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注意銀行合併後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變更時效
最近幾年內,台灣的銀行業持續發生整併,類似的事件在未來一段時間應該還會持續發生
提醒一下,在相關銀行併購事件中,若有不動產設定予被併購之銀行作為貸款擔保品,且抵押權設定為“最高限額抵押權”者,可以在合併確定日後一定期限內,要求存續銀行將取得消滅銀行之最高限額抵押權變更為普通抵押權
相關法條如下:
民法第881-7條
1.原債權確定前,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抵押權人或債務人為法人而有合併之情形者,抵押人得自知悉合併之日起十五日內,請求確定原債權。但自合併登記之日起已逾三十日,或抵押人為合併之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2.有前項之請求者,原債權於合併時確定。
3.合併後之法人,應於合併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抵押人,其未為通知致抵押人受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前三項之規定,於第三百零六條或法人分割之情形,準用之。
相關連結可參照如下
https://bit.ly/3G7LzSC
要不要將最高限額抵押權變更為普通抵押權,端視與存續銀行之間往來狀況而定
若於消滅銀行設定之最高限額抵押權的項目包山包海,而在它們被併購後存續銀行之權利範圍被又將被擴大,這可能是部分消費者不樂見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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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問] 權利車處理的流程您好 我不是警察但是研究權利車已久 僅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結論是 不建議放行 首先銀行可以拖車通常是因為銀行對那台車有「動產抵押權」 這是一種只要經過登記就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物權(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 銀行可以不用經過訴訟程序取車,這個部分可以參考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7條20
Re: [請益] 購地貸款請教擔保品A名下 借款人為B。A作保。 在設定抵押權上, B是債務人。A是義務人 實務上很多銀行都可以這樣做17
[請益] 兩個抵押權超過房子價值最近看到一個房子的他項權利部有兩筆高額最高限額抵押權 這房子目前實價約2500-2800萬左右 屋主102年登記次序0004 106年登記次序0005 A銀行最高限額抵押權3000萬17
[情報] 花旗賣星展相關權益紙本通知書今天郵差寄信來 一開始看到是花旗寄來的,有點擔心是不是不放錢得罪方丈,要被關戶的通知信 不過拆開一看,原來是我想多了,只不過是一張通知用戶賣星展的相關權益 稍微看了一下,交割日是明年的7/30號 而有花旗房貸要注意看這一項7
[請益] 民法 併付拍賣相關問題[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一、A地所有權人甲將A地設定抵押權於乙後,甲在A地上興建B屋,並將B屋出租並交付予 丙。嗣後,甲無法清償對乙之債務,故乙實行抵押權拍賣A地,乙固然得依第877條第1項7
[請益] 房子有被屋主設抵押權請問我付斡旋後,說明書上有註明 屋主在103、110年跟同一間銀行設了兩筆最高限額抵押權 價錢分別是600跟800萬 這是屋主拿房子抵押跟銀行借了1400萬的意思嗎? 覺得有些怪怪的,因爲1400快要超過房子總價了6
[請益] 預告登記及多個抵押權第一次買房子,跟著仲介看了好幾個物件後, 對其中一個物件下了斡旋, 最初房仲提供的建物謄本上只有註明一個最高限額抵押權,權利人是某銀行, 因謄本上顯示的列印時間有點久了(107年的), 所以自行調了最新的謄本來看,6
[請益] 建物可能有除了謄本上顯示以外的債權嗎請教版友 一般買中古屋如果該買賣標的仍有貸款 通常會做過戶-->設定抵押權-->代償-->塗銷 的動作 通常在謄本上會有該標的的債權銀行及抵押順位 單純的情況是只有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