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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 17-5討論

看板marriage標題[板務] 17-5討論作者
sopoor
(欲語還休)
時間推噓94 推:97 噓:3 →:383

版規:17-5 版主這次引用的罰則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處罰的內容:

口臭的完全無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聞到對方口臭我怕我會淺意識不自覺
直接一拳,灌她嘴巴家暴,想到都覺得可怕
如果有,因為生活習慣導致口臭骯髒的另一半,這種生活應該會很煩躁,看她講話
就會不自覺想灌他一拳家暴

版主的回應:

1.
經版主群審視檢舉內容,認為wn7158多次於推文中提到家暴行為,雖後續又說理解但
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網友先提出,而是wn7158自行發表,另板主群亦不樂見
版上出現偏激暴力的言論,故從嚴認定,上述言論對特定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改依照15-1裁處。
依照一罪一罰原則
判處wn7158兩次違規推文刪除,各14天水桶,合計28天

2.
檢視推噓文內容,並無侮辱、歧視性字眼或明顯貶抑詞語,
但相關言論涉及家暴、暴力情事,
雖然被檢舉人在後續推文才補充理解但不支持,惟此言論並非其他板友先提出,
而係被檢舉人自行發表,相關言論過於偏激、激烈,板主群不樂見板上出現這類
偏激暴力言論故從嚴審理,依板規17-5裁定視為引起爭端言論
另原先認定違反兩次板規,但參照以往對相同對象同一篇文內重複違規發言僅算
一次違規故原判決28天水桶取消,改判定WN7158 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這邊的說法很詭異,原先認定二次違反,但因為重複發言,又因為引起爭端,
改為17-5.所以因為違反15-1,但因為和版友引起爭端所以改罰17-5的意思.


再回頭看看15-1
禁止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的挑釁謾罵,違者刪除發言並禁言14天。

原po從頭到尾都是假設性,且這個假設性是有前提的,"髒亂/口臭"
而這個假設性的人物"並不存在於原po生活中".

對原po不存在有這種行為的另一半進行處罰????
 
你可以說原po言語過激,但...
你對一個假設性情況且不存在的特定人士用這條?

我只能說,實務上應該沒有法官敢這樣判決.

 
17-5的條例: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板友閱讀,
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刪除發言並水桶180天。

1.依原po這樣的說法,會"淺意識不自覺","想到都覺得可怕",都是假設性用詞,
如果依此方式認定,版上發文有不少都可以依此去做檢舉.

2.不少發文都對另一半有所貶抑,不論是言語上或者是行為上,像是豬隊友一詞,
或是"看到就很想XXX"這種言論,依此標準,應可視為家暴(言語暴力).

上面兩則我不想舉例,因為舉例就要指名道姓某些id,
但相信常看版的版友應該對於這類文有印象,當然選擇性看不見的例外.

3.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這個的認定標準在哪?
 如果因為版友開始互吵就引用17-5,公告底下的推文已經開始吵了,
還有原判決所在的那篇文章,以及只要有爆文幾乎都是有人在吵的文章,
 版主說有人檢舉就要嚴格處理,請問版主要不要用17-5全部處理?
 17-5明白寫著"引起爭端、挑釁、破壞看板秩序"

 有些版友發言就是很容易引起爭端,這些是不是也要桶一桶?
4.
 再來,引起爭端代表不只一人,一個巴掌拍不響 要以17-5處理,
 有多重回應的就和引起爭議的一起處理,畢竟意見不同才會引起爭議.

 "大檢舉時代開始"

 私以為版規15(1~5)就版規15,版規17-5就版規17-5,
你說引起爭議我同意,畢竟婚姻版很少有哪篇文章底下的意見是統一的,
 但要說挑釁或破壞看板秩序這點我覺得太過,了不起就兩個版友的爭執.
 
 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所以有板規的制定,但板規不能無限延伸,
 無限延伸則是濫權. 

--
無名困螻蟻,有名世所疑。中庸難為體,狂狷不及時。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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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cat168 08/24 09:30公告那篇真的讓我覺得大檢舉時代開始,所以我才想

toocat168 08/24 09:30推版主直接對17-5開釋,以免版友之後檢舉了卻產生

toocat168 08/24 09:30不同定義,其結論成為自由心證的一條版規,對於婚

toocat168 08/24 09:30姻議題這種本身就容易有爭議才需要討論的板塊實非

toocat168 08/24 09:30好事。

mtyc 08/24 09:59你好像說錯了

mtyc 08/24 10:00你看一下skyjazz的推文,他有解釋

kutkin 08/24 10:04真的是大檢舉時代

ror 08/24 10:09不是每個人都會看長推文,另希望解釋直接寫在17-5上

mtyc 08/24 10:16Skyjazz 的說法是並不是引起爭論、挑釁就判17-5,

mtyc 08/24 10:16而是該位網友的言論有提倡家暴之嫌,以往類似判例也

mtyc 08/24 10:16是這樣判,判決標準一致。看文裡意思應該是skyjazz

mtyc 08/24 10:16 主張判17-5,若要討論該版規,應該要把skyjazz的

mtyc 08/24 10:16解釋放進來討論

mtyc 08/24 10:17我也贊同17-5的判決標準要寫清楚。該公告推文都有討

mtyc 08/24 10:17論,還是建議大家去看

Isveia 08/24 10:27這個判決沒有問題。該ID很多言論早就該進桶了,直到

Isveia 08/24 10:27這次才進桶,足見板主之仁慈。那種言詞真的不該在婚

Isveia 08/24 10:27姻板出現。

jfw616 08/24 10:29認真的版主

pinkygirl 08/24 10:33是的 skyjazz的意思就是 過往判例都是這樣判 過去這

pinkygirl 08/24 10:34樣言論 "這種女人就是先扁一頓就會乖了" 判180天

cloverice 08/24 10:36大檢舉時代+斷章取義

pinkygirl 08/24 10:37版主這樣判沒有問題 本來這種言論就根本不應該出現

cloverice 08/24 10:40跟微博抓敏感字眼屏蔽和舉報制度類似,根據各種關

cloverice 08/24 10:40鍵字舉報,有問題再來申訴解桶

mtyc 08/24 10:42現在是說skyjazz的判例跟微博類似?只看關鍵字?但

mtyc 08/24 10:42我看內文跟推文都是有把上下文推舉進去

cloverice 08/24 10:46微博也是會抓上下句,但基本上有關鍵字就先抓只是

cloverice 08/24 10:46關鍵字認定的範圍更廣而已

pinkygirl 08/24 10:47版主沒有先抓關鍵字吧? 是有人檢舉才處理

pinkygirl 08/24 10:47還是看完上下文才判

Isveia 08/24 10:51講跟微博類似是怎樣?這個case根本不是板主抓的,是

cloverice 08/24 10:52同意在公開版發言不要過激,婚姻暴力也不應推崇,要

Isveia 08/24 10:52收到檢舉再由板主群開會決議的,且其內文確實不妥,

cloverice 08/24 10:52針對w版友過往發言以致推論他有推廣婚姻暴力的意思

mtyc 08/24 10:52那要怎麼做才不是斷章取義?

cloverice 08/24 10:52都可以理解,但此例一開不會只針對w大一個人,後續

cloverice 08/24 10:52的判例都可以引用過去的判決做參考,所以如同版友舉

cloverice 08/24 10:52例的「我真想從他頭上貓下去」按這個制度也會進桶

Isveia 08/24 10:53不然要鼓吹性愛過程中若對方有口臭就直接給予家暴?

mtyc 08/24 10:53有參考過往言論就不會是斷章取義…..

Isveia 08/24 10:54我也完全不認為是斷章取義。

cloverice 08/24 10:56所以才會有人覺得是大檢舉時代啊,關鍵字舉報+後續

cloverice 08/24 10:56人工判決,不過我們有經過版主群的意見和可以po文討

cloverice 08/24 10:56論還好一點

mtyc 08/24 10:58…..但是你說版主斷章取義,這殺傷力比較大

cloverice 08/24 11:02有參考過往言論進而認為w有提倡家暴傾向,跟他現在

cloverice 08/24 11:02說的意思是否相同就值得商榷,以後愛講垃圾話的人

cloverice 08/24 11:02都要注意了XD

toocat168 08/24 11:03我不覺得斷章取義,只覺得該一視同仁,法不該單獨

toocat168 08/24 11:03對人而是足以適用各種情況,有些人只是形容得比較

toocat168 08/24 11:03禮貌風趣但也還是「提倡暴力」,按照此次判決我認

toocat168 08/24 11:03為應該定義法源由來並且詳加註解,才能不落檢舉後

toocat168 08/24 11:03由版主群心證的口實,所以推17-5註解開釋,也好讓

toocat168 08/24 11:03眾版友知悉如何會導致被桶。

weinberger 08/24 11:15我想問一下 如果未來有被另一半打的受害者上來發文

weinberger 08/24 11:16但因為他本身也是異於常人 結果下面有人推 被打活該

weinberger 08/24 11:16那這樣是不是會被檢舉推廣家暴 桶180天?

RealWill 08/24 11:18這樣判的話 板上偶爾出現一些激烈反制的建議 也都算

RealWill 08/24 11:19鼓吹家暴了吧 只是沒有人檢舉而已

yaokut 08/24 11:25反倒無法理解為何建議扁下去之類的推文/文章,可以

yaokut 08/24 11:25存在在板上?

RealWill 08/24 11:25講難聽點 感覺w會被桶是因為之前的言論而不是這次的

pinkygirl 08/24 11:26對異於常人的受害者講"被打活該" 是不應該桶的嗎?

pinkygirl 08/24 11:26愛講垃圾話的人 不應該注意言詞嗎?

weinberger 08/24 11:27好 我再來偏激一點的作法 之後我來PO篇幻想文 說我

RealWill 08/24 11:27言論

weinberger 08/24 11:27被老婆賞了一巴掌 但原因是因為我偷吃被抓包

RealWill 08/24 11:27這樣子的桶法真的有點太過了

weinberger 08/24 11:28然後在我文章底下推被打活該 打得好的版友全被檢舉

simonfz 08/24 11:28w大快po !一定很熱鬧XD

yaokut 08/24 11:28死了活該/被打活該,欠揍/灌下去,諸如此類的言語,

yaokut 08/24 11:28或者要是我身邊的人這樣,一定打死她,因為沒實際發

yaokut 08/24 11:28生,對象也並非如此,所以可以被接受?

weinberger 08/24 11:28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解決?

pinkygirl 08/24 11:31偷吃被打巴掌 跟 口臭打泡被灌一拳 完全不同

weinberger 08/24 11:31不是說我愛搞事 而是PTT無聊的鄉民就是那麼多

pinkygirl 08/24 11:31真的建議不要用幻想文來討論實際案例

weinberger 08/24 11:31今天用這條桶了版友 之後比照辦理起來只會搞死版主

weinberger 08/24 11:32這個版有禁幻想文嗎?你怎麼知道別人PO的都不是幻想?

pinkygirl 08/24 11:33那只能跟你說 你說的這個 偷吃比口臭嚴重太多了

weinberger 08/24 11:33程度相不相同由誰來判定? 版主嗎? 想要搞死版主一天

weinberger 08/24 11:33到晚請他判定就飽了阿

pinkygirl 08/24 11:33板規就是"符合社會一般道德期許"如此而已

weinberger 08/24 11:34所以偷吃被打 下面說打得好 打死他 不算推廣家暴?

simonfz 08/24 11:34所以偷吃就可以被打唷?明明可以用法律制裁呀,沒

simonfz 08/24 11:34聽過先動手就是不對嗎?所以有什麼不同

weinberger 08/24 11:34只有說因為口臭就打他才叫推廣家暴?

cloverice 08/24 11:34有一篇來說自己被家暴後來又翻案說被盜帳號的,下

cloverice 08/24 11:34面按照這個標準鼓吹家暴的人還真不少

pinkygirl 08/24 11:34我不這樣認為

weinberger 08/24 11:35我是這樣覺得啦 版規就不應該有太多"模糊"地帶

weinberger 08/24 11:35自由心證的案例過多 只是增加版主負擔而已

petitebabe 08/24 11:36如果推廣暴力就要被桶 那應該一視同仁

RealWill 08/24 11:37不講偷吃 跟異性朋友吃飯被打 可以嗎?

RealWill 08/24 11:39偷吃被打 和 口臭被打 本質都是引起對方不爽造成的

weinberger 08/24 11:39再來 我今天無聊一點 往上搜尋"打" 隨便來看一篇

weinberger 08/24 11:40被另一半打的文章 只要版友推什麼活該啦 打回去啦

yaokut 08/24 11:40跟異性朋友吃飯就被打,這不閃人,確定好嗎?

weinberger 08/24 11:40貓回去一拳不會喔 這種推文我全部檢舉一遍 版主要花

weinberger 08/24 11:40多少時間跟精力來受理這種檢舉?

simonfz 08/24 11:41對呀,而且版規好像沒設立時效性,那過去有類似言

simonfz 08/24 11:41論的都可以檢舉齁?

susanna026 08/24 11:42覺得 好像席大大的 黃安 小粉紅 那類的大檢舉時代吧

susanna026 08/24 11:43?到底為什麼這麼誇張呢?就是個假設比喻 也要這樣

susanna026 08/24 11:43嗎?台灣怎麼學那種東西?

weinberger 08/24 11:43檢舉很容易 版主要判定很花時間&精力 到底為啥要這

weinberger 08/24 11:43樣拿石頭砸自己腳? 我看不懂

susanna026 08/24 11:43唉呀

susanna026 08/24 11:44想來 真是很悲哀的

CuLiZn5566 08/24 11:45沒差啊 人治法治各有好處 要走這種路線要有心理準備

RealWill 08/24 11:45有些人 真的很難討論事情 舉個例問該不該桶結果歪樓

CuLiZn5566 08/24 11:45反正就交給版主自由心證判斷 判斷多了就容易有錯

CuLiZn5566 08/24 11:46有錯再把版主罷免拉下來...

RealWill 08/24 11:46民粹人治吧 wn過去發言令人討厭 但感覺被桶的很冤

CuLiZn5566 08/24 11:47現在一堆人支持版主判決 過一陣子同樣的心證是不是

pinkygirl 08/24 11:47也是可以看看大家是不是可以接受 很多假設性家暴言

pinkygirl 08/24 11:47論 充斥在婚姻版囉

CuLiZn5566 08/24 11:48會受到這些支持者的擁護 就很難說...不過台灣就這樣

mtyc 08/24 11:48那就看誰要當檢舉姬。至於故意釣魚,說真的沒有一

mtyc 08/24 11:48個版版規可以阻止故意釣魚、鑽漏洞的人

pinkygirl 08/24 11:48畢竟暴力言論在bg八卦版一堆了 婚姻版要不要高規 也

pinkygirl 08/24 11:48是大家自己的決議

cloverice 08/24 11:48檢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反正累得是版主

kimchvm03 08/24 11:49喜歡檢舉就檢舉啊,版主覺得受不了自然會想修正版規

kimchvm03 08/24 11:49跟大家解釋清楚,水桶那推文本來就不是正常人會打

kimchvm03 08/24 11:49的被桶真的不意外

pinkygirl 08/24 11:50用假設話語 包裝暴力 規避版規 這種哪有什麼難呢

kirbycopy 08/24 11:50所以我才說直接檢舉比較快 當然如果只是跟我昨天一

kirbycopy 08/24 11:50樣只是想聊聊就繼續囉

mtyc 08/24 11:50至於支持與否,我會以過往判例的方式來判斷版主是否

mtyc 08/24 11:50判決有誤。如果標準始終不變,那之前判決也有問題,

mtyc 08/24 11:50也該一併取消

pinkygirl 08/24 11:50"如果是我 應該會受不了把你殺了吧" 這樣可以?

pinkygirl 08/24 11:51"如果我是你老婆 應該會半夜把你閹了吧" 這樣可以?

mtyc 08/24 11:51但這裡推文有多少人去看以前判例?或說該公告推文?

CuLiZn5566 08/24 11:51樓上已經提倡違法事由了...

susanna026 08/24 11:51覺得 像中國共產國家獨裁專制 就會搞像檢舉出征連

susanna026 08/24 11:51坐吧?台灣就是個民主言論自由 學那套到底是為什麼

susanna026 08/24 11:51?唉呀

CuLiZn5566 08/24 11:52這種心證下 只要打出來這些文字 都能被解釋成提倡

pinkygirl 08/24 11:52對啊 前面不就是一堆幻想文案例嗎? 我也來舉例啊

CuLiZn5566 08/24 11:52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提 禁聲就好

pinkygirl 08/24 11:53還是婚姻版應該要容許這種 假設性暴力文字?

CuLiZn5566 08/24 11:53舉例也是舉違法的例喔 你應該不想跟wn一起180天吧?

(charles6416 刪除 pinkygirl 的推文: 15-1)

pinkygirl 08/24 11:54wn可是很直接惡狠狠的呢 現在不是在討論版規嗎

mtyc 08/24 11:54一直說是版主心證,那請問要怎麼做才不會淪為版主

mtyc 08/24 11:54心證呢?

CuLiZn5566 08/24 11:55怎麼解釋看人啦 但不合你意就叫做無腦 算人身攻擊喔

kirbycopy 08/24 11:56本來就是需要心證阿 法院一堆都是需要法官心證的

weinberger 08/24 11:56所以為了防範極端思想文字出現 把中間地帶的全砍了

kirbycopy 08/24 11:56所以同個事不同法官甚至同個法官判不一樣都很常見阿

pinkygirl 08/24 11:56是的 怎麼解釋看人 版主就是大家賦予他權力 之後也

weinberger 08/24 11:56抱歉我覺得如上面版友說的 這很共產

pinkygirl 08/24 11:56可以抽掉的 如果你看不慣 真的可以選版主

weinberger 08/24 11:57來來來 大絕招了 不爽去選版主阿XD

pinkygirl 08/24 11:57看是看版主心證 難不成是看你心證?

mtyc 08/24 11:57所以我問Cu56一直用「版主心證」來批評該案判決,

mtyc 08/24 11:57那麼要怎麼做才不會讓你有意見?

pinkygirl 08/24 11:57本來版規就是版主心證 不然咧?

CuLiZn5566 08/24 11:57本56沒差啊 就上來ptt消遣的 所以就建議啊

cloverice 08/24 11:57像前面版友說的,這是在消耗版主

pinkygirl 08/24 11:57民主社會就是 不爽你去選版主啊 不然?

CuLiZn5566 08/24 11:58本56沒有批評啊 就只是說心證之後麻煩多

kimchvm03 08/24 11:58不要打暴力言論就不用擔心自由心證的問題,被桶那

kimchvm03 08/24 11:58言論哪裡像中間地帶…

kirbycopy 08/24 11:58粉姨你又扯多了 民主社會怎麼會是不爽去選板主

kirbycopy 08/24 11:58不爽總統市長會說你去選嗎?

CuLiZn5566 08/24 11:58你要心證就心證 到最後倒楣的是版主 對本56又沒差

cloverice 08/24 11:58對版主的判決有不同看法的機會有意見,但在台灣可以

cloverice 08/24 11:58透過跟版友討論精進

pinkygirl 08/24 11:59當然啊 你可以去選市長啊 不然就是投票表達意見啊

cloverice 08/24 11:59不然換個角度說,如果版主今天的判例不是這樣,是

cloverice 08/24 11:59不是換另一派的版友有意見?

CuLiZn5566 08/24 11:59又不是只有自己跳出來選或是投票才能表達意見

toocat168 08/24 12:00避免被認為是版主心證最簡單就是統一規格,也就是

toocat168 08/24 12:00直接創立一個版規或是對17-5註解開釋,讓大家有理

toocat168 08/24 12:00有據知道這樣就是違背版規的,在討論時才能服人的

toocat168 08/24 12:00被檢舉或檢舉起來,畢竟大家都知道這樣違法就不是

toocat168 08/24 12:00心證囉。

pinkygirl 08/24 12:00bg板來的咖才會叫我粉姨 你是不是跑錯棚拉?

CuLiZn5566 08/24 12:00你一樣可以上網抒發自己的想法啊

pinkygirl 08/24 12:00這邊是婚姻版喔

CuLiZn5566 08/24 12:00為啥推文表達意見就被要求去選板主呢?

RealWill 08/24 12:00可以的話 最好避免用心證 用了未來就要一致

weinberger 08/24 12:01本日金句"民主社會就是 不爽你去選版主啊 不然?"

kirbycopy 08/24 12:01PTT板又沒加蓋 只有八卦政黑會說對方別板來的吧

mtyc 08/24 12:01放個話就跑,版主確實難做。這裡已經開始攻擊版主「

mtyc 08/24 12:01斷章取義」、「共產」、「版主心證」…認真問定義就

mtyc 08/24 12:01顧左右而言他、只是聊聊。等等我來收集這種放話就跑

mtyc 08/24 12:01的攻擊來發文問好了。就事論事並不困難

kirbycopy 08/24 12:01不過你不喜歡我叫你粉姨 不叫就是囉

weinberger 08/24 12:01那大家散一散 不用討論了 有意見就去選版主喔 啾咪

cloverice 08/24 12:02不要打暴力言論就不用怕心證的意思非常有一刀切的意

cloverice 08/24 12:02味,對岸也是這樣審查言論的

CuLiZn5566 08/24 12:02要就是論事很簡單啊 上一篇本56就說完了

pinkygirl 08/24 12:02對於不能有家暴言論這件事 很多人覺得被管不開心吧

pinkygirl 08/24 12:02是多想講家暴言論啊?

CuLiZn5566 08/24 12:02你17-5的字面意思並沒有直接能桶掉wn的理由

weinberger 08/24 12:03不是不能桶家暴言論 而是引用的規定解釋起來很怪阿

pinkygirl 08/24 12:03自由是不是被無限上綱了啊?

CuLiZn5566 08/24 12:03所以必須要加上家暴或是不樂見的隱形條件才能桶

weinberger 08/24 12:03喔我的媽呀 現在是再討論版規 不是討論家暴行不行好

CuLiZn5566 08/24 12:0315-1 15-3沒有這個問題 17-5就有這個問題

weinberger 08/24 12:03嗎? 為什麼有人要一直混起來談阿 =.=

mtyc 08/24 12:03我贊成版主群應該發文解釋17-5的判決定義,將推文

mtyc 08/24 12:03補充重新發文解釋,免得一堆情緒性字眼

RealWill 08/24 12:03不要把所有認為判決有問題的人都當「贊成家暴言論」

CuLiZn5566 08/24 12:04當然17-5處罰期間較長 但是版規上沒有寫

RealWill 08/24 12:04覺得板規有問題 這樣判不好 不代表贊成家暴言論

CuLiZn5566 08/24 12:04所以解決方法就是改版規 加註或是直接修改都好

cloverice 08/24 12:04那這樣說該桶嗎=》看到這種不爽的好想貓他一拳(沒

cloverice 08/24 12:04有推廣家暴的意思只是想想)

CuLiZn5566 08/24 12:05這樣就是避免心證的問題 但如果不處理 就是容許版主

CuLiZn5566 08/24 12:05加上任意的隱形條件來桶人

CuLiZn5566 08/24 12:05這次版主用家暴當隱形條件得到了一堆人的支持

mtyc 08/24 12:06甚至我覺得全新詮釋17-5,補完解釋,應該不溯及既

mtyc 08/24 12:06往。WN跟先前被判的網友都該取消判決。

CuLiZn5566 08/24 12:06但下次版主用別的條件來桶人 就未必能得到支持

CuLiZn5566 08/24 12:06所以到最後就會被罷免拉下台

CuLiZn5566 08/24 12:07老鄉民了...這種事件看得多了 所以才說儘量減少這種

CuLiZn5566 08/24 12:07事情發生...但硬要這麼做也無所謂啊

mtyc 08/24 12:07版規本來就不該有隱性條件,但也得給版主時間討論。

mtyc 08/24 12:0717-5應該要宣導再執行

pinkygirl 08/24 12:08沒意見 只要不要有這種暴力言論在婚姻版就好

mtyc 08/24 12:08這是我個人看法,版主群參考看看

CuLiZn5566 08/24 12:08所以這樣回答了你M大的問題了嗎....

toocat168 08/24 12:08推M大提供的處置辦法

CuLiZn5566 08/24 12:09能理解很多人為了達成特定目的不計較手段 但是民主

CuLiZn5566 08/24 12:09程序正義就是很重要的 你便宜行事 最後就會變共產

mtyc 08/24 12:09應該說你討論的方式太簡略了,並且問了就說只是聊

mtyc 08/24 12:09聊,只會讓人翻白眼

kimchvm03 08/24 12:10贊成解釋清楚,如果大家講這麼多都是真心希望婚姻

kimchvm03 08/24 12:10版更好的話很ok啊

CuLiZn5566 08/24 12:10認真就輸了好嗎 上了一天班累死了 就是來消遣聊聊

CuLiZn5566 08/24 12:11還要跟人家解釋程序正義什麼的...很麻煩啊

mtyc 08/24 12:12但你一直推文,哪裡累

RealWill 08/24 12:12推文要一次講清楚很難 容易被插話吧

mtyc 08/24 12:13我實在很討厭沒辦法就事論事,一生氣就說版皇、獨

mtyc 08/24 12:13裁......直接針對問題好嗎

love121323 08/24 12:13一開始要桶有定見,但是沒有決定要用哪一條桶,才

love121323 08/24 12:13會造成一再改判。本身判決程序就有問題,造成先射

love121323 08/24 12:13箭再畫靶,找法條入罪,這是最需要修改的問題

CuLiZn5566 08/24 12:13有誰說版皇嗎?

RealWill 08/24 12:14我也沒看到板皇獨裁的評論

pinkygirl 08/24 12:15倒是很多共產來共產去

CuLiZn5566 08/24 12:15民主素養這種東西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啦 所以不強求

kirbycopy 08/24 12:16這兩篇確實沒有說板皇的

RealWill 08/24 12:16民主不依法治 不小心會變成民粹 感覺wn被桶很像民粹

mtyc 08/24 12:18不是指這兩篇,大家不用緊張XD

CuLiZn5566 08/24 12:18台灣解嚴沒有多久 不應該太苛求啦

CuLiZn5566 08/24 12:18整體來說還是比對岸好不少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mtyc 08/24 12:18話說大家有去看先前判決嗎?

CuLiZn5566 08/24 12:20先前判決就說有涉及暴力 所以為引發爭端言論

CuLiZn5566 08/24 12:21雖然不太懂為啥涉及暴力就是引發爭端 兩者沒必然性

CuLiZn5566 08/24 12:22但17-5的適用就是這個判決開始的

CuLiZn5566 08/24 12:23當然如果本版要走判例法主義 這也是可以啦

CuLiZn5566 08/24 12:23只是這個跟中華民國的法律體系還是不太一致...

CuLiZn5566 08/24 12:25至少在台灣 前判對後判沒有絕對約束力...

mtyc 08/24 12:26不是判例法主義,是指板主是否有雙重標準的問題

mtyc 08/24 12:27如果標準如一,那是否可以解釋網友民粹的質疑

norikko 08/24 12:27推m大,我看完sky板主在推文提供的判決後覺得解釋非

norikko 08/24 12:27常合理;然後只因為wn平常言行就認為sky在故意為難

norikko 08/24 12:27他我覺得反而是在表wn吧www sky三四年前還有以小組

norikko 08/24 12:28長身份放wn出桶的紀錄呢。

CuLiZn5566 08/24 12:28前面那個判決 本56也是覺得怪怪的啦

sweam 08/24 12:29我覺得提到共產、心證等說法,不能說是在攻擊版主,

sweam 08/24 12:29這言重了。我覺得討論版主的判決是可受公評之事,

sweam 08/24 12:29而且是指這次判例,不是對版主人身攻擊,不需要這

sweam 08/24 12:29樣戴帽子。

CuLiZn5566 08/24 12:29畢竟就說涉及暴力與引發爭端看不出有必然連結

CuLiZn5566 08/24 12:30真的很討厭暴力言論 直接訂在版規 不要用牽強的解釋

CuLiZn5566 08/24 12:30這樣不是直接一勞永逸嗎...

KARENPP 08/24 12:30想推版主,這種言論非常不適合在婚姻版出現

CuLiZn5566 08/24 12:30不能說為了避免雙重標準 前面怪後面也要怪

sweam 08/24 12:31版皇、獨裁是沒看到有人說啦,不用先打預防針

pinkygirl 08/24 12:33不覺得是針對wn+1 應該就是剛好有人檢舉吧

ror 08/24 12:33認為17-5用法跟以前判例怪,不代表支持家暴或反版主

pinkygirl 08/24 12:33然後版主群在討論這樣的行為該怎麼判時 剛好找到判

pinkygirl 08/24 12:33

pinkygirl 08/24 12:35但解釋是很清楚的 不覺得不合理

ror 08/24 12:35大家是想知道這隱性用法的範圍,不是對版主人身攻擊

ror 08/24 12:36建議還是17-5寫清楚吧,之前是沒版主特殊時期,之後

ror 08/24 12:36可能持續會有版主了

mtyc 08/24 12:37只是共產了點,絕對不是獨裁是吧

mtyc 08/24 12:38重點是再追問就顧左右而言他了,要批判還是要言之

mtyc 08/24 12:38有物,像Cu56後來觀點就很有意思,也激發出我不同

mtyc 08/24 12:38的想法

mtyc 08/24 12:41如果討論依據確實是有獨裁或斷章取義,當然可以講出

mtyc 08/24 12:41來,言論自由不就是這樣?

pinkygirl 08/24 12:41我也不懂 涉及暴力 不必然 引發爭端 嗎?

pinkygirl 08/24 12:42還是 有 沒有爭端的暴力?

doS16 08/24 12:42看ptt各大板,只要板規有心證空間,像是罰挑釁引戰

doS16 08/24 12:42的,就一定會有人不滿

pinkygirl 08/24 12:43貴56如果不無聊 請問一下 為什麼涉及暴力不必然引發

pinkygirl 08/24 12:43爭端? 願聞其詳

CuLiZn5566 08/24 12:43給P大 你剛才舉的例子都"涉及"暴力 目前也沒爭端啊

mtyc 08/24 12:43並且要大家去看以往判例,就是依據越多越能公允看

mtyc 08/24 12:43待版主的標準

pinkygirl 08/24 12:44沒有爭端嗎? 你看我下面的違反版規挑釁?

CuLiZn5566 08/24 12:45你要這麼解釋本56也沒辦法 你要去自請水桶嗎...

pinkygirl 08/24 12:45我才剛寫完 就有人說那些舉例違反版規

pinkygirl 08/24 12:45我何必自請水桶 爭端也有分大小 大到有人要去檢舉

toocat168 08/24 12:45只是定義模糊了點,絕對不是沒有言論自由XD 定義模

toocat168 08/24 12:45糊這件事就變成需要一個權利者來裁決,那麼就容易

toocat168 08/24 12:45成為心證。而既然要以過往判例來解釋不屬於心證,

toocat168 08/24 12:45證明其依據存在判決慣性的話,那這個判決依據的本

toocat168 08/24 12:45身就該是一條開宗明義的法源才對,而不會是不清不

toocat168 08/24 12:45楚的17-5。

pinkygirl 08/24 12:46版主也會看上下文來裁決

CuLiZn5566 08/24 12:46違反版規也不是爭端啊....畢竟過幾行推文就沒人理了

pinkygirl 08/24 12:46wn那幾句就是有爭端啊 不然為什麼有人檢舉

pinkygirl 08/24 12:46所以很多版規就是 有人檢舉才處理 不是嗎

CuLiZn5566 08/24 12:47版規也沒說爭端大小 什麼都丟給版主 就是祈求聖天子

pinkygirl 08/24 12:47看來您對爭端的定義之一 就是違反板規也不是爭端

pinkygirl 08/24 12:47了解了

CuLiZn5566 08/24 12:47能給予黎民百姓公正的評斷...

CuLiZn5566 08/24 12:49違反版規不必然引發爭端 這有這麼難理解嗎??

heartblue 08/24 12:51同意!他只是用一個極端的例子表達對口臭的憤怒,

heartblue 08/24 12:51並非確有家暴行為或認同家暴,水桶根本是誅心!

doS16 08/24 12:52違反板規不一定是引發爭端,但違反這條是

pinkygirl 08/24 12:53你是講暴力言論不必然引發爭端 不是違反版規 喔

pinkygirl 08/24 12:54啊 正確文字是 "涉及暴力不必然引發爭端"

CuLiZn5566 08/24 12:54暴力言論不必然引發爭端啊 這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pinkygirl 08/24 12:55他不是用極端例子表達對口臭憤怒 他是用家暴行為

sweetolive 08/24 12:55不知道算不算比喻失當,有人提到p版友說燒婆家的事

sweetolive 08/24 12:55情,依前後文她是對自己的婆家感到困擾

pinkygirl 08/24 12:55基本上我認為 暴力就是會引發爭端

CuLiZn5566 08/24 12:55你自己打一段暴力文字 沒人理你 這就不會有爭端

CuLiZn5566 08/24 12:56所以如果要禁絕暴力言論 就不應該用17-5判

CuLiZn5566 08/24 12:56而是應該要直接寫在版規裡面

pinkygirl 08/24 12:57引發爭端的 恰巧就是暴力

sweetolive 08/24 12:57可是w大的前後文會給人感覺是只要有這樣的另一半,

sweetolive 08/24 12:57想一拳貫下去很正常(類似如果有人這麼做了他認同)

CuLiZn5566 08/24 12:57而且17-5還有一個限制 干擾閱讀

pinkygirl 08/24 12:58只要在婚姻版打一段暴力文字 不會沒人理

pinkygirl 08/24 12:58你打在自己手機記事本裡 的確不會有人理

CuLiZn5566 08/24 12:58如果真的要依照規定判 你引發爭端只要不干擾閱讀

pinkygirl 08/24 12:58但我們在討論版務

sweetolive 08/24 12:58“我想使用暴力”跟“鼓勵使用暴力”還是不太一樣。

sweetolive 08/24 12:58當然這跟17-5文意是否符合又是另一個問題

CuLiZn5566 08/24 12:58那就沒辦法用版規處理

pinkygirl 08/24 12:59還有 "這樣情境使用暴力很合理"

CuLiZn5566 08/24 12:59當然干擾的定義也是心證 看這段文字不爽算不算干擾?

CuLiZn5566 08/24 13:00如果你p大要提倡禁絕暴力言論 那麼應該是促成改版規

pinkygirl 08/24 13:00你要這樣講 所有版規都是心證了

xulu0 08/24 13:00如果改說「拳頭硬了」,可以嗎?

pinkygirl 08/24 13:00我說可以改啊 沒有說不能改 前面已經提到了

CuLiZn5566 08/24 13:00現行版規要仰賴版主擴張解釋才能處理暴力言論

pinkygirl 08/24 13:00要改可以 只要不要再有暴力言論

pinkygirl 08/24 13:01只是我不覺得有什麼樣的文字可以完整描述

CuLiZn5566 08/24 13:01鄉民是針對擴張解釋這個部分在提意見 跟你的訴求不

pinkygirl 08/24 13:01本來現行法律判決也是法官心證 版主心證我覺得還ok

CuLiZn5566 08/24 13:02衝突

pinkygirl 08/24 13:02沒有 我是認為要改不改隨便 但改了沒什麼大意義

CuLiZn5566 08/24 13:03只是本56廢物文組 覺得不應該為了達成特定訴求

CuLiZn5566 08/24 13:03任意擴張解釋 這個跟台灣眾多理組菁英的思考不一樣

sweetolive 08/24 13:03p大,刑法不可以判文字敘述上超過範圍的罪喔

CuLiZn5566 08/24 13:04至於現行法律是不是只看心證...可能並不完全是這樣

pinkygirl 08/24 13:04當然 但是世界上不是只有刑法

pinkygirl 08/24 13:05法律是有解釋空間的

pinkygirl 08/24 13:05就算寫了"暴力言論" 接下來又要講什麼是暴力言論了

pinkygirl 08/24 13:05我是覺得要改隨便拉 但版主可以慢慢來

CuLiZn5566 08/24 13:05ㄜ...雖然版上都老鄉民 法官律師都很多 不過這空間

CuLiZn5566 08/24 13:06恐怕不是那麼的大啦...

pinkygirl 08/24 13:06但也是有空間拉 不是嗎 哈

CuLiZn5566 08/24 13:06術業有專攻 你開心這麼認為就好嘍...

pinkygirl 08/24 13:11不然恐龍法官哪來的?

sweam 08/24 13:15都會說恐龍法官是恐龍了,那如果版主的心證空間過大

sweam 08/24 13:15,不是風險更大嗎?(我沒有說這判例版主是恐龍,別

sweam 08/24 13:15誤解)

sweetolive 08/24 13:15白玫瑰那個就是因為文字敘述擴張到爆都有極限才會被

sweetolive 08/24 13:15外界當成恐龍,但其實是立法漏洞的鍋

sweetolive 08/24 13:17講得難聽一點只要夠有創意到超過現行法律文字敘述

sweetolive 08/24 13:17的範圍,再渣的行為都沒辦法被處罰,或只能處罰到

sweetolive 08/24 13:17還在敘述範圍但沒這麼嚴重的罪

sweetolive 08/24 13:18(如果講的不夠精確再麻煩板上律師大大們補充)

al1914 08/24 13:44民間討論區可以賦予版主較公家機關更大的裁量與心證

al1914 08/24 13:44空間,這沒問題。不過目前17.5的用法算超譯了,就算

al1914 08/24 13:45歷來判決標準一致也無法逃脫這點。認同如要這樣使用

al1914 08/24 13:45應修改或新增板規

susanna026 08/24 14:34「17-5的字面意思並沒有直接能桶掉wn的理由 所以必

susanna026 08/24 14:34須要加上家暴或是不樂見的隱形條件才能桶」~》覺得

susanna026 08/24 14:34 推 56大 說的好

susanna026 08/24 14:36不能無端桶人 如果設一堆東西條件審查言論 版主也

susanna026 08/24 14:36很辛苦

hikari22 08/24 15:09你要跟粉紅姨討論本身就是很沒邏輯的事

milulittle 08/24 17:00推你

pinkygirl 08/24 17:11來了來了 不知所云的人來了

(charles6416 刪除 heartblue 的推文: 15-1)

heartblue 08/24 17:14本來就是言論和思想多元,沒有什麼言論是不應該出現

heartblue 08/24 17:14的,只有妳不喜歡的言論

heartblue 08/24 17:19即使我認為粉紅姨的神邏輯言論似乎代表台灣教育失

heartblue 08/24 17:19敗的一個面向,我仍然尊重及捍衛她有發表神奇言論

heartblue 08/24 17:19的自由及權利。

kirbycopy 08/24 17:20可是說弱智蠻有可能下去的耶

heartblue 08/24 17:22在民主自由社會還存在某種言論不得出現的思維不是弱

heartblue 08/24 17:22智難道是正義?

heartblue 08/24 17:23但即便是弱智思維仍然可以盡情發表

heartblue 08/24 17:24而不是動用什麼版規禁止某人發言,太瞎了!

sweetolive 08/24 18:04神奇邏輯跟仇恨言論不太一樣,不過仇恨言論到底屬

sweetolive 08/24 18:04不屬於言論自由又是大哉問了

sweetolive 08/24 18:09這幾年的風向似乎贊成言論自由有其界限喔

s910928 08/24 18:22你有言論自由說什麼都可以,但是要對其後果負責,言

s910928 08/24 18:22論自由不是豁免權

kimchvm03 08/24 18:37不用偏題到無限上綱的言論自由或人身攻擊吧,前面

kimchvm03 08/24 18:37不是有共識,板規如果能寫清楚更好

RealWill 08/24 19:06有些人以為有選舉就是民主了,但其實並不是,候選人

RealWill 08/24 19:06的選舉政見那麼多條,你很難找到一個在各方面都跟自

RealWill 08/24 19:06己意見完全相同的人,意見分歧的部分本來就用其他方

RealWill 08/24 19:06法去補足或妥協,嗆人家快去選板主根本沒意義,而且

RealWill 08/24 19:06板主其實是同時握有行政立法司法三權,跟一般選舉更

RealWill 08/24 19:06是不同。

pinkygirl 08/24 21:33本來某些言論就不應該出現 民主社會就是彼此尊重

pinkygirl 08/24 21:34嗆人選版主沒有意義 那廢話一堆不就最有意義囉

pinkygirl 08/24 21:34認為民主社會就該什麼言論都有 的確是反智的一種

pinkygirl 08/24 21:35雖然我堅決捍衛你反智言論的自由 但暴力言論不在內

pinkygirl 08/24 21:36認為言論自由就是暴力言論都可以講 才是瞎中之瞎

pinkygirl 08/24 21:39就是因為版主其實掌握權力很大 所以才會建議去選版

pinkygirl 08/24 21:40主 這麼有想法卻只是出張嘴 豈不埋沒這些人的才能?

RealWill 08/24 22:49我沒有支持鼓吹暴力的言論,只是認為wn 被桶的那兩

RealWill 08/24 22:49句推文根本沒有鼓吹暴力的意思存在。

RealWill 08/24 22:49我覺得hikari22的推文非常有道理

RealWill 08/24 22:58連人家在討論什麼都沒搞清楚,一直跳進來說不該出現

RealWill 08/24 22:58幹嘛

heartblue 08/24 23:26暴力言論憑什麼不該出現?暴力電影該被禁播嗎?隨便

heartblue 08/24 23:26舉一個例子就可以知道妳的思想多荒謬。要先有智慧和

heartblue 08/24 23:26智商再來談反不反智好嗎?

(charles6416 刪除 heartblue 的推文: 15-1)

heartblue 08/24 23:29府被嗆幹嘛不選總統一樣荒謬可笑!

pinkygirl 08/24 23:48歐 對齁 暴力言論當然很應該要出現啊 哈哈哈哈哈

pinkygirl 08/24 23:48你跳腳成這樣不覺得自己很好笑嗎?

pinkygirl 08/24 23:48暴力電影當然不該被禁播啊 就像電影也不該分級啊

pinkygirl 08/24 23:49你的思想最有普世價值囉 最有智慧跟智商就你拉

pinkygirl 08/24 23:49我就看人氣到跳腳 語無倫次 覺得很好笑啊

pinkygirl 08/24 23:50我講選版主 絕對沒有你在婚姻版鼓吹暴力言論好笑拉

pinkygirl 08/24 23:50要暴力言論出現 去修版規啊? 還是你想選版主啊?

pinkygirl 08/24 23:51嘻嘻 快去選快去選 在婚姻版咂吧咂吧鼓吹暴力言論應

pinkygirl 08/24 23:51該出現 你的婚姻一定超成功超有張力的拉

pinkygirl 08/24 23:52板上大家一定都超支持你喔 加油 啾咪

pinkygirl 08/24 23:54啊 忘記了 你只想出張嘴嘛 做事比較難 我懂我懂

pinkygirl 08/24 23:55畢竟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啊 你這鴻鵠 待在婚姻版太小看

pinkygirl 08/24 23:56你了 去當站長拉 還是想要航向宇宙? 快去吧

lins5940 08/25 14:02有些人的言論自由論真妙.幾年前也有個新聞.瘋阿姨在

lins5940 08/25 14:02大街上罵人x你娘還嗆對方沒資格叫他閉嘴.因為他有

lins5940 08/25 14:02言論自由.您親戚?家族聚會時想必滿室芬芳~

jasmine 08/25 14:32樓上人身攻擊,版主不用處理嗎?

simonfz 08/25 14:38樓上你可以檢舉,不然會被酸去選版主啦

susanna026 08/25 14:50樓樓上 趕快選版主吧?

yylane 08/25 15:29鼓吹暴力的言論當然是不可以出現,這不在言論自由的

yylane 08/25 15:30範疇內。現在的爭議是wn講的那個算不算是鼓吹暴力這

yylane 08/25 15:30件事。我個人是覺得上下文看起來不算是鼓吹,只是個

yylane 08/25 15:31人論述,但這論述不討喜不入某些人的眼,加上新仇舊

yylane 08/25 15:31恨所以覺得被桶合理。另外也不覺得對板務有意見就要

yylane 08/25 15:32一直被說不然你去選板主,選板主當然是一個實現自己

yylane 08/25 15:32理念的方法,但是討論到只能回應這樣的話就沒啥好

yylane 08/25 15:34說下去了。如果民意對政策有意見都被嗆你行你來選啊

yylane 08/25 15:34那民眾的意見又有甚麼價值了呢

heartblue 08/25 16:24講幹你娘當然是言論自由,前一陣子中共射飛彈,一

heartblue 08/25 16:24堆人嗆習近平幹你娘,不是言論自由嗎?習近平要告

heartblue 08/25 16:24網民也是他的權利,但不能禁止人民罵幹你娘,懂?

heartblue 08/25 16:26鼓吹暴力當然可以,一堆人說要到地檢署去揍殺警嫌

heartblue 08/25 16:26疑犯。孫文不僅鼓吹暴力還著手實施

ifye 08/26 01:23有請餅叔

alice0514 08/26 08:20一拳下去這種垃圾話不應該時常出現 覺得判決合理

heartblue 08/26 09:30所以可以偶爾出現?整理一下邏輯好嗎?

susanna026 08/26 09:31如果允許偶發出現 那就是搞雙標自助餐吧?

data1728 08/26 11:31一拳下去這句話到底怎麼了?他有實際做了嗎

jfw616 08/26 11:34一拳下去...這不就是家暴的言論...

jfw616 08/26 11:35不需要實際做,你去捷運喊我要殺死你...

jfw616 08/26 11:35你覺得會沒事嗎?

sck921 08/26 11:46data的意思是要等到他上傳一張家暴後的照片才水桶嗎

lluunnaa 08/26 14:02自己不喜歡言論還是少看,黑一黑免得浪費時間又傷

lluunnaa 08/26 14:02身心

lluunnaa 08/26 14:03就不用等到判決了XD

cat76315200108/26 16:23我確實認為他特別激動,所以在原文下跟他道歉我老

cat76315200108/26 16:23公口臭不刷牙害他生氣XD

gruenherz 08/26 17:05走上平成式拉不拉多犬的老路

bndan 08/27 11:12這種判例先不說言論審查的問題(更別說還參考個人發

bndan 08/27 11:12文記錄..這種做法就是對人不對事了..)

bndan 08/27 11:13光是像推文的W版友所說 全部檢舉一輪就夠版主忙爆了

bndan 08/27 11:14中國社交媒體有那資源心力去支持言論審查 PTT的版大

bndan 08/27 11:15多應該沒這資源和心力去做這種事..而沒辦法全面做就

bndan 08/27 11:15會變成特定針對 這個吵到廢版都吵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