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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老婆懷孕但不是我的孩子

看板marriage標題Re: [心情] 老婆懷孕但不是我的孩子作者
ee8iqp7x
(pingu~)
時間推噓15 推:15 噓:0 →:24

先說我不認同利用法律的規定來懲罰,而忽視第三方(小孩)的權利,但還是其他地方可以討

我們先假設原po跟妻子最終是往離婚方向走(也符合板上普遍的道德認知),
而且原po無意去懲罰妻子,離婚、財產、兩個小孩撫養處理好,此次事件過後,就形同陌路


試問各位,今天有個人跟你說:

我想墮胎,不過這份文件需要你的簽字,你擁有直接決定權。
這時你簽或不簽?

(這位女性不是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懷孕的,單純自己闖禍不想負責。)



我相信板上普遍認知是:
1.沒能力生就不要生
2.不該把自己的小孩當籌碼
3.希望給小孩相對健全的成長環境


上面的情況建立夫妻雙方對撫養小孩的共識。
我認同優生學、小孩與母親權利取捨的概念,但是建立在"當事人"的情況。

提問完全是個兩個外人的小孩出生與否,個人想法是何必淌這個渾水,更何況是原po所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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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66.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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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Alice 03/18 17:03那個外人的小孩多多少少會影響自己親生小孩的權益哦

AppleAlice 03/18 17:03,畢竟是半血緣的手足

你點出我沒想到的,主要是母方財產的問題吧?

kirbycopy 03/18 17:04我簽阿 但我不會去罵那些叫我不簽的沒道德或是怎樣

kirbycopy 03/18 17:05現在就是有很多人自己會簽還不夠去罵人阿

kirbycopy 03/18 17:05這本來就是兩難的問題

他們要吵小孩去留自己開一串吵,重點小孩不是自己的啊@@ 我不會說 比自己不幸許多的小孩就不該出生...

pz5202 03/18 17:11但這不是自己的孩子 還有那2個可能也不是@@

另外兩個小孩的情況需要特別討論,議題與此不同。

※ 編輯: ee8iqp7x (114.37.166.101 臺灣), 03/18/2021 17:16:34 ※ 編輯: ee8iqp7x (114.37.166.101 臺灣), 03/18/2021 17:19:05

Kukuxumusu 03/18 17:18說真的簽不簽都有他的優缺點 但真的都不干大家的事

Kukuxumusu 03/18 17:18就是了

kirbycopy 03/18 17:20對阿 就不甘大家的事卻有些人連變態都說了 一個胎兒

kirbycopy 03/18 17:201該不該留本來就是有點偏哲學沒有對錯的問題 你也

kirbycopy 03/18 17:20不能保證他以後的日子會過得怎樣啊

shindo1 03/18 17:25因為今天是男的在抉擇 如果是女的說要拿保證那些人

shindo1 03/18 17:25都會說自己決定就好

Kukuxumusu 03/18 17:26大家入戲都太深

linkmusic 03/18 17:36小孩該不該留是小王和老婆要考慮的關外人啥事XD

Ipadhotwater03/18 17:37問題是老婆把罪惡感推給原原PO了,小王還找不到人

icevenus 03/18 17:38如果先離婚還需要原原po簽嗎?

lslayer 03/18 17:41現在不知道那女的意見是怎樣 要離還是要老公吞?

dferww55 03/18 17:42法院判離跟自行簽字離婚會影響財產分配吧,不過影

dferww55 03/18 17:42響多少我也不知

Ipadhotwater03/18 17:42你們不覺得原文這段很可怕嗎...

Ipadhotwater03/18 17:42"婚後她交往有三人,單純發生關係更多"

lslayer 03/18 17:43超可怕的阿 而且還不知道女的還是不是保守地說一點

lslayer 03/18 17:44出來給老公知道 說不定實際情況比老婆說得更誇張

Ipadhotwater03/18 17:45這女的根本很敢玩阿= =

Ipadhotwater03/18 17:46難怪想拿掉小孩...這樣就不能繼續玩了= =

這段推文比較適合發在原文啦...還是希望板友就我的內文來提出看法

icevenus 03/18 17:46小孩一個2歲……是都不用顧嗎囧

lslayer 03/18 17:48女版時間管理大師阿 有老公小孩還能最少再交往三人

i376ers 03/18 17:48可能都先生顧小孩 小孩還有可能不是自己的

TOEY 03/18 17:48不利用法律懲罰?所以你是要用私刑懲罰囉?

要不要花時間訴訟來懲罰,決定權在於原po。也有人想法會是儘快結束,再也不聯絡。我 覺得沒有一定對錯

※ 編輯: ee8iqp7x (114.37.166.101 臺灣), 03/18/2021 17:54:56

nkes60917 03/18 18:10蠻好笑的 一堆人一直在跳針原原PO對小孩怎樣

nkes60917 03/18 18:10不知道是不是平常當小三當習慣了所以幫忙護航

littlehato 03/18 18:45第九條第二項,離婚後哪來的配偶?

dp44 03/18 20:42離婚之後 女方會自己去找生父的啦

dp44 03/18 20:43現在就關係不清不楚 先賴給原配偶罷了

pearlQQ 03/18 21:06一個人生,小孩無辜...

pearlQQ 03/18 21:07想想小孩無助的哭聲

lenta 03/19 14:55說真的小孩無助就去找他媽媽啊 誰叫他媽媽不負責任

lenta 03/19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