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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17-5討論

看板marriage標題Re: [板務] 17-5討論作者
SeedDgas
(A)
時間推噓38 推:44 噓:6 →:76

話先說在前面,

本文只代表個人立場,之後怎麼做板主群還在討論。


文長,慎入。


這次的事件目前主要的爭議點看起來就兩個,

wn到底有沒有違規,該不該限縮板主在17-5上的心證空間。


=====好久沒出現了,我是分隔線=====


先說前者吧,我覺得wn是一個很聰明的板友,

他剛好一腳踩在違規的線上,

所以要罰可以,不罰也可以,

但反過來說就是不罰不可以,罰了也不可以。


總之怎麼判都會有人有意見,

因此那些說什麼判了就會開啟大xx時代的我聽了也就聽了,

因為反過來說不判搞不好也會開啟大暴力時代,

以後人沒事就把類似「我理解你老婆會因此被OO」掛在嘴邊,

這個OO隨便你愛填什麼都行,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怎樣刺激怎樣來,

相信這樣也是多數板友所不樂見。


又因為本板是婚姻板,所以對婚姻相關,比如家暴,

抓比較嚴格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那什麼叫比較嚴呢?

在我的標準,踩線算違規,這就叫比較嚴,

踩線不算違規,這就叫比較不嚴。


原則上兩個人互罵互酸我都不認為違規,

是要真的口吐芬芳還是口吐芬芳都是個人修養,

舉個熱騰騰的例子:

**** : 啊 忘記了 你只想出張嘴嘛 做事比較難 我懂我懂08/24 23:54
**** : 畢竟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啊 你這鴻鵠 待在婚姻版太小看08/24 23:55
**** : 你了 去當站長拉 還是想要航向宇宙? 快去吧 08/24 23:56

這樣我就覺得是在酸,不至於到17-5。


至於家暴的適用範圍是否該包含精神與經濟,

這我也坦白說了,實務上不可能,因為舉證太困難了,

印象中啦,在婚姻關係中你要被罵很久才能主張被精神暴力或是語言暴力,

經濟虐待就更難了,光定義就有的吵:


根據104年7月29日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規定,「經濟上不法侵害」係指下列足以使被害人畏懼或痛苦之舉動或行為:
一、過度控制家庭財務、拒絕或阻礙被害人工作等方式。
二、透過強迫借貸、強迫擔任保證人或強迫被害人就現金、有價證券與其他動產及不動產為交付、所有權移轉、設定負擔及限制使用收益等方式。
三、其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什麼叫過度?騷擾控制脅迫又怎麼判斷?講起來是不是又是板主自由心證?

所以目前我個人原則上還是傾向17-5指的家暴限縮在肢體部分。


=====好久沒出現了,我是分隔線=====


再來是該不該限縮板主在17-5的心證空間,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這條板規是板主的最後手段,

因為板規不到四千字還一堆重複字眼,總是有漏洞可以鑽,

當然也可以發現漏洞後板主馬上立新法堵住,

但想新增板規我個人認為是該投票的,

那投票前總該有個宣導跟蒐集民意的過程吧,投票本身也要時間吧,

一來一回搞不好就快一個月,中間可以預期板上應該會很熱鬧,

三天兩頭就開趴會是板友所樂見的嗎?


那如果板主不用經過討論就自行增加新版規呢?

先說現狀就是如此,理論上板主想怎麼改版規根本不用問過板友意見,

現在靠的是板主自制跟約定俗成,但確定要開這個權限給板主?


所以既然實務上板主需要一條這種板規,

那要對17-5做出限制當然沒問題,

講真的啦,我也是老陰陽家,這條板規不能常用我會不知道?

所以再觀察一陣子看看,人少就算了,

如果犯這條的人太多搞不好就弄個投票增加板規,

只是到時候沒了這把倚天劍,應該還是會想辦法找把屠龍刀吧。


文末還是再強調一次,以上純屬個人看法,並非板主群的最終結論,

感謝各位板友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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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63.233 (臺灣)
PTT 網址

norikko 08/26 11:12

kirbycopy 08/26 11:13認同家暴的部份 至於修改板規的部份我覺得沒有重大

kirbycopy 08/26 11:13變動就發個板務文 大家沒有太大意見就過了吧

ror 08/26 11:13版主辛苦了

kirbycopy 08/26 11:14投完票還是會有人不滿意的 投票不是萬靈丹

ror 08/26 11:14不修改的前提下,能否以補充的方式放入版規中呢,能

ror 08/26 11:15減少爭議

ivycheng041508/26 11:19版主辛苦了 推

cess 08/26 11:21無論怎麼訂條款,一定會有沒訂到的裁量空間,在有

cess 08/26 11:21裁量空間下,都是合理的裁量。但你們再這樣叫真下

cess 08/26 11:21去,可能就要玩國民法庭或陪審團制度了...然後進而

cess 08/26 11:21變成投票裁罰表決?!

Xray2002 08/26 11:26自從新板主上任後,有些人的言論讓我不禁聯想到老闆

Xray2002 08/26 11:26對員工說,我知道你很辛苦想離職,但為什麼不留下共

Xray2002 08/26 11:26體時艱呢?

endorphin42408/26 11:31辛苦了,推推

data1728 08/26 11:33看不出來哪裡家暴

jfw616 08/26 11:33其實就很簡單嘛...你不要喊給她一巴掌...

jfw616 08/26 11:33不管是反串還是真的...幹嘛要打人呢...

data1728 08/26 11:34那講給她一腳送去美國可以嗎

如果你是想說用一個明顯不可能的事情當例子, 比如不可能有人一腳就能把人送去美國,所以理應知道這只是個例子, 既然只是舉例,應該可以免責, 如果你是這個邏輯的話,我現在覺得不行, 因為這樣要規避太簡單了,大家講話只要浮誇點不就愛說什麼就說什麼? 本板是婚姻板不是唬爛板,所以不行。

jfw616 08/26 11:37那要問版主了...我不知道..

jfw616 08/26 11:38不要鼓吹動手動脚就好...

simonfz 08/26 11:39其實wn版友是燙手山芋,所以先被當祭品了,不然請

simonfz 08/26 11:39他吃客15-1好像也行得通不是(以上純腦補XD

這樣講不太準確, 因為這條板規存在已有一段時間,wn也不是第一個被判的, 應該是達不到靠這個水桶來彰顯某些事情的目的。

miritreize 08/26 11:39推,辛苦了,我覺得版規無止盡擴充也不是辦法,而且

miritreize 08/26 11:39總有漏洞可以鑽。版主一定程度上心證是比較可行的做

miritreize 08/26 11:39法,但我覺得判例區這想法不錯,既可以是版主工作區

miritreize 08/26 11:40,也可以確定標準一致,在多位版主或新舊版主交接時

miritreize 08/26 11:40會很清楚

data1728 08/26 11:40都是成年人了,應該要有自己的意識,你本身就不會這

data1728 08/26 11:40樣做,管他別人如何鼓吹你還是不會做對吧

miritreize 08/26 11:41都是成年人了,什麼話該說心裡也要有數吧

jfw616 08/26 11:42不過我覺得不需要判那麽重啦,28天都很足夠了

data1728 08/26 11:42都成年人了,還不知道什麼是自由意識嗎

jfw616 08/26 11:42何必讓他180天沒得來發言.。。

以前為什麼訂180天我不清楚, 不過現在我認可能桶180天是因為, 對我來說這條板規就是最後的防線, 除了從嚴的事項外主要處理被鑽的漏洞。 原則上不會輕易拿來用, 需要用的話從嚴事項就不說了,問就是從嚴, 鑽漏洞更不用講,通常鑽漏洞的都知道自己在幹嘛且故意為之, 那成功了我佩服你,失敗了就下去,大家乾脆點別有怨言。

susanna026 08/26 11:50覺得 成年人 好壞大家都有判斷能力 難道大家會去學

susanna026 08/26 11:50作壞事嗎?像這種 14天就夠啦的

susanna026 08/26 11:51大家又不是小嬰兒吧?

打個不好的比方,大家都聽過劣幣驅逐良幣, 當然不是說喜歡用一些激烈的言論就不好, 只是一個成本比較低就能抒發情緒的方式時,為什麼要用比較困難的呢? 要說過激的言論很簡單,有什麼說什麼,平鋪直敘就好, 可是怎麼樣表達同樣的心情又不會講話過於粗暴,這就需要思考了, 所以我覺得你不禁止的話,這樣做的人可能會越來越多, 當多到一個程度形成風氣想改也改不回來了。

cloverice 08/26 11:55都是成年人有些人就是腦衝管不住自己的嘴,但他耍嘴

cloverice 08/26 11:55皮就能影響別人去家暴這一點真的腦補

kimchvm03 08/26 11:55推~版主辛苦了,怎麼樣都會有人抱怨

cloverice 08/26 11:58至於說像微博的判罰方式,因為對岸最常用「對社會造

cloverice 08/26 11:58成不良影響」來封住別人的嘴,無法想像國民有自己獨

cloverice 08/26 11:58立思考判斷的空間,靠檢舉判罰來限制言論

那我再幫你加碼一點, 別說婚姻板,整個PTT的架構都跟對岸有87%像, 三權沒分立全都集中在板主身上算哪門子的法治? 有些酸這點的我都很想跟它們說,恭喜你們發現了這個天大的祕密, 你那邊來還得及,記得all in OOO

djboy 08/26 12:02我只有一個建議,就是把「從嚴審核」的項目列一下

djboy 08/26 12:03這具有宣誓效果,可以讓人知道:婚姻版不是八掛政黑

djboy 08/26 12:03,發文前請三思。這也比較符合現代的作法,畢境要

djboy 08/26 12:04走回「惡即斬」的狀況,是有困難的。

isaacc 08/26 12:12你說服我了,支持。辛苦了!

KARENPP 08/26 12:50版主辛苦了

dk3y93 08/26 12:58都是成年人了,怎麼噓文的都是同一個。

※ 編輯: SeedDgas (111.241.163.233 臺灣), 08/26/2022 13:45:05

rainwalnut 08/26 13:16推 只要是有人為判斷就有爭議啦

CHRISTINAYEN08/26 13:19辛苦了!!加油!!

Ilovecats 08/26 13:20版主群辛苦了

kutkin 08/26 13:51踩線的當然是不罰 很簡單

milulittle 08/26 14:23對肢體家暴的言論抓比較嚴,但是把以外的家暴形式排

milulittle 08/26 14:23除在外?希望嚴是一起嚴,鬆是一起鬆,莫忘「我的婆

milulittle 08/26 14:23婆殺了我」是死在婆婆的言語與冷暴力之下

milulittle 08/26 14:28之前討論串也有板友因太太經常的言語/情緒攻擊而想

milulittle 08/26 14:28要一走了之,這代表這種家暴形式造成的損害沒有比肢

milulittle 08/26 14:28體暴力還要輕

jfw616 08/26 14:40不能這樣比

jfw616 08/26 14:41不然我覺得,鄉民給噓也是暴力的一種

miritreize 08/26 14:42我覺得不是“排除“肢體外的暴力,而是很難判定什麼

miritreize 08/26 14:42情況是違法的。夫妻之間吵架冷戰等都很常見,甚至可

miritreize 08/26 14:42說是一種溝通方式,但我想大家都同意若是吵到動手了

miritreize 08/26 14:42就是不對。

jfw616 08/26 14:45話說鄉民語言暴力有例子嗎?

jfw616 08/26 14:49會讓我感覺到暴力的的大概就是整篇滿滿的噓

milulittle 08/26 15:48目前板規判違規與否應不是跟現實法律責任掛勾?

Ewhen 08/26 15:58推,板主辛苦了

dowcher 08/26 16:03跟微博有87分像

AppleAlice 08/26 16:05推版主,也認同你說的踩線的鑽過算你厲害失敗就下去

mtyc 08/26 16:20Ptt版主也只有水桶的處罰方式,難道現在是要禁止版

mtyc 08/26 16:20主水桶人,那請問版主要如何管理版面?只能柔性勸

mtyc 08/26 16:20導?明明微博的管理者權力大多了,卻一直拿來類比…

mtyc 08/26 16:20完全不看這兩個介面的性質不同。

mtyc 08/26 16:24至於要求17-5的暴力前提要擴及其他暴力,呃….我想

mtyc 08/26 16:24如果檢舉者真能舉證該行為已是嚴重暴力程度,版主

mtyc 08/26 16:24不會坐視不管。但若只是要抓幾個關鍵字「罵」、「冷

mtyc 08/26 16:24戰」就要大肆檢舉,要求版主比照辦理,這心態就很

mtyc 08/26 16:24值得討論了

gruenherz 08/26 16:55反正你板龜殼再大也是能用機動變換式彈道突穿的,

gruenherz 08/26 16:56中文話術的樂趣就在這裡。

gruenherz 08/26 16:57舉個例子,不希望板友過得好算意念上的暴力?

gruenherz 08/26 16:58難道祝板友平順是上來看板的義務心態?

mark0204 08/26 17:04大部分支持,但該考慮重判應是針對情節嚴重或累犯

charles6416 08/26 17:11基本上我認為一直要鑽漏洞或是硬凹,板友也不是

charles6416 08/26 17:11沒在看

alwayszzz 08/26 17:21辛苦版主群了~

babylife 08/26 18:32我只覺得看板主紛紛出來說明,這次板主真是選對了,

babylife 08/26 18:32管個版沒薪水,花時間,寫在履歷上也不會加分,一點

babylife 08/26 18:32好處也沒有,能這樣用心值得給推

Rosekaresa 08/26 18:52辛苦版主了

iloveannasui08/26 19:16真是辛苦了!

Fc5971 08/26 22:42辛苦板主了,很高興當時有出來投票

RuinAngel 08/26 23:16推老陰陽家

diabolica 08/26 23:52辛苦了

A710229 08/27 02:14現實社會的判決,也都有裁量空間,個人過往的言論也

A710229 08/27 02:14是其中的判斷依據。雖然大家大多是成年人,但多少都

A710229 08/27 02:14會受別人言語影響,當很多人都說小孩如果不聽話就是

A710229 08/27 02:14要打,是否真打,很難查證,不過聽久了,就會把打小孩

A710229 08/27 02:14視為常態, 這種言論還是要遏止。板主群辛苦了。

RealWill 08/27 07:31語言暴力很難舉證是否成立是因為要看操作的結果

RealWill 08/27 07:32那其實肢體暴力也是一樣 只是我們都預設肢體暴力一

RealWill 08/27 07:32定會達到結果(攻擊到對方) 但如果只是揮舞拳頭而沒

RealWill 08/27 07:33打中對方也不覺得害怕 那跟無效的言語攻擊其實是同

RealWill 08/27 07:34樣的結果 也就是在這裡肢體暴力是罰意念犯 但言語暴

RealWill 08/27 07:35力因為太難介定對方是否真有受到損害完全不罰?

data1728 08/27 07:53婚姻版不是虎爛版?你是愛說笑嗎?還是你第一次上婚

data1728 08/27 07:53姻版啦,笑死人了

data1728 08/27 07:56你知道美加之間有一條線的邊境嗎?為何一腳送到美

data1728 08/27 07:56國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呀?真是可愛

RealWill 08/27 07:59要用可能性與否來判斷也真的有問題 以原文為例 「我

RealWill 08/27 08:00會忍不住灌他一拳」改成「我會忍不住一腳踢他下床」

RealWill 08/27 08:00或是「我會忍不住一腳踢他到美國」還是「我會忍不住

RealWill 08/27 08:01一腳踢他到外太空」同樣是踢一腳 想踢到外太空勢必

RealWill 08/27 08:01更用力才對 但因為可能性太低反而不會被罰?

adapt 08/27 09:09板主辛苦了

Colitas 08/27 09:41覺得這次判決有點重,但是婚姻板有板主已經很慶幸

Colitas 08/27 09:41了,所以我可以接受板主認為合理的裁決。

minniegc 08/27 10:54版主們辛苦了

abby2007 08/27 21:55同意"形成風氣就改不回來了"這部分

abby2007 08/27 21:56政黑笨版Joke死的最早,接著八卦版,接著女版,BG版

abby2007 08/27 21:56近年內也差不多,婚姻版真的要守住

gruenherz 08/27 23:13版主的水準素養與見識本來就該影響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