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17-5討論
話先說在前面,
本文只代表個人立場,之後怎麼做板主群還在討論。
文長,慎入。
這次的事件目前主要的爭議點看起來就兩個,
wn到底有沒有違規,該不該限縮板主在17-5上的心證空間。
=====好久沒出現了,我是分隔線=====
先說前者吧,我覺得wn是一個很聰明的板友,
他剛好一腳踩在違規的線上,
所以要罰可以,不罰也可以,
但反過來說就是不罰不可以,罰了也不可以。
總之怎麼判都會有人有意見,
因此那些說什麼判了就會開啟大xx時代的我聽了也就聽了,
因為反過來說不判搞不好也會開啟大暴力時代,
以後人沒事就把類似「我理解你老婆會因此被OO」掛在嘴邊,
這個OO隨便你愛填什麼都行,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怎樣刺激怎樣來,
相信這樣也是多數板友所不樂見。
又因為本板是婚姻板,所以對婚姻相關,比如家暴,
抓比較嚴格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那什麼叫比較嚴呢?
在我的標準,踩線算違規,這就叫比較嚴,
踩線不算違規,這就叫比較不嚴。
原則上兩個人互罵互酸我都不認為違規,
是要真的口吐芬芳還是口吐芬芳都是個人修養,
舉個熱騰騰的例子:
這樣我就覺得是在酸,不至於到17-5。
至於家暴的適用範圍是否該包含精神與經濟,
這我也坦白說了,實務上不可能,因為舉證太困難了,
印象中啦,在婚姻關係中你要被罵很久才能主張被精神暴力或是語言暴力,
經濟虐待就更難了,光定義就有的吵:
根據104年7月29日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之規定,「經濟上不法侵害」係指下列足以使被害人畏懼或痛苦之舉動或行為:
一、過度控制家庭財務、拒絕或阻礙被害人工作等方式。
二、透過強迫借貸、強迫擔任保證人或強迫被害人就現金、有價證券與其他動產及不動產為交付、所有權移轉、設定負擔及限制使用收益等方式。
三、其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什麼叫過度?騷擾控制脅迫又怎麼判斷?講起來是不是又是板主自由心證?
所以目前我個人原則上還是傾向17-5指的家暴限縮在肢體部分。
=====好久沒出現了,我是分隔線=====
再來是該不該限縮板主在17-5的心證空間,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這條板規是板主的最後手段,
因為板規不到四千字還一堆重複字眼,總是有漏洞可以鑽,
當然也可以發現漏洞後板主馬上立新法堵住,
但想新增板規我個人認為是該投票的,
那投票前總該有個宣導跟蒐集民意的過程吧,投票本身也要時間吧,
一來一回搞不好就快一個月,中間可以預期板上應該會很熱鬧,
三天兩頭就開趴會是板友所樂見的嗎?
那如果板主不用經過討論就自行增加新版規呢?
先說現狀就是如此,理論上板主想怎麼改版規根本不用問過板友意見,
現在靠的是板主自制跟約定俗成,但確定要開這個權限給板主?
所以既然實務上板主需要一條這種板規,
那要對17-5做出限制當然沒問題,
講真的啦,我也是老陰陽家,這條板規不能常用我會不知道?
所以再觀察一陣子看看,人少就算了,
如果犯這條的人太多搞不好就弄個投票增加板規,
只是到時候沒了這把倚天劍,應該還是會想辦法找把屠龍刀吧。
文末還是再強調一次,以上純屬個人看法,並非板主群的最終結論,
感謝各位板友耐心看完。
--
--
推
認同家暴的部份 至於修改板規的部份我覺得沒有重大
變動就發個板務文 大家沒有太大意見就過了吧
版主辛苦了
投完票還是會有人不滿意的 投票不是萬靈丹
不修改的前提下,能否以補充的方式放入版規中呢,能
減少爭議
版主辛苦了 推
無論怎麼訂條款,一定會有沒訂到的裁量空間,在有
裁量空間下,都是合理的裁量。但你們再這樣叫真下
去,可能就要玩國民法庭或陪審團制度了...然後進而
變成投票裁罰表決?!
自從新板主上任後,有些人的言論讓我不禁聯想到老闆
對員工說,我知道你很辛苦想離職,但為什麼不留下共
體時艱呢?
辛苦了,推推
看不出來哪裡家暴
其實就很簡單嘛...你不要喊給她一巴掌...
不管是反串還是真的...幹嘛要打人呢...
那講給她一腳送去美國可以嗎
如果你是想說用一個明顯不可能的事情當例子, 比如不可能有人一腳就能把人送去美國,所以理應知道這只是個例子, 既然只是舉例,應該可以免責, 如果你是這個邏輯的話,我現在覺得不行, 因為這樣要規避太簡單了,大家講話只要浮誇點不就愛說什麼就說什麼? 本板是婚姻板不是唬爛板,所以不行。
那要問版主了...我不知道..
不要鼓吹動手動脚就好...
其實wn版友是燙手山芋,所以先被當祭品了,不然請
他吃客15-1好像也行得通不是(以上純腦補XD
這樣講不太準確, 因為這條板規存在已有一段時間,wn也不是第一個被判的, 應該是達不到靠這個水桶來彰顯某些事情的目的。
推,辛苦了,我覺得版規無止盡擴充也不是辦法,而且
總有漏洞可以鑽。版主一定程度上心證是比較可行的做
法,但我覺得判例區這想法不錯,既可以是版主工作區
,也可以確定標準一致,在多位版主或新舊版主交接時
會很清楚
都是成年人了,應該要有自己的意識,你本身就不會這
樣做,管他別人如何鼓吹你還是不會做對吧
都是成年人了,什麼話該說心裡也要有數吧
不過我覺得不需要判那麽重啦,28天都很足夠了
都成年人了,還不知道什麼是自由意識嗎
何必讓他180天沒得來發言.。。
以前為什麼訂180天我不清楚, 不過現在我認可能桶180天是因為, 對我來說這條板規就是最後的防線, 除了從嚴的事項外主要處理被鑽的漏洞。 原則上不會輕易拿來用, 需要用的話從嚴事項就不說了,問就是從嚴, 鑽漏洞更不用講,通常鑽漏洞的都知道自己在幹嘛且故意為之, 那成功了我佩服你,失敗了就下去,大家乾脆點別有怨言。
覺得 成年人 好壞大家都有判斷能力 難道大家會去學
作壞事嗎?像這種 14天就夠啦的
大家又不是小嬰兒吧?
打個不好的比方,大家都聽過劣幣驅逐良幣, 當然不是說喜歡用一些激烈的言論就不好, 只是一個成本比較低就能抒發情緒的方式時,為什麼要用比較困難的呢? 要說過激的言論很簡單,有什麼說什麼,平鋪直敘就好, 可是怎麼樣表達同樣的心情又不會講話過於粗暴,這就需要思考了, 所以我覺得你不禁止的話,這樣做的人可能會越來越多, 當多到一個程度形成風氣想改也改不回來了。
都是成年人有些人就是腦衝管不住自己的嘴,但他耍嘴
皮就能影響別人去家暴這一點真的腦補
推~版主辛苦了,怎麼樣都會有人抱怨
至於說像微博的判罰方式,因為對岸最常用「對社會造
成不良影響」來封住別人的嘴,無法想像國民有自己獨
立思考判斷的空間,靠檢舉判罰來限制言論
那我再幫你加碼一點, 別說婚姻板,整個PTT的架構都跟對岸有87%像, 三權沒分立全都集中在板主身上算哪門子的法治? 有些酸這點的我都很想跟它們說,恭喜你們發現了這個天大的祕密, 你那邊來還得及,記得all in OOO
我只有一個建議,就是把「從嚴審核」的項目列一下
這具有宣誓效果,可以讓人知道:婚姻版不是八掛政黑
,發文前請三思。這也比較符合現代的作法,畢境要
走回「惡即斬」的狀況,是有困難的。
你說服我了,支持。辛苦了!
版主辛苦了
都是成年人了,怎麼噓文的都是同一個。
推 只要是有人為判斷就有爭議啦
辛苦了!!加油!!
版主群辛苦了
踩線的當然是不罰 很簡單
對肢體家暴的言論抓比較嚴,但是把以外的家暴形式排
除在外?希望嚴是一起嚴,鬆是一起鬆,莫忘「我的婆
婆殺了我」是死在婆婆的言語與冷暴力之下
之前討論串也有板友因太太經常的言語/情緒攻擊而想
要一走了之,這代表這種家暴形式造成的損害沒有比肢
體暴力還要輕
不能這樣比
不然我覺得,鄉民給噓也是暴力的一種
我覺得不是“排除“肢體外的暴力,而是很難判定什麼
情況是違法的。夫妻之間吵架冷戰等都很常見,甚至可
說是一種溝通方式,但我想大家都同意若是吵到動手了
就是不對。
話說鄉民語言暴力有例子嗎?
會讓我感覺到暴力的的大概就是整篇滿滿的噓
目前板規判違規與否應不是跟現實法律責任掛勾?
推,板主辛苦了
跟微博有87分像
推版主,也認同你說的踩線的鑽過算你厲害失敗就下去
Ptt版主也只有水桶的處罰方式,難道現在是要禁止版
主水桶人,那請問版主要如何管理版面?只能柔性勸
導?明明微博的管理者權力大多了,卻一直拿來類比…
完全不看這兩個介面的性質不同。
至於要求17-5的暴力前提要擴及其他暴力,呃….我想
如果檢舉者真能舉證該行為已是嚴重暴力程度,版主
不會坐視不管。但若只是要抓幾個關鍵字「罵」、「冷
戰」就要大肆檢舉,要求版主比照辦理,這心態就很
值得討論了
反正你板龜殼再大也是能用機動變換式彈道突穿的,
中文話術的樂趣就在這裡。
舉個例子,不希望板友過得好算意念上的暴力?
難道祝板友平順是上來看板的義務心態?
大部分支持,但該考慮重判應是針對情節嚴重或累犯
基本上我認為一直要鑽漏洞或是硬凹,板友也不是
沒在看
辛苦版主群了~
我只覺得看板主紛紛出來說明,這次板主真是選對了,
管個版沒薪水,花時間,寫在履歷上也不會加分,一點
好處也沒有,能這樣用心值得給推
辛苦版主了
真是辛苦了!
辛苦板主了,很高興當時有出來投票
推老陰陽家
辛苦了
現實社會的判決,也都有裁量空間,個人過往的言論也
是其中的判斷依據。雖然大家大多是成年人,但多少都
會受別人言語影響,當很多人都說小孩如果不聽話就是
要打,是否真打,很難查證,不過聽久了,就會把打小孩
視為常態, 這種言論還是要遏止。板主群辛苦了。
語言暴力很難舉證是否成立是因為要看操作的結果
那其實肢體暴力也是一樣 只是我們都預設肢體暴力一
定會達到結果(攻擊到對方) 但如果只是揮舞拳頭而沒
打中對方也不覺得害怕 那跟無效的言語攻擊其實是同
樣的結果 也就是在這裡肢體暴力是罰意念犯 但言語暴
力因為太難介定對方是否真有受到損害完全不罰?
婚姻版不是虎爛版?你是愛說笑嗎?還是你第一次上婚
姻版啦,笑死人了
你知道美加之間有一條線的邊境嗎?為何一腳送到美
國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呀?真是可愛
要用可能性與否來判斷也真的有問題 以原文為例 「我
會忍不住灌他一拳」改成「我會忍不住一腳踢他下床」
或是「我會忍不住一腳踢他到美國」還是「我會忍不住
一腳踢他到外太空」同樣是踢一腳 想踢到外太空勢必
更用力才對 但因為可能性太低反而不會被罰?
板主辛苦了
覺得這次判決有點重,但是婚姻板有板主已經很慶幸
了,所以我可以接受板主認為合理的裁決。
版主們辛苦了
同意"形成風氣就改不回來了"這部分
政黑笨版Joke死的最早,接著八卦版,接著女版,BG版
近年內也差不多,婚姻版真的要守住
版主的水準素養與見識本來就該影響判決
3
很久之前就發生過你這樣的例子 一位老公上來抱怨他的妻子產後不給碰 但是很明顯只是兩個人之間溝通協調的問題 有一個人就在底下推文說 台灣女生氣焰很高啦台灣女生冰清玉潔啦28
雖然我的辭呈已經被受理了, 但這條板規是我在當板主時修改的, 所以我有義務來回一下整個板規的訂定過程, 內容很長,有興趣的板友願意的話可以耐心看完。 最一開始的板規應該是#1PbuFfd- (marriage)沿用舊板規的這一條:5
板規怎麼編寫,只要合情合理,大家願意遵守都好 但是更多爭議來自於到底判決有沒有雙標之嫌 很多人強調有用資料的保存 但事實上精華區的編寫使用率一直都偏低 既然如此,不如換個方式善加利用這個部分2
ㄟ...稍微說文解字一下 如果要嚴格遵守版規的字面意思 17-5的規定是這樣的: 17-5.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3
我不覺得他聰明什麼 不喜歡他 就有人會反找那條線 單純是格局和氣度的問題 首先 我問一個例子 夫妻在房事上出現問題94
首Po版規:17-5 版主這次引用的罰則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處罰的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3
以前有選過二次板主,大概知道類似這種問題新板主上任就會發生, 但想不到居然的這麼快~ 以前marra 板主就是過於熱心,但尺度拿的不夠好,消耗太多精力熱忱而辭職的 加上現在有三位板主,每人見解可能又會不同, 所以按我過往政見上的想法,建議就是對板規裏,
爆
[爆卦] 我眼中的bump21:01修文提供一些佐證與回應推文質疑. ---- 在比較深入參與GASO台灣這邊的運作之後 因為近期警察家訪之後很多人才發現 「什麼? 我兒子去了柬埔寨?」爆
Re: [心情] 有年薪300的隊友 老婆還是不滿意笑死了 這篇通篇就可以看得出來為啥你老婆堅持要去賺更多錢 雖然在這個版我的觀點應該會被罵 但我還是要以身為男人的立場說明 ※ 引述《alias2005 (意笑雲城一登樓)》之銘言:爆
[討論] 政黑的都是瘋子?不,這是有原因的。剛剛在巧芯那篇推文底下,四趴非常不解為什麼政黑常見id都一直大喊「唸出來」 要上班摸魚上ptt的公務員大聲唸出留言,不管他是挺綠的還是挺蔡英文的都一樣。 有人推文了這句: : 推 patiger: 我覺得4%現在應該:政黑的都是瘋子 06/15 19:46 其實我想跟四趴講一下爆
[問卦] 說說你出國後發現在台灣被洗腦的事情如題 看到最近蠻多留言自豪台灣的言論自由 說什麼講什麼都不會有事 在中國講政府不好會被關啥的 雖然上述這些東西應該是真的存在啦爆
[閒聊] Nash對這次節目的看法以下為6月28日Nash在小熊台發言的逐字稿 VOD連結: 從03:19:58開始,供參 Nash:我覺得大家生氣的點有3個部分 第1個部分是投票那輪的結果爆
[閒聊] 我的婚姻很幸福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結婚9年多了,快進入第10年 跟公婆同住,有些黑~但我還是很幸福 我很謝謝我的老公,雖然有時他有一些傳統 但他不菸不酒不賭,是個看到地上有垃圾會順手撿起來的好男人65
[討論] 我也確診了..覺得我是巨嬰的就不用看下去了,看了也是傷你眼睛 是的!身為密切接觸者的我也確診了, 老婆是昨天早上快篩陽的,在家吃普拿疼一天,預約了今天早上的 北士科快篩站,而我,今天早上因為有了鼻塞 畏寒跟咳的症狀 結果一捅下去,快篩陽,立碼上網看看新北市的快篩站還沒有可以預約XX
[閒聊] Henry不知道在道歉什麼的道歉文大家好我是Henry 首先,如果我有做錯什麼事情,我很抱歉,還有做錯什麼的行為和說錯什麼話...都很對不 起 我從day1開始,就是一個不管在哪裡,都想透過音樂/舞台/綜藝,帶給人們歡樂、感動和歡 笑的人,但最近沒能做到這點,我覺得很心痛。19
Re: [討論] 男女友跟你說我以後不想結婚還真搞不懂華人那麼重視婚姻要幹嘛? 重點在後續的維持與互相包容陪伴, 國外很多伴侶制度啊 。 結婚又怎麼樣? 結了比較好? 但不結沒怎麼樣,也不見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