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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從這個角度看好像陳俊秀的腳有比較快

看板Baseball標題Re: [討論] 從這個角度看好像陳俊秀的腳有比較快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8

下週一
聯盟如果要改口說是腳先到SAFE
既然都是花了四天努力檢視的結果
那就應該要拿出明確腳先到的瞬間影格

聯盟如果堅持是阻擋本壘改判SAFE
一樣也是花了四天開會檢視的結果
那也非常非常應該拿出明確阻擋的瞬間影格

如果只是像這篇好像腳先到 好像阻擋的圖片
用推論的結果 我看還是難以服眾啦

※ 引述《jackie30219 (凌晨三點鐘)》之銘言:
: 引用這個影片,先說根據0.25倍速格放的結論:
: 「誤判,但誤判的是引用錯誤規則,這球還是safe,腳先到」
: 首先,來「推翻阻擋的判決」
: 從本壘後方攝影角度4:15這格
: 陳家駒的確護具跟膝蓋佔據了大部分本壘板,但還是有讓出一小塊
: https://imgur.com/QXMBdpO
: 從本壘後方攝影角度4:16這格
: 雙方有了接觸,但畫面看不清楚是腳進來了還是護具佔據了,更看不清楚手套位置
: https://imgur.com/733mulq
: 回到中外野前方攝影角度4:01,先把本壘前緣畫條線
: https://imgur.com/vUzN8D6
: 中外野前方攝影角度4:05,跑者腳進來了,手套還沒下來,第一張比較明顯
: https://imgur.com/hdKN3bS
: https://imgur.com/Zipxr5I
: 中外野前方攝影角度4:06,這張是整個判決的關鍵,
: 腳與手套的碰撞造成了手套上移的反作用力,更加強了4:05那兩張的證據力
: https://imgur.com/II6xlgu
: 綜合以上,推測聯盟星期一的開會大概會把兩套說法拿一套出來
: 1.承認引用錯誤規則,是跑者腳先到
: 2.堅持阻擋判決,若非捕手膝蓋遮蔽本壘板,跑者腳掌前緣將先碰觸本壘早於手套觸殺: 但結果都是維持原判決safe
: 個人是認同前者啦,但相信中信球迷很難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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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872509/11 08:35這篇證據力很薄弱啊...

bower102509/11 08:35如果是腳先到,拖這麼久表示沒明顯畫面,按照之前聯盟

bower102509/11 08:36說法,當下沒明顯畫面就是維持原判。如果下禮拜聯盟真

bower102509/11 08:36的敢這樣回應,那大家以後就挑戰完四天後再回來打吧

rain021209/11 08:40都已經改判了怎麼還會要四天呢,昨天那當下是討論了什

rain021209/11 08:40

master010109/11 08:42就算是改口 也還是大誤判阿 該有人負責阿

G81HowInDown09/11 08:46如果

cityhunter0409/11 08:48裁判有解釋為什麼判安全喔...

feont09/11 09:00覺得原原PO寫得超好 不過大家都看不進去

alex872509/11 09:01他那個證據力很弱啊 基本上只有一個畫面就拿來改判根本

alex872509/11 09:01不準

s091471409/11 09:53改口腳先到 那這聯盟就沒公信力了 都已經safe還看阻擋?

yuetsu09/11 10:05騎虎難下了啦 如果是safe怎不第一時間說safe就好 還要扯什

yuetsu09/11 10:05麼波西條款