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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危險駕駛罰責(第43條第1項第4款)

看板car標題[問題] 危險駕駛罰責(第43條第1項第4款)作者
wp7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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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送的一張逼車檢舉

今天下午收到email說已舉發

https://imgur.com/sUFTWDS

但聽其他車友說

警察雖然回信舉發,但實際可能用其他條開

之後要去查實際上有沒有被扣牌才準(如下圖,網路上找的範例)

https://imgur.com/Lq2MgmL

但有點看不太懂目前43條的罰責究竟是怎麼算

https://imgur.com/6y5RiOR

是第1項第4款的「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

、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成立

然後罰「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意思是罰6000-24000?開罰多少是由承辦的員警決定嘛?

另外,當場禁止其駕駛是指會吊扣牌照,還是車主駕照?

接著第2、3、5項都沒有

然後第4項的「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

這個也不太懂,第一項或前項行為者是包含了哪些?

另外也有車友提到吊扣牌照是3個月,但我看法條是寫6個月

且我看滿多Youtube上有舉發的例子

去查詢都沒有第二張圖那個查詢結果

是代表那些例子都被員警以其他條舉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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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84.2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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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gXBlueSky 09/29 00:24金額的部分 可以查統一裁罰基準表

EggXBlueSky 09/29 00:32https://i.imgur.com/Bz5lnG5.jpg

圖https://i.imgur.com/Bz5lnG5.jpg?e=1666721189&s=fDzpU4Z3DI512EHlOj61nA, 危險駕駛罰責(第43條第1項第4款)

感謝,不知道還有這個表,以後會多加利用

EggXBlueSky 09/29 00:48吊扣時間要從繳回才開始計算吧 所以可能還沒繳牌

所以可能要繳回後,或是整個吊扣的時間罰完才能查到囉?

bayline 09/29 01:29有影片可以參考嗎

因為不是我自己碰到的事件,我需要再問問看

sm981512 09/29 01:43丟市長信箱問啊 問開哪一條

有聽說也可以直接打過去,但覺得已經有回覆舉發,就不想增加對方工作量

FallenWYN 09/29 02:03有很清楚寫出來是「駕駛執照」,你卻跳過

不好意思,我以為有提到駕駛執照的第2與第3項跟此次舉發無關 第2項應該是要有肇事,第3項應該是要2輛車以上一起違反 在沒有滿足上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應該不會吊扣到駕照?

https://imgur.com/SLLoajZ

※ 編輯: wp761102 (114.36.184.206 臺灣), 09/29/2022 02:42:19 ※ 編輯: wp761102 (114.36.184.206 臺灣), 09/29/2022 02:43:07

yiyin330 09/29 03:38有人說可以問內政部警政署 但我沒試過

kewei 09/29 05:51罰18000、吊車牌6個月、扣點、上課。

NT500 09/29 06:12法條中,1.2.3.4.5是項、第1項裡的一、二、 是款,

NT500 09/29 06:13第4項指的就是有第1項一~五款或第3項的行為。

NT500 09/29 06:14當場禁止其駕駛,是指「當場」被抓到,然後「當場」

NT500 09/29 06:14移置保管該車輛

cysh910092 09/30 12:35這個扣牌是監理站會要求他繳回牌照,不繳回就會變成

cysh910092 09/30 12:35註銷車牌,但沒被抓到還是會繼續在路上跑

ppp1939 09/30 21:39開車途中,突然視野模糊眼前一黑。只好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