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收到違章建築通知書,想請問一下?
不用理他
違章建築通知書
他只是「通知」你的建築是違章
通常是被人檢舉
單位就會一張文來,代表他們收到檢舉,也有處理了
給檢舉人一個交代
因為是既存違建
他也不會積極來處理你
通常認定是違章後,會轉送拆除隊
都你收到拆除隊派拆的公文,你才要開始緊張
有些人收到通知書過了幾年都沒收過拆除隊文書
因為既存違建要排隊
他會先去拆那些有立即性危險的、或是新加蓋的違章建築
只要你的檢舉人沒有瘋狂檢舉,照三餐檢舉你
或是認識什麼議員立委的硬要弄你
應該是不用太擔心
大概是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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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手也算是既存?
樓上,算,只要你沒整修
違建的樣態不會因為任何原因改變,是既存就是既存,是完工
新違建就是新違建,是即報即拆就是拆,也不會因為別人檢舉
就改變違建的樣態,檢舉人瘋狂檢舉也沒用
怎麼會沒用 君不知會拆的都是那些上新聞的既有違建嗎? 公務單位都是這樣 沒人鬧大,他就放著照程序慢慢等 但如果有人要把他鬧大,或是真的鬧到上新聞了 那處理的速度就變快了 瘋狂檢舉絕對是有用的 我不知道遇過多少次工務局直接告訴我把檢舉人安撫好 他不要再繼續檢舉就沒事
今天這東西是違建只要不是會被馬上拆的類型檢舉人再怎麼檢
舉就是不會拆,因為「法律」就是這樣
換言之,今天這東西屬於即報即拆,被抓了,你找議員民代市
長來,都不可能改變這個違建是即報即拆的現實
都發局的都是公務人員,哪個公務人員會為了議員出來拍桌就
違法?他薪水又不是議員發的,被靠北完還不是5:00一到就下
班,他是鐵飯碗耶,議員說不定過陣子就換人了,是能拿公務
人員怎樣?
我在說什麼你在回什麼 我說的是既存違建收到關心會被加速處理 你反過來在說議員怎麼讓公務員違法 到底在供三小?偷換概念? 加速處理進程vs讓公務員違法完全兩碼子事 公務員收到那種檢舉很誇張的「既存違建」 也是會優先檢討並且安排 而議員出來關切=公務單位速度會加快 這個有點經驗的都能理解 你本來排隊排在後面,有可能因為一個議員的關心就被放在前面處理,怎會不能怎樣?
to2F,所以既存違建整修後就變歸類在新違建的意思嗎?
回樓上,地方自治每個縣市規定不一樣,要看你在哪個縣市
印象中像是台北市既存違建不得修繕,有修繕行為立即拆
除,這東西規定本來就變來變去,但不變的是已經被列入違
建的事實…。
這是地方自治的範圍 政府根本無力處理違章 只能就興建
中或新建違章處理 後者又還可能有轉圜空間
台北市是可「修繕不過半」,這個很確定
不是修繕即拆
買這種房之後,先去拜訪里長,這點很重要
不過半是指超過就不叫修繕,確定在哪
照現在規定你根本拿不到室內裝修,一動手被檢舉就
直接可以用危害公共安全優先排拆,不要害人
回某樓 檢舉怎麼沒用 看黃國昌那慘樣就知道側翼檢舉
多瘋狂 8x年既存違建也要拆
HS大冷靜,我意思是說很多人說要找議員喬,但如果你已經要
被拆,去找議員喬也沒用因為沒有公務人員會違法幫你處理這
種事
既存違建要看其嚴重程度,國昌如果程度不嚴重,他是有可能
不用被拆或是排拆順位是在後面啊,但他身份敏感上新聞樹大
招風那另一回事
歹事 誤會你意思 不過議員在某程度上是有用的 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他們能做的事情還是很多 通常關心一下,既然是既存違建,基層就會明白這個沒什麼好處理的,讓他慢慢排隊 或是比較麻煩一點的 還是可以用符合程序的方式快速讓你結案 例如敲個小洞之類的 公務員知道議員有關切,通常都會從輕處理 不會要你全部拆光 能結案就好 這樣基層公務員也開心,不用得罪人 對檢舉人也有交代,一切符合法規 結案後你要復原,那是你家的事,不要再被檢舉就好,他們也不會回查
西瓜市只要不上報,就算是整棟新違建也是列管。
基本上被列管收到單子就是等著被拆,看他們行政效率,
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通常白單可能要等幾年,沒有所謂
不用被拆啦
議員喬怎麼會沒用,新聞都報了大安區某網紅改建違建陽
台被檢舉,檢舉了十幾年都還沒拆,就是有找議員關心啊
拆除違建是有法律規定優先順序的哦!所以亂拆可以告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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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大家好,前陣子剛買了一間台中老透天,6月底剛過戶完成,不久前突然收到都發局的違 章建築通知書,不知道怎麼處理,想請問一下版上的達人,感激不盡 裝況描述: 一、房子是40多年的老透天,購買的時候知道N年前有增建(前面、後面和三樓) 二、當初考量因為整排路都是一樣的(包含前後和三樓),也查詢了台中的即存違建是以14
買賣契約怎麼寫?看清楚,如果勾選項目,沒有勾到有增建或違建,加上沒有寫清楚誰負 責,賣方沒說清楚就是沒盡量善盡告知責任,賣的人要負責,另外整排這樣只有您收到嗎 ?呃!雖然有點犯規,那我覺得您想辦法讓他變成整排收到,民意代表才能達到去反應的 人數 ※ 引述《aphonemanptt (小凱568788)》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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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頂加被鄰居檢舉事情是這樣的 家裡有一間台北市公寓頂加房子,民國90幾年時買的,房子是67年就蓋好,當時買的時候 就有5樓頂加了(隔成3房+1廁所),近期柯P說明年開始頂加不能修繕,所以想說那趕快 把屋頂漏水處理一下,因為也沒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可能因為吵到樓下鄰居,所以就檢 舉我們,其實也不知道是不是檢舉頂加,還是檢舉裝修。21
[閒聊] 舉報違建的過程自己沒有匿名檢舉過違建,也是這一次顏家的違建被爆出來,才想說來研究一下,從舉報到拆除的過程(雖然結果不一定是拆除)到底會是長怎樣?有錯誤也請麻煩指正,或是自己住的周遭有什麼成功檢舉經驗也可以分享給大家 目前流程應該是: 檢舉 → 勘查 → 處分 → 執行 那麼違建如何定義呢? 就請參考違章建築處理法則第2條:「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1
Re: [新聞] 桃園龜山驚見違建「飛機空橋」 網友:在NYw轾*※ 引述《bird09 (鳥九)》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民視新聞- 高樓層新古屋的有瓦斯的廚房改開放性廚房 需要拆防火隔間,也就是拆隔間牆和防火門 這樣應該也算是違建,但不在北市明定的違章內 只是買賣是會不會因是違建而出問題,拿不到無違建簽證 臺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中明定的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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