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麥當勞點點卡退儲值金的機制違法
前面需要先講解一下法規
所以法規篇幅會佔一部分,還請各位見諒
行政院在4/10公告了一個整合式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也就是「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我自己簡稱商品禮券契約規範)
這個事項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項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所以法律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
可是問題來了
公告中寫到「自110年1月1日生效,但業者得自願自公告日起適用。」
也就是業者可以自願從今年4/10開始適用這個公告
https://i.imgur.com/Mt5QXAM.jpg
如同前面說的
這個規範是「整合式」的
整合了餐飲業、零售業、旅遊業等各行業的定型化契約規範
然而,在這個整合式的規範出來前
餐飲業本身就有自己的「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5年生效,我自己簡稱餐飲禮券契約規範)
餐飲禮券契約規範中,寫到「不得記載消費者請求退回禮券並返還價金時,得加收任何費用之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
https://reurl.cc/V60epN
但是新的商品定型化契約規範中,寫到「消費者退還禮券,企業經營者得收取手續費,其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https://reurl.cc/qdnXz3
也就是說,以餐飲業的禮券為例
(包含麥當勞點點卡等電子式禮券)
原本105年餐飲禮券契約規範公告修正生效後,消費者要求退費時,業者就不能收取任何費用
可是今年4/10商品禮券契約規範公告後,反而可以讓業者自願從今年4/10開始適用
4/10之後發行的禮券就可以規範收3%以內的手續費
雖然以旅遊業等行業來說,從原本沒有退費規範,到可以退費但會被收不超過3%的手續費,是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可是旅遊業業者怎麼可能自願從4/10就適用新的禮券契約規範,當然會等明年正式生效再遵守
而對餐飲業來說,約束業者的規範,原本各自行業舊的規範就有了,業者當然會選
擇適用新的規定
退費要收取3%費用對於消費者而言反而不利
也就是這樣讓業者自己決定要不要立即適用的方法,反而讓消費者權益受損
回到違法的麥當勞,麥當勞的點點卡
官網寫「不接受扣除相關費用後為負值的退費」
也就是退費要收手續費的意思啦
我自己是沒有要退點點卡
但剛剛測試性地打麥當勞客服去問,證實如果要退還儲值金的話,要扣20元手續費
但是實際上要儲值金有667元以上才能收到20元(如果以無條件捨去來算的話)
也就是,不管麥當勞是採用新的條款還是舊的
這樣統一收20元手續費才能退還儲值金的機制,都已經違法了
https://i.imgur.com/SVdkJ2D.jpg
所以提醒一下,如果往後有打算退儲值金
或是已經退儲值金的話
雖然20元不多,但還是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
一個人賺20 號稱幾百萬的點點卡用戶 挖賽 賺翻了
悠遊卡退費也是收手續費20
悠遊卡不是禮券,是電子票證條例,它收20元合法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3:39:00如果餘額不多也懶得退卡的話,悠遊卡不想用前至少可以搭
車搭到負額,點點卡想要冷凍不用的話,可以點餐機用到負額
60內嗎(誤)
就儲值剛好的錢 用到餘額為0
如何避免手續費是一回事,法規還是要遵守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3:50:48如果點卡屬禮券,就應依法遵守3%以下費用的規範。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4:08:36
但點點卡算禮卷嗎…?
「電子儲值卡也算禮券」
高調
悠遊卡不算電子儲值卡嗎?
法規就不同啊,電子票證條例允許收20元以下手續費
※ 編輯: ndhuwei (114.25.4.183 臺灣), 05/09/2020 19:46:05幫高調 感謝你
台資不意外
補推 幫高調
補推 幫高調
推
推
台麥會解決問題還是解決你呢…嗯…
跟悠遊卡比的在想什麼?點點卡又不是電子票證
法務熱身中
就算是陳述部分事實也不可能杜絕侵犯台麥的法益
希望你的言論不會被台麥抓到話柄
速食龍頭,如果屬實算大條,記者很樂意撿新聞,訊給蘋
果啥的媒體阿
高調
高調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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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政府回應轉蛋法,為了保護廠商所以全部的回應也沒多長,全部貼上來大家比較好討論 一、全球規範趨勢: 1.各國針對遊戲轉蛋商品,部分回歸廣告不實由消費者保護或公平交易機關處理 ,部分提升購買機會型商品之遊戲分級,少部分認定機會型商品為賭博商品, 直接禁止提供。故全球各國並未就轉蛋等機會型商品特別立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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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人退餐券被扣手續費(以張數計)嗎在旅展向雄獅旅行社購買某飯店餐券,近日想退費。 餐券無使用期限且有履保,並印有銷售單位為雄獅旅行社 致電飯店,飯店告知退現金要找雄獅。 問雄獅,答覆退費每張券要扣手續費,且得等一個月才能匯入帳戶。 由於券上並無印製"購買者請求給付現金須扣手續費"條文3
[問題] 有關行政院2020年底公告的契約範本請問1月簽訂單的車友,在契約書上是否已經隨著行政院的範本更新? 因為最近要購入車子,想確認是否車廠都有跟上? 行政院通過汽車買賣修正規範 日期:109/12/30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1
[閒聊] 預售屋沒看定型化契約就簽約怎麼辦?你好兇喔 QQ 不過我喜歡 好啦,救一下不看定型化契約的投資客 也順便救一下不看定型化契約的消費者 如果合約沒有把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寫入,可以參考以下法條 == 消費者保護法 ==1
Re: [情報] 露天發放的露幣1/7開始變超廢(恕刪) 流著油ㄉ肥宅來解解看這題好惹 消保法第17條是法律對主管機關的要求 第17條的規定意旨在於 要求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應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這則新聞有一些地方寫錯了,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違反中央主管 機關依《消費者保護法》(下同)第17條第1項公告之應記載或不得記載 事項者,是依第56條之1來處罰。 還有扯到第10條,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應該是第11條之1才對! 其實對於建商或代銷,消費者要跟他們個別搓商條款,基本上很難,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