭再畫靶
,法律人蒸蚌
文組法匠...真是亂源
還好我開不起跑車 這樣一般人應該無責吧
如果聲音很大 遠遠就知道對向有車 有心理準備了啊
一般人看到砂石車也怕的要死這時候怎麼不拿出來作
為責任歸屬的判斷標準
巨大聲浪嚇到摔倒 幹笑死
以後出車禍都說是對方嚇到我
原來黃立行的歌是真的....音浪太強...
以後在路上出事就說對方長太醜嚇到我
引擎聲又不是突然出現的,會因為這樣就自摔
是不是騎車不專心啦
喔喔喔 猛獸來了 嚇到摔車摔死 幫QQ
跟g排一樣,無證據定罪,但也無證據脫罪,哭哭唷
音浪太強 導致打滑了~不愧是法拉利
時速70有巨大聲浪?
開特斯拉還真沒這問題...但這也太扯了
其實我真的好奇鑑定單位,甚至是法院有無到現場測試
兩車相對位置與各時速分貝的差異,以及該分貝依據經
驗與論理法則是否與驚嚇自摔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先猜
沒有
不是啊超跑的引擎聲浪是持續性的又不是鞭炮那種
除非有辦法證明駕駛故意大踩油門第三點才能成立吧
引擎聲浪是看轉速又不是時速 說不定人家在放油門滑
行中 文組物理不好不意外
假設假設又假設 再說並非無據 畫靶設箭 乾脆說蝴蝶
效應好了
根本仇富法匠
一堆人扯法官文組,搞清楚鑑定報告又不是法官做的
如果今天開特斯拉就嚇不到的意思
。
判決書那句話就文組了 要幫你點出來嗎
如兩份鑑定報告都認為被告有過失,法官要不要採信
?
不採信又另堆人說法官文組自己判斷幹嘛?
何謂巨大聲響,有沒有幾分貝為標準?
法拉利超速狀態下的引擎聲響比一般車響亮許多 第一
點,70km/hr 超速不代表高轉速,也可能在放油門滑
行 第二點 響亮許多是多少?多少分貝會嚇到滑倒?
法律不是講證據的嗎?
本報告「不排除」blab labels,不排除表示不一定沒
關係,但也不用腦補成就是有關係好嗎...不排除採取
法律行動跟就是要 也一樣?
鑑定報告是說超速,鑑定報告可沒說是受驚嚇
鑑定人的報告就是證據的一種啊大哥。
重點是文組那句啦 超速引擎就聲浪大? 不知道什麼叫
慣性齁
不要寫那句不合邏輯的描述 我哪會知道 他物理不好?
除非能證明改排氣管,超過政府法規標準,如是卡車
聲浪不久更大
還有車型低扁不一樣之類的,這到底是在工三小....
樓上說的有道理
你一直認為物理不好的內容就鑑定報告寫的。
法官就綜合鑑定報告的段落寫出評價,這也能扯到物
理不好。
這判決書公開給大家看看法律人水平 XD
不要以為法院判決會鉅細靡遺的毫無問題啊...同樣的
車鑑報告法官亦不一定採納,若法官們見解統一,律師
們如何賺錢...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原來是真的
機車超速有提出嗎?只講汽車超速真得是…
音浪太強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起訴還有可能,判刑根本不可能!而且這份裁判是告他
媽的,這也只是說明他媽不需要賠償法拉利車主,不代
表摔死那個沒有過失。再來說到引擎聲浪,我記得鑑定
報告法拉利的超速在二十公里還是十公里以內,限速
我記得是四十公里,時速四十和六十的引擎聲浪差異會
讓人嚇到我才不信。
不排除?個人認為是死者為大的觀念影響法官的心證。
就是有這種亂七八糟的證據才會亂
那以後看到車主太醜 嚇到打滑 車主會不會也有罩責XD
另外巨大聲響定義是啥?如果所謂的巨大聲響會導致一
般人打滑 那是不是應該全台禁售?而不是賣了這個車
又拿來歸責車主
戴著安全帽超速,光是風切聲就蓋過超跑引擎聲
法拉利看有沒有改管,不然曾經有一台F458約時速45
賣經過,其實跟一般車一樣沒有特別大聲,除非狂拉
轉吧...
老實說有被引擎像破掉的聲音嚇到過
這鑑定真的滿屌的.....看來路上一堆改管的都應該跟
家屬道歉。
那個車速哪來的巨大聲浪
沒有的事就是沒有 你這才是帶風向吧
鞭炮舉例太爛
巨大聲響 笑死 那你騎著車聽到國軍演習的砲聲摔車
要不要申請國賠
法拉利撞死人就是有錯,懂嗎
在路上聽到超跑引擎聲跟鞭炮聲…這舉例真的母湯
是我看錯嗎…外鑑單位只是鑑定有超速,但法官腦補了
什麼巨大聲浪、偏低流線型造成心理恐懼,這兩者之間
到底有什麼關聯;還有鄉民認為這是理組鑑定的結果,
不要混淆視聽好嗎XD
意思是騎士已死無法判斷吧......不能排除只是說有這
可能性 不能因此認定吧
以後要是摔車剛好有國軍戰機飛過是不是可以申請國
賠,我是被巨大引擎聲嚇到才摔的啊
引擎聲浪跟車輛流線型就逢甲出具的報告寫的,拜託
自己看清楚。
追殺有錢人 可憐
戴瓜皮帽沒護具還衝成這樣自己找死還想牽拖
背太多法條後會讓常識跟邏輯都有問題嗎?
我是不知道上面在噓的車板鄉民怎想的 帶風向什麼的,拜託~~~~ "法院判決書都這樣寫的", 我幾乎就是照抄了 阿腦袋這麼聰明,怎不想想, 為何交通局一開始的無責鑑定結果,會在後面自己來把鑑定結果做修正, 不敢也不願再為超跑肇事者背書無責?? 總之,要我說呢 (我沒看到兩份鑑定報告,只能就法官所引來的關鍵點節錄並寫下此心得) 今天此交通事故,肇因不是基於單一,是一個多種狀況組合下的不幸事件 兩造都應對於此起交通事故,負起相當的肇事責任承擔. (至少法律程序走到這,就是這樣子) 鄉民如果專業比不上這兩份專業鑑定更高,就請閉嘴吃瓜看戲吧.. 不然,可以去應徵超跑駕駛的辯護律師的助理(假如能嘴砲在法院說服法官的話). -- 亡者沒辦法為自己申辯,唯有活人才能為他們申冤.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7/2021 09:14:19民事刑事兩回事 先搞清楚這點
民事可以寫出不合物理邏輯的理由 反正只是要錢沒差
換到刑事 你寫不合物理邏輯的詞 寫沒證據的心理狀態
臆測 罪疑唯輕 只會被打臉而已
在下沒說百分百肇事責任就是誰誰誰,兩份鑑定報告也都給予一定比例的責任了. 況且,歷來交通事故刑事部分,法院判決過失成立, 不見得要滿坑滿谷的實體證據,專業鑑定就是其中之一. 注意,我講的是過失罪,而非故意罪(殺人強姦那種) 訴故意的部分,本來就是要更確定, 並在檢方無明確充分證據輔助證明被告犯意下, 對被告作有利的判定. 台端也沒比法院法官更有這一方面的專業(當然,在下也沒有) 有的話,今天就是你在審案,不然就是當辯護律師, 而不是在這邊嘴在下的論點而已. 就醬. 不然,被告摳摳這麼多,超跑都開得起了 再找十個更專業交通鑑定機構或學者, 依其專業判斷,所出具的最新的0%鑑定報告來PK , 甚至請李昌鈺飛過來鑑定也行啊. 會不會到時候十份鑑定報告也一面倒,專家結論都一樣呢???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7/2021 09:39:42有行車記錄器的影像嗎?
你的用辭就錯了 罪?
過失致死 就是 罪,有問題嗎??? 還是您有更奇杷的說法?? 檢方已經重新起訴了 新聞講的就是刑事訴訟重啟,不然超跑駕駛為何會現在跳腳?, 要是純民事,根本直接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了.. so,有意見嗎??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7/2021 09:44:34民事只有賠償 沒有罪
你拿民事的判決書 說有罪 是張飛打岳飛
難怪整個溝通不良
去看一下新聞好嗎~~~ok ?? 若是民事,超跑駕駛一定保很高,根本不痛不癢~~~ 現在檢方就是根據最新鑑定要重新起訴,所以駕駛才跳腳,ok ?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7/2021 09:46:16要叫我們閉嘴之前 你先檢討一下你的法普吧
還沒判決前就是無罪 先等刑事判決書 再來看音浪嚇
到摔車那段 那段不就是唬扯的重點嗎
無罪? 不知道耶~~~~反正還在起訴階段 鄉民本來就愛公審.... 而之前檢方依據舊的鑑定報告,都是不起訴處分,所以沒有得查詢判決結果 今天根據第一份有紀錄可查詢的判決書,就是民事勝訴免賠保險公司代位的部分 裡面已經有揭露一些鑑定報告內容,我當然只有這些可挖,不是嗎? 那檢方也並非受到民事判決影響,而是根據新事證,來進行重新起訴的動作 也合於程序. 至於您說虎扯還是啥,言論自由大家都該尊重, 而我,看的是整個事件的合理性, 畢竟最後會判成怎樣我也不知道 大家安靜的吃瓜看戲,刑事等有一審結果,再來討論,不好嗎??
※ 編輯: maniaque (1.200.93.192 臺灣), 02/07/2021 10:04:35你看看多少推文覺得音量嚇到很扯
刑法:罪疑唯輕 罪刑法定主義 你去googleㄧ下吧
罪? 你奇怪的輪點 叫我們閉嘴 那不如自刪文
https://reurl.cc/R6Xm3n 幫你google好了 要貼判決
書 就先搞清楚狀況 不是貼了 只有你能講 別人要閉嘴
而你貼的是民事
笑了 你錯誤的帶了風向 再叫大家安靜吃瓜
這個判決書是車主告家長 當然是找些理由來讓家長免
賠 你把它拿來當你認為有罪的依據 還叫大家閉嘴吃
瓜 那你怎麼不刪廢文
難怪台灣的法官與檢察官,這麼不受人尊重,根本蠢
我放屁都能讓人嚇到摔車
鑑定報告把超速跟音量大畫上等號還能稱作專業? 所謂
的專家不知道音量跟轉速成正比嗎? 而且報告只是"未
排除"因為音量造成車禍,法官直接拿來當作是判決的
理由?
被法拉利引擎聲嚇過+1,當下真的頭腦一片空白
超速我也可以高檔低轉呀
也要要求對方舉證自己聲浪太大吧
自己話一堆 還叫大家安靜? 公道伯?
會被巨大聲響嚇到的是不是平時騎車都戴耳機阿?
不然平時路上的砂石車遊覽車聲音可不小都不會被嚇?
丟鞭炮是從0到突然很大,這事件車子是對面過來
又不是瞬移到你旁邊拉轉
2根本是廢話, 那怎麼不修法年齡降到18歲
父母是有在機車後座監督嗎? 督到一個轉彎都能滑到對
向車道, 笑死
還是心電感應監督法
出門前說小心騎車就叫善盡監督之責囉
原罪就是人家開法拉利, 人家是有錢人所以就該賠錢
要賠錢就得讓你擔肇責,所以才有那7.5% 白話就是這
樣啦
你開法拉利為富不仁 7.5%賠7500萬就好 我兒子是孝子
92.5%就免賠好嗎
難怪人家說法官只會念書不食人間煙火, 搞不好這法官
連機車都沒騎過咧
沒錯有無善盡法代之監督管理責任亦是參酌法官心證,
台大學生蘭嶼機車兩死案法官就認為肇事者法代未盡監
督管理責任於是需賠償死者
法官認為他媽平日傳:騎慢一點,注意安全,騎車小心
已足堪認定監督未鬆懈XDD此若成為我國法院通說必能
減輕法代責任
若單看這判決會覺得台產訴代跟本呵呵,而法官應該是
以小蝦米Vs大鯨魚的觀點判案,於是多保障被告方。若
我是台產訴代絕對質疑鑑定報告的信度,他們有開法拉
利到現場測試引擎聲浪嗎?
台灣法官有三種,收錢法官、恐龍法官
車體不如一般轎車? 認真? Really?
拿鞭炮丟車內對比對向來車引擎加速聲我也是醉了,這
種邏輯只能說優秀
按這種邏輯每次下雨打雷不知道要死幾個
這篇根本亂說一通 幾個推文就被打出原型 還要大家
閉嘴 有沒有這麼誇張?
4
大家噓歸噓,但事實是記者用這聳動寫法很有市場,而且光在PTT就有一堆沉默的47%沒站出來推文。 前年孝子事件,MoPTT投票結果,7704票贊同超跑條款,高達47%: 這群人,覺得停著不動的法拉利都要自付錢幫幫人沒事的送貨員了,那這案子騎士都死了,他們內心當然覺得法拉利車主該給個幾百萬道義賠償。 另外大家有沒有發現,法拉利那邊,人名、公司、職稱、法拉利車型,都被報得清清楚楚。19
那應該有看到這段 被告: 蔡○○屬不明原因操作失控,並無未注意車前狀 況之過失。 又蔡○○不但領有汽、機車駕駛執照, 伊亦經常監督蔡○○行車安全及相關交通法規,從未疏懈,5
假設今天是因為超跑改直通或是其他改裝 進彎前回油放炮,導致對向機車嚇到摔車 這樣應該會比較明確有肇事責任嗎? 遇過一堆超跑都是在回油的時候狂放屁 那個瞬間的放屁聲應該有破百分貝了2X
笑死 如果我是法官面對兩件事 一有人自己摔車死在四輪下 二那台四輪有超速 問題來了如果不超速27
法官跟鑑定常常都會出現非常神奇的結果,這叫做自由心證決定的道義責任 「人都死了,你是不是應該多少賠一些呢?」 但法律上是沒有道義責任的,所以法官就會給一些恐龍到不行的名目說你有責任 這很明顯就是因為道義責任才硬貼上去的肇責 這種案例多的是,譬如以前有個案子是闖紅燈的被未超速駕駛撞死3X
彎道看到對向來車嚇到下意識壓車失控犁田,騎機車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 騎士肇責90%幾,大家都不否認。3X
其實這個肇事責任7%也是剛好而已 一堆鄉民就是搞不懂 並不是要發生碰撞 才是有肇責 只要是車禍週邊 有因果關係 就是有肇責 懂? 最常見的就是違規停車啦~78
剛查到資料 因為法拉利有保車險,所以保險公司會理賠 但雙方有爭執,所以保險公司有告過蔡姓騎士家屬 蔡姓騎士家屬不認為自己兒子是自摔滑去對向撞車 他們認為是 郭永福超速逼車、害兒子受到驚嚇打滑,所以告車主殺人32
我很納悶,看影片自己一直在自己車道 機車滑過來根本無法閃 即使超速,也跟這起車禍毫無關係 怎麼還有7.5%責任? -----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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