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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小孩的扶養費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求助] 小孩的扶養費作者
skytower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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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拒絕了.....
: 她覺得跟當初講的差太多了
: 現在她只想為她自己跟小孩的未來打算
: 我說我又不是不理小孩了,我還是會想陪孩子
: 只是不能讓我的生活品質全無
: 她說她不在乎,現在只在乎可以拿多少
: 我真的不想走到法律這條路
: 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去讓她接受我所給的
: 我自認為我給這些應該足夠讓他們生活也不差
: 難道我給的真的太少了嗎
: 難道感情方面有了背叛,連一輩子都要賠了嗎


扶養費和給太太的生活費基本上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若你們是共同監護, 也假定你對孩子的花費不手軟.
這篇主要是針對給太太的生活費的部分.

你想要她接受你所給的,
那就更應該要上法院.

現在你們沒有一個公定價,
而她大概覺得你外遇欠她很多, 所以會堅持要個她滿意的數字.
重點是 - 即便法院判了數字,你還是可以給的比判決還要多.

你說愧疚所以協議十萬, 那為什麼不是15萬或更多?
沒有個參照值,數字的意義就不明顯.
板上不少人分享, 若上法院數字會更低.
假設是3萬好了, 那你現在開的九萬就是多出兩倍顯在那邊.
這時若你給的比法院判你該給的還要多,
同時她拿的比該拿的(法院判的)還要多的情況下, 應該是不會拒收.

假設法院判決你要給更多.
那她現在接受十萬, 多於十萬的部分也沒有不接受的理由.

而且,愧疚感會隨著時間,償還及未來變化而改變.
現在願意給九萬, 未必未來願意九萬一輩子.
現在你覺得你虧欠她, 說不定後來她又另嫁給收入更高的也未可知.
當你覺得你還夠了的時候,
至少還有個法定標準必須遵守, 而又不至於需要超標賠上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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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towerlll (118.166.101.228 臺灣), 04/01/2020 15: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