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夫妻資產分配
夫妻財產本來就是分開的,各自有所有權,離婚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
我太太也是家管,她的財產我完全不過問。
家用當然是我全部負擔,只是我收入沒這麼高,付完房貸教育費保險只能勉強渡日。
原po不該給先生一半收入,這沒有道理。家用和先生家管費用,這要分開算。家用是實報實銷,先生零用錢,我的建議是不要主要給,他要買什麼私人物品跟太太要錢時,原po再裁量,可以叫他用自己的錢買。
主動要先生拿錢出來會引起反彈,但可以跟他要求拿錢出來投資孩子,小孩以後上私立學校,英文班,才藝班,這些都先生出錢才對。
還可以叫先生買車當禮物送原po,原po常出差,車子安全很重要,送一台X3全配給太太,應該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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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少了還要配一位專屬司機
推
可以要求先生把婆家那邊的所得全部投資小孩身上 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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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小孩是兩人的呀 對吧
爆
首Po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3
43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7
這很像國家考試的題目 依據民法規定, 婚前財產所生孳息,算婚後財產 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不算入婚後財產 最高法院依據上開規定以及舉重明輕法理,認為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所生之33
重看一次原文,發現是否是話術的問題...... 原文希望藉由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來達到妻結餘90萬,夫結餘90萬。 換個說法30
其實看起來是老公有點習慣了之前的家裡工作分配 然後突然又多了一倍的被動收入有點捨不得再分你 畢竟70萬這數字有點尷尬 還沒有多到分給你自己還可以好好爽爽 加上這70萬被動收入搞不好老公有別的處置方式 例如再投入股票加大資本 準備之後的退休金21
先回覆標題問題,板上夫妻財產所得/家用分配的做法通常分成兩大派, 一派是「大水庫派」,一派是「各自管理派」。 我個人是各自管理派,但也不是說大水庫派不好。 事實上板上有很多家庭是大水庫派,他們也運作得很好。 大水庫的困難點主要是很考驗人性及夫妻感情。2
建議4.離婚 從你內文的敘述 老公根本沒有愛妳 真的愛你的人 一定願意把每一分錢都交給你管理、運用3
按照月薪嬌妻的概念,原PO老公對家庭勞動的付出所獲得的收入是75萬-家庭支出(不知 道還剩多少),真正進口袋的個人所得或許不多,但是去上班收入也只有70萬,所以選擇 了家庭。 這種感覺就好像在一間薪水不高的公司,可是工作內容是自己喜歡的而且有成就感,老闆 不加薪也沒關係;原本相安無事,有一天老闆突然說:「原來你家蠻有錢的,那我要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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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婚後金錢使用制度統計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原以為多數人婚後的金錢管理方式是大水庫 但最近看了很多討論 似乎大水庫反而是相對少數? 多數是AA或是依比例計算18
[閒聊] 法定財產制是分別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現在社會有個問題 就是中華民國法律用中文寫 大家就以為我識字所以法律就都懂了 前面那個太太出錢用在自己身上, 先生出錢用在太太身上卻還被公審愛計較就是個好例子13
Re: [閒聊] 日本夫妻共同財產制也太坑了吧台灣目前主要的制度是 1.法定財產制 2.共同財產制 3.分別財產制 實際上還有什麼沒人在用的勞力所得共同財產殺毀的那個先不講7
Re: [心情] 另一半收入高但是很小氣夫妻收入 250k vs. 45k 在台灣其實這樣的組合還蠻多的 例如有些醫師或高科技業主管 如果跟一般女生結婚 大概就是這樣的收入組合... 當然啦~ 大部份夫妻都相處得不錯6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我看過一些例子很多是切身的經驗 對方買房付頭款付房貸 自己付家用,生活開銷水電瓦斯費 這篇提到說目前沒收入 丈夫先付房貸之後自己付錢買車5
Re: [心情] 希望老婆負擔家用很過分嗎?其實你中陷阱了... 你的虧損 比你想像的要更大得多... 如果是結婚後的財產 除非有特別約定財產分開 不然就是夫妻一人一半X
Re: [問卦] 王力宏老婆要8.8億台幣合不合理?王年收3-4億,保守估3億就好,婚姻關係算到開始談離婚也快6年,婚前資產有協議這沒 什麼好說,婚後6年累積收入18億,離婚分一半完全合情合理 有些人覺得婚後收入都男方賺的為什麼要分配偶一半,因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阿!! 你太太全心全力照顧好家庭教育孩子讓你無後顧之憂在外面打拼,拿一半資產根本就是應 該的,你在無套當下就要有覺悟無論如何要對這個人負責,就算有一天你後悔,分一半財1
Re: [婚前] 買房登記誰名下較適當?假設最後七年之癢離婚(上來問就是要知道最慘情況) 房貸與房屋名義不歸同一人,會出現很殘忍的結果 離婚分配最可能的結果是: 7年還房貸7*12*4=336 1.家事勞務費與家用及貸款抵銷,原PO的婚後存款不用分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