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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帶租約的買賣,回復原狀責任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帶租約的買賣,回復原狀責任問題作者
davidwen7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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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屋主有兩戶公寓二樓要賣,兩戶相鄰但不共用樓梯,現況出租中,租期十年有公證到明年七月中到期,我在上個月底簽約買了其中一邊,已付第一筆頭期用印,貸款也已通過但還沒對保。

租客為了商業使用,在隔戶牆開了兩個門互通,把四房格局的牆壁全都打除只保留兩套衛浴,屋主有口頭同意,但沒有書面同意免除回復原狀。

後來租客又施作了輕鋼架天花板及塑膠地板,這些後來經仲介詢問屋主,屋主並不知情。

問題來了,銀行撥款前需要我提供我跟現任租客的租約,才會進行撥款。

請問,我可以主張繼受合約信賴保護原則,要求租客將天花板地板拆除,隔戶牆回復寫入新租約嗎?

簽約當時,屋主跟仲介沒有提供租約給我過目,所以不知道有沒有特約免除回復,最近才得知這部分也沒有特約排除,我當時只知道租期租金押金部分,也同意繼受原約。為了租期結束後節省一點拆除清運費,請問我請求租客拆掉天花板跟地板以及隔戶牆補回紅磚水泥是否合理?隔間牆大工程就省略不要求了。或是由屋主來跟租客協調比較好呢?手機排版對不齊第一次房板發文,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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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11106/13 15:49租客對前屋主,銀行場勘時會要求兩戶要用實牆分開

frank111現況說明沒有寫兩戶你的案子感覺會很麻煩,銀行看到租約內寫兩戶相通

相通,租約也沒有寫

frank11106/13 15:54就有可能會有我上述說的問題,兩戶必須用實牆分開

frank11106/13 15:56我買過一間連棟透天就是這樣被要求,屋主把兩棟透天打通

frank11106/13 15:57一間給兒子另一間賣掉換現金花,我買的時候銀行就要求兩

frank11106/13 15:58戶一定要用實牆分開才能放貸和撥款,臨時用木板還不行喔

frank11106/13 16:05房客應該不會理你的任何要求,畢竟他簽約的對象不是你

frank111這要看屋主願不願意幫忙了你就跟屋主預留復原所需的費用

frank11106/13 16:11另外 不同梯兩戶打通,打的是隔間牆還是承重牆,我覺得

frank111是後者

我也覺得是承重牆,難怪開門附近的後陽台有裂痕,鐵門關不起來了,室內地板也明顯傾斜

※ 編輯: davidwen7 (180.217.35.238 臺灣), 06/13/2023 17: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